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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少年时代的朋友(2)

下半场场上风云突变,我们控球时间明显比上半场增多,大家也敢打配合了,尤其是中场的组织有些像模像样。王东边路得球,带球晃过对方两名队员,将球分给阿涛,阿涛长传给前场埋伏的老五,老五做了个假动作,晃过对方的后卫,抬脚怒射,球直挂球门死角。进了!全场沸腾了。老五兴奋地张起双臂在场边跑来跑去。他用河南话叫了一嗓子:“再进一个,中不中?”“中!”场下齐声叫好。我看着忘乎所以的老五,心里有些不安。我觉得身后的青彪的眼神就像一柄长枪一样向我们刺来。接下来,青彪他们动作开始大起来。我被铲倒了好几次,小腿都擦破了。我们年轻正直的体育老师很好地控制了局面,用红牌罚下了对方两名队员。最终我们顶住了对方一浪接一浪的进攻,将胜利保持到终场。比赛结束后我们拥抱在一起感受胜利的喜悦,我感到大伙身上都湿淋淋的,和洗了澡一样。围观的人用敬佩的目光看着我们,我们是学校里第一个敢向青彪叫板的人。

我、老五、阿涛、王东一块走在回教室的路上,那股兴奋劲别提有多高了。路上遇见的人对我们指指点点,我挺直了腰板,仿佛凯旋的英雄似的。刚过食堂,青彪几个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闪出来。青彪在黄昏发暗的光线映照下,面目狰狞。他指着老五说,叫你小子耍牛B,今天让你知道锅是铁打的!话音未落,他的喽啰们就一拥而上,揪住老五就打。我们几个吓呆了,站在那里连动都不敢动。夕阳的光辉像血一样洒了下来,我的身影猥琐矮小。路边树上有一只小虫在树干上缓慢地爬行,它什么时候才能爬到树顶,即使爬到了树顶,等待它的又是什么样的命运?一阵风刮过来,树干上再也看不见小虫。那是多么漫长的一个过程啊,怯懦和恐惧就像章鱼的触角一样把我们紧紧捆住,让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好朋友挨打。我看见老五瞥了我一眼,那是多么痛苦的眼神啊。我赶紧垂下眼睑。这是一个秋日的黄昏,一群少年围着在痛打一个少年。被打的少年的三个朋友在旁大气都不敢喘一声。被打的少年肯定很痛,不是因为挨打,而是他的朋友不讲义气。他们的友情在暴力面前就像鸡蛋撞到石头上,被击得粉碎,蛋清洒了一地,让他触目惊心。不知道什么时候,青彪他们走了。我们三个好像从梦中醒来,赶紧把老五从地上扶起来。老五一声不吭,他抹了抹嘴上的血,连理都不理我们,踉踉跄跄地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都觉得对不起老五,见了他连看都不敢看一眼。老五也不理我们。他变得沉默寡言,仿佛换了个人似的。这让我们感到更愧疚。他的座位也调到了教室的最后面。后来我们知道,他一直在筹划复仇。他每天都要打很长时间的千层纸。所谓的千层纸,就是将一百张报纸订在墙上,据说把报纸全部打完,拳头将变的和砖头一样硬。开始少年老五的手背经常鲜血直流,但仇恨的火焰把疼痛给烧没了。那时候我们经常看见老五手缠绷带,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翅膀足球队自动解散,青彪他们也没脸去操场踢球。每到夜深人静时,少年老五把墙打的咚咚作响,结痂的手背,一次次流出鲜红的血浆,印在报纸上,宛若国画中风雪中傲立的梅花。老五把订在墙上的报纸想像成青彪,一拳又一拳,屈辱慢慢挥洒出去。只有拳头硬了才不会受欺负,这个念头牢牢烙在老五脑海。我不知道老五的千层纸什么时候打完的。校园里也有另外一种说法。老五为了复仇,到胜利桥附近找到了民间武术家老陈先生。但是老陈先生已经不收徒弟了,老五在他家门前跪了一夜。老陈先生深受感动,他说现在的孩子,已经没有这么有诚意这么能吃苦的了。老陈先生破例收老五做了关门弟子,并将拿手功夫铁砂掌传授给了老五。到底哪种说法是事实,即使到后来我也没搞清楚,我不想问及老五这个话题,因为这会牵扯出他挨打我们没管那件事。那一段时间,我很怕和他打照面。他的眼神仿佛在说,软骨头,一点义气都没有,还算个男人么。但老五从来没有质问过我们。他悄无声息地来上学,又悄无声息地走。老五一心想复仇。耻辱每天像蛊虫一样啃啮他的内心,让他痛苦不安。自从他挨打后,他便和我们分道扬镳,不屑与我们为伍。他孤独得像一柄长枪混迹在一堆木棍中。

