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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曾经感动的旋律

每个女孩子都曾有过白马王子的梦想,我也有过,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上铺的女生总是笑我,骑白马的不一定就是王子啊,也许是唐僧。其实唐僧有什么不好,帅帅的,不过我更想嫁的是孙悟空,因为我喜欢有本事的男人。

后来,我就真的遇见了一个白马王子,在欢乐年代Disco,我附着上铺女生的耳朵讲:“嘿,那个唱片骑师好帅哦,长得像不像《七龙珠》里面的那个孙悟空。”音乐太吵,人群尖叫,我讲得很大声,不知道舞池后面的他是不是听见了,他从压得很低的帽檐里抬起眼睛朝我这边看了一下,就一下,没有任何表情。上铺的女生也附到我的耳边喊:“小姑娘,这里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你还是歇歇吧。”我看见他把手里的唱片套在手指上潇洒的转一个圈,便是一首疯狂的歌。MC在喊:“你快乐吗?”无数的声音在应:“我很快乐。”想想这个Disco的名字真是好,欢乐年代,有酒喝,有舞跳,有帅哥看,那不就是欢乐年代。

午夜,从迷幻疯狂的电子音乐里逃出来,月光那么好,我在街上跑跑跳跳,无法抑制的亢奋。我的白马王子又出现了,欢乐年代的那个唱片骑师,只是他没有骑白马,而是跨着一辆破得连牌照都没有的摩托车,嘎地停在我的身后,我楞了一下,回头看着他。他说:“撞到你了吗?”我无比温柔地说:“没有。”他说:“既然没有,你还不******让开。”同学过来拉我。他没再看我一眼,一加油门,那辆吊销牌照的报废车就拖着长长的尾气,像是喷气式飞机一样跑远了。上铺女生在感慨:“好酷哦。”我也觉得,好酷。

我无数次设想过,我与我的王子相遇的场景,却都不是今天的样子,有时候人与人的遇见,就像是车祸,你来不及选择是让宝马撞,还是让卡车撞,就已经被撞得头破血流了。还好我比较幸运,撞我的车上坐着王子。

老是有人问,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那就不需要吧。宿舍的女生都说,乐湮,你别傻了,那不是白马王子,那是牛魔王。可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看牛魔王也会觉得像白马王子,尤其是我这样读着童话长大还没恋爱过的女生。我染金色的手指甲脚趾甲,在眼皮上画上闪亮的花纹,穿最短的衬衫,在最靠近DJ台的地方,妖精一样扭动,我要他看见我缀满铁钉拉风的腰带,还有肚皮上眼泪一样晶亮的脐钉。无数的男人扭过来,闪着兽一样的眼睛,而他,却不看我一眼,手指上的唱片转啊转,折射着五彩斑斓的灯光,晃得我眼晕,眼角碎钻的眼泪开始脱落。

上铺的女生又附过来喊:“你都扭了半个月了,就算你扭出腰肌劳损,他也不会注意到你,你没看见一舞池的美女吗,一个屁股就是一台电动小马达。”我转身看自己的屁股,体贴的牛仔裤,流线型的小****,我对自己的屁股有信心。他换王菲的歌,断断续续的舞曲版本,无数的人挥舞着手,跳着喊着跟着唱,《流年》《红豆》《将爱》,MC在喊:去******窦唯,去******谢霆峰,去******李亚鹏。大家都跟着喊,喊得汗流浃背,泪光闪闪。

上铺的女生也在喊:“小姑娘,你的白马王子走掉啦。”我抬起头,才发现他已经不在了,只剩下唱片自己在机器里一圈一圈地转。我赶忙跟出去,他穿着画满骷髅的大T恤歪歪扭扭地走在昏黄的路灯里,我远远地看着,午夜的街,清冷而寂寥,我们就那样拖着长长的影子,一前一后地走着,风卷起那些落了一地的叶子,转啊转。我一直以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温暖的事情,现在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多么荒凉。上铺的女生安慰我,我们要像王菲阿姨学习,做爱情的勇士,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他就住在离欢乐年代不远的筒子楼,我站在楼下,看着他穿过阴暗狭长的楼梯,而那栋楼却没有灯亮起来。我跟上去,沿着楼梯一直走到天台,他住在天台的小平房里,电视机摆在天台外面,他坐在地上打游戏,打着打着就哭出来了,把旁边的啤酒瓶子砸碎,持着玻璃碎片在割腕,割了几下,又开始打游戏,打了一会儿,又开始割……游戏手柄上满是血。我站在楼梯上看着他,过了好久,我才哇的一声哭出来,惊得天台上的鸽子扑腾腾地飞。

