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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这天,哲玛丽一如既往地在办公室里忙碌着,一大早就没闲着,连喝口水的功夫也没有。美美现在的情况是需要特殊照顾的,再说刚刚回去,心情还没有调节过来,只得让她好好歇歇了。

小张正在电脑上打印王副市长的会议发言材料,办公室里响起了敲门声。他说了声:“请进。”然后随手就拉开了门。

这时,一个戴着眼镜的、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进来,一进门,就一脸的拘谨和微笑。

小张问道:“请问你找谁呀?”

“我找……”还没等来人说完话,哲玛丽扭过身,看见了正指着她回话的来人。一时间,空气似乎凝固了,哲玛丽的心砰砰地跳得厉害,为了掩饰慌乱,伸手端起了水杯,大口大口地喝水。

她没想到,郭洪竟然跑到单位来找她。

几年过去了,哲玛丽以为自己的伤口早已愈合,而且,坚强的足可以无视他的存在。可是,今天,就在刚才,为什么,当看到他的时候,心,竟莫名地疼了起来?拼命掩饰了好久的感情,也在一瞬间土崩瓦解,似洪水滔滔,一泻千里?

当年在学校,哲玛丽是出了名的才女。喜欢写诗,是学校文学社的主要供稿人,是老师的得意门生,是众多学子们的偶像。她不像别的女同学那样,一没课就出去玩,晚上去广场学跳舞,喜欢逛街买衣服什么的。同学们都知道,哲玛丽平时都在学院里,不是在教室,宿舍,就是在校图书馆。她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做笔记,偶尔,望着窗外冥思苦想。

郭洪也是一位文学爱好者,不过,他是数学系的高材生。业余时间,爱写诗,写点散文什么的,也发表在学校文学社的刊物上,并且被特邀为美术指导,因为,他的素描画的非常好,郭洪说他这是子承父业,遗传了父亲的优点。

说起他们的相识,倒是有几分可笑。郭洪比哲玛丽高一级,是她的师兄。那是哲玛丽刚入学不久是的时候吧,一次午饭后,在操场边散步时,发现打乒乓球的同学特别多,她就停下脚步,站在边上看热闹。那时候郭洪留着颇有艺术气息的长发,很有艺术家的范儿。他在和一位男同学你来我往,不分胜负。不过,只是爱好而已,两个男人的球打得那是软绵绵的,温柔柔的,没一点可观赏性。哲玛丽看得那叫一个急呀,奶奶的,俩人真是浪费了一双好拍子,好台子啊!打球就是打球,不是谈情说爱,黏黏糊糊的。这是什么呀,这就是战场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啊!哪有这样的,好像调情似的,你侬我侬的,不分敌我,太没劲了!

于是,她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鄙视,还有,她当时觉得留长发的男同学肯定是体音美中的一个系的,咋就这么缺乏运动细胞呢?她走上前去,微笑着说:“两位好,能让我打一局吗?”

俩人一看一位女同学要打球,争着体现绅士风度,都要下场。哲玛丽目光含着挑衅,指着郭洪说:“好吧,帅哥,咱俩来一局呗!”

说完,兀自拿起球拍,站在了球台前面。郭洪道:“我打的不好,你可得多包涵呐!”

哲玛丽:“呵呵,我也是刚学会,咱相互切磋,相互学习呗!”

说完,开战。结果,哲玛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郭洪打得落花流水,仓皇而退。

她的这番好身手惹得好多人围观,甚至,连边上的体育系的老师也上前来和她交手。哲玛丽不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之下锋芒毕露,故意打个小埋伏,使老师赢了。不过,事后,老师又单独找她切磋了几次,结果是她稍占上风。

其实,打乒乓球是哲玛丽最拿手的体育运动。从小学开始起,一下课,她就拿起球怕,二话不说,往球场上冲。初中高中也一样。为了抢球台子,没少费心思,最典型的就是让几个死党轮流值班,谁先下课谁就去占位,没球拍也不怕,直接往上面一坐,看谁还敢再来打?为了打球,也不顾什么淑女面子了。假期里,家里还为她报了特长班,到体育场跟随市里有名的高手学习打球,一直未曾间断。就这样,练就了一副好手法。

就这样,不打不相识,哲玛丽和郭洪认识了。通过攀谈得知,两个人还是老乡,都是临滨市的,两个人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嘛!