每天我们看见老五一个人来往于学校。整日沉郁的脸上不带一丝笑容,眼光如剑。我们能感受到他浑身散发出一股冰冷的、如同冬天早晨树上结的冰霜的气息。每次与他相遇,他连看都不看我们一眼,就擦身而过。每到那时候,就像有一根针一样,扎得我们的心头隐隐作痛。不见他我们心里会好受些。我们在背后从未议论过他,谁也没提过他挨打时我们连动都没敢动那件事。

有一天晚自习,老五抱着两块砖头上了讲台。他把砖头平放在讲桌上,猛地扬起胳膊,狠狠地砸了下去。“嗵”的一声,砖头碎成了两半。本来像赶集的课堂,立马鸦雀无声。外面风吹万物的声音,依稀听见。我知道这是他在向我们宣布他要开始复仇了。这让我既兴奋又担忧。他能是残暴粗壮的青彪的对手么?何况青彪有一大帮兄弟,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饿虎斗不过群狼。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武打电影里的场景:老五赤手空拳的与青彪他们搏斗着,场面激烈,回合众多。

老五的复仇没有想像中那么传奇。回合也不多,只是一拳。那天晚上放学,老五在校门口截住了青彪。青彪的眼神与老五的眼神相遇时,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神,仿佛石头劈脸砸过来。老五缓缓地走到青彪面前,青彪一动不动,和冻住了似的。还没有回过神,青彪就挨了一拳倒在了地上。老五往地下吐了口吐沫,从容而去。当时的场景,我是后来听阿涛描述的,整个过程很短,没有精彩的打斗。只是阿涛形容了那一拳,什么电光石闪,迅雷不及掩耳等等。这让我有些失望。所有那天见过这个场面的人,都认为第二天学校要出大事,青彪决不会放过老五。大家都在兴奋中等待惊心动魄的事来临。但是第二天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老五安然无恙。直到今天,我也没搞清楚,残暴凶狠的青彪为什么没有找老五。可惜这个答案无法解答了。青彪去年死了。他当时是一个派出所的普通民警,在追捕一个通缉犯时牺牲了。

老五一拳打翻青彪之后名声大振。这让他的个人欲望有些膨胀。他一心想成为我们学校门前这条街——太平街的老大。那时候想当老大的少年太多了,就像现在想当大款的少年们一样多。一根筷子很容易撅折,即使老五是一根钢筋,也会被撅弯。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的老五没过多久就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和体校的一帮毛头小伙在街上因为谁先让路发生了冲突。尽管老五可以毫不费力地打碎一块砖头,还是被这群毛头小伙打得在地上爬不起来。当然他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两个掉了门牙,一个也趴在了地上。但这更唤起了他们同仇敌忾之气。老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肋骨折了两根,住了一个多月的院。这件事打破了老五无敌的神话说法,也让很多想扬名立万的少年们蠢蠢欲动,他们发现对付老五的最好办法就是以多打少。老五经常受到团伙的袭击,很多少年都把打老五当成一件光荣无比的事。开始老五遇到袭击还还击,后来他发现越还击自己受到的伤害就越厉害。于是一遇见袭击,他就抱住脑袋一声不吭。他的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目光不再锐利冷峻,而是变的呆滞木讷。血的教训让老五明白,要想成为太平街上的老大,不再受欺负,不光是要有一身过硬的本领,还要有一帮弟兄,也就是要有组织。经过反思和抉择,老五又回到了我们的队伍。第一次老五有所表示,是经过我的课桌时,将我掉在地上的课本拾起来递给我,这让我受宠若惊,连说谢谢。第二次是王东被邻班的学生欺负,他站出来痛打了那小子一顿。我们小心翼翼的开始和他来往。直至有一天,我们与他并肩战斗,打跑了一帮想打他扬名的小子们。我们又回到了心无芥蒂的关系。由于我们的团结,我们在校园里确定了霸主的地位,没有人敢再欺负我们。

