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77000000201

第201章 :初战辛爱

“with me,now.”我大喊着冲向了烟尘升起的地方,身后的条顿骑士团骑士应和一声,紧跟在我的身后。

“喂喂,刘明远,你干什么去啊。”李如华想要拉住我,但是没拉住,手伸在半空中。

“当然是杀敌了。”我头也没回就甩下一句话,胯下疾风四蹄张开,很短的时间就冲到了战场,战场之上十分凌乱,对方是清一色的骑兵,人数大概有一千人左右,作为先锋的这两个人都以步兵为主,装备了一定量的鸟铳,但即便是这样,在射击过一轮之后,蒙古骑兵还是冲进了明军的鸟铳防线,明军的行列一下子就被骑兵冲散了,有些蒙古骑兵甚至向后队发起了冲击。而还没有冲过来的蒙古骑兵则是举起了弓箭,箭矢划破天空,射向人群,有些箭矢还飞到了我这一边。

“这就是蒙古骑兵的骑射吗?”看到箭矢向我这里射来,我急忙用手中的十文字枪格挡,拨开了箭矢。

这些蒙古骑兵都带着那种电视中经常见的毡帽,马上两个箭壶,按照身上的装束大概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身上穿着盔甲的骑兵,这些穿着盔甲的骑兵手中拿着长枪不断突击者明军的防线,还有一种就是身上只有简单的盔甲,这些人则是在后面放箭,而无论是穿着盔甲的还是穿着少量盔甲的,这些蒙古骑兵的武器都十分简单,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挥舞着那种游牧民族特有的弯刀,有的手中则是拿着狼牙棒,不是长兵器的狼牙棒,而是类似于西欧钉头锤样式的小型狼牙棒,那东西再在脑袋上就是一个窟窿。

“让你们见识见识我们的厉害。”我冷哼一声,手中十文字枪抡了一个圈,“鞑靼人,让你们看看爷爷的本事,进攻。”我大喊着冲入敌阵,条顿骑士团金跟在我的身后,骑士们所过之处,明军纷纷让出一条道路,我挥舞着长枪,一马当先,手中长枪用力向前挥去,一枪砸碎了一个蒙古兵的脑袋,脑浆飞溅,飞出的血花溅在了我的脸上。

几个蒙古骑兵看到同伴死了,呜嗷乱叫的向我这里冲了过来,因为他们说的是蒙古语,他们喊得是什么我一句也没有听懂,但是从他们的表情中就可以看到他们的愤怒了,也可以猜到他们喊的是什么了,大概是草泥马之类的和谐文明话语了。

冲过来的这些蒙古骑兵用的是弯刀,趁他们还没有接近,我挥枪打他们的马头,一连拨倒两个蒙古骑兵,但是在打第三匹马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原本是竖着的枪刃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横过来,而我又直接去打马头,结果可想而知,枪刃插在来了马头上,那马哀嚎着倒在了地上,我想把枪拔出来,但是因为角度的问题,根本拔不出来,而这时另一个蒙古骑兵冲到了近前,弯刀直直的落下,眼看这就要和我的身体来一个亲密接触,虽然链甲,也就是锁子甲是用来防劈砍武器的,但是我不确定在这么近的距离内可以抗住蒙古弯刀的猛力一击。

“我又玩完了。”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这么想了,每次我要装B一把的时候,总会出现这种状况,这几乎成为了定律,这同时也验证了这样一句古老的名言“莫装B,装B被雷劈。”面对现在的情况,我不得不再一次选择了闭眼,不过似乎每一次都有神在眷顾我,虽然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很多次,但是不得不说我的点还是很高的,每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总会有人帮我,这一次也一样,我同以前一样选择了闭眼,而想象中的疼痛没有出现。

“啊……”这是一声痛苦地哀嚎,虽然世界各地有着各种各样的语言,但是哀嚎的声音都是一样的,我微微睁开眼,看到一杆银枪正插在那个蒙古骑兵的身上,我顺着枪杆看去,看到的是李如华,她正握着枪杆的那一端,银枪的枪头正插在那个蒙古骑兵的脖子里,那里虽然有防护,但是形同虚设。“哐当”一声,蒙古兵手中的弯刀掉落在地上,李如华收起银枪,被刺中的部位立刻喷出大量的血液,好像一支血箭,或者说是血柱,蒙古兵从马上跌落,而收起银枪的李如华气定神闲,丝毫没有恐慌之色,看样子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如此淡定的杀人,我都自叹不如,不觉之间,看的我都有一些呆了,