从此后,操场上只要有哲玛丽出现,必然是人潮拥挤,掌声不断。很多爱好乒乓球的同学慕名而来,争着目睹哲玛丽的风采。而约她打球的,则是络绎不绝。很多时候,哲玛丽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教室里,看看书,做做笔记,写写文章,听听音乐,来打发课余生活。偶尔,在周末,才去打一次球。不过,只要是有她在场,人气,一定很旺。

同学们都搞不懂这个文静的、腼腆的甚至有点害羞的女孩子怎么打起球来毫不含糊,很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架势。小小的乒乓球到了她的手上,那是来去收放自如,想攻就攻,想收就收,想旋就旋,想转就转,想高抛就高抛,想低拉就低拉,想搓就搓,想扣就扣,想削就削,想吊就吊,还可以随意结合,总之,那就是顺溜的很。有人说,那是一种艺术的美,是那种娴熟的游刃有余的美,那种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自如,一点也不夸张。看她打球就是一种享受,一种视觉上的极大的满足。有时候眼看对方来袭,又旋又转,暗带杀机,可是,她只要手腕一转,球拍一出,就能阻挡对方与千里之外。还有她最善长的就是接扣杀球,一连几十个都不会失误,无论对方的球多刁蛮,多偏离,多用劲,她总能不慌不忙,沉稳地再次将球送到对方那边。最精彩的是又一次她和老师的一次对决,一个球竟然打了将近十分钟,老师次次扣杀,她次次准确无误地再次奉上,一拉一扣,精彩不断,那真是一场极具冲击力的视觉盛宴。

其实,父母让哲玛丽练习打球是由原因的。小时候哲玛丽脾气躁的很,动不动就发火,使使小性子,稍有不如意就蹬鼻子上脸,一遇到困难就哭鼻子。父母为了让她改掉焦躁的坏脾气,锻炼她的性格,磨练她的毅力,就教会了她乒乓球。谁知道,这丫头还挺有天赋的,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一写完作业,就跑到院子里和同学们打球去了。等到后来,技艺精湛了,就慢慢悟出了一些道理,总结出了很多经验。

别小看这小小的乒乓球,很能锻炼一个人的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弧线、力量、速度、旋转、落点是乒乓球技术的基本要素。就拿最简单常用的搓攻战术来说吧,主要运用“转、低、快、变”的搓球来控制对方,然后采用低突、拉攻等技术展开连续进攻,来个突然袭击,使对方措手不及,来达到令对方措手不及,出奇制胜的目的。还有就是要攻左扣右,攻打两角,猛扣中路,虚虚实实,假假真真,弄得对方应接不暇。打乒乓球要灵活多变,在遇到机会时要看准,要果断,要干脆,不能拖泥带水。要胆大心细,那就是看准机会,大胆扣杀或突击,争取主动。在遇到攻拉时,要有耐心,要细心,不能急躁,不能急于求成,对没有把握的球不能太凶,否则,误差太大,影响命中率。至于经常用到的敌进我退,敌退我攻,攻其不备,打其盲角,声东击西,扬长避短等等,那都是基本心理战术,可谓是乒坛必杀技,如若运用得当,必将常胜不败。

关于哲玛丽的传说就这样在校园里流传开来。其实,真正让大家佩服的,还不只是这些。她是名符其实的中文系的高材生,刚一开学,就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就是《我的师院,我的王国》,整篇文章以一个新生的笔触,以一个莘莘学子的视觉,充满激情与期待地,书写了自己对于大学生活的渴望,对学院环境的赞赏,对系里教授的仰慕,对自己学习的憧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等等,文风清新质朴,遣词造句极为恭谨,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大学生活的珍惜与渴慕,感觉是一气呵成,读来令人耳目一新,很有感染力。

顿时,整个校园都沸腾了。同学们想不到,这个运动场上的身手敏捷矫健的女孩子并不是胸无大志,只会花拳绣腿,哗众取宠,而是,实实在在的文学爱好者,标准的文艺青年哦!这下,哲玛丽想不出名都难了。大家就都很奇怪了,这一动一静间,这小女子竟然都能做到样样精致,看来,还真有那么两把刷子!