我感到在这之前所描述的这个故事和我记忆中的往事相比枯涩呆板。那些场景在我的脑海里鲜活地跳跃着,而当我用语言表达时,却呆滞了。这让我失望无比,打算放弃了。这篇写到这的小说被我锁进了抽屉,一放就是半年。最近我又拿起来,是由于两个原因。一是我近来无事可做,成天混迹于酒桌和麻将桌上,让我感到虚度青春。第二个原因说出来让我有些脸红,我很早就有个愿望,就是当一名作家。尽管现在不流行当作家,大家都忙着挣钱、往上爬。但是我觉得如果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摆在书亭、书架上,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路过时我会很不在意的对朋友说,我写的小说在这本杂志里。如果侥幸,很多年后,有人在深夜读起我的小说感到怦然心动,这会让我觉得没白活一场。说来惭愧,这是我的虚荣心在作崇。我向大家承认,高中毕业后,我在一家杂牌学校又混了几年,学习成绩一直不好。由于基础的原因,这篇小说可能就像一只鸭子走路一样,晃晃悠悠,很难看。对此我表示遗憾。但是我恳请你看下去,这是每个写作者共同的愿望,在此,我对你表示由衷的感谢。

高中的第一个暑假,由于我的祖父,我不得不离开了我的朋友们。祖父在城里住了几个月,总是说这里不行那里不行。他固执地要回到乡下去。父亲没办法,只好把他送了回去。而暑假我只能回乡下去陪他。临走的那个晚上,老五他们在一家小酒馆为我饯行。酒喝到半截,他们开始兴高采烈地谈论暑假的日程安排,全然不顾我的反应,我沮丧无比。后来我喝醉了,不过心里挺明白。在回去的路上,我坐在曹志峰的自行车后面,我故意吐了他一身。

我的故乡是冀北平原一个普通的村庄。这里的人们靠土地养家糊口。过去我虽然来过,但从未住过。住了几天,很不适应。我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和祖父又没有一点共同语言,他像个老太婆一样爱没完没了地唠叨,我一听就心乱头疼,恨不得插上翅膀离开这里。由于和我同龄的人,不是出外打工就是在家里成了壮劳力,我只能屈就和一群比我小得多的“鼻涕虫”在一起玩。我的到来给平静的村庄带来了灾难。我经常领着这帮小子们偷瓜摸枣,调皮捣蛋,搅得四邻不安。气得祖父直骂,你来是照顾我,还是来添乱的。后来玩腻了,跟着堂叔逮了几回兔子,就迷上了。可堂叔哪老有时间陪我,我只好单独行动。每天天还没亮,只要在兔子的各个洞口上下网,坐在地埂上一会儿,就会有收获。我经常满载而归。祖父落得省心,而且还有兔子肉吃,他对我也就放任自流了。

那天中午我突然想起,昨晚在地里下的网还没去看。天闷热得很,连树枝都懒得动。我打算先到村边的湾里洗个澡,再去看看网住几个兔子。我穿过场院(打粮食的空地),一个人都没遇见。路过一堆麦秸垛时,我听见一阵粗重的喘息和呻吟夹在一起的声音。我好奇的绕到麦秸堆后,看到一对男女在麦秸堆下赤身裸体地扭动着。那个男人黑黢黢汗津津的后背在阳光下闪着蛇一样的银光,他身下那个女人扭曲变形的脸异常丑陋。我的胸口仿佛被重重地击了一下,我呆住了。过了一会儿,我清醒过来,扭头就跑。我一气跑到湾边的柳树下,弯下腰直想吐。在回去的路上,我一直试图把那个场景忘掉,但是偏偏老在我脑海回放。在这之前,我对男女之事一直懵然无知。这突发的事件让我对人类感到恶心。当天晚上,我被梦魇住了。有个裸体的女人缠绕着我的身体,和我一起摔到一个黑洞里,在黑暗中坠落。我的胸口被堵住了,喘不过气来,几乎要窒息而死。我一直试图看清那个女人的模样,但看到的却是一张扭曲变形的脸……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遗精了。由于是第一次,我惶恐不安。我悄悄地从炕上摸起来,唯恐惊醒祖父。来到院子里,在黑暗中洗着内裤,内心充满屈辱。第二天我仿佛被霜打了一样,变得寡言安静。祖父觉得我有些反常,执意要带我到镇上的医院看看,我断然拒绝了。

漫长的暑假终于过去了。回到学校里,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在我内心深处认为自己堕落了,不再是个纯洁的人了。没过多久我发现,我的朋友们变得比我更堕落。一些有关性的话题他们乐此不疲地交流着。尤其是王东,每次说这些笑话时,总是很兴奋,我从他放光的眼神里看到了快感。慢慢的我也就释然了。他们比我还坏,我想。

