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铃声响了。
林夕是走读生,实际上,有很多同学都是走读生。他们要么是父母接送,要么就是自己骑自行车回家。
林夕背起她的酒红色的小皮包,上面有一直只毛绒小熊。这是她的爸爸送给她的,她很爱惜。
不知不觉,等到林夕收拾好书包后,大家都走光了,只剩下林夕一个人。林夕默默的关好门窗,往楼下走去。刚走到学校转角,林夕看到一个帅气的男生靠着墙站在哪那里,可能是视觉盲区的缘故,刚刚还没有看到。
“喂,你是谁,刚刚为什么出现在我们班的教室。”那个男生板着脸,说。
林夕想,他可能是今天没来的某的同学,把自己误认为做坏事的了。“你好,我是新来的插班生,我叫林夕。”
“插班生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家里可不的了呢,我爸爸是市长,我妈妈是………”“停,你到底要说什么。”林夕似乎感觉到了一点危险,强行打断了男生的话。
“我想说什么,我想说——小爷看你有点姿色,当我女朋友吧。”男生轻挑地笑了笑。
林夕的脸瞬时冷了下来,“幼稚。”然后转过身,快步向回走。
男生快步追上去:“唉唉唉,别这么快走啊。”“你到底要怎样。”林夕的声音平静如潭水,但熟悉她的人就会知道,她已经发火了。“不当女朋友,当我的小妾也不错啊。”男生依旧不怕死地说着,并且用手搭在林夕的肩上。
“……”林夕深呼吸着,微笑着说,“你有没有听说过,弹——一——闪!!!!!!!!!!!!”
3。1415926秒后,那个男生已经被一脚踢飞——三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