他看见我了,招手要我过去,我就跑过去。他招手的时候,我看见他手腕上的血顺着胳膊一直流到胸口,像是被人在心脏刺了一刀。他问我为什么跟着他。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想了很久才说:“我有点喜欢你。”他过来抱着我,吻我,手腕上的血不停地流出来,我不敢动,我怕我一动他就会死掉。

他解我腰带的时候,我才想起要推他,那么拉风的腰带,我希望他看见,可他没有看见,却解开了。我的手抓着他的手,被他甩开,我又去抓,他腕上的血涂满了我的掌心。他使劲甩开我,把我按在天台的护栏上,他喊:“又不是******处子,装什么装。”我推她,我说:“我疼。”他说:“疼你就喊呗,你推我干嘛。”我推不开他,也没有喊,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他的脸,还有他头顶蓝丝绒一样的天空,他真的很酷,酷到自始至终,没有看我一眼。

他把我放开之后,就爬到天台的栏杆上抽烟,抽了很久都不肯下来,我也不敢喊他,我怕我一喊,他就会掉下去。后来我就自己走了,我走的时候,我们都在流血。

回到宿舍,一群女生正在议论结婚,上铺的女生说:“王菲怀孕了,没想到她真的嫁给了李亚鹏。可是她前面已经有两个男人了,不知道李亚鹏会不会计较。”别的女生说:“他有资格计较吗,听说周迅也要结婚了,那李大齐会计较吗?”最后大家一致决定,一定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留给自己最爱的人。我想很多女孩子都曾这样想过,可是新婚之夜的那个人就一定是我们最爱的吗?那我们最宝贵的,是给最爱的人,还是给娶我们的人?

再去欢乐年代,我画了更重的眼影,蓝色的,紫色的,一闪一闪的。还有我的手指甲和脚趾甲,我绘上流 氓兔,哆来A梦,还有蜡笔小新,又可爱又妖娆。我温柔的西瓜头变成了爆炸的大蘑菇,甩起来,占地三百亩,他一抬头就能看见我,只能看见我。可是他不抬头,手指上的唱片,转啊转,闪啊闪,王菲唱完了,瞿颖唱,瞿颖唱完了,周迅唱,MC喊来喊去,好象要滚的都是李亚鹏。我也想喊,滚******,而我却不知道他的名字,想要他滚,都不知道怎么喊。

上铺的女生拉着我钻去后面找他,她说:“喂,帅哥,我朋友喜欢你哦。”他说:“对不起,我不认识她。”上铺的女生耸耸肩膀,尴尬地走了,我没有走,我还站在那里。我说:“你不喜欢我对不对?”他说:“是啊。”我说:“那你为什么对我那样?”他说:“是你说你喜欢我的,我也没有逼你。”我还想说什么。他已经转身去换碟,王菲旁若无人地唱:我像是一颗棋,进退任由你决定,我不是你眼中唯一将领,却是不起眼的小兵……迷幻的电子乐,碎钻的眼泪,斑斓的灯光,潮湿纠结的头发,汹涌的玻璃舞池,我蹦啊蹦啊,跳啊跳啊,没心没肺地跟着王菲唱每一句歌词。曲终人散,我们宁愿笑着流泪,也不愿哭着说后悔。

上铺的女生一直在安慰我:“能失去的,都不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有什么好难过的。”我不难过,也不觉得被伤害,我坐在窗前,梳我的蘑菇头,我再不要金色的手指甲脚趾甲,我再不要紫色花纹的眼皮,我再不要那个酷到不正眼看人的王子,不就是一个有好看的眉眼和唇线的男人吗?我不要。谁不是在一边受伤一边长大,谁年轻的时候还能没点花花事儿。我对着镜子摘下一长串碎钻的眼泪,可是我的眼角,为什么还是那么闪亮。

宿舍的女生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惊一乍地喊:“乐湮,乐湮,你知道吗,刚才在街头看见你喜欢的那个唱片骑师了,痛哭流涕地拉着一个女人喊,求求你,别走。那个女人拽得很,看都不看他一眼。他就蹲在地上,狼狈到死。”上铺女生啪地跳下来说:“真的吗,真的吗,恶人恶报,就像《无间道》里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我又想起那个起风的天台,成群的鸽子呼啦啦飞过,我们都曾在那里为爱流血又流泪。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在街头遇见他,可是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该喊什么,他才会回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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