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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此情可待:遇见一场风花雪月(1)

遇见·华丽的情缘

垂肩的两条麻花辫,黑得沁出油墨的芬芳,明眸低垂,皓齿灵动,纤细却结实的小腿晃动在伦敦阴雨连天的季节。这个碧玉年华的少女不远万里告别皇城的青砖绿瓦来到这座尖塔和高楼林立的雾都,一切莫不过“宿命”二字。

初到伦敦时的新鲜感和熙攘不绝的来往宾客,似乎也被这望不到边际的阴雨蒙蒙冲刷得淡却了缤纷。父亲大人毕竟公务繁忙,纵有相伴不知左右、往来不绝于耳的友人们,可林小姐的孤寂心思,却在一日日升腾、升腾,最终幻化成蔓延开来的思乡愁苦。

在斐理璞的帮助下,林徽因的英文进步得很快,提笔写字、出口成章已然不在话下。那隽美的笔体和动听的发音,让林家小姐在伦敦小有名气,也结识了不少作家名流,包括著名小说家托马斯·哈代、史学政治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才貌兼具的女作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以及当时旅英多年且成绩斐然的一大批中国学者张奚若、陈西滢、金岳霖等。林父的广纳贤才、招揽宾客颇有魏晋之风骨,却又更加海纳百川。这让林徽因的闺阁生活从年少时便登高望远,不拘小节,有着非一般女子可企及的优雅和高度。

天气一日日热起来,寓所外的虫鸣声日渐聒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林徽因虽然有短暂的彷徨孤寂,但伦敦的烟雾迷蒙终于在盛夏时节告一段落。伦敦的房屋,沿袭着古希腊的和谐、完美与崇高,有的是历史的厚重感,一座挨着一座,仿佛一只只眯眼小憩的灵兽,有那么多生动华丽的皮毛和精髓。林徽因从踏上英伦大地的一刹那,便对这一桥、一塔、一楼、一殿充满了好奇和幻想,让她美好的灵魂中滋生出了莫名的情愫。

九月的伦敦,泰晤士河水涨船高,阴雨连绵的季节总是不期而至。伤春悲秋的女子在这样的季节里难免感怀而泪流。

是日,林长民在自己的寓所里招待一位忘年友人,这竟让林徽因有了些许的期盼。午后的阳光带着慵懒的湿气,终于冲破乌云照射进斑驳的木窗,林徽因习惯地将房门紧闭,徜徉在书海和梦端。“当当当——”几声清脆而有力的敲门声,让她不禁惊了心思,这才想起下午的访客,于是便匆匆整理妆容,换了一身朴素却不失礼仪的便服。就在随手掩门之时,下意识地又信手拾起一条绿底金色绣花绒边的丝巾系在颈子上,心思若水谁人懂?

台阶靠墙壁一面,挂着父亲收集而来的油彩画,都是英国古典派名家的代表作,林徽因对这种色彩度夹杂立体感的艺术形式甚是喜爱,举步间莫不侧眸欣赏。隐隐听到楼下厅堂内传来朗朗交谈声,声音洪亮而悦耳,她不禁加快了脚步,素黄色的裙摆在楼梯上幻化成一阵轻风。

眼前,所望之及,在门厅的尽头,一个中等个头的男子,消瘦却干练,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改良式西服,灰色衣襟虽然有细小的紊乱针脚,但衣服却是极整洁和干净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侧分的发型让发际线看起来高了些,却显得精神。一副金丝框眼镜掩盖不住镜片后面灼灼有神的目光,五官立体,嘴角飞扬。皮鞋上有一层刚刚溅上去的泥珠,看得出是走了一段路的。他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牛皮包,鼓鼓地塞满了书,书的一角已然露在了外面。

男子低着头谦逊地和父亲说了什么,林徽因并没有听清,恍惚间看到门廊外透过树影照射进来的阳光那么耀眼,这感觉,一眼已万年。不一样,那一眼里,什么都是不一样的,风不是原来的风,秒针的嘀嗒声不是原来的嘀嗒声,就连自己仿佛也并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林徽因挪动着脚步来到了父亲的身边,微颔着打量着这个男子。林父在寒暄几句之后,对女儿介绍说,这便是日前提过的徐志摩。徐志摩是年二十三岁,虽然英俊年轻、放浪不羁,却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看着年长几岁的徐志摩,林徽因不知怎的,竟脱口喊出“叔叔”二字,这辈分来得有些唐突,好在旁人并未注意,却让追求完美的林徽因对这初次的见面,存有一丝无法磨灭的芥蒂,就好像一朵清晨的樱花,染上一丝不合时宜的尘埃。

