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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名称:新手裤属性:防御+1耐久:100/100我抹掉额头上的汗水,汗,在逐鹿世界里混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打到裤子了,虽然只是一件抹布裤衩但总算能换掉俺身上这条破草裙了。我钻进灌木丛里,脱下现身的草裙,咦,没想到草裙里面还有一条白色的裤子,不知道系统几天给换一次,我将灰色的新手裤穿上光着上身走出来。和其他网游比起来,逐鹿世界里装备的暴率还真低,升级速度也慢了许多,在以前两个小时里早冲到10级了。

这时传呼器滴滴乱叫,我打开里面传出来系统的提示声:“叮咚,恭喜玩家升到2级,可免费学习魔法技——魔法球。”

魔法球——魔法师的初级技能,凝聚魔法元素攻击单个敌人,造成基本伤害15点,施法时间1秒,施法距离10米,每次消耗魔法值10点,主动技能,人物10级可升1级。

把升级给予的4点分配点全加到精神上,在看我的精神已高达15,魔攻则到了15-20,MP有了200点,看看系统送的魔法球究竟有什么威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在游戏使用魔法,以前鼠标点一点,N个技能随便发,而到了逐鹿世界中,玩家必须准确无误的念出魔法的咒语才能释放出魔法,不过最初级的魔法球只要对这怪物念出名字就可以(这个设定也使许多结巴人无法玩魔法师)。我怀着兴奋的心嘴里高声念道:“魔法球。”话音刚落我的双手凝聚出一个圆形的光球,光球闪闪发光,我都不敢承认这个光球是我释放出来的,隔着10米我甩手远扔给了一只兔子,“-5”,兔子白光一闪横尸当常我只感觉一股虚荣感和兴奋涌上心头,这难道就是魔法的威力吗?几年前自从《哈利波特》盛行以来当一名巫师一直是我的愿望,没想到现实世界中没有实现,在游戏里居然真实的实现了。既然最不切合实际的愿望都能实现,那我的梦想会不会也在这里实现呢?我第一次真实地迷上了一款游戏。

有了这么牛叉的技能咱底气也足了,我昂头阔步直接走上山坡,去挑3级的土狗,爬上山坡,眼前又是一片人山人海,这里依然是怪多人少的局面。虽然游戏已经最大程度的刷新怪物群,但全中国最少有5亿人在玩这款游戏,庞大的人口就是一个游戏一时也承受不来。

系统:“叮咚,玩家人肉小盾牌邀请组队,您是否同意?”

歪,还有人组我,向四周找了找,一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人类战士冲我扬了扬手,“喂,精灵朋友,一起组队去杀高级的金狼吧。”金狼可是5级的高攻击怪物群,看他也才4级居然想打它的主意,体力值倒不少,有300点血比我多2倍,当一名合格的肉盾不错。

(玩家邀请组队时,传呼器上会显示该玩家的一般属性,而且人物的属性、地图、等级、经验值显示、技能显示都显示在传呼器上,各位读者记住,我写的是款真实的游戏,并不像其他网游说是写的虚拟游戏其实还是平板游戏,例如书里主角可以看到其他玩家的名字和血量,那这款游戏就不能算是虚拟游戏了,看着玩家头顶上面顶着三条线,让我自己和读者都会没有一点真实感,这还不是平板游戏嘛,换汤不换药。书中的装备设定,装备没有职业限制,例如一件盔甲战士可以穿戴,法师也可以穿戴,只不过发挥不出该盔甲的属性而已,这里的穿戴装备,才是真正的穿戴,玩家必须像是现实世界穿衣服一板一眼穿上才可以发挥出装备的属性,并没有其他网游所提的装备栏,那就太虚假了没真实感。至于这本书中所提的血量等数字,一是在前期让读者更加抽象地看到战斗,二是游戏中一个过渡,先让玩家感受到一点点血刺激,后期才会出现绝对惨烈的残肢断臂,在后面将不会出现血量等字眼,就像是真实世界格斗般杀戮,所以读者看这本书时,就当阅读另一个世界的故事,而这个世界就是洪荒之前的逐鹿世界。)点“同意组队”,“走吧,我才2级,你可要保护好我啊!”我先嘱咐他说。

