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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冒险史(18)

我一辈子也想不到会有这种场面。这人的脸就像被剥下了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下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在脸上横躺着的一道可怕的伤疤和那让人感觉总在冷笑的可憎歪唇也都消失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在一拽之下也全掉了。这时,一个面色发白、满脸忧郁、长得很帅气的男人从床上坐起来,可以看见他有一头黑发,而且皮肤很光滑。他揉搓双眼,茫然四顾,睡眼惺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他明白事已败露,不觉大叫一声倒在床上,用枕头把脸埋起来。“上帝啊!”巡官叫道,“他真是那个失踪的人,和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样。”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即使如此,”他说,“请问,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控告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他们认为这是自杀未遂案,否则他们不会控告你。”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警察已经二十七年了,这次可真的走运了。”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我就没有犯罪。所以,你们拘捕我是非法的。”“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大错误!”福尔摩斯说,“如果你信任你的妻子,你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痛苦地说,“上帝保佑,他们会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羞愧。上帝呀!讲出去多么难堪啊!我该怎么办?”福尔摩斯坐在他身边,和善地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如果由法庭来查明这件事,”他说,“当然会宣扬出去。但是,你可以让警务当局相信,这件事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我想没有理由必须把这件案子的具体情况让大家都知道。我想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可以把你说给我们听的话记下来提交给有关方面。这样,这案子就根本到不了法庭。”“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热切地高喊起来,“我宁可被拘捕,甚至处决也没关系,就是不要让我的妻子和孩子们知道我的秘密,这真是一个污点。”

“我从未向别人讲过我的身世,现在我讲给你们听。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所以我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时候很喜欢旅行,热衷演戏,后来成了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有一天,总编需要一些反映城市里乞丐们的生活情况的报道,我自愿去采访这方面的稿件。这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素材。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化装的技巧,在剧场后台我的化装术小有名气。我便利用了这种本事。我先用油色涂脸,然后为了装成最可怜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逼真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合适的衣服,在市商业区找了一个地方,装作卖火柴的小贩,实际上是当乞丐。我这样干了七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一数,竟然发现我得到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当时我很吃惊。”

“报道写完之后,我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实在没有这笔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我突然想起当乞丐时的经历。我恳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开始了乞丐生涯。十天之后,我凑够了钱,还清了债务。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像,此时我已明白:只要我扮成可怜的乞丐,把帽子放在地上,安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这时再要我安下心来去做那一星期才挣两英镑的辛苦工作,是多么困难啊。在自尊和金钱之间我斗争了很久,最后金钱压倒了自尊,我辞去了记者的工作,开始每天坐在我最初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用我化装出的那一副可怜的样子引发人们的恻隐之心,我赚了很多钱。知道我秘密的只有一个人,这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我付了很高的房租给他,他答应为我保密。所以我可以白天是一副肮脏的乞丐样,晚上又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样子。”

“不久,我就积累起大笔钱财。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两样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善于化装和能应付各种人,在越练越精的情况下,很多人会可怜我而多扔几个钱。整天都有各式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向我涌来,如果我哪天没挣到两英镑,那就算是时运不济。滚滚而来的钱财使我欲壑难填。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对于我的职业,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但她不知道我具体是干什么的。”

“上星期一,我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时,不经意望了窗外一眼,忽然看见我妻子站在楼下,眼睛正对着我瞧,这让我万分焦急。我惊叫一声,忙用手臂遮住脸,接着立即跑去找我的朋友——那个印度阿三,求他拦住任何上楼来找我的人。我听见她在楼下要强行上来,但知道她暂时会被拦住。我迅速脱下衣服,穿上乞丐的那一身装束,抹上油彩,戴上假发。这样即使是我的妻子也不能分辨出那就是我。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这屋子要遭到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使我败露。我忙把窗户打开,因为太用力了,竟又碰破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我拿来平时装乞讨得来的钱的皮袋,把其中的铜板掏出来塞在上衣兜里。我抓起这件沉甸甸的衣服向窗外扔去,它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其他的衣服本来也要这样做,但是就在此时,有些警察正冲上楼。我承认,令人感到安慰的是,我马上就发现没有人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逮捕起来了。”

“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些什么别的需要我说明的地方。我当时下决心长期保持我化装的样子,所以我宁可脸上脏一点也绝不清洗。我知道我妻子当时一定很着急,我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注意的时候,交给那印度阿三转给我妻子,还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她不要担心。”“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上帝啊!她一定急坏了,整整一个星期呀!”

