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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给富翁带封信

邓笛编译

孟菲斯是一个小镇,小镇上的人天性都比较懒散,有抱负的人不多,所以一些年轻人闲着没事做,总喜欢拿埃德华开玩笑,开埃德华的玩笑很容易,因为他是小镇上最穷的人,而且他又是一个轻信别人的人。

一天,埃德华说他有事要到纽约去,于是,一伙人便决定跟他开一个玩笑。他们知道纽约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富人,当然,这伙人中没有人认识这个富翁,但他们想,如果让埃德华带一封信给这个富翁,那将会是一个很不错的玩笑,当埃德华从纽约回来,问他送信的情况,肯定会让大伙儿乐上好一阵子。这个玩笑太有意思了,决不能错过,尽管他们明知埃德华回来之后会生气,但他们还是忍不住要这样做。

于是,他们中有人自告奋勇起草了这封信,写信人谎称自己叫“阿富里德·憨夫”,是这个富翁的儿时伙伴,信上说:“因为分别太久,你可能已经将我忘记,但是你肯定会记得我们一起偷摘老斯蒂芬家的苹果的事,那次我们不但逃过了他的追赶,而且成功地将苹果卖给了他家的厨师;你还会记得……”这封信就这样描写了许多儿时的趣事,但无一是真实的,全是他们几个人杜撰出来的。信中说,持信人——埃德华,是邻家的孩子,希望这个富翁善待他。

埃德华非常惊讶他们居然认识这么一位大富翁,但他还是相信了他们,带着这封信上了火车,等他一走,骗他的那帮小伙子便一齐哄笑起来,纷纷猜想埃德华和那富翁见面时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再说埃德华,他到了纽约之后,首先去见那个富翁。富翁的办公大楼接待室里坐满了等待接见的人,埃德华把那封信交给了一位女秘书,只一会儿,女秘书就叫他进富翁的办公室。

富翁手中捧着那封信,说:“埃德华,请坐。看来,这封信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写的,阿富里德·憨夫,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不过,没关系,我忘掉的名字实在太多了。他信中说……呃……哈哈,简直太有趣了,我一点也记不得了。真有意思,我感到自己仿佛又成了一个少年!好啦,好啦,还有人等着见我。今天晚上,我还要好好读读这封信。你见到憨夫,替我谢谢他,告诉他,这封信对于一个整天忙于工作、身心疲惫的人来说是多么的美妙啊!”富翁执意不让埃德华住旅馆,让他住到自己家里,说是要尽地主之谊,好好款待。

就这样,埃德华在富翁家一住就是七天,在这七天中他过得开心极了。他每天都说想走,但富翁总是热情挽留。

七天过后,富翁告诉埃德华可以回家了,他说:“我打算在孟菲斯建一个分公司,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人做我的代理人,这些天我一直在观察你,我觉得你就很合适,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给你很高的薪水。”

就这样,埃德华成了富翁的代理人,他一回到孟菲斯,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他认识的人,尤其想感谢写那封信的人。这是夏天的一天,天非常热,他看到小河的岸边有一个人,正躺着睡觉,他去纽约时,那人还为他送行呢。埃德华走上前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那人懒懒地睁开眼睛,一见是埃德华,脸“刷”地就变白了,跃身从地上跳起来,慌慌张张地溜走了。埃德华感到好生奇怪,这究竟怎么啦?

接着,埃德华又看见一个小伙子走了过来,那人也是为埃德华送行的,可一瞧见埃德华,那小伙子连招呼都不打,慌慌张张地扭头便跑。埃德华心中纳闷不已,他一路走着,来到海边,看见了一只渔船,驾船的人一见埃德华,立刻惊恐起来,“扑通”跳进海里,边游边喊:“求求你,别冲我来,那不是我干的!”埃德华奇怪地问:“你干什么了?”那人一边在水里游着,一边气喘吁吁地说:“你不会揍我吧?”“哪能呢,”埃德华说,“你们为什么都不理我?”那人上了海滩,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埃德华一听,乐坏了。当天,大伙儿聚在一起,一边喝啤酒,一边听埃德华讲去纽约的经过。“你真的把信交给那个大富翁了?”“那当然,我怎能辜负你们的一番好意呢?说起来真得好好谢谢你们,我啊,现在已经是他的分公司的经理,就要成为有钱人了。我需要有人帮我,工资嘛,保证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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