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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闺蜜比男票重要

我是一名化妆师,27岁,在婚纱影楼里工作。而我现在视线锁住在书桌上的蓝色相框,照片里的那个女孩,是我的妹妹,梁小琪。

明天是她回国的日子。

这张照片是几年前我们一起照的,那时候的我十九岁,她十五岁。照片里她的模样稚嫩纯净,如今已经成长得美艳动人了。少了那一份稚嫩,多了一份成熟和妩媚,俨然活脱脱的一个大美女。

曾经的我也清新自然,而如今被生活折磨得早已丢失了那一份清新自然。

用李小默的话说,我没被男人折磨摧残,却已经被时光这把锋利的杀猪刀折磨摧残得面目全非了。

这人和时间吧,两者之间的联系很诡异。人随着它的迁移,是像被赶鸭子上架一样,被迫着一路成长,想停止也停止不住,然后越长越成熟的。而我却不然,我并不是随着时间,成长变成熟的那一类,而是成熟过度,导致变成,熟得成渣的那一类。

李小默是我十八岁时结交的死党。

自然她对于我十七岁以前的一切事情也不知道,我告诉她的时候,她像老鼠吃了猫一样,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看着我,然后对我充满了好奇,很好奇,非常好奇的好奇。

因为李小默她是一个电视迷,电视剧里随便一个车祸或撞击的意外都能导致女主角或男主角,甚至是路边的阿猫阿狗都能失忆了。

而她高中三年住校,睡在下床床铺,天天起身都被力量的轻重,大小,不知道被撞了多少万次的头,她还是没有失忆掉,也没有大脑不正常的。有的只是呲牙咧嘴,面目恐怖狰狞的痛苦表情。

所以李小默对于她这个无论怎么被撞到头都没有失忆的这件事,她得到了一个,她说比科学证明还科学的结论里得出的歪论:科学证明,在现实里,发生失忆的几率是很少很少的。即使头部经受了严重的撞击,哪怕被撞击得头破血流,那失忆的几率也是很低的。

那么被重击得头破血流没死掉的下场,发生几率高的是什么呢?她的科学证明是:最高的机率,这个人不是成了瘫痪或半身不遂,就是成了白痴或****。

所以李小默对于我这个现实里存在的,没有变成瘫痪,没有半身不遂,也没有成为白痴和****,还活得好好的,在她身边唯一一个,比国宝熊猫还珍稀宝贵的失忆患者来说,她对我是充满无数想象,无数向往和无数无数羡慕的。

她对我什么想象呢?

李小默她说我身上肯定有一个爆炸性,惊天动地的故事,所以她对我的想象是无止尽的,我在其中挑选出我认为最离谱的那两个给大家说一下。

第一个呢,她说的是,我是一个亿万富豪的千金,在嘚瑟嘚瑟出远门旅游的时候,遭熟人妒忌,被陷害,失踪,家里人以为我死了,然而刚好我又失去了记忆,所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也找不到家,然后被人收养了…

第二个呢,是,我是一个高级大官的私生女,本来在另外一个城市里是不被任何人知道的,但有一天被高级大官的正室发现了,正室派私家侦探调查而得知了自己的丈夫深爱着外面的一个女人,还有了一个宝贝女儿,建立了一个幸福的家。正室一时想不开,心生恨意,于是残忍杀害了我的母亲,而我一时接受不了,承受不下,选择自杀,但死不了,后来被人救了,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然后被人收养了……

又或者是我亲眼看到正室杀了我的母亲,我心里承受不了,又被正室她发现,所以她想连同我一起杀了,但被我逃跑,我被正室一路追杀,但好死不死,一倒霉起来就******连喝口水都被呛到的倒霉。

我逃跑的方向竟然是一个悬崖处。正室看着我身后的悬崖,阴险地笑着和我说“哈哈,你逃啊,你逃,你逃我就不追你了,反正追下去你也成不了我男朋友。”

我被气得身体抖动得像筛糠似的,一个激动,一个站不稳,一不小心失足摔了下去…但我的霉运消失掉,突然变得很幸运了,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竟没有死,被人救了,但失去记忆,然后被人收养了…

我对于她极具丰富的想象力,只能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甘拜下风地给她一个又一个的白眼。

但李小默在她极具丰富的想象被她自己的逆想象和极具幻想性的侦查能力,一一逆袭,侦破了之后,她就对我完全失去了想象。

然后三个里面也就只剩下了向往和羡慕两个。

关于这个向往呢,李小默又有她的一番见解和总结。

她说,这人的一生中,有很多很多的人,因为自己曾经做过的****,愚蠢,尴尬,错误,想要力求后悔药吃了然后都想要忘记的事,但偏偏这人世里,就是没有后悔药可吃。想后悔又后悔不了,想忘记也无法忘记的前提下。所以,这个人生是痛苦的,极其痛苦的。

那么,除了那个求虚幻的后悔药那条方法,想要重新选择,重新开始,把想要忘记的通通都忘掉,那么,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

李小默的答案,那就是失忆!