自从那次在操场上的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老乡对决后,郭洪就惦记上了这个小师妹,小老乡。有事没事就往操场跑,期待一睹王者风范。可是,好多次都是兴奋而至,失望而归。没办法,只得买通了哲玛丽的同班老乡阿强,让卧底汇报最新动向。听说哲玛丽爱在图书馆呆着,他也改变了晚上画画的习惯,带着借书证,到图书馆陪读去了。

很多次,在校园里操场上,在草坪上,在餐厅里,在食堂里,在图书馆,他总是,“不小心”刚好路过,与她恰巧相遇。他也不多说话,就那样,跟在她的后面,陪她一起散步,或者,就站在乒乓球台边,为她捡球,给她送水。

真正的开始近距离地接触,则是从那次的送花开始。他在她的生日当晚,未能免俗地想到了送花。可是,又怕被拒绝,又怕伤着她,就想到了快递。然后,在吃过晚饭,在餐厅门口,和她分别时,他随口问道:“今晚还去图书馆吗?”

她答:“哦。不去了。今晚有个评论还没写完,要到教室去用功呢!”

他点点头,说,知道了,就走了。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同宿舍的室友老周慌慌张张地跑到教室来喊她,说是有人找她,现在正在宿舍门口等着呢!她问是谁呀,老周说不认识,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边说便拉住她就走,满脸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

她半信半疑地回到宿舍,只见一位漂亮的女孩儿坐在她的床上。看见她进来,就站了起来,礼貌地问道:“请问你就是哲玛丽吗?你的一位朋友特意委托我们公司,要我们在今晚给你送花,并祝你生日快乐!”说完,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支娇艳欲滴的玫瑰。

她有点懵了,不知道咋回事,更不知道,是谁,演出了这场戏。

室友们大呼小叫,个个激动的不行,都说她不够朋友,生日也不说一下,怎么能独自过,又或者,就是等着和送花的人一起花前月下吧?

她却没事人似的,出奇地冷静,好像收到鲜花和祝福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她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在单子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就转身回教室去了。留下一宿舍的不解和疑问。老周追出来问:“那花咋办呢?要不要我替你插在花瓶里?”

“喜欢的话,送你啦。”她头也不回地应道。

在楼下,郭洪正在她们的楼前伫立着,一副很纠结的样子。看来,他早已经知道了答案,完全没有达到预期中的兴奋与猜测。

他拦住了继续去教室的哲玛丽,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久,问道:“可以,一起吃个宵夜吗?”

哲玛丽哈哈大笑:“哈哈哈,这才几点,好像还称不上宵夜吧!”

郭洪像做了坏事被人看穿的孩子似的,羞涩的满脸通红,“就算,陪着我,吃个饭嘛,我刚才没吃饱,又去打了会球,早就又饿得不行了,看在我给你捡球的份上,你就可怜可怜我这个免费的球童吧!”说完,故作一连可怜相。惹得哲玛丽咯咯笑个不停。

“好吧,我就看在你如此可怜的份上,我就屈尊一回吧!”她答应下来,接着说:“去哪儿啊,那现在就走呗!”

他说:“就到同兴面包房边上的那家随意茶餐厅吧,不算远,茶好喝,饭还好吃,最主要的是还干净。”

哲玛丽:“嗯,完全同意。算你还有点眼光。”

两个人边走边聊,十几分钟就到了。找好座位,安顿好茶和菜,郭洪从吧台那边的读书栏拿了本杂志过来说:“你先看会杂志,我出去买点东西。”哲玛丽这才发现他今晚居然还背个包,一副推销员的样子,觉得特好笑,就点点头,自己翻起书来。

其实,他在中午饭后就已经把蛋糕定好了,就在隔壁的面包房,所以,才要到这里来吃饭的。他到里面取了蛋糕,拎着,小心翼翼地上楼去了。

哲玛丽是标准的书虫,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书看,就不会觉得寂寞,也完全忘记了其他。他气喘吁吁地跑上来,把蛋糕放在桌子上,她竟然,也不知晓。

他叫来了服务员,帮忙把蛋糕打开,把蜡烛插上,然后,把皇冠戴在她的头上,这,才是她从书本中醒过神来。

“来,寿星,许个愿吧!”他目光真诚,很热情地拉住她,在烛光中,她,差一点,控制不住自己。

要不是今晚有人送花,她竟然忘记了今天自己生日这回事!一瞬间,她感动的有点想哭。

她双手合十,很虔诚地许了愿,然后,和他一起。吹灭了蜡烛。

她切了蛋糕,并叉上了水果,送给她。

菜也端了上来,随菜一起上的,还有,一瓶红酒。

在萨克斯的优美旋律中,在蛋糕红酒的陪伴下,在靠窗的座位上,两个人,边吃边谈。

“呵呵,今晚,收到礼物没有呢?”他一脸坏笑,盯着她问。

她的脸涨得通红,许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咬着嘴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他终于明白,原来,她并不知道,那个送花的人,就是他。

