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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龙骑士之殇

蛮族,一个生活在大陆最北方的种族。

严格地说,蛮族并不能算作是人类,尽管他们的外貌体型和人类一样,但是他们的血液天生是蓝色的,就像他们生活的环境一样,冰冷刺骨。

蛮族存在的时间很长,有人类出现时就了蛮族,但这并不能说明蛮族就是人类。蛮族天生体格健硕,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祖辈都生活在寒冷的极北冰原和北方的冻土平原上,所以他们身上一些长毛发的地方比人类要旺盛得多。

因为生存环境的不同,所以蛮族各个都是战士,他们从小就被扔进冻土平原里,和凶猛的猛兽还有恶劣的自然环境做着斗争,直至靠自己的双手双腿回到冰原上的家园里。

无数年的传承,蛮族在那么恶略的环境下都顽强生存,没有被毁灭,他们就像是被神灵抛弃的孩子一样,蛮族人没办法运用天地元气,只有靠着自己的双拳双腿战斗,渐渐的,他们在生与死之间领悟出一种战斗方式,这就是蛮族的技击术!

顾名思义,技击术就是技巧性极强的搏击术,但是用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技击术是将自己的身体每一处肌肉关节运用到极致,通过关节结构的掌握去破坏敌人的身体结构,据说顶级的蛮族战士可以徒手杀死飞龙,并且将飞龙浑身的骨头寸寸折断。

蛮族人的恐怖是这个世界上每个种族都见证了的,所以没有人会脑子发热去招惹蛮族人,庆幸的是蛮族人虽然好战,但是却没有侵略别人的野心,所以各个种族都与蛮族相安无事。

但是不得不承认,蛮族战士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彪悍的战士,没有之一!

所以当博兹发现眼前这个年轻人用得竟然是蛮族技击术后惊讶异常。

博兹满脸阴沉,没想到碰到个会蛮族技击术的家伙,任何搏斗之法,只要不是元力加持,碰到蛮族技击术只有吃灰的份儿,所以博兹放弃了用武技征服这个家伙的打算。

全身气势放开,黄色的大地属性的元气浓郁地像是水雾,在博兹周身弥漫。

五级法士!

临荒瞳孔微微一缩,法士的元力加持可不像一般武士的元力加持一样,单一精纯的属性力量永远比驳杂的要厉害得多,这一点他自己很清楚。

博兹很气愤,他是一名高贵的龙骑士,却被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年轻人逼到了要全力以赴的地步,黄色元力在周身旋转,慢慢再次被吸收进身体里。

不管是武士还是法士,四级之前都是在养气阶段,经历过四级的元气外放后,五级就会收敛很多,可以将元气做到初步的绝对控制,身体的吸收和外放,并在这之间随意转换,做到加持有度,加持有力。

每一个龙骑士必须先是一个优秀的战士,能灵活熟练地掌握自己的身体,博兹也不例外,虽然武技输给临荒,但是此时他自信他不会输。

武技并非是一朝一夕练成的,蛮族技击术就更不用说了,虽然也有人学习技击术,但无一都是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博兹承认这个年轻人这么年轻就能将技击术驾轻就熟,他有自傲的资本,他承认他是个天才,但是再天才,绝对不会有两倍的时间去做好另一件事,比如法士技。

法士是天生的幸运儿,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天生就拥有比别人强大的力量和天赋。他们自身的血脉只是给他们打开了一扇窗,但是想获得更高的成就,他们就必须在这一更加艰难的领域付出成倍的精力。

博兹自问自己是努力的,还是比大多数人更加努力的,否则怎么能这么年轻就拥有自己的飞龙,成为一名荣耀的龙骑士。

他给予临荒很高的评价,天才,甚至想到他可能是一名武士,就算上天再恩宠于他,给予他法士的天赋,但是他的技击术太高了,他没有再多的时间和精力将法士技这一更加困难的事做到更好。

博兹脑海中想到了所有可能,越发肯定,找回了之前的自信,此时,他胜券在握!

黄色的元气被收进身体里,只在外面留下一层,却很是浓郁,尤其是胸口后背头部和双臂,一层黄色覆盖在上面,形状就像是护甲,还有淡淡的纹路在上面。

法士技——元气铠甲!

元气铠甲只是法士对元气的最简单运用,但是其防御力却比一般的精致皮甲要好得多。

每种元素的法士,其力量的体现则不一样,黄色是大地属性的元气,其力量厚重,做出的防御铠甲更是比别的要好。

轰的一声,博兹右脚狠狠踏在地上,有元气加持,现在的他,力有千钧!

大地裂开蜘蛛网状的裂纹,博兹已经化作一道残影,一拳砸向临荒。

临荒一惊,双手交叉护在脸上,但是他低估了这力量,被狠狠地砸了出去,十年的杨树都断了好几颗。

博兹并没有停下,追了上去,右脚狠狠踩下,临荒只能滚到一边做着躲闪,大地顿时被踩出个小坑。

一力降十会!

