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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见我立着不动,他的眉毛十分生动地扬起了半边,带着一两分挑逗三四分慵懒五六分戏谑七八分危险九十分邪恶的混合式目光看着我。

咬了咬牙,我绷着身子慢慢地走过去,全身戒备,眼睛盯准他的要害部位——咳,随时准备给他以致命一击——致命根的一击。

他翻身坐起,我神经一跳。他站起身来,我捏紧拳头。他忽地双臂一伸,我慌得向后跳了半步,便听他“哧”地一声笑了出来,悠声道:“放心,老爷我没那癖好。宽衣。”

这……居然被他看出了我心中的想法……脸上不由有些讪讪,重新上前给他脱去外衣,之后也没好意思抬头,转身借着给他往衣架子上搭衣服的由头离他远远的。

待他洗罢脸坐回床上去,我便端了盆子准备出去将水倒掉,却又听得他在那厢慢慢悠悠地道了一句:“打热水来,洗脚。”

——我——了——个——去——

我睁大眼睛转回头去望向他,他早有准备地送上了一记唇角轻挑的流氓式微笑。

我要杀了它。老天,我要杀了它。

淡,淡定!我的奴籍还在他手里,杀不得,现在杀不得……忍了,忍。

全身僵硬地拎来一壶才刚烧开的水,将洗脚盆摆在他的脚下,哗哗把水倒进去,然后瞪眼看着他。

“您老忘记兑凉水了。”他好心地提醒我。

于是倒上凉水,兑好温度,才要走开,却见他将腿一抬,把脚递到我的身前,脸上笑得十分美好:“您老忘记洗我的脚了。”

木着脸看了他一眼,伸手去脱他的靴子,心里头拼命告诉自己这里是古代,我身在其中,不要试图挑战这里的生存法则,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于是——

——嘙——

——那一股子难以言喻的销魂味道啊——

——

——

……

妈妈啊……

我简直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而栽到地上憋死过去——

太臭了——

这男人到底是坨什么物质啊——

……

“咳咳咳咳!”我咳嗽着拎着他的鞋子扭过脸,一时忧伤得泪流满面,半天也没能再次鼓起勇气转回头去。

“唔……”这坨不明物质用它那只万恶的凶器踢我的屁股,“另一只。”

扭过头去,却见他自己也在捏着鼻子,并且飞快地把脚泡到盆里去想要扼杀掉这杀人毒气,想来盆里的水还是有些烫,他才把脚放进去脸上的表情就脱缰了,那样一种极尽缠绵暧昧又痛苦得掏心挖肺的纠结神情,简直——简直让我牙痒得想要把整张红木大床给活活啃刨了花。

我几乎是摒着气给他脱的另一只鞋,实在憋到极限了就扭过头去喘一口,但这仍不能阻挡他这对极品脚丫子所散发出来的毒气入侵,我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这毒气熏成臭豆腐了……天啊,我是真的想哭,穿越就是个错误。

终于将他的双脚都泡进了水里,听得他轻轻地满足地“吁”了一声,闭上眼一脸的享受,自语着道:“脚果然还是要天天洗才好。”

天天洗……这混蛋在此之前究竟多久没洗脚了?

我转身去拿香胰子——拿了许多许多的香胰子过来,蹲下身去,这才发现他的左脚上有一处才结了血痂的伤疤,难怪脚臭成这样,想是因为受了伤许多天内不能沾水,这开了戒的头一遭就被我倒霉催的赶上了。

蹲在盆边咬了半天牙才说服自己捉过这只船似地男人的脚,微微颤着手在上面抹上香胰子,足足洗了七八遍,闻上去才没了咸鱼味儿。

——哪个天杀的敢把我闻过男人脚的事儿说出去,我、我灭他全家——猪崽儿!

擦干脚,我略感狼狈地站起身,却见他上身仰在床上,闭着眼睛,呼吸均匀——竟是睡了过去。那修长的眉毛弯着,浓密的睫毛翘着,邪恶的唇角勾着,完全就是天使与魔鬼结合下的产物。

把他就这么四仰八叉地丢在床上,我吹熄了灯,端了那盆臭水走出里间房门,才至门口,却听得那家伙在床上翻身,嗓音微哑地带着困意地笑道:“小情儿今日辛苦了。”

辛……苦……了……

我保持原姿石化了一阵,强强压下想喂他喝洗脚水的冲动,关上门出了房间。

把盆中臭水倒在院墙根儿的花池子里,皎洁的月光下很明显地看到一株茉莉花哆嗦了一下就灵魂穿越了。一时不想回到那房间里去,便把盆子扔在地上,找了处台阶坐了下来。

夜空幽蓝,印着水渍般的云影儿。没有群星璀璨,只有一枚孤伶伶的橄榄月在头顶与我对望。我很饿,很渴,很累,很孤单,很委屈。究竟我是不是在自欺欺人,以为自己可以熬得过这样的日子?自由很近,就在这府门之外。自由很远,日子遥遥无期。自由很浪漫,在桃花小桥湖面的扁舟歌声里。自由很现实,只是一个馒头,一口水,一席床铺,一身粗衣。

