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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亲爱哒,咱门有时空代沟

墨战天沉朗的生意里透出一股狂妄,“你低估了他们的作战力。”

“哦?他们的作战力能以少胜多、令精绝国五万将士全军覆没?”她用玩笑的语气说道。

“不中,亦不远。”他这话更狂了,好比他一人能杀死一千人。

“我不信。”她不屑地说道。

“因为,他们是不死之身。”

明诗约惊愕不已,那些死士是打不死的不死之身?不可能吧。她不信地摇头,“世上虽有金刚不坏之身,但总有罩门,罩门就是金刚不坏之身的死穴。你训练的死士应该也有死穴。”

墨战天赞赏她的头脑,“死士的确有死穴,但旁人无法得知,只有我和无情、疏影知晓。”

他的诗儿聪明绝顶,世间独一无二。他知道的,她也知道,且知之甚详,他不知道的,她也知道,令他汗颜。这般聪慧的女子,百年也难得一遇,而且可遇不可求,教他如何能不把她牢牢抓在掌心?教他如何能不爱、不痴、不癫、不狂?

即便要他做出些许妥协,要他有所牺牲,他也不介意。

“你不要告诉我罩门在哪里,我自个儿猜。”她俏皮地笑,“猜中了有奖励吗?”

“你想要什么奖励?”

“想到了再告诉你。”

“其实你无需费脑筋想,我就是最好的奖励。”墨战天俊眸微勾,一丝邪魅缭绕在眉宇之间。

明诗约明白他的眼神暗示——以身相许,“扑哧”一声笑出来,“御王,你的节操碎成渣渣掉地上了,要不要我帮你捡起来再粘起来?”

他一本正经地问:“男人也有贞洁吗?不是女人才有吗?”

她再也忍不住,“喷”的一声笑出来,“我跟你有时空代沟……”

墨战天更糊涂了,“时空代沟?是什么”

为什么总是不明白她的说辞?是他的智商有问题,还是她说话有问题?

她懒得解释,也解释不清楚,打哈哈岔开话题。

……

原野的夜,西北冷风呼啸而至,呼啸而去,狂野如飓风。

夜,黑如墨汁。

在夜色的掩护下,八百名死士幽灵似的进入精绝国五万大军的营地,无声无息。

无声无息地烧了粮仓,无声无息地割了敌军将士的脑袋,无声无息地大开杀戒……快,狠,准,像懂得隐身的人在敌营如入无人之境。等到精绝国士兵发现有敌袭、仓促迎战的时候,阵脚大乱,人仰马翻,军心溃决。

沈绯不是吃素的,迅速叫来副将,颁下军令,全线御敌。

很快,精绝国士兵组织起有效的抵御,利用人多势众的优势将死士歼灭。但他们低估了黑衣死士的本事,黑衣死士的行踪好比鬼魂,飘忽不定,难以捉摸,身手更是诡异,一招将敌毙命。更令人吃惊的是,死士明明身中刀剑,却没有死,作战力却依然如故,大有越战越勇之势。

不多时,精绝国士兵死伤不少。

听了副将的禀报,沈绯出大帐一瞧,这才知道坏事了。

没想到御王出动的是夜灵军团。

沈绯自然知晓御王麾下的夜灵军团,不过并没有真正地见识过。但见这些黑衣死士如同死尸,身手却非常灵活,比常人厉害数倍,怎么也打不死,死伤大片的是自家人。这可如何是好?

而这个时候,墨战天、明诗约率二百死士趁此良机冲破关卡。

为了拦阻他们出国境,沈绯在关卡部署重兵,誓要堵截他们。

二百死士对付精绝国两千士兵,虽是一场恶战,但并不费多少时间。只是半盏茶的功夫,精绝国两千士兵横尸遍野,鲜血横流。

墨战天和明诗约策马疾驰,冲向燕国。

沈绯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御王等人已经绝尘而去。

当即,他点兵五千,亲自追击。

夜色茫茫,原野莽荡,马蹄踏击大地的声响震耳欲聋,整个天地为之颤抖。

明诗约疯狂地抽鞭催马,策马奔腾的感觉特么的快意酣畅,而且后面还有追兵,那种处于生死一线、身心高度紧绷的刺激感,好久没有经历过了。不过,不知为什么,看见墨战天就在身旁,与自己并肩奔腾,觉得很安心。

只有绝对的信任,才会把自己的身家生命交托给另一人,才会有安心的感觉。

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已把信赖安放在他身上。

墨战天侧首看她,夜色里,那张俊脸寒沉如铁,那双黑眸冷厉如钢,却洋溢着慑人的神采与气度,令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她轻然一笑,加紧催马。

追魂道:“王爷,沈绯率兵追来。”