“那个印度阿三受到了监视,”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很了解:他认为把信寄出去又不被发现很困难。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又把它忘了几天。”

“事情就是这样,”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就是这样。但是从来没有人控告你行乞的行为吗?”“有很多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事情必须有个结果了。”布里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张扬出去,必须是休·布恩消失。”“我已经郑重决定不再装扮乞丐了。”

“这样最好,我想事情不必再深入调查了。可是,如果你下次再犯事那我们就要把事实公布出来。福尔摩斯先生,十分感谢您帮助我们侦破了这个案件!我想知道您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是我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得来的。华生,我有点饿了,我想,我们现在坐车回贝克街,还能来得及赶上吃早饭。”

蓝宝石案

圣诞节后的第二个早晨,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向他祝贺圣诞节快乐。他身穿一件紫红色睡衣正舒服地斜靠在一张长沙发上,右手边放着一个烟斗架,面前有一堆弄皱了的晨报,可以看出他刚刚翻阅过。沙发旁是一把木椅,椅子靠背上挂着一顶脏得像是从垃圾堆中拿来的,并且有好几个裂缝的硬胎毡帽。椅垫上放着一个放大镜和一把镊子,这也说明了那顶帽子为什么挂在那里,我的朋友正在检查它。

“你正忙着呢,”我说,“也许我打扰你了。”“不是这样,我正希望和朋友在一起谈谈我的研究结果。这件东西没什么价值,”说着,他用手指了一下那顶帽子,“但是,有几个与它有关的问题却很有趣,甚至能给我们一些帮助。”

我坐在他那张扶手椅上,靠近烧得正旺的炉火温暖自己的双手。严冬已至,窗户上的玻璃结了晶莹的冰。“我猜想,”我说道,“虽然这顶帽子很难看,但它却牵涉到一桩性命攸关的事件,它能帮助你打开某个谜团,而且能引导你去惩罚犯罪。”

“不,不,不是犯罪,”歇洛克·福尔摩斯笑着说,“这只不过是一件离奇的小事罢了。在伦敦这块仅有几平方英里的地方,拥挤不堪地住着四百万人口,像这样的小事有很多。在如此稠密的人群中必然充满着尔虞我诈,一切错综复杂的事件都可能发生;有些问题看起来很惊人也很古怪,但并非就是犯罪行为。对于这样的事我们早就司空见惯了。”

“确实是这样,事情已经发展到一个很严重的程度,”我说,“我最近记录的六个案子中,就有三个与犯罪无关。”

