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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拉大旗

“日月旗中第一枝,会合洪英创洪基,为人须要存忠义,不可外头说是非。”这首正是洪门的《大明旗诗》。

朱总煜莫来由的低声吟唱起来,印象中,洪门的创立正是为了反清复明,一大批赫赫有名的英雄人物前赴后继,不懈奋斗了近三百年才实现目标。近代很多大名鼎鼎的革命团体或多或少都有着洪门的影子,比如同盟会。或者直接就是洪门的分支,洪门致公堂,后来成为了新中国八大民主党之一。

在反清复明最艰难的时刻,洪门为了坚定表明自己的立场,使用过大明的国旗,也就是日月旗。

日月旗的造型如何呢?红日黄月重叠,蓝色为底,长方形的旗面。日月重叠,寓意大明。其造型的意义初衷究竟是什么,现在说法不一,而朱总煜的面前,就实实在在的摆了一面高达三丈的巨型日月旗。正迎风摇曳,烈风中噼啪作响。

“真他妈像!”朱总煜咂舌不已,这日月旗的造型简直和后世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如出一辙。朱总煜第一眼看到日月旗时就一直怀疑当初设计这青天白日旗的哥们是不是就是借鉴了明旗,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青天白日旗抄袭了小日本的旗子,后来被孙中山修改了,不过同样的说法,小日本的国旗是山寨了明旗。反正日月旗和青天白日旗的极度相识是不争的事实。

“后世清朝的黄龙旗被像极了明旗的青天白日旗所取代,呵呵,还真是讽刺啊。”朱总煜不由感叹此中的巧合。

娄东城外,正上演着一件离奇的事件。

三个身穿棉甲的八旗满人,扛着一面巨大的日月旗,在大路上慢悠悠的走着。

而其身后,是一匹高头大马,驮着两个人来毫无疲态,正是尼堪的大宛名驹。马背上,朱总煜和尼堪并排坐着,尼堪在前,朱总煜在后,前者的表情和死了亲爹一样难看,而后者却不时的冷笑。

朱总煜将匕首掩盖在一块丝绸手帕下面,直顶尼堪的后心窝。冰凉的触感让尼堪浑身难受,当然,这也和贝勒爷赤身裸体有关。按照朱总煜的说法,反正天热,穿什么衣服嘛。

虽然从出县衙府开始,朱总煜已经保持着握匕首这个姿势很久了,手腕酸麻的很,但朱总煜丝毫不肯松懈。这尼堪是自己的保命符,只有把他的生死牢牢捏在自己手心里,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危。因为在他们的马后,有着五百米的真空,而真空地带后,是黑压压的五千步骑兵。

正杀气腾腾的紧紧跟随着。要不是两方人马相隔的有点远,不知情的还以为朱总煜是领兵的大将呢。当然,既然打着明旗,自然是明军了。

朱总煜不回头也知道,自己毫无防备的后背,正被不知道多少支箭矢瞄准着。只要对方将领一声令下,自己马上就会变成一只刺猬,横尸当场。

可是他们不敢!

且不说箭矢会不会不小心误伤了贝勒爷,哪怕没伤到尼堪一根汗毛,朱总煜也能保证在自己断气前,把锋利的匕首扎进尼堪的心窝。

朱总煜要的就是对方的投鼠忌器。

“危险无处不在,随时可能性命不保。呵呵,这种感觉和生前奔赴火场的情景何其相似啊。”朱总煜没有被身后毫无掩饰的杀气压垮,反而愈加冷静。这与他当过消防兵的经历有关。他早就练成了临危不惧的本领,越是在紧急关头,越是能够做出最正确的决断来。

在尼堪耳朵根吹了口气,朱总煜笑道:“贝勒爷,你听过这首歌吗?”

