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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王浩天到河滨工作已经三年出头了,换句话说,他两地分居三年多了。他的原则是不嫖妓。再迫切,哪怕是一个月四十天不过性生活,他也不会去嫖妓,他心理上接受不了把性爱当作交易的形式。再说,对他来说,性不仅仅是一种排遣的方式,他更看重质量。他对女人的要求与别人不一样,女人的年龄不重要,也并不一定要很漂亮,但绝对不能丑,要有女人味,床上的感觉要好。以前,他虽然过得很清贫,从没有进过娱乐色情场所,但感情生活也丰富多彩,除了与自己的老婆相亲相爱,他也有那么三五个红颜知己,还有两个上过床。庆幸的是老婆一直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会与一个十七八岁的妓女搅和在一起,而且是在那样一种情况下相识,并且已经保持了半年的关系,现在仍然继续着。

那天真的是不可思议,一个记者,跟着一个警察,还有一个妓女,共同去整一个嫖客,就是为了那区区的几千块钱(这次他没有得到钱),由此就想到了社会上流传的“妓女是卖身的,记者是卖心的”说法。做记者之初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想哭。他从小崇尚的职业,在他而立之年才如愿以偿当上的记者,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竟是这般糟糕。他也发现,确实有一些记者在利用自己的优势干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诸如拿批评稿子胁迫当事单位或个人送红包、出赞助、做广告等。

说实话,王浩天算不上一个正人君子。他认为,世界上本来也没几个正人君子,还是普通人多。普通人免不了就俗气,物欲情欲,在所难免。

王浩天算是一个文人。高中时代,写过长篇小说,结果是长篇小说成了一堆废纸,大学也没考上。高中毕业后,王浩天到本乡一所初中任教,一教就是十年。他一直是不在编制的临时代教,月工资从最早的四十五元到最后的一百五十元,可以说低得可怜,但他从来没有对工资表示过不满。他工资低,老婆武丽娜却是正式教师,工资还说得过去,加上他无法纳入预算但可以补缺的稿费,三口之家在乡镇一级的生活还算中等靠上。教书之余,他自学考完了中文本科,并坚持写作,不光搞文学创作,也搞新闻写作,经常有文学作品、新闻作品见诸报端,还加入了省作协,在老家也是小有名气的通讯员和业余作家了。

1997年过完春节,在河滨市工作的高中同学郑少铭的一个电话改变了他的生活。河滨有家报社面向社会招聘记者。他二话没说,辞了职就直奔河滨。老婆说你等定准了再辞职也不晚,万一考试不行也好有个退路。他义无反顾,说临时代教是坚决不再当了,他自信到河滨不会没有吃饭的地方。

王浩天被郑少铭开车拉到报社报了名,就回到为他安排的招待所里,开始准备。郑少铭是他高中时的死党,用乡土话说就是“撕不烂的棉套”,同桌、同床、同饭(一个饭组),中南财经大学毕业后分到西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后来在机关耐不住寂寞,就主动要求下企业,如今,已是高新区制版印务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除了忙点累点,生活可以说多彩多姿。

王浩天的应聘十分顺利,笔试成绩名列第二,面试也不错,一周后就被安排在报社记者部,成了一名记者。这年他三十岁。三十而立,要说他也算“立”了,老婆有了,孩子有了,事业小成,虽然还没有票子,但能谋得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初到河滨,王浩天在都市村庄上官屯租了一个小单间,屋里一床一桌一椅而已,睡觉,看书写作,做饭吃饭,全都在这间不足十五平方米的房子里。生活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但七八年来与老婆孩子在一起生活的习惯一下子被改变,他有点不适应。饭要自己做,衣服要自己洗,水要自己烧,脚要自己洗,最要命的是要自己一个人睡觉。以前几乎天天抱着老婆睡觉,现在怀里没得抱了,感觉空落落的。他甚至流过眼泪,开始怀念以往恬淡的日子,一遍遍回想与老婆孩子在一起的枝枝节节。吃完晚饭,老婆总是给他倒好洗脚水,把他拽过来,蹲到他面前,把他的鞋和袜子脱掉,轻轻地给他搓脚,那种痒痒的舒服的感觉令他迷醉。儿子韶玉总是与他争妈妈,看见妈妈给爸爸洗脚,就吵着洗脚,看见妈妈给爸爸洗头,就吵着洗头,看电视更是拿着遥控器独断专行。儿子上小学了,学会了下象棋,天天吵着要下棋,要赢爸爸,他总是像孩子一样与儿子争输赢。邻居就有人对武丽娜说:“武老师,你们家大孩子老与小孩子争,你也不管。”“大孩子”说的是王浩天,小孩子当然是儿子了。他有时真的有点烦儿子闹,现在倒是没人闹了,清静了,可生活的乐趣却少了许多,甚至可以说黯然失色。