人肉小盾牌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恩,没问题,你跟我组队?我引你打,刚刚看到你打兔子,两下就打死了,攻击一定不低吧。”嘿嘿,原来是瞧上咱的攻击了,不过看他的装备也不错嘛,武器已换成了两把大板斧,特别是下面还换上了一件麻布裤衩,不然我才不会陪一名穿着超短裙举着俩斧子的男人一起走,那造型想起来都有点恶心。

走到狼区,这里是一片荒芜的小树林,灰暗的林荫下能看到周围有很多幽蓝色的眼瞳,那个就是现实世界里的狼,不过在游戏里威力消减了很多。盾牌小心翼翼地引了一只狼过来,然后猛砍,“-20,——20”我则远远站在后面,凝聚一个魔法球打过去,“-30-35-30”,攻击力比盾牌要高很多,金狼也就100多点血,我只打了它3下它就悲啸一声死去,得到80点经验,汗颜,游戏里也不用设计上狼临死前的悲鸣吧,让我有点打心底里颤抖。盾牌一脸惊讶地瞧着我的伤害数值,纳闷的想,这小子才2级攻击居然比我还高,他不会全加精神吧,真是一个疯狂的魔法师。

两人合作打怪效率就是高,一天下来,我就连升两级,系统给的7点基础属性全加到精神上了,盾牌则升到了5级多一点。(系统属性点分配一般都在3点——5点之间,防止有点数出现,属性点也就前期有用,后期人物的属性全靠装备来武装。)打完最后一只金狼,盾牌抹了一把斧柄上的狼血,说:“夜灵,先下线休息吧,明天9点上线去打10级的哥布林怎么样?”

打了这么久,我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了,我又想到明天还要工作我抱歉的笑道:“不了,我明天还要工作,晚上才能玩。”

“工作,夜灵还有工作啊,我看你一头黄毛还以为你是一名社会混混呢。”盾牌一脸吃惊地看着我。

我狠狠地鄙视他一眼,声音提高八度地喊道:“我怎么就没有工作了,我可是一名创造美丽的美发师,我的店在莱芜市,名流,你去我给你打八折啊!”

“好勒,我一定也去做你这种酷酷的发型,可惜我是一名大学生,学校里不让染发,唉,如果游戏里能有发廊就好了,好了,我走了,拜拜。”盾牌对我摆了摆手白光一闪消失在原地。

而我却滞在原地,脑袋里还在思考着他的那句话“如果游戏里有发廊就好了……”好半天我回过神来盾牌已经不见了,黑黝黝的树林里只留下我自己,我苦笑了一下,我居然有在游戏里开发廊的想法,我是不是傻了。摁下线按钮,”5……4……3……2……1”一阵白光,我静静地戴着头盔躺在床上,一看表,吓,都快凌晨1点了,不知不觉已过去17多个小时,我歪头一看,沙宣还在戴着头盔躺在我旁边。我轻轻地晃了晃他,他摘下头盔满脸兴奋地望着我。

“天哥,叫我干什么,我正在打怪呢。”

我指了指墙上的时钟,“大哥看看,现在都凌晨1点了,你不睡觉啊,明天还要工作呢。”

沙宣摆了摆手说道:“我的工作耽误一天没事,况且我工作时是可以睡觉的,你先睡吧我再进去玩一会。”说完戴上头盔又进入了游戏中。

我一想也是,他干的的确是劳逸结合的工作,我随便找了点东西吃,怀着还未平静的心进入了梦想中。

早晨起来脑袋生疼,明显是昨晚用脑过度的后遗症,我看了看沙宣,没想到这小子还在上线呢,真不要命了,我用食指弹了弹他的游戏头盔,不多时沙宣摘下头盔来,眼睛里还充沛着浓浓的杀气,我问道:“现在可都7点多了,你还是休息一会儿吧,别跟几年前你玩劲舞团一样兴奋地晕倒在电脑桌前。”