当然,她也想到了还有另外的一招,那是最狠的一招,就是以死亡来忘记。但为了忘掉那些想要忘记的人,想要忘记的事,想要忘记的物。以死这个方法来忘记,那就未免太过,太不值得了。

毕竟人命可是很贵重的。

我妈就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好不容易养这么大,吃了那么多的奶粉,吃了那么多的米,花了那么多的钱,生的时候还痛了那么久……如果我死了,我妈就算再生一个女儿,虽然也是她的女儿,但却再也不是我这个女儿了。她说。

所以李小默她虽然对于想要以失忆来忘记她那二逼的一生,充满了无限向往,但她是极其反对和不赞成这一条方法的。

虽然偏偏,在找不到后悔药和又不能死的前提下,这个失忆的好事就是无论她被撞痛了多少次的头,它就是不落在她的身上,所以到最后,她在那三个里也就只剩下最后一个,那就是,对我的羡慕了。

关于这个羡慕,李小默说的是:比如一生里认识了不想认识的人,想要忘记的人,如果忘掉了,那就好像玄幻修仙小说里的重生,可以重新开始,开始新的人生,新的梦想,变换新的思想,新的性格,认识新的男人…那简直就是脱胎换骨啊!我……

我还未容她说完,我就诋毁她,说李小默,你说那么多,其实也就最后一个,才是你所渴望的吧。

李小默臆想得很兴奋,眼睛发亮,但被我那么一打断,她看清了我这个现实。

想到这么幸运的事为什么就不发生在她的身上,而是降临在我的身上,觉得上天对她太不公平的时候,她狠狠地瞪我一眼。

然后踢腿捶胸,仰起头对着天空说起了四川话“苍天呐,扁你个锤子!你为啥子?为啥子?为啥子?你到底是干啥子的干嘛呢?还是干嘛呢!”

我就笑得肚子抽筋。

以前在公司里,有一个四川的同事,她每次遇到对她不公平的事,她就总会对着天空大骂,骂的就是这一句。

那时候我和李小默还不懂其中的意思,因为我们的家乡是说粤语小白话的,在公司里,就算很多时候和人沟通,都用国语“煲冬瓜”,但还是比较正规一点的国语“煲冬瓜”。

所以那时候我和李小默每每听到她说那句话,我们都能把饭笑喷出去。

也许是我们的思想不太纯洁,想到另一个意淫的想法上了,所以我和她听到的是我们心里歪曲掉的表面意思是:“苍天呐!扁你个锤子,你为傻子!?为傻子!?为傻子!?你到底是干傻子的干妈呢?还是干妈呢!”

我和李小默那不太纯洁的想法,深层的是什么意思,我也就不解释,不说了。

留给大家一个臆想的空间吧,毕竟多动动脑子,会容易变聪明,会有效预防和治疗老年痴呆。这是一条比吃药和补品都要好的法子,所以请多动脑。

说到这,也许大家都在猜想,会认为,这个李小默说话这么肤浅,行为这么粗鲁,人这么接地气,人肯定是长得很丑,很猥琐的了。

因为这个肤浅的世界,人类看待表面的事情和人,也都变得很肤浅的。

人言亦言,流传的时候又领会不到原来的意思,然后中途扭曲掉本来的意思,又传言下去的。从不去求知和证实事情的真伪就盲目下定论和言论的。

但其实真正的性质并不是那样。

所谓让人大跌眼镜,人不可貌相的说法就是比喻在李小默的身上的。她就是那些话的代言人。

所以我还是劝一下广大网民,在网上不要一听到任何的一点风吹草动,别人说什么,我们就听信什么,然后比当事人还激动,愤怒……然后在没有求证和证实事情的真正的情况下就盲目,任意去评论人家,诋毁,恶言相向。

虽然我们的出发点是大义的,是好心的,是想要帮助到一个人,但殊不知,我们因没有去弄清事实的真相下就盲目的下了定论,对他人进行语言的攻击,已经伤害到了无辜的人。

谣言和人言,都是可畏的,它会打垮一个人的意志和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会让一个求生意志很强盛的人,再也没有想要生存下去的力气……