他不怕忙,出差采访,回来写稿子,他都应付自如,但他怕闲下来。吃过晚饭,一个人没事,他会在大街上溜达,一边悠闲地散步,一边想着问题。有时他会去动物园门前的广场上待一会儿,这里有一个女子健身队,每天晚上都练,他就在一边看老的年轻的女人们花样百出地跳健美操。有时他也到一个露天舞场,愿意了可以花一块钱进去跳上几曲交谊舞,也可以坐着看别人跳。有时也约朋友一起聊天喝酒打扑克,忍不住了就回家打电话。为了联系方便,家里专门装了电话,他自己也配了传呼机,后来经济宽裕了又买了手机。很多时候,他是在盼,盼着回家,盼着有人来看他,也盼着传呼机响起来。

郑少铭天天忙于应酬,孩子小,离他住的地方又远,他们也难得见面。倒是以前与他同一学校的相好万红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来看看他。万红小他六岁,也喜欢文学,在学校两个人就开始相好。以前都在学校,见面的机会不少,但在一起的时间很少。现在离得远了,见面少了,倒是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一起了。万红第一次来河滨是一个星期六,她给王浩天买了方便面、火腿肠,还有两条烟。因为她头一天晚上打过电话说要来,王浩天从放下电话就开始盼,直盼到第二天下午四点多才看见万红。学校星期六上午还上课,万红等到上午放学,顾不上吃饭就搭车到县城,再转车到河滨。王浩天早早地等在车站,真是望眼欲穿。万红一到,他久久地抱着她不肯松开,眼里不觉流出了泪水。他来到这一个月还没有回去过,有太多的感触让他情不自禁。

“怎么了,想家了?这么不坚强。”万红替他擦了泪,“快让我回家吧,太累了。”

他们打了的回上官屯,那时候他是很少舍得打的的。万红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学校,他们就开始相好,她仰慕他的才华,他喜欢她的风情,也是该他们有缘,很快就有了一次机会,让他们一起去县城带学生考试,他们自然就有了第一次。万红也不是处女之身,她也没有要嫁给他的想法,偷偷摸摸地好,感觉也挺诱人。

当晚,两个人如脱缰野马,直把那张单人床弄得咯吱作响,一夜疯狂,他们忘记了一切,连安全套都没用——这样的疏忽让万红经历了第一次堕胎的痛苦。

第二天,万红早早起来,把房间收拾好,把该洗的衣服洗好,这才有时间出去逛街。两个人去服装商贸城,万红给自己挑了两件夏装,给王浩天买了一条裤子,一件T恤衫。

万红的到来,给王浩天生活的天空带来了彩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万红基本每月都来一次,俨然一个老婆。大概是文人生性风流,他爱万红,也爱他的家,爱他的老婆孩子。他保持一个月回家一趟,每次回去可以在家住两个晚上,回家的时间尽量与万红来看他错开。他做得并不是天衣无缝,但老婆从来不怀疑他,也就平安无事。小别胜新婚,武丽娜与他甚至比从前更加恩爱。

这样的日子虽然有点紧张,但也很有规律,他也颇感满足。他的改变,源于他认识谢涛。与谢涛成了哥儿们,王浩天开始接触河滨的女人,也慢慢学会了“叨菜”。

“叨菜”是河滨的说法,就是捞取好处和挣钱,但很多时候是说获取来路不正的利益。比如,在派出所,警察收受钱财不按原则办事叫“叨菜”;在医院里,管药的领导收推销员的回扣叫“叨菜”;在学校里,管招生的领导私下收学生家长的红包叫“叨菜”,班主任引导学生家长送礼品也叫“叨菜”;在新闻单位,编辑记者收红包发稿子叫“叨菜”,记者采访批评稿子收红包也叫“叨菜”(要知道,收了红包问题就可以轻描淡写地汇报,写稿子的时候可以淡化低调处理,也可以缓发,还可以不发),拉广告拉赞助拿提成也叫“叨菜”。在河滨,亲人见面,朋友聚会,很多时候都在谈论“叨菜”的话题。通常,说某某人能“叨菜”,就是有能量,并无贬意,而是对他很大的褒奖。当然,“叨菜”往往与职务、权力、职业紧密相连,能否“叨菜”决定了一个人的能量。王浩天的工作也算是一个“叨菜”的职业,因此,他的社会与经济地位在河滨绝对不低下,他也早就不是那个月工资一百五十元的代课教师了。