徐志摩侧过头,微微地打量了一下这个从楼梯上下来的女孩儿。

她穿着一件素黄色的长裙,深棕色丝线在衣襟上绣出了一支纤细的树干,上面零星用桃红色的丝线绣着几朵含苞的梅花。裙身并不花俏,却凸显了她绽放的美好年华。腰间系着一根翠绿的宽腰带,勒紧腰身,纤细且婀娜。颈子上似无意地缠绕着一段绿底绣花的丝巾,恰好和腰间交相辉映,娇嫩的明黄衬着这两抹翠绿,煞是美妙。亦是那么一瞬间,徐志摩的心底微微荡起了涟漪,一朵芬芳的莲花盛开其中,香气四溢。那一品味里的香甜,令他浑然忘我,迷失了心魂,跌跌撞撞,从此给自己戴上了一副名为“爱情”的枷锁。爱情,就是在这样的不经间里闯入生命,如一方镌刻的青石,力道深刻,重如千钧。虽然那时的他们,都还没意识到彼此之间将会结下一段怎样的夙缘。

徐志摩来伦敦已经有些年头了,在遇见林徽因之前,在那一段旷世奇缘开始之前,徐志摩并未在诗歌上取得什么造诣,甚至只是刚刚起步的小试牛刀。在《猛虎集序》中,徐志摩坦言,在他二十四岁以前,也就是1921年之前,与诗“完全没有相干”。是在“整十年前”,由于内心“吹着一阵奇异的风”,照亮了“奇异的月色”,这才敲开了诗歌的灵魂,顿悟了诗歌的内涵,潜化了诗人的气质,最终成就了一代伟大的浪漫抒情诗人。

他亦是打江南来,家境殷实。在离开故国之前,他是北京大学的高才生,是国学大师梁启超门下的一名弟子,是鲜衣怒马温润如玉的翩翩少年郎。出国留洋后,他奉父命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然而,不久后,他发现自己的兴趣浑然不在这上边,反倒是诗歌、艺术、哲学,更能激起他心中的情感,或激越或温柔。他极其崇拜英国哲学家罗素,为了偶像,他千里迢迢从美国来到伦敦,却遗憾地发现,罗素早已离开剑桥,前往中国。阴差阳错,他却因此留在了剑桥。

或许,这一切的差错,只是为了圆一段宿命。命运的奇妙恰如其分,不差一分,不错一秒。在这座雨雾蒙蒙的城市,他推开了相遇的那扇门,她扬起莲花般静好的容颜,十六岁的娇艳遇上二十余岁的风度翩翩,一切,都刚刚好。

缘分伊始,命运的车轮悄悄转动。对于林徽因来说,这个被她错叫成“叔叔”的年轻人,一开始时,约莫只是父亲的忘年之交。徐志摩和林长民的友谊来得迅速而亲切,在徐志摩眼中,这位年长自己好多岁的朋友,是一位睿智的智者,他谈吐风趣,满身通透,纵使在进退两难的社会中,亦能够如鱼得水。他们时常聚在一起,谈论艺术、人生、文学、社会。他们甚至互通“情书”,一位扮演人夫,一位化作人妻,在白纸黑字里,谈一场镜花水月的“爱恋”。这样的事情,放到如今未免有几分惊世骇俗,然而在当时,却只是一场文人雅士之间的辛酸无奈。

万般清愁,千般抱负,更与何人说?无人可说,无人堪听。无奈里,他们只能戴上面具,隐入纸墨云烟,笔端那头,会有人懂,纵使那人也戴着斑驳面具。信件、相访等往来,徐志摩和林长民的友谊渐渐深厚,与此同时,徐志摩也渐渐同友人的小女儿——林徽因,相熟起来。他不无惊奇地发觉,这个漂亮的小姑娘,竟然可以听懂他的话,有时候,他有种莫名的错觉,这并不像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更像是他的旧友,熟谙他灵魂的每一个角落。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来形容林徽因,熨帖得如量身打造。大量的阅读和丰富的见识,令这个不过二八年华的女孩儿,有着不寻常的心灵。她的容貌,她的笑靥,她的谈吐,她中文里那带一点儿福州口音的京话,时而又用一口纯正的牛津英语同他对话,这样纯净柔美的女孩子,放眼整个中国,大约也再找不出第二个来吧。

千万的生命,如潮汐一般,来了又去,又有几个能够被留在历史上,能从容地存活在世人心中?然而,不论是徐志摩,还是林徽因,都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独特印记。如果说徐志摩是一朵飘扬的雪花,飞扬、飞扬着寻找自己的快乐,那么林徽因便是一帧洁净的相片。金风玉露一相逢,她记下了他的快乐,而那时的他,因她而快乐。

