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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福尔摩斯回忆录(2)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和警方的意见不同。”我的朋友又转回话题说,“就我了解的情况看,警方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小马倌麻醉后,再用他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的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打算把马偷走。因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只能将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把马牵到了荒野上,半路上被驯马师发现了,或者是驯马师从马厩方向追了过来,总之争吵是避免不了的。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丝毫受到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或是把马藏起来,或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已脱缰跑到荒野中去了。这就是警方对此案的看法。虽然这种看法有许多靠不住的地方,但是还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无论怎样,我们只有到达现场,才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此之前,我们实在不能做什么更有建设性的推断。”

我们在傍晚时分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塔维斯托克镇如盾牌上的浮雕一样,位于达特穆尔广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有两位绅士早已在此等候我们了,一个留着鬈曲头发和胡须,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淡蓝色眼睛,另一个人身材不高,脸上长着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举止显得机智干练,身手利落,身穿礼服大衣和一双高统靴子,他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者则是警长格雷戈里,在英国侦探界也是个很有名气的人物。

“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你的到来,”上校说,“警长正在尽全力调查此事,我也希望能尽快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事情进展得如何?”福尔摩斯问道。“很抱歉,暂时还没有什么进展,”警长说,“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希望在天黑前赶到现场,详细情况我们可以在路上谈。”

过了片刻,我们坐在舒服的四轮马车里,轻快地穿越着德文郡这个古老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滔滔不绝地讲着他那满脑子的案情。福尔摩斯偶尔插话问一两句。我很感兴趣地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靠着,帽子斜盖到眼上。格雷戈里有条理地解说着他的看法,跟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分析毫无二致。

格雷戈里说:“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深陷法网,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意识到证据还不充足,如有新的情况,也许会推翻这种证据。”“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来的?”“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这是我们得出的结论。”“我们在来的路上谈到这个问题,华生医生认为也是这样。如果这就是事实,那么辛普森的处境就很糟了。”

“那是肯定的。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然而证据对他也是非常不利的。他不仅很重视那匹失踪的名驹,而且又有毒害小马倌之嫌,还有他在那晚暴雨中的外出和具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以及他被那被害人抓在手中的领带等等。这所有的一切,我认为已足以让我们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说:“这些都很容易被一个聪明的律师驳倒: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如果他想杀死它,为什么不直接在马厩内动手?在他身上找到了复制的钥匙了吗?他是怎么得到烈性麻醉剂的?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外乡人有什么办法把马藏起来?况且还是如此出名的一匹马?他要女仆转交给马房少年的那张纸条,他自己又是如何来解释的?”“他说那不是纸条,而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的确有一张十镑的纸币,而且你提到的那些问题他不难解决。他很熟悉这一地区,每年夏季他都来塔维斯托克镇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钥匙可能是用过就扔掉了。那匹名驹有可能藏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者是在什么废旧的矿坑里。”

“对那条领带,他又是怎么说的呢?”“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但是却说已经丢失了。但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把马从马厩中拉出的就是他。”福尔摩斯认真地听着。“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凶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有一伙吉卜赛人就在附近,是星期二离开的。现在我们假设,辛普森和吉卜赛人达成了某种协议,辛普森在逃跑时,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那么现在那匹名驹还可能在那些吉卜赛人的手中吗?”“是有这种可能的。”“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已经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住房都检查过了。”“据我了解,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对,我们也很重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赌赛场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名驹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和倒霉的斯特雷克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但是,我们已经重点搜查了这些马厩,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关系吗?”“完全没有关系。”福尔摩斯靠在车座背上沉默不语。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停在路旁的一座整齐的红色长檐小别墅前。不远处,穿过驯马场,有一幢很长的灰色瓦房。四面都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衰败的凤尾草连绵不绝的草原一直连着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荒原又被一群房屋遮断了,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我们都跳下了车,只有福尔摩斯还留在车上。他仰靠在车座靠背上远望着天空,显然正陷在沉思中。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回过神儿来,迅速跳下车。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抱歉地说。罗斯上校正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又说:“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奇异的光彩,脸上有兴奋之色,但显然被压抑着。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一定是找到了线索。

格雷戈里说:“也许你希望立刻就到犯罪现场去?福尔摩斯先生。”“噢,不。我想先在此处呆一会儿,有一两个细节需要查清。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吧?”“是的,尸体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他为你服务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是的,我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仆人。”“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了吧?”“是的。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了,你现在就可以去看。”“那好极啦。”