这一学期,我们换了个班主任。他叫王道德。我们都喊他伪君子。伪君子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憧憬。他遵循严师出高徒的教学原则,对我们班严格治理,对违纪学生大胆处罚。我们几个被停了好几次课。本来我们打算好好报复报复他。他的几次家访,彻底粉碎了我们的阴谋。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活动从地上转到地下。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伪君子在班里发展了一批积极分子,这些积极分子总是将我们的行动报告给他,让我们有了多次惨痛的教训。其中有一个女孩子,叫王丽。被伪君子提为班长。自从成了班长以后,王丽便死心塌地地为伪君子服务,多次出卖我们。我们对她恨得牙根直疼。但是好男不和女斗,我们又不能打她,但是又不甘心便宜了她。后来老五想了个主意。由老五执笔,我口述,给王丽写了封情书。信里的一些句子,到现在我还记得:

“你是一只美丽的大白鹅,我是一只丑小鸭。每次和你相遇,我只能仰视你。某年某月某日你对我嫣然一笑,我差一点从台阶上摔下来。每天夜晚躺在床上,你的倩影总是在眼前晃动,让我难以入睡。你难道没有发现我现在形销骨立?我现在恨不得立即搬到南极去住,把我狂热的心冷冻。我爱你,这句话如鲠在喉,我没有勇气亲口对你说。今天写这封信,向你表示心迹。希望明天中午十二点在学校后的麦地里相见。

一个没有勇气署名但深深暗恋你的人”

信在放学时,由老五放在了王丽的书屉里。第二天,我们几个十一点多就趴在学校后的围墙上。十二点王丽准时来了。她站在田埂上,东张西望,不停地看手腕上的表。老五按捺不住,噌的从墙上站了起来。我们也跟着刷刷一溜站齐。几乎是同时,我们一起鼓掌。尽管离得很远,我还是看见王丽的脸涨得通红。呆立了几秒,她捂住脸,跑了。我们把这件事当做笑料调侃了好长时间。王东说,那天王丽去的时候搓了一袋雪花膏。老五说,王丽嘴抹的跟猴屁股一样。那件事发生以后,王丽就休学了。她学习很好,如果不出意外,她很可能考上一家不错的大学。但是由于我们的恶作剧,改变了她的命运。

后来我遇见过她一次,在华联商场,她一只手领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一只手拎着一大包东西。在人群中,被挤得脚步踉跄。她变化很大,神态疲惫,衣着破旧,身子臃肿,活像个大口袋。我很想跑过去,帮帮她,但是没有勇气。真没想到,年少时的荒唐,对她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我看着她被人群挤没,心里暗暗的忏悔。但我明白这没有什么作用,她的生活不会因此而改变。我只是想叫自己的良心好受一些。

为了提高升学率,学校在我们上高二那年招了一批艺术班的学生。舞蹈班就在我们班的隔壁。那个班基本上都是女生。那些女孩个个模样水灵,身材苗条,衣着时髦。和我们班的女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们班的那些女生穿的都是板僵的校服,发式一律齐肩短发,有的还带着瓶底似的近视镜,整天不苟言笑,用现在的话说不谙风情。舞蹈班女生的出现,让我们好像从动物园来到了原始森林,不由惊叹,原来还有更广阔的天地。那些女孩每天都在我们窗前出现,她们的脚步轻盈,声音清脆悦耳,浑身散发出春天柳树发芽般清新的气息。引得我们班的那些男生蠢蠢欲动。

我们充分发挥想像力逐一给那些女孩起了外号。爱穿黄色衣服,走路一扭一扭的,老五叫她骚狐狸;肤色黑黑的那个,老田叫她煤饼子;脸有点大的那个,王东叫她猪头小队长……我们在夸张的去丑化那帮女孩,从中仿佛找到了无穷乐趣。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们丑化得最厉害的那个女孩,其实就是我们最喜欢的。

时间长了,在课休时,我们在教室门前一字排开。那些女孩经过时我们就开始起哄。大多数在我们的哄声中羞赧地低下头加快脚步,就像雨中的芭蕉一样可爱。只有骚狐狸不。在我们的哄笑中,她昂着头,脚步不紧不慢,一脸的不屑,高贵的公主似的。这让我们很气愤,但却无可奈何。