“喂,看什么看。”李如华这才发现我在一直看着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可能还是在为那一件事情生气。

“没……没什么”我呵呵笑了两下,又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等战斗结束了,我好好谢谢你。”说完,又冲入了战团。

“喂,等等我。真是的。”李如华瞪着我的背影,双腿用力一夹马腹,也冲了过来。

“你怎么还跟过来了?”刚刚斩杀一个蒙古骑兵,猛地一回头,就看到李如华跟在我的身后,

“你刚才可说了,要好好照顾本姑娘,本姑娘不跟着你,你怎么好好照顾本姑娘。”李如华这样说着,双手也不闲着,银枪在她手中上下翻飞,银光闪闪间就已经有数名蒙古骑兵中枪落马。

“这是战场,我可没功夫照顾你,你赶紧回去,到你哥哥身边去,这里很危险。”

“危险,是很危险,也不知道刚才是哪位仁兄险些被那个蒙古兵砍死啊,刘明远,你说说啊。”

“你……”刚才的事情,确实有些不太光彩,被一个女子救了,而且还是李如华,这结果还不如让我死了呢。

“好了好了,本姑娘不会那么轻易死的,你就好好照顾你自己吧。”李如华会心一笑,手中银枪一动,又一名蒙古骑兵成为了李如华的枪下亡魂。

“那你也好好照顾你自己吧。”刚才那个笑容很美,让我想起了小琳阿静她们,“也不知道她们过得怎么样了?”我低声说着,再一次冲向了敌人。

混战,一场混战,突然出现的蒙古骑兵打乱了明军的行列,面对密密麻麻的蒙古骑兵,两千明军先锋显然有些单薄,虽然蒙古骑兵只有一千人,但是连人带马的体积,形成黑压压一大片的黑影,给人一种压迫感。明军两千人的行列被冲毁,李如松声嘶力竭的大喊着,企图重整阵势,但是因为蒙古骑兵的不断冲击,使得整个明军无法展开,只能被蒙古人压制着。

在战场的另一端,那里是蒙古人的阵地,有大约两百名蒙古骑兵立在那里,他们没有参加战斗,在这些人的最前面是几个人,衣着打扮比普通骑兵更为华贵,身上穿着铁甲,头上一定铁盔,而这几个人的最中间的那个人,身上的盔甲更为华丽,身上的穿着的铁甲,其铁甲片上面还贴着一层金箔,腰间弯刀的把手也是纯金打造的,金光灿灿,除了装备豪华之外,他和普通蒙古骑兵的装备相同,仔细看他的相貌,是典型的蒙古利亚人种,在精确一点就是典型的蒙古人的相貌,淡黄的皮肤,一双小眼睛在战场上来回扫过,这个人就是辛爱部落的首领辛爱,神奇的是,他的名字和他的部落的名字一模一样,当初我从金彪那里听到这些的时候。我还以为这个部落是因为辛爱的名字而被称为辛爱部落的呢,很难想象辛爱他老爹当初是怎么起的名字,竟然叫辛爱,他怎么不叫蒙古或者鞑靼呢,这样更凸显民族特色。

辛爱和他身后的两百蒙古骑兵丝毫没有要加入战局的意思,只是静静地看着战场,似乎这个战场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大风吹过地面,裹挟着地上已经有些发枯的草,吹到他们的身上,他们不为所动,弯刀已经出鞘,手中的弯刀立着,刀尖指向天空,但是却丝毫没有出击的打算。