尼堪心道,你真有这闲心,不过小命在对方手里,他不由强忍着陪了笑脸,比哭还难看。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啊,啊,啊啊啊……”朱总煜唱了起来。

“真是个神经病。”尼堪不知道朱总煜嘴里唱着什么破歌,不过他正为这个反贼的精神状况担忧,本来还打算趁其不备逃走的念头顿时化为了乌有,人家都是疯子了,疯子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再说,一路上他没少用好话和重利去说服对方放了自己,可是除了身上多了几道伤疤,一点卵用也没有。

尼堪这边无奈,跟在屁股后面老远的徐龙达等人,早就黑了脸,吵闹起来。

“吴荣,你有没有把握一箭射中那姓朱的要害?”徐龙达问向身后的一个把总。

吴荣外号小李广,当然是自封的,在李成栋的军中耍耍威风还行,真要动真格的,还真是虚的很。他无奈的摇了摇头,看到无数只期盼的眼神注视着自己,回道:“不到三层的把握。”

吴荣一说完,无数声叹息接踵而至。

沙尔虎达的副将冷哼起来:“你们汉人的箭术,不提也罢!”

徐龙达恼怒,这帮混蛋满人,旋即阴阳怪气的道:“那沙巴尔大人可是有能射之人?”

那副将吹胡子瞪眼,沉声道:“哼哼,那是当然,咱们满人骑射一流,马背上打下来的天下,哪是你们这些靠什么火器、战车这种奇技淫巧来打仗的手下败将可以比的。”

徐龙达见这满人开始吹嘘他们的骑射,但丝毫没有射杀朱总煜的意思,哪里不知道这混蛋在大放厥词,旋即不再理会他。这时,吴荣想了想,道:“那反贼不可能一直走大路,我们可以派人事先埋伏在树林遮蔽的小道边,出其不意射杀他!”

徐龙达眼睛一亮:“几成把握?”

吴荣作为一流射手,知道人身体上的某些要害一旦受到致命打击,会顷刻间暴毙,来不及再做任何的挣扎。但世事无绝对,首先要用箭一击毙命,由他亲自出手的话,至少得是三石以上的强弓拉满,才能让箭射出去时足够快。可如果那反贼早有防备,在听到破空之声的刹那就对贝勒爷出手,那后果不堪设想。犹豫了一下,吴荣弱弱的回道:“七层有余。”

“哎,还是太过冒险了,没有十成把握决不可轻举妄动。”徐龙达失望的摇了摇头,疑惑的望着马背上的那个男子,想不明白朱总煜到底葫芦里卖着什么药。他这样绑架贝勒爷,是不可能真逃出娄东地界的。可是他把早已光辉不在的日月旗再一次拉起来,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又是何为?难道是为了标榜自己宗室后裔的身份?

“不对,这小子在给自己树名!”徐龙达猛地想到这个结论,不由惊愕起来,朱总煜的所作所为虽然张狂,但支身擒拿大清的贝勒爷,让数万大军束手无策,这可是自大清入关以来从来没有过的挫折。几乎是抓着多尔衮的老脸狠抽了一巴掌,大涨汉人士气的大事。

无形当中,朱总煜已经积累了不可想象的政治资本。现在差的,就是流传开去。

这小子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无名小辈。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横空出世,干了这件惊天大事!如果……这些都是在这小子的策划之中,而他干的一切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增添其在汉人中的威望。那他什么时候振臂一呼,岂不是……

“这小子的野心!”徐龙达暗道,要是把朱总煜这小子放跑了,那光凭他的威望和能力,日后一定是大清的心腹大患。他心里把朱总煜判了死刑,可是转念一想,边上的几个满人老爷们还在喋喋不休,自己毕竟也是汉人,有必要给大清忠诚到这份上吗?