我们经常跑到她们的练功房的窗户底下,偷看她们练功。她们穿着裸露出双肩的紧身练功服,显得很单薄。在地板上跳跃、翻滚。说心里话,我挺佩服她们的。我练了好久空翻,一直没有练成,而她们可以毫不费力气地完成。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双双伸向房顶的细细的胳膊,宛若寒风中摇曳的小树的枝杈。她们那些裸露的皮肤散发出褶褶光芒,就像雨后阳光照射在水洼上发出的光。后来当我知道老五喜欢骚狐狸后,老五告诉我,骚狐狸伸向房顶的手是求救的信号,我觉得不可理喻,很可笑。

老五喜欢上骚狐狸很长时间,我们一直懵然无知。这个秘密还是我发现的。其实老五的形迹当时已露端倪,只不过我们没注意罢了。比如每天放学,他总是找借口自己走。还有骚狐狸在我们面前经过时,他连哄也不起。

老五这个秘密是在我和老田、王东的一次不光彩行动中发现的。在一个傍晚,在老田的提议下,我们推开舞蹈班的窗户,跳了进去。当然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行窃,只是因为新奇。虽然舞蹈班的教室和我们班的教室一模一样,但在我们眼里却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我们屏住呼吸,按捺住内心的慌乱,在各个书桌里乱翻,期望找出些神秘的东西。我翻骚狐狸的抽屉,发现了老五写给她的情书时,感到很意外。老五和我们在一起可没少用恶毒的话糟蹋她,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意外之后,便是狂喜。这可是天大的新闻。我就像一个有窥阴癖的妇人偷看邻家时的心情一样把那封信细细地读了一遍。在这封情书里居然有两首我写的诗,被老五大言不惭地说成自己有感而写。这并没有让我感到生气,相反有些窃窃自喜。自己写的诗被别人用在情书里,说明诗是不错的,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老五不知道,他在情书里用的我写的两首诗对我今后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从那一刻起,我就下决心当一个作家。你知道么,一个少年写的诗被别人用在情书里,是一件让这个少年感到多么美妙的事。

这两首诗是我写给一个叫肖默的女孩的。我没有勇气给她。肖默是太平街新华书店的收款员。有一次我去书店买漫画书,看见她坐在桌前看书。书的名字我还记得,是哈代的《苔丝》。书中女主人翁凄楚的命运牵动着肖默的情感世界,她的眼里滚出一颗泪珠。泪珠就挂在她晶莹剔透的脸上,就像一颗珍珠挂在银盘上。一支笔被她碰了一下,滚落到地上。她赶忙拭了一下脸上的泪,俯下身子去捡。她黑黑的长发像瀑布垂了下来,遮住了脸。我还看见她白白的脚腕上系着一条细细的银色脚链。从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了肖默。我经常跑到书店里,只是为了多看她一眼。我在书柜前装作翻看书的样子,实际根本看不进去。我从书店这头走到那头,一本一本的数有几本书,两只耳朵竖着,希望能听到她发出的微小的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有时候我还会沉浸在这段情感里不能自拔。

我在老五的情书里,发现了六个错字,还有几处词不达意。比如老五想向骚狐狸表达朝思暮想,夜不能寐。他写成“因为你我朝秦暮楚,晚上睡不着觉”。不过我觉得也难为语文没及过格的老五了,这封信他肯定是下了不少工夫。看完信,我不动声色地放回原处。这件事我没有告诉老田和王东。

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老五。有时候我也会对他旁敲侧击,但他显得懵然无知,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终于我忍不住背诵了他写给骚狐狸的情书中的一段。他气急败坏地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假装得意地说是骚狐狸给我看的。他的脸色一下变了,就像被刷上了一层仿瓷涂料,白得吓人。我知道玩笑开大了,赶忙把实情告诉了他。“骚狐狸太猖狂了,我是想让她和王丽一样得到教训。”老五缓过劲来。“是么?”我看着老五闪烁的眼神笑了。老五也跟着干笑了几声。“得了,别跟我装了,你肚里有多少花花肠子,我还不知道。”我拍着老五的肩膀。“好,我承认。是哥们儿,就别给别人说。”老五招了。“当然。”