“我们的阵势还没有整顿好吗?”我有些焦急,不时地回头,后面依旧有些混乱,因为蒙古骑兵的不断冲击,李如松根本就没有时间整顿阵势。

“要是有时间就好了,只要时间够了,李将军就能重现整顿阵势。”金彪挥舞着大刀,长杆大刀左劈右砍,别看金彪体格消瘦,但是力气却大得惊人,尤其是双臂的力气,膂力过人是对他的真实评价,据说他在军中掰手腕,数年未遇对手,在行军的时候,因为一时兴起,和他掰手腕,结果撑了不到二十秒,就被他掰了过去,而普通人则连十秒都坚持不了,有的甚至刚发力就被掰过去了,而他现在挥舞的大刀,重约三十斤,普通大刀从柄到刀身一共加起来也不过十五六斤,他的刀是普通大刀的两倍,但是他挥舞起来十分灵便,一套刀法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让我开始有些怀疑,从古至今,是中国人的体质在不断地弱化吗?还是现代的中国人已经被物质的生活淘虚了身子?

“时间,到哪里去争取时间?”现在的情况已经容不得我们有半点犹豫了,对手是骑兵,是善射的蒙古骑兵,而我们只是步兵,这两千先锋之中,只有不足两百个骑兵,这还要把我的骑士团以及金彪麾下的辽东铁骑算上,这支先锋是一支纯步兵的队伍,如果没有我和金彪,整支军队也就只有李如松的卫队是骑兵,而李如松的卫队连百人都不到,也就只有八十人而已。

“本姑娘去争取时间,你们协助我哥哥整顿阵势。”从旁边冒出一句话来,我一回头,是李如华,她刚刚击杀了一名蒙古骑兵,有手提银枪,左手握住缰绳,双腿一夹马腹,就冲向了蒙古骑兵的正面。

“大小姐。”金彪想要阻拦,但是已经晚了。回过头来大喊着:“弟兄们,保护大小姐。”他的身后是辽东铁骑,金彪是辽东铁骑的一个百夫长,因为我随军出征的缘故,李成梁特别批准金彪带着一百名辽东铁骑和前军一同行动。辽东铁骑听到命令,开始向李如华的方向移动。

同类推荐
  • 北齐沐血

    北齐沐血

    这块血红色的玉玦从我出生起就陪伴着我,还有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是一个五官清秀的古装女子,她告诉我她叫乐陵娘娘。直到那一天,我作为一名缉私特警去追踪几名盗墓分子,那个奇怪的梦终于终止了!那一天,血月、孤坟、金棺、僵尸……而我梦中的乐陵娘娘竟然就是那个僵尸,她也有一块同样的血红色的玉玦,和我的一模一样!她是谁?我和她签订了生死状,是血的契约!她要我去完成一桩千年未了的夙愿,我则拥有了她给予的神奇力量!我的目的地是北齐——中国历史上的禽兽王朝。在这个疯狂的时代,没有道义,没有仁义,没有情义,也没有侠义。想要活着,那就得和他们一样疯狂!想要活的有尊严,那就得比他们更疯狂!北齐,我只能一路沐血!
  • 好男人在宋朝

    好男人在宋朝

    作为一个好丈夫,他最基本的生存标准就是——只能对一个女人好。作为一个好男人,他的最基本的存在标志是——必须对一群女人好。好丈夫简有之重生了,成就北宋仁宗年间第一好男人!
  • 玄唐

    玄唐

    六爻、六壬、紫薇、八卦、占卜、测字.....来自远古的混混,三脚猫的手法。一身悬壶问世的打扮,一副现代厚黑的心肠。
  • 新编世界五千年(二)

    新编世界五千年(二)

    拜占庭帝国的居民大多数是希腊人和希腊化的东方人、叙利亚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埃及人和波斯人。帝国语言在4至6世纪以拉丁语为主,7至15世纪以希腊语为主。帝国的欧洲部分有许多蛮族,主要是斯拉夫人和蒙古人,也有少数日耳曼人。显然,拜占庭是个多民族国家,这对它的文化有着深刻影响。拜占庭文明由罗马政治体制、基督教、希腊和东方文化三部分组成。
  • 主公请留步

    主公请留步

    这是一个诸侯纷争,群雄并起的年代,春秋和战国合二为一,谋臣名将纷纷登场。身带逆天游戏系统穿越而来,通过刷好友就可以招募门客的赵武,又将掀起怎样的风云?
热门推荐
  • 血蝶:以血养蝶,每日一滴