在徐龙达动摇的当口,他不知道他们的举动无形中给了朱总煜一个大忙。

本来李成栋和尼堪等一票大人物被义军抓获的消息是绝对机密,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在捂了一天后,随着朱总煜压着狼狈不堪的贝勒爷走过街道,这个惊天消息终于不胫而走。紧接着,五千精兵紧追其后,百姓眼见为实,连最后一点怀疑也打消了。

朱总煜命人打起的日月旗,就是一面移动的大招牌。被欺压了一个多月的娄东百姓,再次见到这面熟悉又陌生的大旗后,心中的震惊简直不可想象。甚至远在嘉定、昆山等地的人们也得到了消息。这就体现出了朱总煜乌龟速度的用意来了。

大街小巷、农舍村落不断的流传着这样的对话。

“喂,阿二,听说大清朝的贝勒爷被人活捉啦!”

“你疯了,尽瞎说,小心杀头!”

“赤那,老子脑子有病才骗你!城里早就传开了。城里的秀才老爷们都哭着说那个抓了鞑子的大英雄乃是宁王现世,来救大明江山的!”

“宁王?我怎么没听说过……”

“别管那么多了,村里人都去南郊看那大清的贝勒爷去了,听说被捆成了老母猪,啧啧。”

……

两个时辰后,越来越多的平头百姓朝朱总煜聚拢而来。

一开始由于朱总煜方圆一公里以内都被清兵严格控制,但随着老百姓前赴后继,都想着亲眼看看传说中的“宁王”和扒光衣服的大清贝勒爷,在一些对清廷统治大为不满的当地乡绅的带动下,老百姓冲开了一道口子,乌泱泱的朝日月旗所在靠近。

徐龙达见形势大为不妙,手下众将纷纷叫嚷着:“刁民,都宰了!”

事实上,那些早把欺压当成日常的清兵们,早就开举了屠刀。

眼看又是一场屠杀,就在这时,朱总煜突然停下了马,调转马头,正对着徐龙达人等。

啊!

一声惨叫,隔着五百米,徐龙达等人还是清晰的听出了是尼堪的叫声。瞬间,清兵方面一下子停住了所有的动作。

一只血淋淋的耳朵被朱总煜抛向了高空,他大声叫道:“清廷的走狗们,听好了,要是敢杀一个平民,就让你们的主子下去陪葬!”

话音刚落,数千人鸦雀无声。

徐龙达,尤其是那些满洲八旗吓得纷纷放回手里的马刀,把身边还敢杀戮的同伴控制起来。

过了几个呼吸,百姓之中一下子爆发出惊天的欢呼。

“宁王万岁,宁王万岁!”

不知道谁带的头,所有老百姓都跟着喊了起来。虽然里面热血的读书人不少,知道这口号哪怕在南明朝廷里都是杀头的罪,可是现在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朱总煜为他们狠狠出了口恶气,说句不好听的,拥戴一个带有朱家血统的后裔称王,也不是不可能。

朱总煜听着众人对自己的欢呼,顿觉精气神大涨,浑身都是劲了。而其怀里的尼堪在失去了一只耳朵后,觉得巨大的声响格外的刺耳。

清兵暂时不敢轻举妄动,近两千的百姓,有乡绅土豪也有秀才门第,主要的还是农民。娄东和嘉定地界经历了李成栋和浦家兄弟的多次劫掠和屠戮,还能有这么多人闻风赶来,为自己摇旗呐喊,几乎是至生死于不顾。朱总煜不由庆幸民心可用,同时也惋惜弘光朝廷的腐败无能,导致大明百姓沦落于鞑子之手。

一些有识之士见到大明的旗帜居然由八旗兵扛着,立马上前把三个倒霉的旗人撵开,高举日月旗,迎风挥舞,几下之后便泪流满面。而被朱总煜扔掉的尼堪的耳朵,被好几个人疯抢,生啖其肉。

这时,忽然有人带头朝朱总煜跪了下来,这下可好,所有人有样学样,纷纷跪倒在朱总煜的马前。

“万万使不得!”朱总煜大惊,自己如何受得了这等跪拜。

忽然,人群里面冒出一老一少两个人来。

“少爷,王全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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