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547500000015

第1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5)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185条第1款】[02/2/87]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本法第384条第2款】[08/2/92]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敲诈勒索案件解释第1条至第8条】[14/2/1911/2/15

11/4/二10/4/二09/2/9408/2/1207/2/6306/2/1505/2/1403/2/50]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破坏电信设施案件解释第3条】[09/2/1706/2/60

02/2/4002/4/二]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相关法条: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至第9条】[12/2/1]

[真题演练]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12/2/1]答案:D。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六回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157条第2款、第242条第1款】[08/2/17]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372条】[07/2/1707/2/19]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08/2/64]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惩治外汇犯罪决定第2条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解释第13条】[07/2/1902/4/一]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第2、3款根据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05/2/63]

第二百八十七条【补充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案件解释第5条】

第二百八十九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08/2/17]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增加。[07/2/1807/2/58]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4/2/2013/2/62]

[难点注释]对聚众犯罪的处罚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只处罚首要分子,不处罚其他参加者,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二种是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而不处罚一般参加者,该种情况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刑不同,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另一类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刑相同,如本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和第268条规定的聚众哄抢罪。第三种是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以及其他参加者都予以处罚,只是在法定刑上予以区别,如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以及武装叛乱、暴乱罪等。

[真题演练] 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4/2/20]答案:A。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

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

同类推荐
  •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为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道德经》一书。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
  •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这是一本教大家如何考公务员的书。作者是两名80后的省直机关公务员,非常擅长公务员考试,每次笔试面试均是第一名。他们从自身的备考、考试和之后组织公考面试的经历出发,梳理出考生最需要的心得、经验、方法和答题思路,整理出备考最实用的复习笔记,让广大考生在轻松阅读中快速掌握公考的高分秘诀。
  • 7S倍速考试法

    7S倍速考试法

    每天,你第一个走进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每天,你充分利用一分一秒的时间去学习,从来不会像其他同学那样快乐地玩耍; 每天,你无法顾及奔波的劳累,放下书包就又开始了学习……尽管你如些努力,然而,做梦都想考第一的你,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对比之下 ,那轻松学习的同学却出乎你的意料,取得了无比出色的成绩。此时,你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能力。“难道我真的与第一无缘吗?”你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在今天和明天的学习中,考试的成败决不仅仅取决于勤奋、刻苦和耐力,也不单纯跟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正比,更主要的是要有学习的高效率。
  • 电脑常识

    电脑常识

    电脑的发展,使人们的住宅大为改观。在高度电脑化的住宅中,当你按了门铃,你的面容便清晰地映在客厅电视荧光屏上,主人按一下电钮,大门就会自动开启。进入客厅以后,你刚落座,按一下电钮,房间的空调就会按指定的温度自动调整。如果室内光线太强和太弱,你可以按一下电钮,窗帘就可以根据需要自动提升和降落,达到你要求的亮度。如果你要喝茶或者喝咖啡,电脑微波炉立即会煮出来,一杯可口的饮料会送到你的手中。如果你想听音乐或者跳舞,电脑录放机会按你的旨意,选择歌曲或舞曲。这样的住宅,每个窗户和门口都装有防盗报警器。小偷只要跨进窗口或门口,报警器就会自动响起来。
热门推荐
  • 极品大魔帝

    极品大魔帝

    酱油A“主上,臣下听说您要进攻天界,甚感欣慰,我魔界终于可以恢复往日霸主地位,今特来请命,愿为我主冲锋陷阵,杀上天界!”魔帝昂首而立,背部披风迎风而扬,隐有一股霸气侧漏之意,悄然转身,脸上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王者之气,只见魔帝手若迅雷,急匆匆把一口麻袋塞进酱油A的手中,这才悠悠开口道“快去吧,一定要把天界的嫦娥给我套回来!”酱油A“……”
  • 三公主的复仇愛恋

    三公主的复仇愛恋

    她们原本是人人羨慕的小公主,可是遇到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使她们变成人人害怕的恶魔。七岁时,她的妈妈被害死了;她的妈妈也被害死了;她的爸妈都被害死了,十年后,她们回来報仇了,又將会发生什么事呢?
  • 总裁的私有逃妻