我身在近处心在远处,憧憬着浪漫却领受着现实。

身后响起轻轻的脚步,一道修长的人影被月光投在我的影旁,他在我身旁坐下来,用肩膀轻轻碰了碰我的,然后递过一只油纸袋子来:“饿了罢?专门给你买的。”

扭脸望过去,楚凤箫笑得满脸哥们儿义气:“我刚从夜市回来,抢了那摊主最后四个包子!吃罢,趁热。”

接过那纸袋,顾不得自己的手刚摸了臭脚丫子,抓起一个狼吞入腹。

“嗳嗳,慢点儿,别噎着。”楚凤箫被我的吃相吓了一跳,连忙笑着帮我捶了捶背。

“谢谢。”我吃罢一个,干噎着道。

“自家人,客气啥。”他冲我眨眨眼。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晚饭?”我一边去抓第二个包子一边疑惑地问他。

“今儿中午的时候我听雄伯说晚饭有螃蟹,”楚凤箫笑着道,唇角带了几丝坏意,“而楚老大那个家伙呢……虽然很喜欢吃螃蟹,但是他不会剥壳——是不是笨得可以?所以我就想,他一定会让你帮他剥螃蟹吃的,而你若是帮他剥螃蟹呢时间就会很长,必会误了你吃饭的时辰。就我所知,如果误了时辰的话伙房是不会留饭的,因此我推测你今晚定是没有吃成晚饭。”

这个男人……细心得令人惊讶。

他望着我因吃惊而睁大眼睛的脸半晌,又笑着冲我眨了眨眼,而后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吃完就早点睡罢,我先回房了——明儿还有桩案子要开堂。”说着步下台阶往东厢走,走了没两步又回过头来望着我笑,轻声地道:“我兄长他虽然个性……不拘了些,人其实不坏的。你若是不大能适应的话,我就同他说,让你跟着我——正好我那长随这两日回家探亲,等他回来让他同你换换,可好?”

我顿了一顿,慢慢摇了摇头。

有困难就退却,这不是我的风格。我允许自己脆弱,却不允许自己不努力就认输。

——总有那么一天,我会让楚龙吟那个混蛋流氓大痞子臭脚男亲口销去我的奴籍,放我自由!总有那么一天的。

楚凤箫忽闪着眼睛,他不明白我心中所想,便挥了挥手,转身回房去了。

四个包子虽然不能实打实的吃饱,总算也不必饿着睡觉了。从井里打了些凉水喝,顺了顺食儿,终于倦意袭上双眼,我回到房中,在外间床上睡下,没敢脱衣,睡得也不甚踏实。

正梦到楚龙吟的一只大脚将我压在下面化为一峰名曰“五趾山”,动弹不得间,一道金符飘然贴于其上,上写六字真经:神马都是浮云。更觉胸闷气短,忽见一白衫神仙手托酒瓶脚踩莲花现于半空,口宣佛号自称观音,出口却是朗朗的《将近酒》,末了告诉我五百年之后将有一名楚姓僧人途经此地,揭去金符放我出山,自此须拜他为师侍于马前,每日磨墨奉茶并洗脚铺床。一时悲从中来泫然欲泣,但觉鼻塞气闷几欲窒息,皱起眉来挣扎良久,睁开眼时却见楚龙吟猫着腰立在床前,两根手指捏着我的鼻子笑得淫.荡:“情儿爷,起床了,再睡就误了时辰了。”

“什、什么时辰?”我扒开他的手翻身坐起,脑中混沌尚未散去。

“误了给小的梳洗的时辰、陪小的到前宅去升堂问案的时辰。”楚龙吟背着手猫着腰,眨巴着眼睛在我面前瞄了一阵儿,然后直起身子往里间走,走到门口时回眸慵懒一笑:“您老倒是快着些,别让小的等久了。”

他……还真够“不拘”的。

起身进得里间,打水叠被给流氓穿衣梳头——这些事儿我自己干行,给别人干是头一次,手生脚慢,流氓也配合得不够默契,我递左袖他伸右手,我要给他翻领子他猫腰去掖裤脚,我头发还没给他束好他就站起了身,害得两个人脑袋撞在一起,他捂着后脑勺我揉着鼻子一前一后地出门往前厅用饭去,楚凤箫正在喝粥,才刚抬头看了我俩一眼,那粥就随着他的爆笑从嘴和鼻孔里喷了出来,一指楚龙吟:“你那袍子——里外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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