我们都来到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从中拿出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这里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树根制成的ADP 牌烟斗、一个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带有金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刻有伦敦韦斯公司字样的刀刃非常坚硬的象牙柄小刀。

“这把刀子很特别,”福尔摩斯说着,拿起刀子仔细观察了一番。“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种刀子。”“是的,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我也认为是这样。只有非常精密的手术才用得上如此精致的刀。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刀子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确实是件怪事。”“我们在他的尸体旁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来放在她家的梳妆台上,他离开家时拿走了它。这并不是一件称手的武器,也许是在事发当时他只能拿到它。”

“很有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另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还有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据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他有些往来信件有时会寄到她这里。”“德比希尔太太一定很富有,”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肯定地说,“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是很昂贵的。好了,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去犯罪现场吧。”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从过道迎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一脸忧郁,一身疲惫,显然经受了很大的折磨。

“你找到凶手了吗?你抓到凶手了吗?”她焦急地说。“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帮助我们而来的,事情很快就会解决的。”“不久以前我一定是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不,先生,你认错人了。”“嗨!我敢发誓。你当时身上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衣。”“我没有你说的那种衣服,先生。”这个女人说。“啊,是这样吗?”福尔摩斯说,道了一声歉,就跟着警长走出门来。没走多远就来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上就是当时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据我了解,事发当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是的,但是雨下得非常的大。”

“既然如此,那么大衣肯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显然是被人放到上面的。”“我想是的,一定是被人挂上的。”“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显而易见,从星期一夜晚起,这里来过很多人。”“在尸体旁曾经放了一张草席子,我们大家都站在那上面。”“好极了。”“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双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名驹的一块马蹄铁。”“你太高明了!我亲爱的警长。”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趴在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眼前那些被践踏过的泥土。

福尔摩斯突然喊道:“看,这是什么?”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火柴,这根火柴上面裹着泥,乍看上去,误以为是一根小小的木棍。“真是难以想像,我竟然会把它忽略了。”警长懊丧地说。“是的,它埋在泥土里,并不容易被发现,我之所以能发现它,是因为我在有意查找它。”“什么?这在你意料之中吗?”“我想这是可能的。”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一一对照地上的脚印,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靠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处。“恐怕这里的痕迹就这么多了,我已经仔细检查了周围一百码的地方。”警长说。

“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然这样,我就不用再费一遍心了。可是我倒希望在天黑以前,能够在荒原上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大概地熟悉一些,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衣袋里,我想可能会更吉利些吧。”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好像对我的朋友这种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很不耐烦。“我们应该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知道你的看法。特别是我们应该向公众宣布,把那匹名驹的名字从赛马的名单中取消。”“不必那么做,”福尔摩斯果断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上校点了点头。“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先生,”罗斯上校说,“你在荒原上走一会儿后,请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再一同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回去,我和福尔摩斯在荒原上慢慢走着。夕阳缓缓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边的平原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余辉中,晚霞洒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眼前的绚丽景色,完全陷入深思中。“华生,这么办吧,”他终于说,“我们先不考虑是谁杀了约翰·斯特雷克,先把目标放在寻找马的下落上。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喜欢合群的,依照它的本性推断,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不大可能跑到荒原上去,即使这样,它也会被人发现。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对于这类的乱子他们是避之惟恐不及的,生怕被警方缠上。他们知道是无法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如果带上它,他们会冒很大的风险而且无利可图,这是显然的。”

“那么,马能在哪里呢?”“我已经说过,它可能是到金斯皮兰或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按着这个方向找,看会出现什么结果。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很坚硬而且干燥,可是梅普里通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片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很潮湿。如果我们的推断没错,名驹到梅普里通去了,那么我们一定会在低洼地找到它的蹄印。”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很高,几分钟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边走去,可是我还没走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向我招手。我赶去时看见在他面前那片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马蹄印一对照,竟然完全相符。“设想是多么重要啊!”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就是缺少这种素质。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既然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测,我们就继续吧。”

我们穿过潮湿的低洼地,又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势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左右,最后我们在梅普里通附近,又一次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站在那里指点着马蹄印旁边明显可见的一个男人的脚印,脸上充满喜悦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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