“我在楼下等你的时候,看到有位送快递的女孩子上你们楼上去了,不会是给你送花的吧?”他步步紧逼,不依不饶。

她越发窘迫,无力掩饰。

其实,他多想让她知道,那个人,就是我。

其实,她也有点希望,那个人,会是他。

她只想让他知道,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和一个男生一起庆祝自己的生日,今天,这是第一次。虽然在高三时曾经有男同学送过她礼物和巧克力,可是在未考上大学之前,她是不会去在意这些的。她必须努力克制自己的感情,保证自己能不辜负父母的良苦用心,不让自己的辛勤努力付之东流。

“你说,为什么有的人送花,不是一束,而是一枝呢?”她有点迷茫。

“哦?我想,大概,也许,可能,代表的意思就是那个人很想表达自己的感情吧!一枝花的花语是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是我的心里只有你,Youaretheonlyinmyheart!”他向她解释道。

她一时无语,盯着他的眼睛看了老半天,调侃似的反问:“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难道你经常给女孩子送花吗?”

“天地良心!我向毛主席发誓,我郭洪长这么大,就给人送过一次花,可惜,人家还不知道是我送的?你说,我冤不冤啊!”他手抚胸口,严肃保证。

“哦,我明白了,一定是你胆子小,把花放在女孩子的座位上就跑了,所以,人家到现在还不知道是你送的。快说说,是哪位女孩子这么幸运啊,惹得我们郭大画家如此动情啊!”她摇着他的肩膀,居高临下,有点撒娇地逼问。

郭洪:“真的很想知道吗?”

哲玛丽:“是啊,怎么,害怕了?放心,我会替你保密的。小样,还害羞了呢?”

郭洪沉默了好半天,两眼直盯盯地望着哲玛丽,像在思考往事,又像在犹豫到底该从何说起。

“怎么了?难不成勾起你的不堪回首的往事了?哦,原来,

郭大才子也有结巴的时候哦!算了算了,看在今天本姑娘今天是寿星老的份上,就饶了你这一回吧!来,咱俩干一杯,向往事说再见!祝愿你有个新的开始!”看来,这男人要是一扮弱,女人的母性就会充分展现出来,她开始有点后悔不该那么问他,惹得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他有点不知所措,用右手抓着自己的头发,望着她道:“说了,你可不许笑我哦!”

她保证,自己肯定不会笑话他的。

他深情地注视着她,像是做了一个多么重大的决定似的,缓缓开了口:“其实,今天晚上的那花,是我送的,而我心里那唯一的天使,就是你。”说完,他长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还好,终于,说出来了。

她没想到,那个送花的人,真的是他。虽然有所期待,虽然有过猜测,可是,当迷雾终于揭开,当答案一旦公布,她还真有点不太适应。怎么会是这样?

既渴望,又害怕,及奢望,又担心,多种情感一齐涌上心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觉得,他的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怎么了,中文系的大才女也有词语枯竭的时候啊!没关系的,无论怎样,我只是说出了自己藏在心里面好久的话罢了,我知道对你来说,也许有点仓促,可是,我不会介意的。来,生日快乐!”他举起了杯子。

“谢谢你,郭洪!真的,我特别感谢你今天能给我过这个生日,而且,我收到了生平的第一支鲜花,我很高兴。其实,在我心里,我们早就是好朋友了,而且,是比一般的朋友还要要好的那种,你明白吗?”哲玛丽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

“非常幸运!哲玛丽,我会永远记住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的!”他和她碰杯,干了杯中的酒。

就这样,两个年轻的男女,靠得越来越紧,两颗年轻的心,离得越来越近,开始了那最最美好的青春的爱恋。

那时候,他是那么细心,一切都为她着想,一切都替她考虑,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那时,她是全世界最最骄傲和幸福的公主。

那时候,她是那么温柔,一切都围着他转,一切都征询他的意见,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他,那时,他是很多人都眼红的羡慕嫉妒恨的最最得意的王子。

那时,他和她,相互勉励,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照顾,相互鼓励,相互比拼,相互竞争,共同进步。

那时,他们的作品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精彩,越来越阳光,越来越引人关注,越来越耐人寻味,越来越受人追捧。

那时,他们,就是校园里的明星人物。

那时,他们坚信,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那时,他们承诺,相爱,一定到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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