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当时真是没想到啊,都怪我,都怪我啊。”老马点着一支烟,使劲抽了一口,继续讲他的故事。
“当时我在冰城的一家小公司工作,主要是开大车,我们这帮人,既是股东,也是雇员,哪都跑,内蒙、帝都,都去,一出去就是挺长时间,工作累,但是挺有意思,挣钱也不少。我倒是不在乎钱,但是开车到处跑,这种感觉我挺喜欢的。不过后来出事也是出在这个工作上。”
“我这个媳妇是当地县城的人,是个老师,脸长得一般吧,身材就很好了,胸******大。当时我们结婚两年了,孩子也三岁了,是个男孩,挺淘气的,一眼看不住就到处跑啊,满大街没有他没去过的地方。”
“你说说谁能想到呢,那天我出去跑车,刚出去两天,我媳妇就给我打电话,哭得都说不出话。后来知道了,孩子死了,我当时就懵了。”
老马又深深的抽了一口烟,“等我回到家,孩子都凉透了,有人告诉我,那天我走了之后,孩子他妈就带她去姥姥家,走到半路,突然冲出来一条大狗,就这么扑上来,孩子是被狗活活咬死的。我想找到狗主人,可是他始终没有出现,狗也跑了,我想给孩子个交代,可是找不到人呐。”
“那之后没多久,我媳妇就跳楼了。我也不跑车了,满大街的找狗,可是冰城有1000万人呐,大海捞针啊。后来我见狗就杀,不管大小,我恨这些狗,尤其是野狗和没人看着的大狗,我恨他们。就这样过了半年多吧,我到底还是被发现了,有人偷偷录制了一段我杀狗的视频,当时我把那条比特犬的嘴用胶带缠住,整条狗倒挂在树上,然后用锤子一点一点把它全身骨头都敲碎,再把它的尾巴活生生撕扯下来,在肚子上挖出一个洞,尾巴点着了塞进去。它想叫又叫不出来,想跑跑不了,想死又死不了这么快,我看着它一点点的被烧死,特别的痛快。谁知道,居然有人偷拍我,整个过程都传到了网上。”
小白听着老马的描述,不禁感到喉咙发干,深深的咽了口吐沫。
“那后来呢?”小徐倒是听得入迷。
“后来啊,后来我就火了,成天的有人上我家里堵门,还用大喇叭喊我的名字,让我给狗下跪。我被骚扰的不得了,就跟他们干了一仗。”
“打死人了?”
“那倒没有,不过也是巧了,我在这帮人里,居然找到了当初咬死我儿子那条大狗的主人,谁能想到,她居然恬不知耻的到我家门口示威,还给被我弄死的狗立牌位。真是善恶有报,那天晚上我去她家的时候,先在她面前弄死了她的狗,当时她哭得那个伤心啊,估计没想到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哈哈哈哈哈。你知道么,当我把她和狗埋在一起的时候,她居然拼命挣扎,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么喜欢你的狗,怎么不愿意和它一起死呢?”
“再后来我就跑路了。当时我做的很干净,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但是还是被有心人联系到了一起。再后来我就到了长安定居,换了一个新的身份,找了新的女人,开始新的生活。”
“那你家里的钱呢?都是怎么赚的?”小徐很自然的将话题接了下去。
“这天底下,有钱的人多了,只要认识几个,就不愁吃不愁穿了。而且我发现一个问题,当一个人有钱之后,喜欢的不仅仅是买车买表吃穿奢靡,而是往往沉醉于玩弄其他人类,比如,女人。我在长安找的这个女人,虽然年纪不算小,但是知性、漂亮,曾经在帝都被人包养过,也算见过世面,回乡之后我们相识,我利用她接近一些土豪的圈子,然后嘛,嘿嘿,我就去他们家里借点钱来花花,反正他们每个人都没反对,就当他们同意了吧。”
“没想找份正经的工作,做个真正的人类?”
“想过啊,可是一百年了,我也累了,做人真的太累了,还是做妖怪好了,有钱有吃的,不受约束,挺好。”
“你吃过几个人?”
“嗯,在东北没吃过几个,当年吃过几个RB人,不好吃,一股发酵的臭味,后来浑浑噩噩过了很多年,一直到吃了那个女人,不过她太胖了,我吃了一条腿就腻的不行,只好把剩下的她活埋了。哦,刚才我说了吧,是和她的狗埋在一起的,我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妖怪。”
“倒是到了长安以后,吃了不少人。有的游客在石碑上乱写乱画,有的贼天天偷东西,有的警察和贼沆瀣一气,有的观众在电影院大声喧哗,我都吃。我不明白,人类制定了这么多规则,怎么就不知道去遵守呢?明明知道是不对的,却毫无愧疚。真是奇怪啊。”
小徐笑笑,妖怪自然有妖怪的准则,不同的是,人类对于打破规则的容忍度很高,妖怪则往往能坚守自己给自己的规矩。“说起来,老马你觉得人类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说不清楚,但反正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人类是万物之灵,我们修炼有成的一个标准,就是是否能化成人形,可是我总觉得,有太多太多人类,不配做人类。”一行三人就这样一边瞎聊着,一边将车开到了一处小村庄。
“这里似乎是在出殡?”小白皱了皱眉头,他闻到了一股死人的味道,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
“你听。”老马紧接着说到。
不过不用听了,车子转过一个弯路,就看到几个白色的灵棚,沿街搭建着。死人本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但是这样一座小村庄,却突然出现四五座灵棚,就让人不禁有点迟疑。
“下车,我们去看看发生了什么。”小徐看了看地图,自己一行人已经到达目标的活动区域,他突然有一种预感,这次行动的难度,可能会超出自己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