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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音希声之论,其来久矣。《礼记·乐记》曰:“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老子曰:“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道德经·四十一章》)自古鸿儒贤达论乐者,多主其说。大音希声,一字一音,遂成定论。

明人朱载堉曰:“俗谱惟禁小指,太古雅琴连无名指亦禁。若夫左手吟猱绰注、右手轻重疾徐,古所谓淫声,雅乐不用也。”(《乐律全书·卷六上》)满清乾隆曰:“经之言琴者,其制曰五弦之琴、大琴、中琴、颂琴,其名曰龙门、空桑、云和,其用曰鼓、曰弹、曰操缦安弦,如是而已。曷尝有所谓指法手势、吟猱绰注之琐琐哉?向于香山听唐侃弹琴、作诗,谓即古乐。迨后厘定中和韶乐,始悟一字一音之为古,而今琴为俗。”(《琴旨·御制文》)更有永瑢、邹奕者著《诗经乐谱全书》以践其说。果如其言,则琴当唯散音是取,按泛之音皆成繁手淫声矣。以至于元人熊朋来断曰:“古者歌诗必以瑟。《论语》三言瑟而不言琴。”(《瑟谱》)

其然,岂其然乎?《论语》固言未及琴也,然“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论语·阳货》)其所谓弦者未必非琴也。且琴之名,散见于先秦经籍诸子中者,不胜枚举也。《尚书·皋陶谟》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詠。”《周礼·春官宗伯》曰:“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诗经·关雎》曰:“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孟子·尽心下》曰:“舜之饭糗茹草也,若将终身焉。及其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经传之言琴者,不一而足也。

且以瑟论焉。韩非子云:齐宣王问臣倩曰:“‘儒者鼓瑟乎?’曰:‘不也。夫瑟,以小弦为大声,以大弦为小声。是大小易序、贵贱易位。儒者以为害义,故不鼓也。’宣王曰:‘善’。”(《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韩非法家者流,尊君卑臣,故有是喻。倘若据此遂谓儒家不鼓瑟,其犹痴人之前说梦耳。好事者又从而辩之,其非梦中说梦者乎?

乾隆曰:“《礼》云:‘士无故不彻琴瑟。’(笔者按,语出《礼记·曲礼》)盖人人能之。”(《琴旨·御制文》)窃以为,所谓人人能之者,学然后能之,非生而能之者也。《诗》三百,固人人皆能诵之也。使若字之不识、句之不断、文义之不通,其能之乎?盖琴之指法,犹文之音义也。其期于指法不熟而能操琴瑟者,或以为近乎情理;其期于音义不通而能诵诗书者,岂不惑哉?夫“士无故不彻琴瑟”者,盖言琴瑟之于士,不可斯须离乎其身也;犹士卒之枕戈待旦也。太史公不云乎:“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外;不可须臾离乐,须臾离乐则奸邪之行穷内。”(《史记·乐书》)

是以古圣先贤之乐未尝离于琴也。而琴之吟猱绰注、轻重疾徐,亦不必有悖于大音希声之旨也。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夫子其无言也哉?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无非言也。然则,言者非唯工于辞章而已也。言者言道,所谓“文,所以载道也。”(周敦颐《通书·文辞》)

乐与琴亦然。太史公曰:“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史记·乐书》)《说文》曰:“琴者,禁也。”明琴家杨抡益明之曰:“琴者,禁也。禁邪僻而防淫佚,引仁义而归正道。所以修身理性,返其天真,忘形合虚,凝神太和。”(《琴谱合璧·上古琴论》)

文武之道,布在方策;先王雅乐,存乎音声。琴之吟猱绰注,犹文之之乎焉哉也。文章离乎之乎焉哉则不能谐,琴乐离乎吟猱绰注则不能和也。

或曰:大音希声之论,其虚言耶?

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德如夫子,尚且下学,况于凡庶乎?指法,下学也;希声,上达也。不谙曲礼三千,其能无憾于庙堂之上乎?荀子所谓“不积蹞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荀子·劝学篇》)吟猱绰注之指法,犹蹞步与小流也;轻微淡远之希声,犹千里与江海也。是以大音希声固定论也。然此说为成于乐者道,非为初学者道也。

书家云:“无法之法,是为上法。”然无法之法,何以达之?以有法之法达之也。有法之法,蔡邕、王羲之所谓“永字八法”,其一也。(见李溥光《雪庵八法》)无法之法,夫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距”也。(《论语·为政》)有法之法,犹琴之指法手势;无法之法,即琴之大音希声也。

琴家有专以吟猱绰注为能事者,与道背离,非也。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道德经·四十八章》)其技愈精,而去道愈远矣。孔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乐记》曰:“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吟猱绰注、轻重疾徐,琴之末节、小道也。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论语·子张》)

是故琴之用,和为贵,贵乎轻微淡远也。然不以指法致之,不以吟猱绰注、轻重疾徐致之,亦不可期及。今之习琴者,莫若以修身理性为志,以大音希声为念,以指法工熟为务。及其至也,达乎天真冲和之道。其虚论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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