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雾霾这个词还没有如今这样流行的时候,这座城市就是灰蒙蒙的,但是,灰蒙蒙并不代表这座城市缺少绚丽多彩的梦想。
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孩子们正在有梦想,比如长大后当超人,当变形金刚,或者变成外星人,只可惜孩子们的梦想过于渺茫,经过岁月的蹉跎,梦想终将会变成浮游在城市上空的粒粒灰尘。
其实,城市空气里的每一粒灰尘,都曾经是一个退了颜色的梦想。
童爱艾的爸爸姓童,妈妈姓艾,所以她的名字是童爱艾。童爱艾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这并不像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更像是一男一女心血来潮的爱情宣言,毫无诚意,也丝毫没有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与祝福。
小时候的童爱艾也有一个梦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演员,光彩照人的大明星,她认为,当她作为演员出演各种不同角色的时候,她就会成为命运的主宰,可惜的是,这个梦想也许不那么切合实际,所以现在的童爱艾只能被命运主宰着。
看吧,年纪轻轻的童爱艾身穿白衬衣,腰里系着咖啡色的围裙,一手端着托盘,另一只手用毛巾清理桌面上的烟头和溢出的酒,也许她一辈子都会在小酒吧里做一名默默无闻的服务员。
梦想与现实,真是冰火两重天。
刚刚下过一场小雨,店内没有客人,店内就只剩下童爱艾一个人,童爱艾住的地方距离小酒吧很近,所以每次都是最晚才离开,其实她正盘算着早早收工打烊回家。
距离打烊还差半个小时,也就是凌晨一点半左右,一个男客人撑着一把黑色雨伞进入店中。客人慢慢把雨伞收好,甩了甩上面的雨珠儿,童爱艾看到那把雨伞很特别,把手的材质是金属的,眼镜蛇的形状,金灿灿的反射着天花板的灯光。
“还没打烊吧?”客人环视店内,然后他问童爱艾。
语调就像是朗读课本般毫无抑扬顿挫,童爱艾点点头,她虽然满心不高兴,但如果被老板知道她在闭店时间前赶走客人,她肯定会被炒鱿鱼的。
男客人并没有靠近吧台,而是缓慢地朝墙角走过去,那里只有一张三角形的桌子和一把椅子,距离门口和窗户都很远,那个角落比较适合单独一人安静思考。
能够被人打心眼儿里称为绅士的男人已经很少见了,但在童爱艾眼里,这位客人足以配得上绅士这个称谓,他高贵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从容而优雅,那种不凡风度是源自骨子里的,举手投足毫不夸张也毫不做作。
借着壁灯暧昧的光和墙壁上怀旧图案的壁纸,这幅场景就不只是绅士那么简单,更像是一副电影海报,男人的侧脸,怎么那么像一个人,像一个电影里的角色,不是梁朝伟,而是《花样年华》里面的周慕云,年龄和神态都很接近,越仔细看,越觉得实在是太像了。
灰色的格子西服是很多年前的旧款式,看起来并不是便宜货,白色法式衬衫,领口和袖口烫得平平整整,他没系领带,脖子上围着一条橘红色丝巾,袖口露出两粒金黄色的精致花纹的袖扣,彰显出客人非凡的品味,手表是瑞士货,棕色的鳄鱼皮表带,头发梳理得油光可见,下巴和嘴唇上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
但最令童爱艾吃惊和着迷的不是男人的外表,而是他的一双眼睛,那双眼睛是可以放电的,只能这么去形容。当男人漫不经心地瞥向童爱艾的那一刻,男人的眼睛似乎射出了两道电流,无形的电流击中了童爱艾的身体,使得童爱艾的心脏乃至全身都为之颤栗,可谓是一种快感。
童爱艾的心里好像有一只小兔子在又蹦又跳,她低下头,抓起毛巾擦了擦手,用于掩饰内心的激动,稳定心神之后才滴滴的声音问:“要喝点儿什么?”
“随便来一杯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