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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上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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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虎也住在这个公寓。他原来有正式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美编,他觉得郁闷,就从单位跑了。

我问他为什么离开,他说,我不想做一个生活在体制之内的爬虫,吃的是皇家狗粮,喝的是皇家礼炮,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一边操人一边挨操。我觉得简虎很牛叉。简虎曾经是画家,但现在是装置艺术家。虽然我没有看见过他的任何成型作品,但他的样子总是让我莫测高深。简虎喜欢穿有许多袋子的衣服,喜欢用学者的口气说话,喜欢使用一些听起来很锋利的词。这些词是他从国外的知识分子、民间刊物或是其他革命同志那里听来的。

简虎喜欢用这些词进行论战,把它们像芥末一样撒得到处都是。你永远不知道你的哪个词、哪句话就会被锋利的言辞反击。这就是说,在简虎面前,你的观点始终是千疮百孔,不堪一击。如果你想辩论,那纯粹是自己找不痛快,送货上门。如果你玩过一种叫做“疯狂老鼠”的游戏,你对这种感觉就会更加具体。在简虎面前,说话成了一件可怕的事,他就像一个牙医,一边摆弄牙钻,一边不怀好意地看着你的嘴巴。

简虎很喜欢上网。那段时间,网络还属于新生事物,连广告词都这样号召:是男人就上!简虎从网上下载了许多图片,打印出来,以此来启发他的灵感。走进他的宿舍,就像进入了一个性变态博物馆,到处都能给你带来惊奇。

简虎一开始是老老实实待着,时不时做枪手,给人写点东西编本书什么的挣点儿小钱。但他后来发现:越是小钱儿挣起来越不容易。没多长时间,简虎就把从家里带来的钱花完了。他只好跟一个叫黄胖子的朋友借钱。

过了没多久,钱也借不到了。简虎告诉我:他准备出去找工作,去跟FU人混了。我说你准备和那种FU人混,是妇人还是富人?他说最好是有钱的妇人,实在不行,就是跟有钱的男富人混也行,只要有钱花。我说为什么?他说跟富人在一起混,虽然还是个穷人,但也是富人里面的穷人,层次不一样。我说那你不如放弃了?他说算了吧,我已经放弃得够多了,该是我向社会索取的时候了。

艺术家找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前卫艺术家。

谁见谁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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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卫艺术家”成了一个标签,贴在简虎之流的额头,上面写着:产地:中国,偏僻小城镇主料:血+屎配料:能飞起来的鸡毛+一个敏感的心生产过程:冥思苦想+矫枉过正+自作自受性状:粉末状,呛人,易成瘾。

使用方法:融于清水中,洗刷厕所、浴缸便池、餐饮具,亦可用于浸泡墩布、血渍、果汁、病人衣物、瓜果蔬菜,浸泡九十分钟。

注意事项:1.请勿入口,远离儿童;2.气味浓烈,远离儿童;3.有强烈刺激性,预防溅入眼中。

最下面印着一行红字:包装易碎,请勿倒置。

标签自然不是他们自己贴的,是别人贴上去的,但这几乎是一种共识。大家都认为前卫艺术家是一群花里胡哨的家伙,特别敏感特别变态特别能战斗,什么吃死孩子、炼死人油、活牛身上种草、死牛身上开刀、把死人做成罐头、把男人变成女人、给无名山增高一米、鸡鸡孵小鸡、红旗到底打多久、一群人抬着轿车冒充进步势力,还有恋尸狂、兽奸癖,这都是轰动一时的前卫艺术和前卫艺术家。初次听到这个,让人脑袋一蒙:啊呀,牛叉,太牛叉!听得多了,看得多了,也就把他们看透了。比如,把小鸡鸡夹在两腿之间冒充女人就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玩过这种把戏。有的前卫艺术家现在还喜欢那么做,是心理有问题。大家都没什么真思想,就会蒙人。蒙就蒙了,大家都在蒙人,都是下九流,谁瞧不起谁呀!可恶的是:他一边蒙人还一边冷笑,污辱着大家的智商,就显得自己聪明,这是别人无法容忍的。据说,有些受到愚弄的人已经形成了一个反前卫战线同盟,他们约定,谁都不许给前卫艺术家提供工作,饿死一个算一个!除非他们合起伙来,到国外去蒙人,只要蒙得好蒙出名堂,既往不咎,还是好同志。蒙得不好,蒙着蒙着给让人给打回来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口诛笔伐,人人皆曰可杀。

