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有所归
小花三岁多,我俩把她带到佴城读幼儿园,要不然,怕她和我们分离太久,日后不亲。为她过来我做了不少工作,比如说,我们已经从402搬出,住进新买的商品房。我们不可能让小花住进凶宅。恐怖片常有这样的套路:小孩住进凶宅,出现了灵异现象,他们看得见大人们无法看见的东西。然后,小孩语出成谶,大人们一个个等着遭殃吧……现在这套房子,是我上一年买下的毛坯房,可以肯定,里面从没死过人。小区叫锦鲤苑,离综合医院三站地,位于综合医院和律师事务所中间,价格又合适,我和老婆商量着买下一套。
房子一买,生活相应有了改变。此前总是一种非正常状态,现在有了固定的房产,我明显感觉生活一点点走向正常。我喜欢平淡的生活,拿到律师执业资格后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平庸。城南地带很合我胃口,住户都是从下面各县搬来的,真正的原住民只是一些菜农。大家都是外来人,欣欣向荣地聚在一起,大多数人都懂得必须客气,以聚敛人缘,搞好关系。我和王宝琴都不打牌,也不喜欢应酬,天黑以后就在家里守着我们的小花,新居就像一个洞穴,让人感到安全舒适。
住进新家,有时候天快亮了,王宝琴会带着孩子到楼顶上看启明星升起。她听人说,让小孩多看看启明星,有助于他们及早建立远大的理想;就好比北京人喜欢带小孩去看天安门升旗,以至他们那里当官很容易,一当准是大官。
王宝琴对观星的爱好,也是比较随意,望远镜通常躺在某个角落,积了一层灰。有时候打扫卫生找出来,她擦干净望远镜,忽然又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爱好。
她和沈颂芬还有联系。这件事让我诧异。我老婆经过一段时间紧锣密鼓的筹备,主动联系上了沈颂芬,一如既往,约她出来交流关于观星的心得。这一段时间,王宝琴刻意地改变着自己,化妆、仪表、服饰配搭、说话时的发语词和修饰音……她将身上的柴火味一点一点地擦掉。在电影电视剧中,这种忸怩作态的人物往往是个笑料,不管怎么伪装,不管穿什么样的马甲,柴火妞永远都是柴火妞。我们的传统,讲求的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但我老婆原本就不是清水芙蓉,身上先天的不足挺多,刻意地弄一弄,其实也蛮有成效,并不令我感到滑稽。她要钱,我尽量地给,但我没想到,她刻意地修饰自己,是存了心要和沈颂芬再次碰面。以前的事情,大概激起王宝琴某种斗志。
有时候,我觉得女人其实更好斗,所以,上帝赐给她们柔弱的身体。这是明智之举。
见面的时候,她们依然亲如姐妹。沈颂芬已二十好几,眼下据说找了一个相对固定的男友,是省城的。说到那男人,她一口一个老肖,语气亲切,表情甜蜜。真正见到老肖本人,又隔了几个月时间。老肖从省城赶来那天,沈颂芬打电话说老肖一定要请我俩吃饭。此前,她跟那个老肖说,我俩是她在佴城最好的朋友。于是,老肖有心请我们吃饭,以感谢他不在沈颂芬身边时,我俩代替他好好地照顾她。我不记得我俩对沈颂芬有何照顾,顶多,她来我家吃了几顿饭,添副碗筷而已。当然,我也不介意平淡生活里冒出一些虚浮的外交辞令。
老肖年纪快五十,但保养得很好,表情远比实际年龄年轻,王宝琴还偷偷地跟我说,这老头有点卖萌。他的皮肤像是被福尔马林浸泡过,是白得发虚的颜色。他头发染过,一口浅浅的微笑像是烙在鼻头底下一样,不笑也笑。他做外贸生意,在省城、上海和广州都有公司。也许,他的公司是三个城市三幢写字楼里的三间办公室,那也是相当了不起的事。他对沈颂芬的殷勤,丝毫不加掩饰,痛快地摆出来不怕任何人看见。这也是王宝琴笑他卖萌的原因,因为爱情,他把自己搞成一个小男生。
酒端上来的时候,沈颂芬又开始耍宝,说她从不喝酒。这真是鬼话,沈颂芬酒量很好,有时候,还会主动劝别人喝一喝。老肖说那怎么行哩?好不容易请来丁先生丁太太(王宝琴扑哧了一声),不喝点酒对不住人的嘛。
“你问老丁咯,我从来不喝酒。”
“你不喝酒是你的事,不要逼丁先生给你作伪证嘛。”
“我说他可以作证,他就可以……”
王宝琴赶紧帮腔:“你家沈老师和我家丁先生,他俩是初恋情人咧。他俩之间熟得不能再熟,什么都清楚,不是作伪证。”王宝琴一说完,沈颂芬微笑地点头呼应。
老肖装作没听明白:“说什么啊?”没人理他。“你们这里的人,真的是……”老肖环顾了在座的三个人,吐吐舌头,觉得我们合了伙涮他。看着王宝琴的笑靥,老肖拿不准这是不是开玩笑。转眼间,老肖脸上的窘迫在加深。我没想到这个老男人会陷入窘迫,一个五十岁男人的窘迫,甚至比十五岁男孩更显天真。
我想,沈颂芬日后别太欺负人家才对。人家五十来岁了,看样子是真当自己找到了幸福。
沈颂芬主动给自己倒了一点红酒,稍微一喝就变了脸色,隐忍着,赶紧往卫生间里逃窜。沈颂芬一离开,老肖就变得局促不安。只过了十来秒钟,他再也挨不住,呼地一下站起来,向我俩道歉,“不好意思,小沈真是不能喝酒。不好意思!”