王浩天与程晓雪也算注定的缘分。那天他送她回家,本来并没有太迫切的欲望,想着把她安置好了就走,一进屋程晓雪要撒尿,他就扶了她上厕所,无意中就看见了那没有长毛的丰腴之地。王浩天经常涉猎一些易经八卦之类的书,知道女人不长毛叫白虎,以前只是听人说过,今天能遇见也算是造化,他自己偏偏又是一“青龙”,青龙遇白虎乃天作之合,岂有错过之理?一下子,他的情绪腾地就来了。

王浩天脸上白白净净的,却长了一身的汗毛,那汗毛又黑又壮,尤其是胸毛,郁郁葱葱地长满了前胸,从胸部向下,变成带状经过肚子,到了腰部则兵分两路,顺着腰际线向后背延伸,又在腰椎汇合到一处,宛若一条腰带把腰缠了一圈,这就是相书上说的“青龙”。若不是青龙,遇见白虎会招灾惹祸,若是青龙则可好运当头,所谓“青龙降白虎”。

一时,王浩天激动不已,早忘了程晓雪的身份,就站在厕所门口静静地看她撒完尿,再扶她到卧室,一到床上他就开始脱她的衣服,又摸又亲。谁知程晓雪并未真醉,等到要进去,她却把他推开:“也不洗洗就做呀,去洗洗吧。”王浩天一惊:“你没醉呀!”程晓雪笑笑:“就这点啤酒能灌醉我?八两白酒也放不倒我。”

二人下床都洗了,重又回到床上。等到完事,程晓雪说:“王哥,我真是你的人,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感觉。”王浩天说:“没听说白虎怕青龙吗,我是青龙。”程晓雪看了,又听他解释,说:“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呀!”他说:“应该说你是为我所生,生下来就等着我呢。”

两个人说说笑笑,不觉已是凌晨五点,遂息灯睡觉。

自从与程晓雪有过第一次,王浩天就像着了魔一样,一闲下来就想去找她,他迷恋她的身体,迷恋她的风情。当然,他没因此影响回家,也没有影响与万红的关系。程晓雪对王浩天也很上心,可以说是随叫随到,有求必应。后来程晓雪干脆把家里钥匙给他配了一把,王浩天没事就跑过来,两个人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蹦迪。慢慢地,两个人就有了感情。王浩天开始吃程晓雪的醋,受不了她所从事的职业。他说:“雪,别干了,我养你,回头我帮你找个正经工作。真的,我爱上你了。”

刚开始,程晓雪以为他是心血来潮,也就逢场作戏,嘴上答应了,却不往心里去。后来他真的给她在一家公司找了工作,她才知道玩过头了,自己也已不能自拔。她深知,做妓女最忌讳的就是动真情,这样不但挣不了钱,还伤害别人伤害自己,无端地增添烦恼。最终,程晓雪没有去那家公司上班,就闲在家里,每天很晚才睡觉,第二天中午十二点还不想起床,天天如此。男怕有钱,女怕得闲,这话一点没错。程晓雪没事干了,一睁眼就给王浩天打电话,天天缠着他,王浩天也不想出差了,也不想写稿子了,天天住在程晓雪家不走。

一个月下来,王浩天的写稿任务一下子差了三分之一,工资也受了不小的影响,主任在会上对他进行了不点名批评,会下又找他谈话,弄得他多少天都打不起精神。程晓雪一个月没工作,当然就没了收入,尽管正常花费王浩天拿,还给她零花钱,但想想他自己一个人在河滨,连房子都没有,凭啥养她?再说,她很清楚,王浩天不会离婚,她与他的年龄也差得太多,他们也不可能结婚,她跟着他的最后结局也不会圆满,不如趁早退出,保持个情人关系就可以了。

两个人都有了顾虑,就收敛了一些。可人的感情不是说怎么就怎么的。王浩天私下对自己说:长点志气,坚决不能再沉醉在感情纠葛里了,可总忍不住给她打电话。程晓雪呢,也下过多次决心,冷静相处,可一听见他的声音就不当自己的家,照样是随叫随到。

王浩天就安慰自己,慢慢会好的,多干工作吧。后来工作是赶上去了,但感情还是不能自已。因为吃醋吵架心烦,程晓雪又开始走原来的路。她尽量瞒着他,在她看来,存折上的存款数字必须快速上升,等到她买了房子,再攒点钱,就可以金盆洗手,找个老公嫁人,过正常人的生活——对她来说,那还是一个很遥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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