他们判断艺术家是否成功的标准越来越简化,只剩一条:你只要有名有利,那就行。

你如果是个穷鬼,你就根本不配谈艺术。

你都穷成这样了,还装什么艺术家?他们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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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虎实在扛不下去“前卫艺术家”这面大旗,只好编了一份假简历,说自己曾经在一个大广告公司做过文案和策划。

凭借他新染的一缕红头发和一把黄胡子,简虎居然把一位老总喷得云山雾罩,进了一家香港公司,干起了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工作,工资也还可以,大概有七千块左右。

简虎对我们说:他代理的房子特别贵,一平米要几万块钱。

简虎终于和富人混在一起,开始过上幸福生活。

没多长时间,简虎和黄胖子的女朋友——一个文艺女青年混到了一张床上,虽然这有违“朋友妻不可欺”的古训,但这从反面说明:简虎的生活正在蒸蒸日上,已经越来越像个中产阶级,开始男盗女娼。

简虎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对黄胖子很痛恨。

有一次,他给黄胖子打电话,想从他那借钱交房租。

黄胖子比我们都有钱。我爹是个贪官,他总是这么说。

黄胖子说道:兄弟,别提钱,提钱伤感情!救急不救贫,这可是上古的话!

听了这句话,简虎差点儿把电话碾了。

他对我们说,他一定要把黄胖子的老婆搞到手,羞辱羞辱他,杀杀他的威风!

简虎用了很少的手段,就把黄胖子的女人骗上了床。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和这个女人谈恋爱或是和她做长久夫妻的任何想法,他的目的很直接,就是和她上床。谁承想,这个女人不禁招惹,被他这么一撩拨,居然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地吃定了简虎。她从黄胖子那里搬过来,和简虎住到了一起。

简虎的性能力马马虎虎,但比黄胖子强很多,这可能是原因之一。简虎和黄胖子彻底掰了。

那时候,简虎还有工作。那个女人干脆不上班,整天待在家里,过上了小鸟依人的生活。她像刚刚从良的妓女,摆出一副很温顺的样子,对简虎言听计从。

可惜,好景不长,几个月之后,简虎和老板吵了一架,被开除了。

简虎失业之后,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

女人的心理开始变化,产生变态倾向,开始折磨简虎。

两个人开始经常吵架,越吵越厉害。

这个文艺女青年成了“睡在大师身边的赫鲁晓夫”,终于把简虎看透了,再也瞧不起他。她认为自己是瞎了眼睛和他睡到了一起。他不是什么艺术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甚至比不上一个普通人。

你有房吗有车吗有钱吗?整天装得那么牛逼干什么?她对简虎说。

女人要求简虎给她买结婚钻戒。

简虎说等等吧,我还没有发昏呢!

听了这句话,女人几乎疯掉。

她把自己的家变成了一个魔鬼训练营。

简虎的身上经常满是伤痕,都是被那个女人抓的。

她根本用意就是灭简虎的志气长自己的威风。

在女人的眼里,简虎不是什么艺术家前卫艺术家评论家诗人学者民间思想者,他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小混子。他和所有混子都一样的:喜欢喝酒,喜欢扯淡,喜欢花钱如流水,喜欢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喜欢漂亮女人总想蠢蠢欲动,长着一个不太老实的可笑的鸡巴。

女人虽然没有和简虎结婚,但俨然开始以简虎的主人自居。女人认为: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你的全部都是我的,包括你的思想、你的人生态度、你的民主权利、你交友的自由。如果和我结婚,你就彻底沦陷,全部被我接管,你的全部都是我的,如果不够,再搭上你的未来。

女人这样想的时候理直气壮,这样做起来也肆无忌惮。

这可苦了简虎。他在这个女人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现在才发现,有一些女人是和天使一起长大的,而有些女人,和魔鬼共生。

于是,简虎开始逃避这个女人,开始夜不归宿。

女人更厉害,干脆找了个搬家公司,携着她和简虎的全部家当,来了个人间蒸发。

简虎找了好久,才把那个女人找到。

她又搬回了黄胖子那里。

简虎让颜伍叫了几个看起来恶狠狠的流氓,才把自己的电脑抢了出来。简虎重新找了一份工作。那个女人过几天就要给简虎打一个电话,把他臭骂一顿。

她说,老娘不能让你白玩,这事没完。简虎的生活被这个女人搅成了一锅粥。

他经常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兄弟们,千万记住,这种女人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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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虎后来变得很出名,因为他干了一件很牛叉的事。