    总裁的私有逃妻

    他们本应该是青梅竹马,相爱到老,可惜身份悬殊。排除万难,好不易你情我浓,他却成了她的杀父仇人。从此之后,咫尺天涯,他拼命追捕她,她却一次次逃离他的世界……她注定是他的私有逃妻。
  • 我们何曾在一起

    我们何曾在一起

    七岁那年,夏绾灵和家人在a城的旅途中失散,被好心的奶奶救下,八年来,没有丁点亲人的消息。十四岁那年,TFBOYS正式走进夏绾灵的视线。十五岁那年,膝下无儿无女的奶奶离去。十五岁那年,夏绾灵离开这个,让她15年中痛苦了两次的城市。十五岁那年,他们相遇,相识,相知。十五岁那年,互相扶持,安慰,伤害。十五岁那年,各自困惑,迷茫,勇敢。直到很多年后经历过种种的是是非非,夏绾灵才想起问那一句话:王俊凯,我们可曾在一起【此文纯属个人yy,切勿上升真人!切勿上升真人!切勿上升真人!重要的是要说三遍!!】
  • 彼岸花的人情事故

    彼岸花的人情事故

    如果我原意为了你死,你是不是......如果我原意成全你。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现在这也不错,只希望来生我们不要再见
  • 史上最牛打工仔

    史上最牛打工仔

    俗话说得好:“拿人饭碗,受人管;你要别人的钱,别人要你的命。"至古以来,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打工的存在,但是打工,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辛苦与受气像是早已注定的好宿命,无论怎么躲,怎么逃,都没有办法躲掉。当需要需要你的时候,就说好听的让你留下来继续工作,可实际上给他当牛当马一样使唤,当不需要你的时候,就会像踢垃圾一样,毫不留情的一脚把你踢开。可谁说打工就要受别人的气?我是来赚钱的,又不是来受气的。又是谁说顾客就是上帝的?有钱了了不起啊!惹到我,我就让去见真的上帝。李克同样是个打工的,但他却不是个会受气的主,谁要是敢让他受气,那这个人下场通常都会很惨。且看他如何演绎一种不一样的打工人生。
  • 倾城公主太妖娆

    倾城公主太妖娆

    她本是西凉公主,本该娇生惯养,风光无限。谁料生母病逝,渣爹大反转,不管不问十五年!她本是超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冷宫公主!斗皇后,整渣姐。一遇美男误终身。什么?你说我爹另有其人!!某男笑笑,不置可否。五年后,荣极一时的宝月公主重返西凉,再选驸马,只是,身边还多了俩奶娃?
  • 吃棒棒糖吗可乐味的

    吃棒棒糖吗可乐味的

    “林子轩吃棒棒糖吗,可乐味的”“林子轩,这题怎么解,有时间帮我做了吧”“林子轩,我脸上长了颗痘,帮我看看”“林子轩。。。。。。”“唐糖你丫的再打扰我睡觉就把你踢出去!”
  • 毛泽东谋略市场应用:战略决胜

    毛泽东谋略市场应用:战略决胜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迅速形成,中国本土企业发展壮大,跻身国际舞台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家的梦想。这就需要我们的企业家有超人的智慧、坚定的信念和大无畏的勇气。事实上,伟大领袖毛泽东毕生的革命实践所形成的谋略思想就是中国式管.理的经典,为我国企业决战全球市场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实战武器。
  • 逃妻妖娆:傲娇老公我不要

    逃妻妖娆:傲娇老公我不要

    神秘的身世伴随她的童年。陌路的相遇,他强势送走她九年回归。“这么点体力,你还是军队出来的么?”男人邪魅的笑,语言磁性般动人。她气的脸红,是人都受不住您这一天一夜的摧残好吧?猝不防及的阴谋,决绝转身离开。当一切阴谋真相揭开....男人挑眉,青筋微微起。黑手党少主?军队少将?学霸校草?“女人你最近桃花很旺嘛?”他气得咬牙,扛着她就来到民政局搞了两张红本本.....左皓拉着顾染的手,长尾白裙被这海边夕阳的余晖照的很浪漫。而身旁这个女人,这辈子爱她大概是他最全力以赴的事了吧。“仅此唯一”/本文小虐是剧情需要,宠的甜掉牙是本质。学生党周末更新(其实只要稍微闲一点上学还是能码字上传的qwq)愿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