“具体地说,你指的是我找回艾琳·艾德勒相片的经历、玛丽·萨瑟兰小姐奇案和歪唇男人这几个案件吧。我认为这件小事在法律上也属于无罪的范畴。你认识看门人彼得森吗?”“认识。”“这是他带来的。”“这是他的帽子?”“不,不是。是他拣来的。不知道原来的主人是谁。请不要看轻这顶破毡帽,它涉及一个需要用智慧才能解决的问题。首先说说这顶帽子为什么会在这儿。圣诞节早晨同它一起被送来的还有一只大肥鹅。我想彼得森现在正在炉前烧烤那只鹅。事情是这样的:圣诞节清晨大约四点钟的时候,彼得森,就像你了解的,为人老实憨厚,刚参加了一个宴会,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走的是托特纳姆法院路。在煤气灯下,他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在他前面走着,步履有些蹒跚,肩上背着一只白鹅。当彼得森经过古治街拐角时,看见这个陌生人正在和几个流氓吵架。一个流氓把他的帽子打翻在地,他抡起棍子进行自卫,他把棍子举起来到处乱挥,一下子把身后一家商店的玻璃窗打碎了。彼得森正想站出来,帮这个陌生人一起对付那帮流氓,但那个陌生人正因打碎玻璃而惊慌失措,又看见一个身穿制服、状如警官的人闻声赶来,那人于是把鹅丢下,拔腿就跑,很快地消失在托特纳姆法院路后面弯弯曲曲的小巷里。那帮流氓看见彼得森赶过来就迅速四散跑开了。这样,彼得森成了战场的占领者,而且掳获了这两样战利品:一顶破旧的毡帽和一只极品圣诞大肥鹅。”

“他肯定是想把这两样东西交还给原主吧?”“我亲爱的朋友,这就是难题所在。的确,这只鹅的左腿上系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献给亨利·贝克夫人’,而且这顶帽子的衬里也确实写着姓名缩写‘H.B.’的字样,但是,在我们这个城市里,有上千人姓贝克,而其中又有上百人叫亨利·贝克,要在这么多人中找到失主,把东西还给他,实在是很困难的事。”

“那么,彼得森做了什么?”“因为他知道我对很多问题有兴趣,即使是一些最细小的问题。所以圣诞节那天,他把帽子和鹅拿到了我这儿。直到今天早晨我们也没动过这只鹅。尽管天气较冷,但事实表明没必要再等了,直接吃掉它是最好的选择。因此我让彼得森把它拿去,随他去烹或去烤着吃掉。而这位失去了圣诞节佳肴的陌生的先生的帽子则被我留下了。”

“他没有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吗?”“没有。”“那么,对于这个人的身份你有什么看法?”“只能尽力去推测。”“根据这顶帽子?”

“没错。”“别开玩笑,从这顶又破又旧的毡帽上你能看出什么来?”“这是我的放大镜,我采取什么方法你知道得很清楚。从这顶帽子上,你对这个人的性格得出了什么结论?”我拿起了这顶破烂帽子,漫不经心地把它翻来覆去,这是一顶很平凡的圆形黑毡帽,硬邦邦的,已经破旧得实在不能戴了。原来的红色丝绸衬里已经褪了很多色,上面没有制帽商的商标,但是正像福尔摩斯说过的,帽子的一侧,却写着潦草的姓名缩写字母“H.B.”。从帽檐上的一个小孔可以看出,为了防止被风刮走,这里曾穿有松紧带。另外,为了掩饰几块褪了色的补丁,帽子的主人用墨水把它们涂黑了,即使这样也能看见到处是裂缝,而且布满灰尘,还可以看见几个暗色的斑点。

“没发现什么。”我说着,把帽子递还我的朋友。“正好相反,华生,你看到了一切,但是你没有从中得出结论。你对推论没有信心。”“那么,请你告诉我你根据这顶帽子做出的推论。”他拿起帽子,并用他那独特的、展示他性格的思考方式注视着它。“这顶帽子可能提供的信息确实是少点儿,”他说道,“但是,还是有几个很明显的推论,另外还有几个几率很大的推论。他过去很有远见,可是,现在却完全不一样了,再加上家道中落,因此,精神日趋消沉,这似乎说明他受到某种有害的影响,也许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恐怕正是因为这样他的妻子才不再爱他了。”

“哎呀,我亲爱的福尔摩斯,好了!”“尽管如此,他还保持着一定程度的自尊。”我的反对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分析。

“他这个人一向很少外出,缺乏对身体的锻炼,他人过中年,头发灰白,显然最近几天刚刚理过发,头发上涂了一层柠檬膏,这些是从这顶帽子上得出的比较明显的事实。还有,顺便再提一下,他家里没有安煤气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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