那时候,一种烈性传染病正在这个城市流行。

曾经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大家都躲在家里,躲避着这种叫做“非典”的疾病。

简虎不甘心在家待着,他走上大街,做了一个行为艺术。

他在身上前后都捆上白色牌子,牌子上写着三个漆黑的大字:“非典型”。

他的意思是想要告诉人们,他不是邱少云欧阳海黄继光罗盛教刘胡兰或者小英雄赖宁,而是生活在人类边缘的非典型人物。他和这种被称作非典型肺炎的疾病一样,是客观存在的。

简虎身上披着招牌,就像个会行走的垃圾桶,在空旷的街上走来走去。他长长的头发飘在身后,引人注目。

说实话,简虎有些紧张,但他还是走着。

简虎觉得这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在最短的时间内,他被人举报。在犀利的警笛声赶到之前,他躲进了城铁,想在人群中隐形。

但城铁在半路就被拦截。

他被从车厢里请出来,上了警车。直到那时,他发现自己居然还抱着那两个牌子。

简虎被教育了一段时间之后,没有去昌平筛沙子,而是被遣送回原籍。当他回来的时候,这场瘟疫已经过去,大街上重新装满了人。

让简虎高兴的是,他居然在一本过期的刊物上发现了自己的图片。虽然他的面孔已经被别人伸出的大手遮住,但还是能看出来他写的那几个字。简虎把这本杂志放进塑料文件夹,仔细地保存下来。

他对我们说,这是我最大的收获。

简虎其实还有另一个收获:发生这件事之后,那个女人再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她也许认为简虎是真的被她逼疯,已经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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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伍是个鼓手,也和我们住在一起。

刚来北京的时候,他没有参加乐队,以教鼓为生。

我们都说他是打鼓师傅,或者叫打鼓佬。

他的学生都是朋友介绍过来的,对摇滚很痴迷。

那段时间,报上刚登了这么一则消息:一个新加坡的鼓手收了一个女徒弟,他教她打鼓,先从教女孩如何握住鼓槌开始。他站在女孩身后,让她闭着眼,抚摸鼓槌的质感和纹路。女孩很吃惊地发现:鼓缍是有生命力的,越胀越大,并且似乎还冒出了黏稠的液体。原来她握住的,是老师的命根。

当然,这个名副其实的淫棍受到了新加坡法律的严惩。我把文章念给颜伍听。

颜伍听完,垂头丧气。他只有一个男徒弟,一堂课收费十五元的男徒弟,并且总是不开窍,总让他火冒三丈。

颜伍的家在东北。

十几年前,那个地方据说要成立一个新特区,就像深圳、珠海一样,建立一个欧亚铁路线的桥头堡,还可以辐射朝鲜。无数的投机家携带巨资蜂拥而至。事实证明,这是一次成功的炒作,连当地政府都信以为真。

最初策划这个事的人进了监狱,这个地方留下了无数的烂尾楼和已经建成却无人人住的豪华酒店。

颜伍的父亲在这次热潮中也贴进去不少的钱,元气大伤。

有人把那些酒店变成娱乐城,企图把损失降到最低。

但人们都这么干的时候,那个城市的服务业空前繁盛,成了一座不夜城。

颜伍就在这个城市长大,开始在乐队做鼓手。

乐队解散之后,颜伍开始做女人生意,成了一个鸡头。

宁为鸡头,不为牛后,这是古人的话,难道还有错吗?颜伍对自己说。颜伍说,他的职业,在香港被称做“马夫”。

我喜欢不劳而获的生活,颜伍说。

颜伍的恬不知耻及恬然自安的生活态度让我钦佩。

颜伍说:我喜欢让人养,大约有一年的时间,我无所事事,花女人的钱,吃女人的饭,睡女人的床,和女人同榻而眠,那时候,不管在哪里出现,我手里总是端着酒杯。在娱乐城,我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千娇百媚、体格风骚、粉面含春的女人。她们像众星捧月似的簇拥着我,我像是生活在电影里,充满成就感,风光无限。哪像现在,整天为了一顿饭而忙活,像条四处觅食的狗。说实话,每当想起那些闪光的日子,我就痛苦万分。