“去吧!”我挥挥手。
老肖钻进卫生间给沈颂芬拍背。听见里面哕了好几下,胆汁都哕了出来,真不像是装的。
老肖去买单的时候,我跟沈颂芬说:“刚才你在里面‘下猪崽’(佴城人给呕吐这种行为取了个乳名),你家老肖真的着急了。他心疼你咧。”
“男人不都这样?以前你也挺会照顾人的嘛。”她面对着我,说给王宝琴听。
王宝琴开腔了:“男人恋爱时都细心,一结婚就变脸。我们女人,还是要小心谨慎,看人要看三个六月再下定论。”
“我自己拖不起啊,再过三个六月,我都三十多了。他是个细腻的男人,但太爱哭,我不蛮喜欢。他喜欢我念诗给他听,经常听得泪流满面,搞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好办,赶紧念些毛主席的诗,他还哭得出来,送精神病院好了。”
“去你的。”她说,“你们都觉得他好,要不,我就嫁给他算了。”
沈颂芬和我们说着说着,脸上就恢复了血色。老肖付了账再走回来的时候,她一下子又显得软弱无力,脸色重新泛白。
回去的路上王宝琴问我有什么感受,我说老肖是个不错的男人,懂得疼人。但我觉得他俩不一定会结婚。会结婚的人,往往不会在人前表现出多么的腻歪,不打算结婚的恋人,反倒更乐于在人前大秀恩爱。王宝琴说她也有同感,她看得出来,沈颂芬骨子里有一种游戏的态度,一切仿佛都可以拿来玩。
“我觉得和她喜欢看星星有关。”王宝琴现在爱搞心理分析,“看多了天上的事情,对地上的事情就有些漫不经心。”
“少往玄乎的说,这就是一个人的心态问题。”
王宝琴似乎点点头,又说:“你家颂芬好歹是找了一个,那还有符启明呢?好久没碰见他了。”
“他忙。”
“再忙也要找一个,他年纪也不小了。我们院里今年又来一批年轻妹子,长得好的有几个,不怕符启明眼光长脑门顶,总有一款他看得上。要不要……”王宝琴倒是有一挂热心肠,但我这时扑哧了一下。她嗔我:“笑什么笑?”我也自问,是啊,有什么好笑?稍后才意识到,我在笑王宝琴竟然还当关心一个正常人一样关心着符启明,期待他娶妻生子,按部就班过他的一生。
……难道符启明不正常吗?当然也不是。想来想去,我脑子竟有些瞀乱。
有老长一段时间,我们见面少了。车有车行,马有马跳,乌龟潜水,王八钻洞,我们本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偶尔在饭局上碰到,从没见他带新的女友,身边时刻跟随的,总是那个老詹。老詹永远光头锃亮,西服笔挺,尾随符启明身后,态度恭谨,而符启明总是糙糙地套件外套——恰是这样的搭配,给人印象很深。既然来了,符启明叫老詹坐下来一块吃饭,老詹稍微搛两筷头,很快又把椅子移开两步,安静坐着。符启明喝得稍多,老詹就上来挡驾,说你别喝我喝。他不由分说抓过符启明的酒杯,一仰脖吞服,一股酒量没底的豪气,脸色却永远低调平静。符启明有时也呵斥老詹别扫了自己兴头,嘴上叨叨,眼里却不无得意。
如果他带个脸泛痤疮的司机或者小弟,甚至带个小三(虽然他还没有大老婆),都不至于给人太多印象,偏偏这个老詹,蛮有话题性。有一次符启明先走,留下来的兄弟就说开了,有人说这老詹有点像外国电影里的伺候祖孙几代人的老管家,忠心耿耿不说,举手投足都彰显着职业风范。我也看得出来,符启明带老詹赴饭局,其实不无炫耀,他是以有老詹为荣,老詹这号跟班让他有一种体面。某些时候……也可能是我想多了……老詹盯着符启明的眼神,分明有些含情脉脉。我明察秋毫地看着,一丝丝诡谲之感便袭上心头。
当王宝琴提到要给符启明介绍女朋友,老詹的眼神又在我脑海里忽闪一下。
王宝琴很快意识到自己瞎操心,又说:“真的是,符启明这么大的能耐,身边哪还缺得了女人?”