    血蝶:以血养蝶,每日一滴

    【蓬莱岛原创社员】蝴蝶公馆,坐落于北京一个幽暗破旧的老胡同中。店里出售各式美丽的活体蝴蝶,以及稀有的蝴蝶标本。但店里最有名的蝴蝶,竟是传说中的血蝶……以血养蝶,每日一滴,不可多喂,不可断喂。它可以……帮你实现任何愿望,只是……你必须依照契约,去喂养它……
  • 九转逆噬

    九转逆噬

    分身……分身,一个注定会被主体收回去的身份,它就是主体用来提升实力的垫脚石。虽然他具有金手指般的能力,养着世上最恐怖的异兽。虽然他有着争霸宇宙的实力,占据着各个位面统治者的身份。但他的命运早已注定,很难更改,如果认命的话,一切将仅此结束。不过他并不认命,他要逆主改命,他要还给其他兄弟自由之身,这就是我们的猪脚——墨焱。作者用横竖贯穿七大位面的不同场景,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不一样的修炼方式,不一样的实力划分,造就了这本《九转逆噬》,相信朋友们一定会在里面找到你所喜欢的东西,信十三没错的。
  • 极品废材:妖孽盛宠小魔妃

    极品废材:妖孽盛宠小魔妃

    她是二十一世纪最优秀的赏金猎人,一朝穿越成了人人可欺的孤女。欺她没有灵力?咱不用灵力也能把你揍的亲娘都不认识!在这个实力才是王道的世界,她左手神兽,右手神器,脚踩……没踩的?那边那个妖孽要不来当下我的风火轮,被点名的妖孽勾唇一笑:“抱歉,只卖身,不卖艺”
  • 给TFBOTS的话

    给TFBOTS的话

    我是第一次写的,虽然这不是小说,但也请你们看一下,给TFBOYS的鼓励,支持,我要让TFBOYS知道四叶草不离不弃,我们一起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吧!但大家也要支持我哦!!!!myloveTF?
  • 初晴不见慕

    初晴不见慕

    朦朦细雨朦朦雾春落秋时何见雾,浓浓笔墨浓浓情雨后初晴不见慕。。。一个经典的故事..白富美倒追屌丝男不再是传说....
  • 王俊凯——遇见你是我一生的幸运

    王俊凯——遇见你是我一生的幸运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夏伊沫认识了火爆全亚洲的明星王俊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夏伊沫来到了王俊凯所在的高中重庆第八中学,但是当夏伊沫离开的时候两个人才明白自己都离不开对方......
  • 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都市卷

    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都市卷

    在中国文学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人像当代作家一样如此专注地书写城市。这批作家是经历巨大城市化进程的一代人,他们目睹沧海桑田、见证人的生活和内心的剧烈变动,并力图在这样的世界中讲述自己的故事。作为当代社会的“症候”,新世纪城市文学虽有诸多不足,但毕竟以自己独有的方式记录了这个时代,出人意料地铭刻了当下都市的微妙情感和隐秘生活。而唯有通过阅读这些文字,我们才得以触摸彼此身处其间的城市,才能体认共同经历的历史。这部小说选以城市为主题,收录了邱华栋的《社区人的故事》、张欣的《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方方的《树树皆秋色》、徐则臣的《跑步穿过中关村》、姚鄂梅的《你们》等20余篇作品。
  • 高冷腹黑四小姐

    高冷腹黑四小姐

    腹黑如她,穿越了。而且还是草包!安清辰无奈摆摆手:“没办法,既来之则安之。”看她如何破解封印,看她如何让世人敬仰,看她如何跟他一起遨游三界!
  • 封天圣祖

    封天圣祖

    封天神消逝,蛰伏万载的妖魔卷土重来,人族陷入灾难却不自知。费鹰,一名为寻失踪在归肯沙漠父亲的坚毅少年,无意卷入这场乱世争斗,冥冥中捡到的封天秘典,与封天神是否存在联系?妖魔临世,七大原罪妖魔统率亲兵征战,封天大陆掀起血雨腥风。少年是否步步封神,获得至高封天神称号?
  • An International Episode

    An International Episod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