说这些话的时候,颜伍下意识地抚弄着他的头发。

颜伍的头发很有特色。他把头发从头顶中间劈开,一边一半,然后编成辫子,活像个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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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伍很喜欢吃酸菜,最喜欢做的菜是酸菜粉丝和酸菜白肉。在我看来,他的生活就像一缸酸菜。虽然他像白菜帮洁白无瑕一样坚挺,却还是会被浸入陈年老汤。他在酸臭的液体里冒着泡,和许多的酸菜纠缠在一起,就像是在进行一场乏味冗长的性交。

但是,这种沉沦还不够,还要压上一块重重的石头。

虽然他隨不平,但他隨发现:这酸臭的液体对他起着很好的镇,用。

他把自己铺展,在别的酸菜的腋下和胯下寻求水乳交融。

过了足够长的时间,人们把他捞出来,做成菜。

人们咀嚼他的时候喳喳作响,夸他没有了生涩,变得回味绵长。

但颜伍却一直怀念他那段依然坚挺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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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在一起喝水聊天。我们通常喝茶水。

颜伍喜欢喝糖水,就是烧开了之后放点白砂糖的那种。水烧开之后,他就把水倒进白瓷缸,加好糖,放在一边晾着。一只苍蝇口渴了,想找水喝,不过掉在糖水里淹死了。颜伍拿一根筷子把苍蝇挑出来,糖水接着喝。我们说他像个牲口,他不分辩,大有魏晋名士之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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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伍告诉我,他喜欢拯救女人。

颜伍特别喜欢和女人聊天,喜欢做她们的思想工作。

他说,做思想工作最好的手段就是和她睡觉。

女人也很清楚这一点,她们总是找上门来让颜伍做思想工作。

他的思想工作卓有成效,那些女人走的时候总是恋恋不舍。

我们对颜伍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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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颜伍经常到昆明湖游泳。

那时候,湖里还没有开通大游船,只有脚踏船,管理并不严格。虽然有人说,每年那里都会淹死人,每次清理淤泥,都会发现完整的人体骨骼,但我们从不在意。

一个女人也经常在那里游泳。她喜欢躺在水面上,唱着一首情歌。

她的声线细而发颤,使得她听起来像是水妖。颜伍没敢去招惹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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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总是碰到一个笨拙的女人学习游泳。她把救生圈套在腋下,白而圆的屁股不停地在水面上跳动。她似乎很怕水,稍微沾点儿水就大呼小叫。她的男朋友不时在她的屁股上拍一下,纠正她的动作,又好像是在提醒她:喂,这可不是在床上!我们不怀好意,在这对小情侣的周围游弋,在带有鱼腥味道的水里浸泡着自己的情欲,居心叵测。

我在游泳,水面上露着我的大头和眼睛。我看见脚踏船船舱里,一个男人用他的手揉捏女人的胸部。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潜下去,在水里带有几分自恋色彩地滑行。凉爽的水流贴着我的光头皮顺着我的两耳滑过,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枚鱼雷,把这对狗男女炸个人仰马翻。

152

那年冬天,我和简虎、颜伍一起,站在8大百年讲堂前的广场,迎来了新世纪的钟声。

世纪之交的那个夜里,我们和很多人一起参加撞钟仪式,一起狂欢。人们呼叫着高喊着,把手搭在前一个人的肩上,组成了许多条人龙,互相钻来钻去。

参加完仪式,我们一起回家。

我围着捡来的一条围巾,上面还带有女孩子好闻的味道。

街上没有任何变化,还是和20世纪一样冷清,和刚才的气氛反差非常大。

我们的心都安静下来。

“我们要在这空荡寂寞的大街上行走一个通宵吗?树影重重,各家的灯火熄灭时,我们都会孤独的。”我忽然想起艾伦·金斯堡的诗句。没有希望,没有爱情,面对新世纪,我们都感到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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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大为也加入了我们这个乌托邦。大为是摄影家。

摄影是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自摄影术诞生以来的世界,犹如一座没有围墙的妓院。”麦克卢汉在其著作《理解媒介》中,曾经如此评价摄影的文化意义。

由此可见,摄影是一门丰富的职业,可以让人眼界大开。

成为摄影家有很多前提条件,但最重要的是,他得有钱。摄影是件很奢侈的事,需要买器材,需要买胶卷,需要冲印,没有钱,你几乎什么都干不成。大为的父亲在广州开了一家中药铺,可以把他需要的钱源源不断地寄到北京。我们眼睁睁看着大为把这些活蹦乱跳的钱变成胶片,无比心痛。