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临荒的技击术也没办法发挥出来,只能一味躲闪。

而博兹也像是确认了什么一样,心中一块石头放下了,又马上向临荒杀去。

这一小片的杨树都被毁得差不多了,临荒渐感吃力,他尝试着去接那来势汹汹的拳头,可是手腕像是被巨石击中了一样,再加上之前伤势严重,一股快要断裂的疼痛马上便传来,所以他不得不放弃,另作打算。

博兹这一阵也杀出了状态,微微喘着气,浑身的力量像是被过热过的兵器,在手中越发娴熟,可是他没有注意到,就在经过这一系列的追逐打斗后,临荒竟然连呼吸都没有紊乱,依旧平稳异常。

博兹有些心急了,这么长时间的缠斗并没有给他多少帮助,他决定用自己的所有力量瞬间解决战斗,于是,他拿起了脖子上挂得一个小角一样的东西,放在嘴里,轻轻地吹动。

临荒看到了博兹的动作,想到了什么,眼睛睁大,猛然望向后面,远处的天空中一个曾消失的黑点又重新出现了,并且快速放大。

飞龙!

这个差点被他遗忘的强大生物!

他差点忘了博兹还是一个龙骑士,心中不免又沉了几分。

这只伊莫迪很快便受到人类伙伴的召唤,并且快速赶来,稳稳地悬停在他们两个人的头顶,博兹纵身一跃,便坐在了史迪的背上。

博兹冷漠地看着下面,说道:“我承认你很难缠,你是我见过为数不多的天才之一,但是你也应该庆幸,因为打败你的将是一位龙骑士。我很惊讶于你的实力,四级武士,身怀蛮族技击术,不管在哪里,你都是受人关注的天才,以后说不定还会变成万民敬仰的强者,但是很抱歉,你碰到了我,我是帝国军人,我必须服从命令,所以,你的前路会被我踩碎!”

博兹说完双脚一夹,史迪立刻向天空飞去,呼啸声带起地上的树枝残骸,风沙让临荒眯起眼睛。

看着飞龙在半空折而复返,向下狠狠俯冲而来,一阵浓郁的黄色元气覆盖了飞龙,博兹是幸运的,因为史迪也是一只大地属性的伊莫迪,尽管是杂色,但是这样属性相合的龙骑士,是最恐怖的。

博兹拿起一旁的制式龙骑枪夹在腋下,笔直向前探出,就像是史迪长出一只龙角来。

俯冲越来越快,黄色的元气在枪尖卷起一团风暴,从下方看去,就像是因为速度太快而把空气刺穿了一样。

史迪也张口喷出一团团黄色的龙息,砸向地面,就像流星雨一样。

临荒在中间岿然不动,依旧眯着眼睛思考着,看着原来越近的飞龙,还有那枪尖凝聚的恐怖能量,终于动了。

他飞快向一个方向跑去,那里插着一柄黑亮的长剑,正是之前的黑金合钢长剑。

临荒拿起长剑,转过身,面朝飞来的飞龙,吸气,一股气势在凝聚,双脚拉开距离,摆了一个剑式。

博兹看到了这一幕。笑道:“垂死挣扎,以为有了长剑就可以抵挡龙骑士的俯冲吗?螳臂当车!”

临荒看到了博兹那轻蔑的一笑,此时飞龙的俯冲距离已经达到了最大力量的二十米,临荒嘴角轻微上扬,眼角跳了跳,说明此时的他非常兴奋,低语道:“技击术的天空无比广阔,图卡师傅说过,如果每个蛮族战士都是法士,那么龙骑士的时代必将迎来终结!”

说完,临荒的眼底金芒乍现,金色的电弧出现在临荒周身,马上就变得狂暴异常,霹雳炸响,金光大放,在临荒的双脚凝聚出一双漂亮的战靴,双肩上狰狞的战甲连接着双臂的护甲,一副内甲正在被闪电编织着。

突然的异变引得博兹瞳孔一缩,他很震惊,没想到这个难缠的家伙还是个法士,而且那狂暴的元气,那是雷元吗?

情况容不得博兹再做考量,大喝一声,将全部的力量释放,史迪也长啸一声,冲了过去。

临荒猛然抬头,怒目圆睁,金蓝色好像两个耀眼的小太阳,脚下一瞪,迎了上去。

龙骑士的尖枪被元气加持,发出慑人的光亮,眼看就要将临荒刺穿,呼啸而来的劲风将临荒的头发尽数吹向后面,露出临荒的整张脸。

突然,临荒在半空中双脚互踩,身体发生倾斜,骑士枪从临荒的怀里穿过,黄色的元气和金色的雷元相撞,摩擦,竟然有火花冒出。临荒双手分开右手持剑,猛然用力,向后做了一个诡异的弧度,身体在半空中扭曲地像是麻花,但是瞬间脱离了骑士枪的攻击范围,而后双脚又是互踩,甩向一边,身子又面向了龙骑士,而后双手握回,猛然挥剑!

一道金色的霹雳自长剑剑尖出现,长剑好像变成了一支画笔,在天空中画出一道明亮的金色,顺便穿过了博兹和飞龙。

博兹艰难的偏过头,满脸愕然,不敢置信。

轰的一声,地面被撞出一个大坑,龙骑士坠空!

博兹用最后一丝力气转过身躺下,看到史迪那与身体分离的头颅,眼神黯然,想抬起右手,发现右手连同骑枪已经被甩到了一旁,博兹想不通,为什么临荒可以在电光火石之间躲过骑枪,想不通为何他可以在空中完成那诡异不可能的转体三百六十度,想不通为何龙骑士会被以这样的方式打败,想不通……

他已经不能想了,眼睛睁大,胸膛不再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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