所以对于那些身为外人的我们,还没有经证实的人事物,我们还是静观其变,不要瞎折腾瞎猜瞎想象了。

然后回归正题,还是容许我这个对李小默的容貌有证实过的认证者准确介绍一下吧。

李小默长得并不丑也不猥琐,她人长得很漂亮,细胳膊细腿,不但腿细,还长得很长,全身上下该凸的凸,该凹的凹的,该大的大,该小的小。

一米六五的身高,对于一米五六的我,她可是我心里的模特了。

长发飘飘,乌黑亮丽,五官精致,虽然脸有那么几粒小雀斑,几个小青春豆的,但绝对影响不到她的气质。

李小默她在我的眼里,就是个十足的大美女。

但也许在喜欢贤熟淑德,温柔善良的那些闷骚男人的眼里,如果小默她斯文一点,温柔端庄一点,那么她俨然就是一个十足的大美女的。但只可惜,她不斯文,也不温柔端庄,她有点神经质,性格还有点MAN,大大咧咧,整天啰哩叭嗦的,这折损了她不少的形象,所以她只能是个小美女。

但小美女,在我们班里还是无人能够撼动她班花的位置的。这不知道是不是在我们的那时候,长得好看点的,漂亮的,是还在摇篮里嗷嗷待哺,还是没被那些颜值高的爸爸妈妈们制造出来……

李小默曾有那么一段时间,每每见到我被时间那把锋利的杀猪刀折磨得不成人样的脸,她就总是回忆起她刚见到我的那一刻。

说那时候,我刚转学到班里,她在教室下面,抬头刚见到我的一刹那,那时候,她是被我震撼到的。

虽然我的样貌长得不比她漂亮,也不是很惊人的那种,但我的皮肤很白,很亮,肤色粉里透白,粉嫩粉嫩的,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的冲动,让她很是羡慕。

那时候因为我刚去那个学校,对于同学,学校都还很陌生,心里还不适应,有点害怕,所以不大说话,也很安静。

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不是很熟,而那些同学以为我那是高傲装逼,所以不大和我接触。

但李小默因为我的皮肤好,她想要获得秘诀,所以她主动靠近了我。

然后她告诉我一件我一直都不知道的事——班里的男生私自给我们班里的女生排了比美的名次,因为我那白里透红的皮肤,我居于她的后面,排位第二。

虽然李小默说了,那是因为所谓的一白遮三丑,我是被自己的白遮了三丑,所以我才能居身在她的身后,成为班里的班二花的。

但不管怎么样都好,对于那个比美的排名我倒还是挺意外的,没想到自己在一班三十个的女同胞里竟能居位排列第二位。虽然二这个数字吧,很多人都不是很喜欢,但我却无所谓,听了心里还美滋滋的。

在那时自己可是还嘚瑟了很久的一段时间。

可是,现在呢?唉,一言难尽啊。

李小默说我现在这个被时间这把锋利的杀猪刀折磨得不成人样,面目全非,到底是折磨得成怎样的一个不成人样,面目全非法呢?

李小默她是这样比喻我的,说我如今长了些小斑,以前俨然的一个白种人,现在彻底成了真正的黄种人,笑的时候还有皱纹,又不好好收拾自己,和以前那个18岁啵啵脆的我一形成对比,那压根就是一对不住观众,二还出来人吓人吓死人的那种。

她一看到我现在的这个模样,她就感概了。

感慨时间的无情,感概光阴的似箭,感概那把杀猪刀,感概一个曾经看似风吹肌肤可破的少女怎么就成了这么一个悲催,拍照照片可以拿来挡煞避邪用的门神了。

李小默每当那个时候,她就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摇摇头一脸的痛惜的样子对我说,你啊,再这样下去,是真的没有男人看上你,你真的要成为尼姑,实现我们曾经那个伟大的梦想了。

虽然李小默说那些话的时候,她也是个尼姑。

但她就是损我不损她自己。

这让我很无语,非常无语,无语到只能没好气地拿白眼球丟她。

以前我和李小默被上天注定的缘分,分到同一个寝室,又分到成为同桌的时候,帮即将毕业的学长写毕业录。

毕业录里,在未来的梦想的那一地方,我留自己的梦想是:毕业以后,去山里建一个尼姑庵,在那里做尼姑老大,然后专收美女尼姑。

那么那样被别人知道了的话,别人就会说那是一个都是美女的尼姑庵,这样,那么自己自然而然的,也就是个美女了。

刚好那个学长,李小默也认识的,给她写的时候,她翻看那本毕业录,她看到我的梦想竟然和她的梦想一样,而且我们的爱好也大多相同,所以就因这个,我们成为了不单单是同学和同桌还有同寝室这些层的关系上,我们还成了好朋友,用现在很流行的词语形容概括,那就是——好闺蜜。

砖家们以拍砖的壮举打包票说——朋友不需泛滥,一生只得一损友闺蜜足矣。

所以,我在那些被拍碎的砖头块里得出的名言名句是——闺蜜比男票重要,所以我会把她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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