大为是我们这群穷光蛋里的富翁,所以他的女朋友最多。成为摄影家的女朋友也有条件,就是你必须肯脱衣服。大为同志是女性胴体的狂热爱好者,在他看来,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裸体女人更具有鲜活的生命。他喜欢让女人在镜头前充分放松,和她们一起缠绵。镜头就仿佛是他延长的身体器官,每一个女人,在镜头前搔首弄姿,其实都已经被他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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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同志总是喜欢和他的模特上床,就像很多化妆师和服装设计师都是同性恋一样,这也是职业病的一种。

过度的床笫之欢使得大为同志身体严重透支,他的脑袋总是处在发飘的状态,很多时候看起来有点迷迷糊糊。

我们总是骂他:你脑袋进水了?

每次听到这句话,大为同志的眼神就变得很受伤。

大为同志告诉我们:有一次游泳时,他发现一个女孩儿身材姣好,他取出照相机就偷拍起来。结果女孩儿的男朋友带着几个流氓过来,毁了他的胶卷,把他和相机一起扔进了水里。相机报废,他也差点被淹死。就是那一次,他喝了很多水,也落下了病根。那段时间,只要有人说起水这个词,他就要头疼。医生告诉他,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脑袋里进了水。水在脑袋里待着很闷,一听有人说起它,水就以为是在招呼它,情不自禁地就想往外冒,所以就会导致颅压增高,产生头痛。

我们这才恍然大悟,大为同志脑袋进水这种说法,的确不是空穴来风。

一天晚上,大为同志睡觉的时候忘记锁门,小偷把他的宝贝相机偷走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很伤心。他希望别人也提起注意来。

那段时间,每当我们的灯一灭,他就像《哈姆雷特》中的鬼魂一样准时出现,轻轻地敲着窗户,他说小心呀,注意门户呀,晚上会有人进屋的。他说小心哪小心哪。

然后是下一家。

我们形成了一种习惯,关灯之后,我们都像婴儿一样乖乖地躺在床上,等他喊完了之后,才能全力以赴进行下面的节目。

谁知道,祸不单行。

大为同志有一次上街被汽车给撞了,很痛苦。

大为伤得不重,但汽车引擎盖却被砸出了一个大坑,因为他驮着一个很胖的女人,那是他的模特。那个女人住了两天医院,好了之后,就直接搬过来,和大为同志住在了一起。她的脸上贴了一块橡皮膏,她说,大为同志要对她负责任,因为她已经被大为同志毁容。

大为同志从此再没有了拈花惹草的风流快活,当了那个女人的专职朋友。

他每天要做饭,还要洗很多衣服,包括女人的内裤。

他在水池边上站着,每当看到我们骑着车子从他面前经过,他都要抬起疲惫的眼睛看一眼,他说骑车要小心哪,汽车会撞人的。他说骑车要小心哪,汽车会撞人的。

大为同志一心一意做着专职男友,像供奉女神一样供奉那个胖女人。

因为,那个女孩据说具有某种特别的灵性。

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们,这个地方原来是个坟场,阴气太胜,所以每个人房间里都阴气森森,很多人都做噩梦。

她给我们买来风铃挂起来,说是可以避邪。

她说,当鬼魂在屋子里肆无忌惮地穿行的时候,撞到这些风铃上,就会把他们吓个抱头鼠窜。

这种避邪方法确实管用,我们很少做噩梦。

当风铃哗啦哗啦响起来的时候,我们彻夜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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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为同志无法接受的是,这个女人居然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玩摇滚的诗人。具体原因谁都说不上来,但和摇滚诗人健硕的体魄肯定分不开。摇滚诗人就住在大为同志的隔壁。摇滚诗人一做爱,整排房子的暖气管道都会颤抖。

大为同志的女朋友看来也是对此神往已久才会以身相许。

胖女人和摇滚诗人一起搬家,走的时候泪水涟涟。

她去和大为告别。她搂着大为同志单薄的身体说,想我的时候,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会过来陪你,当然是趁他不在的时候。

大为同志大为光火,他把曾经视为秘珍的这个女人的很多裸照让我们免费传阅算作报复。

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那个女人三围尺寸在很长时间内成为我们争论的中心。当然,还有人一手拿着胖女人的照片,一手做了一些别的事情。

大为同志后来迷途知返,脱离了这个圈子。他的父亲给他投资,在繁华地带开了一座影楼,专门给那些验明正身准备自投罗网的男男女女搞婚纱摄影,好让他们与所有幸福的人看起来一般无二。