“你以为他是我呀?”
“那是的,你还以为你是他呀?”
我俩没想到的是,那年十月,沈颂芬真就嫁给了老肖。婚礼办了三场,在省城、佴城和沈颂芬的老家朗山各办一场。嫁人之后,沈颂芬也将辞去教职,跟着老肖去他的公司,帮着他打理生意。
在佴城办的那场酒宴,符启明当仁不让地成为主要负责人,订酒店,联系车队,他一手包办。他们杞人俱乐部的班底还在,沈颂芬在俱乐部里头,已然是二号人物。俱乐部很多成员都听过她的天文课,是她的粉丝,符启明发个召集令,她的婚宴就必然热闹得起来。她自己也说,在三个地方办婚宴,她最期待的就是佴城这一场,粉丝比亲人更容易碰撞出火花。
我估计符启明又会别出心裁,在沈颂芬的婚礼上设置一些别人绝对想不到的情节,却没有。一切都是最常规的搞法,请亲朋好友来喝喝酒,婚宴上搞一场婚庆就完事。
那几天符启明一直显露着疲态,要不然,他肯定不愿意让沈颂芬的婚礼在平淡中推进,而老詹贴在身侧,经常替下他的活,冲他说,符总你休息,我来!其实老詹大他十多岁,这种年龄差距,难免显露几分关爱。
在我记忆中,符启明永远都是精神抖擞的样子,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那几天,他经常从兜里掏出几粒药丸塞嘴里,无水吞服,或者冲鼻孔喷一种强力提神的粉剂,简直像是打K。
婚宴前一天,我俩去订花篮,他揶揄地问:“丁兄,沈妹子嫁人,有什么感受?”
“很好。”我说,“各有各的归宿。”
“我还没有归宿啊,孤魂野鬼,晚上都住在荒郊野地看星星。不过你比我幸福,沈颂芬嫁人,你还能在婚礼现场作一个见证,以你的善良,还可以祝福她。小末去了哪里,我却一无所知……有一说一,沈颂芬嫁这个男人还是蛮有眼光。你当然是个好人,但能力平平。依你的能耐,也只能让王宝琴得到她想要的生活。沈颂芬想要的生活,你未必给得了。”
“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会认真挑一挑。再说,你看问题乐观了,王宝琴我都未必满足得了。”
佴城这场婚宴开始之前,也搞接亲的仪式。在朗山,老肖已经接了一回新娘,接到佴城,沈颂芬住进千禧假日酒店,而婚宴订在华翔山庄。婚宴前,老肖必须带着车队,把沈颂芬从千禧假日酒店接过来。我加入女方的陪亲人员,接亲前我和老婆陪着沈颂芬住进千禧假日酒店,等待着车队的到来。那天王宝琴相当来情绪,和沈颂芬在一起显得最是闺蜜情深。沈颂芬有心提拔她当伴娘,无奈王宝琴已结婚生子,这么搞会让知情人看出滥竽充数。
婚宴开始之前一小时,老肖带着车队赶到我们这边,十几辆车堵在酒店门口。老肖手执鲜花又给沈颂芬跪了一遭。走到酒店门口,礼花筒喷出的纸屑溅了每个人一身。女方陪亲人员依次上车。我老婆坐前面去了,和沈颂芬挤一辆车,两个伴娘单独坐一辆车。依着顺序,当我要上车时,一辆尼桑车缓缓开到了我眼前。司机纵使戴着墨镜,我依然看着眼熟。“夜宝!”我冲他招呼,“狗日的,怎么是你?”
“丁哥!”夜宝把墨镜推上脑门,冷冷瞥了我一眼。
“好久没见到你了。现在住哪里?”
他歪着嘴一笑:“混啊,哪好意思见人。”
时间一长,他都忘记叫我老大哥。其实,在这之前我见过他一两次,都是在城南的街上,我看着他开着这车驶过马路,意气风发的样子。当时,我想冲他打招呼,但他已经将车开远。我确定是他,虽然坐他旁边的女人已经换了,不再是鬼妻。这天,当我要钻进夜宝的车,符启明在后面大声叫我,要我上他那辆车。他的车排在最后,显然是压阵来的。我坐上符启明的车,车缓缓地驶出酒店,上了马路。迎亲车队故意开得很慢,挂一挡用怠速还踩了些刹车。马路很安静,行道树这时节绿得像是团团阴影。符启明漫不经心地把着方向盘,说他差点都忘了,夜宝当初还是我带来的小弟。
“我跟他不过是一起混文凭的同学,放你嘴里一说,大哥小弟的,挺有黑帮的气味。”
“夜宝脑袋可比你的管用,现在自己都带得有一票小弟。我敢打赌,刚才,他肯定以曾经认你这种货当大哥为耻。”
“你骂他还是骂我?”
“夜宝这种家伙,能穷不能有,一有就要抖。”符启明语带讥诮,旋即又说,“所以,还是你这种不太会混场面的人,更显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