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547500000023

第23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2)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08/2/63]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回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回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九回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现予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同类推荐
  • 电脑常识

    电脑常识

    电脑的发展,使人们的住宅大为改观。在高度电脑化的住宅中,当你按了门铃,你的面容便清晰地映在客厅电视荧光屏上,主人按一下电钮,大门就会自动开启。进入客厅以后,你刚落座,按一下电钮,房间的空调就会按指定的温度自动调整。如果室内光线太强和太弱,你可以按一下电钮,窗帘就可以根据需要自动提升和降落,达到你要求的亮度。如果你要喝茶或者喝咖啡,电脑微波炉立即会煮出来,一杯可口的饮料会送到你的手中。如果你想听音乐或者跳舞,电脑录放机会按你的旨意,选择歌曲或舞曲。这样的住宅,每个窗户和门口都装有防盗报警器。小偷只要跨进窗口或门口,报警器就会自动响起来。
  •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本书是艺术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的其中一本《艺术综合》的配套习题集,由姚杰主编,全书版面字数约18万字。本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答题技巧”;“历年真题”;“真题解析”;“模拟试题”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答题技巧”主要涉及填空题、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的答题技巧;第二部分“历年真题”部分选取历年来考试真题,但只有真题没有解析,请同学们先自己做题;第三部分“真题解析”对第二编的真题分别做解析,并予以了点评和拓展等工作,拓展部分告诉同学们这题衍生开来还需要注意那些方面;第四篇“模拟试题”是自编的一些模拟试题可供同学们在临考前进行模拟考试。
  • 经典阅读与语文教学:钱理群作品系列

    经典阅读与语文教学:钱理群作品系列

    钱理群先生是著名学者,亦是语文教育改革的积极参与者,身兼思想者与实践者双重身份。本书即是钱先生作为“教育的实践者”所作的具体教学试验的总结,全书由“最为用心,投入、花费精力最多”的一篇篇教学文本解读组成,是作者身体力行为语文教育改革所做的重要实事,充满了深刻的锐见与平易的交流,既为一线老师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际帮助,也能找到改变当下语文教育困境的突破口。作者自认为这是构成其生命轨迹的重要组成部分。
  • MPA公务员必修课程半月谈

    MPA公务员必修课程半月谈

    本书文字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公式和图表,根据MPA教育方法,从公共政策、沟通技巧、领导艺术、谈判方法、行政道德伦理、公共经济等方面入手,系统地阐述了公共管理方法;同时在突出重点地基础上,收集了大量案例。相信读者掌握理论方法之后,能够结合案例,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成为新世纪的优秀管理人才。
  •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这是一本教大家如何考公务员的书。作者是两名80后的省直机关公务员,非常擅长公务员考试,每次笔试面试均是第一名。他们从自身的备考、考试和之后组织公考面试的经历出发,梳理出考生最需要的心得、经验、方法和答题思路,整理出备考最实用的复习笔记,让广大考生在轻松阅读中快速掌握公考的高分秘诀。
热门推荐
  • 最新潮的爱

    最新潮的爱

    没有一种爱可以简简单单,但有一种爱可以绝对包容;没有一种人天生就很完美,但有一种人可以为你改变。在爱情的旅途中,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你只能,最后一次说:我爱你!
  • 土地需要我们的保护(星球保卫战)

    土地需要我们的保护(星球保卫战)

    关爱自然,热爱地球,爱她的青山绿水,爱她的碧草蓝天,爱她的鸟语花香……我们要真正学会保护地球,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心连心,筑起一道绿色的环保大堤。捍卫资源,捍卫环境,捍卫地球,捍卫我们美好的家园吧!我们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作为新时代青少年的我们,关注生态文明责无旁贷。
  • 网游之辉煌战神

    网游之辉煌战神

    自我介绍一下,本人崔馐才,很文气的名字,很帅气的小伙,很无良的青年。初中时候迷恋上网络游戏,为了应对考试危机,主要是为了实现一个家长眼里的大学成龙梦,还算有点孝心的我几乎放弃了这个看起来误人误己的爱好。
  • 霸气总裁,请矜持!

    霸气总裁,请矜持!

    温沐觉得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和沈非翊在一起的那三年时间。她最后悔的事,却是惹到了沈非翊这个人。身为环宇影视总裁的沈非翊,他英俊潇洒,是城中女人趋之若鹜的对象,却也狠辣无情,能把温沐捧上影后的位置,能极尽温柔地爱她怜惜她,也能残忍地将她拉下来。而他的残忍狠辣,就只是因为她和别的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的照片!在媒体的追问下,他和另一个女人并肩而立,优雅地承认:他爱的人不是她。看见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他冷漠、狠戾地说道:“全面封杀溫沐和莫白,一天之内,我要她从所有媒体新闻上消失!”既然不信她,为什么还会在她受伤之时心疼她关心她?既然不再爱她,她接吻戏接激情戏和他有任何关系吗?而令温沐最悲哀的是,无论沈非翊如何对她,她心中放不下的始终还是这个男人……
  • 鬼打墙之滇西蛊墓

    鬼打墙之滇西蛊墓

    梨花一夜开,梨花一夜落,听得夜半撞墙声,方知深深鬼打墙。这是二爷小时候的一个经历,有点恐怖,但也很有趣。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鬼打墙再次出现,二爷迫于无奈,开始了一段鲜为人知的经历,开棺盗墓、探险寻宝,颠沛流离!绝不会让大家失望,本书鬼家二爷筹划了半年之久!求推荐、求收藏!
  • 金鳞仙踪

    金鳞仙踪

    少年楚浩,在垂钓之时,从乌鱼之腹得到了一柄名为金鳞的古剑,从此诞生金和道体,踏上修仙之路……随行紫血青龙马,残阳溪水映梨花。山色罡风吹寒雪,银袍一袭银钩挂。
  • 老字号再战江湖

    老字号再战江湖

    一部老国货的起死回生奋斗史。伴随国人成长的老国货日渐落败,象征童年和青春的符号消亡了吗?不!为了重现昔日的辉煌,老字号们从没有停止过战斗……风云起兮,商战不止,且看老字号们再战江湖!
  • 君宠新妃:娘子,要听话

    君宠新妃:娘子,要听话

    颜笙:启禀皇上,本王妃要休夫改嫁。一穿过来就嫁人,颜笙很懵逼,嫁的还是某位不愿意娶她的王爷!上一世原主让这王爷和府中侧妃生生虐死,这一世定然将他这王府炸伤天!【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最美遇见你:霸少纯爱

    最美遇见你:霸少纯爱

    顾千叶,你听见了吗?樱花飘落的声音。那年,我们站在枯木凋零的樱花树下,你说‘樱花很美寿命却很短,亦如我们那残缺的青春······'——————————————“你还爱他吗?”“我爱他,爱了整整一个曾经;而你···是我的未来。”新书求支持,求收藏,求推荐。O(∩_∩)O~~绝对不一样的欢快,给你独一份的喜悦,快来看逗逼是怎样形成滴!
  • 边界之屋

    边界之屋

    《边界之屋》是一部包含超自然元素的恐怖小说。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创造了一种包含科学元素的、更加真实的全新恐怖氛围。这部小说标志着恐怖小说开始偏离十九世纪哥特式的传统,对二十世纪的许多优秀恐怖小说家影响深远,最著名的有Clark Ashton Smith和H. P. Lovecr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