看样子,大为同志已经修成了正果,又一个迷路的孩子回家了。我们呢?我们要折腾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我们的未来在哪呢?我们是没有绳子束缚的氢气球,飘着飘着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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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会臭的

身体会软的

女人是会变的

未来是扯淡的

天是会暗的

每个人都会有一口饭的

书是编的眼神是乱的

神仙是在边上站的

警察是真的敢干的

姑娘是骗的

爱是泛的

心是乱的

食指是断的

认识是片面的

盐是咸的

尸体迟早是会烂的

这是诗人阿巴的诗——《白勺的》。据说,他的这首成名作,就是和我们在一起住的时候写成。那时候,阿巴还没有大红大紫,只是在圈内有一些名声。有一次,阿巴听说有人正在开一个“阿巴诗歌现象讨论会”,他就兴冲冲地赶到了会场。一进门他就说:我一直就在北京呢,怎么开会就没人通知我?我好歹也是阿巴吧!

众人都一愣,有人问主持人你不是说他刚去西藏采风了吗?主持人就苦笑。

阿巴总算知道了怎么回事,他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并不那么招人喜欢。他说好吧,我就在这待着。你们开我的诗歌研讨会,你们是来讨论的,我是来学习经验的,我们大家都是来蹭饭的。

阿巴就在那里一直待着,直到散场。

开完会之后,也没人招呼他,阿巴最后还是自己跟着那帮人进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回到家,阿巴明显是喝醉了,他用很重的乡音老是说着这么一句话:我算是知道自己是怎么穷的啦我算是知道自己是怎么穷的啦我算是知道自己有多穷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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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阿巴改变了自己的路线,他投到一个诗坛前辈的门下做了门徒。他的老师如雷贯耳久仰大名,是一个著名的大使馆诗人,早已经加入了外国籍。阿巴说,他要听从前辈的教诲,要把“象形的人”变成“拼音的人”。我其实并不理解所谓的“拼音的人”的确切含义,但我知道,阿巴的确想变成一个世界的人,一个国际诗人,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游历,可以和不同国家的文学女青年睡觉,在各个诗歌节朗诵。

这是他一直孜孜以求的生活姿态,也是身价的象征。

阿巴的努力获得了超值回报。

阿巴对我们宣布:他当了十八年诗歌的苦行僧,终于要出国了。我说你就放心地去吧,你走了,不过少祸害几个大姑娘。

这么说是有原因的。

诗人阿巴有个外号叫“螳虫”。之所以他被称为蝗虫,一则是因为他本姓黄,二则是因为他长着一个很长的嘴,好像昆虫的口器。而我们干脆称呼他为黄虫,因为他从上到下,每个毛孔里都滴着液体和肮脏的东西。毫不客气地说,他是用身体写作的先驱。这也是他的老师教会他的。老诗人据说和三百多个女人睡过觉,夜夜做新郎。他曾经对阿巴说:你的身体付出越多,你的精神就越纯粹。

在老诗人的感召下,为了寻找诗歌的纯粹感觉,阿巴总是不停地出去采风。

但我们都认为他是去采花更为恰当。因为他每次回来,就会带回不同的姑娘,简直就是人口贩子。

阿巴去云南,又带回来一个少数民族的女孩。

女孩长相一般,普通话说得不好,但有一种很勾人的味道。女孩在竹楼里和阿巴睡了一晚上,就死活要跟他走,打都打不回去,阿巴只好把她带回了北京。

阿巴说:这个女孩最了解他诗歌的神韵,只要他朗诵,女孩就会在一边静静地倾听。

据我看,阿巴有些夸张,那个女孩无论听谁说话,都是这副面孔。据阿巴说,那个女人很喜欢做爱。她从来不让阿巴戴安全套,说是感觉不舒服。每次和阿巴做完,女孩都会在地下蹲一会儿,有时候还要跳几下,为的是把阿巴的液体彻底控出来。

这个原始的避孕方法有一定效果,使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怀孕。有时候在她不方便的时候,也会用嘴给阿巴来那么一下子,阿巴说:

操,舒服死了。

后来,阿巴把这个女孩当成一个礼物,送给了自己的老师。

老师的回报立竿见影,阿巴马上就获得了这次出国机会。

这个女孩和这个诗坛前辈搅在了一起,每天出双入对,成了圈里的小明星。后来,这个女孩儿又和某驻华使馆的一个秘书结了婚,结婚后就混出了国,据说现在混得还不错,连中国话都说不利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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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我们很少碰见阿巴,据说他正忙着办护照和出国手续。数月之后,再见到他,我发现他一脸的大胡子没了,只是很可笑地留了一层小胡子,并且向上梳得很整齐,活像阴唇。

我说你就是这么进的大使馆?

