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547500000007

第7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

【相关法条:本法第149条伪劣商品案件解释第6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条:本法第149条伪劣商品案件解释第7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05/2/6604/2/10]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理】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2/11]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根据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次修改。原第三款条文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次修改。原条文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157条】[04/2/10]

[对比记忆]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和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应当注意两者的区别,前者是禁止出口的,后者是禁止进出口的。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第二款根据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增加,原第二款改为本条第三款。原第二款条文为:“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四条【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以走私罪论处的间接走私行为】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根据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修改。原条文为:“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走私共犯】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抗拒缉私的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11/2/1106/2/702/2/47]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05/2/9]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3/2/13]

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原条文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同类推荐
  • 刑法

    刑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为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道德经》一书。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
  • 大学生考证指南

    大学生考证指南

    针对大学生学习及就业的需要,汇编国家有关考试法规,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记者从业资格证,导游资格证考试,管理类证书,艺术类证书及其他类证书的相关规定。
  •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国内第一本面向公务员考试的心灵励志兼方法指导书,全书全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第二部分则是对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政职业测试》和《申论》两门课的难点、特点、考试技巧进行分析,并制定为期21天的“三轮”复习方法;第三部分是针对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进行各类情景模拟并指导考生在不同情况下发挥出最好效果;第四部分则是指导考生在体检、政审环节要准备哪些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五部分是按具体情境分析刚刚当上公务员的年轻人如何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这一部分系作者亲身体验,其精彩程度堪比《侯卫东官场笔记》等小说;而实用性更胜一筹,曾引得百万网友疯狂转贴!
热门推荐
  • 三分归晋

    三分归晋

    中国历史真正迷人的地方在哪里,有人从不读史,但却读魏晋风流。有人说:让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到魏晋:魏晋风流是人格精神与现实方式的统一,是时尚生活的历史写照。
  • 黑背鱼之谜

    黑背鱼之谜

    接二连三的灭门惨案,唯一的幸存者给警方做出的凶手拼图,面貌竟然酷似法医谷平,而黑背鱼给出的杀人预告则表明,第四个牺牲品已经在他手上。残忍的杀戮即将拉开序幕,谷平该如何洗清自己的清白?10年前尘封的往事将给他何种启示?年仅10岁的弟弟又将告诉他哪些秘密……
  • 宋医

    宋医

    一个医科大学生穿越到北宋一个小县城,在一家濒临倒闭的药铺里当坐堂大夫,开始了他混迹古代的行医生涯。——————————————————————沐轶已完本的YY小说(下面有直通车链接一站到达):(一)《纳妾记》(书号117765)(二)《纳妾记Ⅱ》(书号1107050)(三)《三眼法医》(书号1049391)(四)《刑名师爷》(书号181671)(五)《暗灵法医》(书号1215552)书友群:72505368,花药铺,高级群45349343,恒祥客栈,高级群45350934,济世堂药铺45350704,五味堂药铺,高级群(本群不定期清理,潜水员慎入)。欢迎书友加入。
  • 老公亲亲宝宝不哭

    老公亲亲宝宝不哭

    “什么来了一年不到就让我当这个科室的后妈,这是要让我一夜成长的故事吗?"半夏一脸惊恐。”胡说,什么后妈,有那么恐怖吗。我相信你能胜任护士长这个职位的。“谢主任一片和蔼。”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就这样半夏摊上大事了。某女摊在温柔乡里哇哇乱叫,宝宝要当妹妹宝宝不要当姐姐,呜呜、、、、、、
  • 平淡生活

    平淡生活

    十八岁的优优婷婷玉立,不可方物,为摆脱地痞无赖的纠缠,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拳击台上一个并不强壮的男孩深深吸引了优优的目光,交错而过开始了优优漫漫的暗恋心旅!情杀、他杀、自杀、步步杀机,命如草芥;美色、权力、财富、贪婪,纯洁初恋奢华介入其中,你的人性是否泯灭!二零零肆年的夏天,海岩把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如蛇如蝎,亦善亦恶的漂亮女人,是对是错,是喜是悲,独自体会。
  • 龙谷密探

    龙谷密探

    以龙兴为首的小队进入龙谷寻找并要杀死为祸一方的恶龙,但经过一系列事故,千年前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所谓的恶龙,竟是“神龙大人”。
  • 学生时代的那些事儿

    学生时代的那些事儿

    高考之前,我不喜欢写文章,至少写了也不会给别人看,除了改卷老师。现在的领导们经常教育学生要诚实做人,以诚待人,殊不知,每个学生的第一次撒谎,都是从写作文开始的!....高考后,我长舒了一口气,这代表从今以后,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实话而不用顾及自己的作文分是否及格。..这本书,纪录的就是我从小到大的一些实话,一些考场上见不到的实话…..
  • 九宫纪事

    九宫纪事

    我欲与世无争,奈何天不由人!好友惨死、家族灭门,谁是幕后黑手?好,既然你们都不放过我,我倒要看看这九重宫阙,是谁不放过谁!九宫之中,百花争妍,且看我一介宫女如何翻云覆雨,只手遮天。
  • 姑瑶山

    姑瑶山

    他本是天界的刑罚水司,因下界除妖之时,眷恋姑瑶山山顶的一株瑶草。导致妖孽逃走,触犯天条,而被贬下凡尘,受九世情劫之苦。每生每世都会错过。这一世也一样!
  • 花开花落寒玉情缘

    花开花落寒玉情缘

    那一年,他遇到了从天而降的她,他唤她神仙妹妹,不久,她要走了,他给她一只银铃,她回他一块寒玉,他问她到哪里可以找到她,她只是冷冷地说,去太白山,可以找到她。许多年后,他寻她的路上,经历了许多波折,但,还是没有她的消息……他不知道,原来,她一直在自己身边,自己却伤她无数次……然而,五年的陪伴,终到尽头,她为了凝紫,受下了他亲手刺她的那一剑,命不久矣,她还是像当年一样,只是冷冷留下了一句:“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从头至尾,那都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已,或者,你从未懂得,什么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