情愫·装满生命的渴盼

我这一辈子就只有那一春,说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说也奇怪,竟像是第一次,我辨认了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这是徐志摩多年后,提笔回忆他与林徽因的当年,在《我所知道的康桥》里写下的一段文字。无愧为大诗人,描摹起那场爱恋,是那样缱绻温柔且动人。说起情事,遇上林徽因前的徐志摩,自然不是生手。他已为人父,妻子是出身富贵的张幼仪。她是旧式温柔敦厚的女子,侍奉公婆,抚养幼子,进退得宜,任人挑不出一丝错处,端的是名门闺秀、端方静好,可唯独没有丈夫的爱。

徐志摩没有爱过他的妻子。他的心,在遇上林徽因之前,仿佛从未开启。所谓的爱,那是什么呢?远远地,隔着朦胧的雨雾,那个梳着两条长辫的少女娉娉婷婷,莞尔一笑,露出一口活泼俏皮的牙。在这瞬间,像是闪电劈开混沌,胸腔里的这颗心,突然开始鲜活跳动,他闻到鲜花的馥郁,他看见青草的嫩绿,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这就是恋爱的滋味。

对于这位闯入自己生命的不速之客,林徽因并没有抗拒他的走入。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她未曾写下过如此火辣直白的情话,也不曾直接地告诉他,他在她心中激起的涟漪。她只是在他来访时,瞬间明亮了双眸,如同一只欢乐的小鸟,飞奔过去为他开门。伦敦的雨啊,总是不停地下、不停地下。他从雨里走来,拿着湿漉漉的伞,发梢也微微湿透,这样的徐志摩,或许看上去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可当他坐在炉火旁高谈阔论、朗朗道来时,他就变成了一个足够可爱、足够吸引人的年轻人。

他们谈起伦敦的雨,谈起英国的诗人:雪莱、济慈、华兹华斯。她听得无比专注,听到他问她有无读过拜伦的《夜莺颂》时,她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两枚闪闪的月牙儿。“这神妙的歌者,绝不是一只平凡的鸟,它一定是树林里美丽的女神……”

她的声音清脆甜美,英文又流利,莫说她背的是一首诗,此情此景,在徐志摩眼中,亦是如诗如画。当林徽因停下来时,他低沉地接下去背诵:“你还是不倦地唱着,在你的歌声里我听出了最香洌的美酒的味儿,还有那遍野的青草和各种树馨……”

淡淡的灵犀,不请自来。她低头,炉火的光在她鬓角和鼻尖轻轻跳动,他的声音低醇如酒,温柔地将她包围,仿佛有那么一回眸的片刻,少女的心里“咔嚓”一声,如有什么陷落跌宕。北大校长蔡元培曾这样评价徐志摩:谈诗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经都是诗,诗的意境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这样的男人,举手投足皆是诗意,情窦初开时的林徽因,如何能够抵挡?何况,她亦是爱极了诗,爱极了一切存在诗意的东西。

陷落,亦在所难免。有人说,徐志摩和林徽因的爱情,是不被祝福的。彼时,使君有妇,还已是孩子的父亲。他是她父亲的忘年之交,而她是他友人的掌上明珠。怎么看,这天平总归是倾斜的。可他们还是相爱了,在朦朦胧胧的伦敦雨里,在一次次相谈甚欢里,在同故国隔着千万里的他乡里。

爱情来的时候,肉体凡胎的人如何阻挡?徐志摩,一样是凡人,那一刻,他是最寻常最平凡的人。

道德,承诺,责任……这一切,如同云烟,在徐志摩眼前散去。他的眼前,只剩下一双清澈如水的明眸,只剩下一张如莲花般纯净的笑靥。这场美丽的相逢,带来了一场美丽的爱情。他近乎孩子气,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初尝情爱滋味的毛头小伙子一样,时不时就来到林家,只为瞧一瞧林徽因,他心尖上的恋人。在温暖的屋子里,她清清朗朗地向他朗诵一首诗,停顿了一会儿后说:我觉得鲜花一朵朵地开在我的身上,这是多么奇妙的感觉和想象啊!她用心灵在感悟着世间的每一分诗意,每每读到美到极致的诗句,心中便生出了深深的向往和感悟。此前,她的这些心意、思考和爱恋,并不能够与谁说。幸好,徐志摩来了。他来了,可以听懂自己的每一个字眼儿,还可以产生一样的共鸣和感觉,这滋味,才是真正的美妙吧。

徐志摩极是赞赏英国诗人的想象力,在他看来,中国艺术家的想象力未免就有些贫乏。譬如元代的书画家赵孟頫,为了画马,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没日没夜地作画。闭门造车不说,这种行为还很是有几分村夫的蠢笨。他说得风趣幽默,古往今来的事情信手拈来,添上自己的独到见解,倒是平添了几分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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