他说是的,效果还不错,已经拿到了签证,过几天就走。

我说你其余的胡子呢?

他说剃掉了,因为有点儿像美国的仇人拉登。我说可惜了那把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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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告诉我

是灰尘在传播阳光

这是常识

但不是理想

这是阿巴出国前留下的一句诗,我以为这是他的绝唱。

160

通过阿巴,我还认识了著名诗人贾极茂盛。

我仰望天空不是为了膜拜,而是为了一个喷嚏。

这是诗人贾极茂盛先生的作品,是他为数不多的精品之一。

贾极茂盛是诗歌界的老明星。我欣赏他的诗,因为那些诗句不但可以让人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扬起生活的风帆增强人们对祖国诗歌的信心,而且可以为自己没有自不量力地混入诗人队伍感到庆幸。

除了上述的一句之外,他的另一名句也脍炙人口:

我撅起屁股不是为了排泄,而是为了用肛门呼吸。

严格地说,正是这一句话毁了他。

有一段时间,他疯狂地迷上了某种来自古印度的神奇功法。

这是一种苦修者的功法,很简单但是很有效。

具体要求就是:把你的身体保持一种姿势足够长的时间,然后你就可以看到某种突出的变化开始产生。

有的练功者在圣河边坐着,什么都不做,每天喝一点清水,吃很少的食物,最后他和自然结为一体,成了一株会呼吸的植物,长期的日晒雨淋使他的身上长满了苔藓,还有小鸟在他的身上做起了窝;有的练功者终生都把一只胳膊举起来,从不放下,也不用这只胳膊做任何事。这只胳膊最后发育得无比粗壮健硕,像是人身上长出的一棵粗大的树;有的练功者终生都攥紧拳头,片刻都不放开,最后,他的指甲穿透了手心,从手背上冒出来;这种功法的最高境界就是把头埋在沙土里,用肛门呼吸。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任何人用肛门呼吸都不是一件容易事。

贾极茂盛现在要试验的正是用肛门呼吸。

用肛门呼吸?这听着真够新鲜的!我想问一下:你的嘴和鼻子是干吗的?有人这样问贾极茂盛。

他才懒得回答这些愚蠡的问题,他只是把头埋进沙里,尝试用肛门呼吸。

当然,过程是痛苦的。他把头埋进沙土里,除了吃到一嘴沙子之外,没有任何收获。

一切变化来源于一个梦:一天夜里,贾极茂盛睡着了,他感到有一种东西开始在他的身体里萌芽,好像是一种植物。植物的种子在他的心脏里扎下根,叶子穿透了他的胃顺着他的口腔里往上爬,叶片上还顶着一些胃液。这些枝叶从他的牙齿之间挤过去,从他的嘴里冒出来。他竭力想捂住它们,结果植物从他的指缝里流出来,带着湿乎乎的黏液与光泽。绿色植物还钻进了他的每一条血管每一条管道,侵蚀了他的每一条神经纤维。有些植物从他的耳朵和头发里长出来,甚至顶开了他的天灵盖使他开始不能思考。

这些植物好像对土地有着狂热的爱好,它们一看到土地就把他的头向地下拖去,向地里钻去,像顽皮的孩子搂住了妈妈的脖子。植物像一艘进港的大船,从他的嘴里扔下一团团的绿色像扔下锚和铁链。他的脸被紧紧地固定在地上,被那些纷纷扰扰大声寒暄的植物拉平。他的头被深深地牵进沙土,他几乎窒息了。

这时,他忽然想起自己可以用另一种呼吸方式改变这种窘境。他打开肛门,一股清新的空气从他的后部进入他的身体。他不断地收缩着肛门以便不断地泵进气来。生存的本能使他把头深深地埋在沙土中的同时,开始用肛门呼吸。

贾极茂盛在睡梦中惊醒,他开始寻找那种植物的种子。他见人就问,还无数次去农科院讨要那种可以在人的胃里发芽并生长的种子。这种想法彻夜折磨着他,诗人终于发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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