“无妨。”墨战天沉声道。

“你有什么打算?”明诗约问,距平城还有二十余里,而燕国驻守在边境的大军距离此处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因此,他们只能躲入平城。

然而,以沈绯亲自追击这架势,势必不会善罢甘休。平城有五万守军,只要不被沈绯追上,他们就不会有危险。眼下,沈绯追得很紧,像一条疯狗狂追不舍。

果不其然,墨战天等人抵达夜色笼罩下的平城城门,沈绯追至,发动猛攻,势要将他们拦截在城门外。

“追魂,飞鹰,护送她进城。”墨战天冷厉地下令。

“是!”追魂和飞鹰齐声应道。

“你呢?”明诗约着急地问。

“速速进城!”他的语气狠绝刚戾。

二百死士正与沈绯的五千将士激战,战况惨烈,她见他神色坚决,便依了他的意,飞马进城。

城门快速关上,她回头望去,城门的狭缝里,暗夜中,他挥舞青霜软剑,长剑横扫,气势迫人,青蓝色的剑光一波波地涌荡开去,大片敌军倒下,血水飞溅。

精绝国士兵潮水一般不断地涌袭而来,墨战天将内力灌注于青霜软剑,将宝剑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剑光所到之处,无不血色横飞。

这是最快、最狠、最绝的取胜之法。

这场激战,惊心动魄,残酷血腥。

二百死士也歼灭不少敌军,不过也有受伤的,沈绯见士兵死伤过半,知道大势已去,不由得赞叹御王的能耐。他望向城楼,咦,为何少了两个人?三皇子燕思澜和冰无极呢?莫非……这两人早已潜回燕国国都?

既然抢不到天狼火曼花,那么,他也不能空手而回,一定要杀死御王!或是生擒!

因为,御王是燕国的顶梁柱!燕国可以没有文武百官,但不能没有御王!只要御王挂了,燕国就变成一只披着虎皮的羊,任人宰割。

沈绯抬手,吹响尖锐的口哨。

忽的,暗夜里凭空出现百余名黑衣人,以闪电的速度向墨战天围攻而去。

明诗约登上城楼,望见的正是墨战天被百余个黑衣人围攻的情景,心猛地揪紧。

这百余个黑衣人,个个武功高强,手里的利刃千奇百怪,招招致命。眼下墨战天尚能应付,但双拳难敌众手,时间一长,势必落处下风。

以一敌百,凶险万分。

“快去助王爷一臂之力。”她心急如焚。

“是!”

追魂自城楼飞下去,与黑衣人展开搏斗,飞鹰自然也下去帮忙。

有了他们的相助,墨战天如虎添翼,剑气大盛,杀气纵横,血色翻飞,黑衣人一个个地倒下。

沈绯妖冶的眼眸眯了眯,一丝妖邪之气自眼底扩散而出。

这个女子非等闲之辈,留着是祸害。

他从士兵手里接过弓箭,森冷的箭镞对准城楼上的女子,眼角凝着一丝嗜血的邪佞。

墨战天眼尖,望见这一幕,心里惊涛骇浪。

明诗约紧张城楼下的战况,根本没有注意到沈绯的举动,倘若那支利箭射来,后果不堪设想。

没有多想,墨战天不顾环绕周身敌人的杀招,猛地拔身而起,脚踏敌人的头颅,冲天飞起,以光速直冲城楼。

城楼高达数丈,若非轻功绝顶,在没有着力点的情况下,绝不可能飞上来。

可是,他做到了。

他只是脚踏敌人的头颅,便以大鹏的雄姿飞上来,可见轻功之高,独步天下。

就连沈绯,也是赞叹不已。

好在追魂与主子有默契,帮主子解决了几个黑衣人的杀招,不然,墨战天便是腹背受敌。所谓关心则乱,不顾性命,便是如此。

明诗约看见他飞上来,正琢磨着发生了什么事,忽然感觉前方有一股阴冷的杀气流星似的飞袭而来,心神一紧。

我去!暗箭伤人!

这个沈绯,太阴险奸诈!

她没来得及欣赏墨战天飞上来的神姿,在仓促之下闪避利箭。不过,墨战天已经飞上来,脚踢城墙,凌空一挥,青霜软剑砍断了利箭。

接着,他轻松地跳上城楼,站在城堞上,顶天立地如神祗一般,令人目眩神迷。他从守兵手里接过弓箭,弓如满月,五箭齐发。

这一刻,明诗约看见,他的眼神凛冽如钢刀、嗜血如战魔、杀气如浪涌。

五支利箭疾风般地飞射出去,沈绯早有准备,闪躲而过。不过,其中一支射倒了迎风招展的精绝国帅旗。

暗夜里,此等眼力,此等箭术,登峰造极,普天之下,有此造诣者,凤毛麟角。

沈绯赞叹,燕国有御王,社稷、江山便是固若金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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