沙宣揉了揉太阳,长舒一口气说:“确实该休息休息了,一玩起来就停不下来,这款游戏做的真******真实,那女人的皮肤摸起来都跟显示世界一般无二,那弹性,那身段,啧啧……”

我一巴掌扇在他头上打断他的幻想,“你是不是在游戏里又祸害了一个女孩,你要注意点素质,再说你也不用这么敬业吧,整天对着女人还不看够?好了,你快休息吧,我去上班了,你去街上买着吃吧,我不伺候你了。”

沙宣对我翻翻白眼,对我走远的身体竖起一根中指,喊道:“你这个性冷淡。”我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一片白光缠绕中我出现在游戏里,身旁依然是黑漆漆的树林和一对对绿幽幽的眼睛,看了看传呼器上好友名单,昨天组队的朋友人肉小盾牌居然没有在线。面对着越来越逼近的狼群我暗自估量了一下,以我那稀少的血量和低下的防御,单挑狼群无疑是羊入虎口,还是先回新手村里把任务交了先,出村时接到布店老板的委托:帮他教训树林里的十只野狼,我已经圆满完成,不知任务奖励会是什么。我撕碎一张回城卷(新手系统免费赠送三张,买则需要50银币一张),脚下出现了一个符文,在一片白光交织中我回到了新手村。

储物手镯是玩家游戏里的背包,玩家手持物品碰撞一下手镯的边缘,物品自动收进手镯里,所承物品没有数量限制,最多可以盛放100公斤的重量,可以用传呼器背包按钮查看。

走在乡间小路上,一边感受着清新的乡间气息,一边肆意游玩着逐鹿里的美景,第一次感觉到原来散步也是一种享受。走到布店,低矮破旧的小厢房里,布店老板正坐在柜台前打着瞌睡。

“喂,醒醒了,我来交任务。”我使劲敲了敲木质柜台,咚咚的响声让布店老板皱了皱眉头坐起来,满脸愤怒地瞧着我,“这位朋友,难道你不知道打扰别人休息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吗?”

“我只知道我没有时间等着你醒过来,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将得到什么奖励?”我很不客气地说,在我眼里,这些人模人样的人其实只是一些系统数据而已,你会对一对数据有礼貌吗?答案当然不是。

系统:“叮咚,夜灵玩家完成布店任务,获得经验200,银币5枚,新手上衣一件。”

话音刚落一件粗布马褂出现在我的手上,我赶紧将衣服穿上,总算能凑齐一身衣服遮挡住肉体了,呵呵,不错嘛,有经验有钱还有装备,这件任务做的太值了,一件装备可省了我不少钱呢。(10级以下怪物不掉钱,而真实货币兑换则要在开机一个月后才可进行兑换,所以现在的装备和钱是很稀有的。)既然做任务这么有赚头我赶紧问老板:“老板,请问您还有什么任务需要小弟效劳的?刚刚打扰你休息是在对不起了,嘿嘿。”老板对我的转变大跌眼眶,挠着头皮摇着头说:“我这里暂时没任务,既然你有毅力可以去武器店帮帮老赵,据说还可以得到一把好的武器呢。”

还可以得到武器?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咱手里的新手剑早就想丢了,攻击低不说,破破烂烂的一点光泽都没有,佩带在身上严重破坏了我的形象。

辞别布店老板,我快马加鞭地赶到武器店,站在门口发现里面空旷旷的一个玩家也没有(现在大家都穷,都没钱买装备),叫了几声老板也没有应声的。我走进里间的密室里也是没人,不过我却看到四周摆满了玲珑满目的各种武器,特别是陈列在一个锦盒里的一把魔法杖,荧光缭绕光彩夺目一看就不是凡品,左右瞧了瞧,没人,我的心里陡然升起一个夺宝的念头(路人甲:汗,偷窃就偷窃吧还说的这么富丽堂皇。)。老赵啊老赵,你不能怪咱贪心啊,谁让你怀揣着这么好的宝贝还到处乱走呢,没听说过匹夫无罪怀壁有罪这句话吗?我慢慢的把手伸过去,摸到了,这魔法杖挺沉的,歪,是谁摁着俺的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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