我经常尾随肖默回家。她骑车回家,那是辆飞鸽牌红色女式自行车。我对那种款式的自行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现在已经很少见这款式的自行车了。有时候在街上看见有人骑那种自行车,我就想起当年尾随肖默回家的情景。她经常穿一件黑色的风衣,和她的黑发还有匀称的背影就像吸铁石一样吸引我的目光,即使在人群中对我来说也很容易辨别。到她家要经过东方路、青年路,还要穿过一条长巷。骑车要二十几分钟。她骑得很慢,为了不让她发现,有时我不得不停一会儿,等她远一点,再跟上。每次看她把自行车锁好上楼,然后我围着她家骑车转一圈,才离去。有一次,我只顾看她来回蹬踏的长腿,顶在了电线杆上,头撞了个大包。回家妈问我,怎么搞的。我说打球和人撞在了一起。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我牺牲了傍晚玩的时间,跟踪肖默。其实我什么目的都没有。向她表白我想都没想过。后来不再跟踪,是因为在长巷里,我看见肖默和一个男人在接吻。她的两只胳膊环绕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我离得很近,他们很投入,没有发现我。我的心就像斜靠在墙上肖默的自行车。现在想起来,即使发现了我,他们也不会有什么顾及的。在他们眼里,我只不过是个没有干系的少年。我大脑一片空白。玻璃碎了,所有的美梦变成了一块一块碎玻璃。后来我上了车子一气骑回家。进了自己的房间,我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好长时间。后来我感到脸凉凉的,用手一摸,原来是泪。我哭了。

每天晚自习放学后,因为是顺道,我、老五、老五的妹妹小吉和她的一个女同学结伴回家。那个女孩叫甄敏。我和她的家都比老五家远。我们大约有十分钟单独走在一起。她很小时父母就离异了,母亲远嫁他乡,她跟着父亲过,继母对她不好,我很同情她。那时候我开始学习写歌,歌写的很幼稚,都是些模仿之作。我这人天生就有表演欲望。有时候我会在夜色里用公鸭嗓子清唱。甄敏这时总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听。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她对我说早晚要去找她的妈妈,妈妈经常在梦里为她梳头,温柔的抚摩她。每到我生日或者节日时,甄敏总会送给我一份小礼物。现在回想起来,她是个很文静、雅致的女孩,长的有些像香港的女歌手陈慧琳。我也感觉到她对我有些意思,但是我那时正喜欢肖默。我们一直保持着很纯洁的友谊。后来我到红星印刷厂上班,有一天晚上,她来找我让我陪她吃顿饭。在一家小餐馆她要了几瓶啤酒后告诉我,她要去找妈妈。我默默和她一起喝酒。一会儿,她脸上就起了红霞。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些结伴一起回家的夜晚?我说记得。其实我记不得了。她幽幽地说,她记得很清楚。我们一起走在阒静的街上,路灯依次灭了。风吹过来,温柔地抚摩着我们。路边的住宅楼上还有一家的灯在亮着。那要是我们的家该有多好啊!就在客厅里,你坐在沙发上悠闲的看着电视。我坐在你旁边,给你削苹果,我削的很慢,长长的果皮断了,掉在你的脚上。我知道甄敏这是在向我表白。我当时真想抱住她,告诉她一辈子我都会照顾她。可是我当时正在迷恋厂办的打字员——一个风骚的女孩。我经常送她回家,临别时我们会在她家门口热烈地接吻。有一次她家里没人,在她的房间里,我没有顶住诱惑,和她发生了关系。我婉转地拒绝了甄敏。我说你还小。沉默了许久,我听见了一声轻微的叹息,就像深夜雨滴轻敲窗户上的玻璃的声音,那声叹息让我现在很心疼。后来我送她去火车站。我还记得是凌晨1点半的火车。在检票口,甄敏说,求你件事,今年过年咱们一起去看我妈好么。我点点头。那好咱们拉钩。当时我的小指干活时挤了一下,我伸出了食指。不行,你要用那个指头,甄敏指了指我的小指。我伸出来和她拉了一下。她开心地笑了。火车进站了。我看见人群中甄敏挥舞的手像飞走的蝴蝶。走出候车室,我坐在车站广场的台阶上抽了几根烟,又看了一会儿来来往往的人群。风吹来,我觉得有些迷眼。我再也没见过她。她就像月季上的花瓣被风吹走了,没有再回来。就在写这段文字时,想起多年前,甄敏对我说过的那些话,再没有一个女孩子对我说过。这些话过了这么多年,突然深深地打动了我。许多年以前,一个好女孩向我奉上了一束灿烂的爱情之花,我却没有接住。那是一颗多么美丽、多么善良的水晶之心。我看见那些爱情之花在玻璃外灿灿的开着,很近,很遥远。

在老五期盼中冬天到了。一个带着眼镜白净净的少年经常来找骚狐狸。他俩有说有笑地走过我们班的窗前,老五坐立不安,屁股上像被针扎了一样。大家已经在老五的言行举止中看出了些端倪。王东说:“我们要痛打小白脸。”“拳头解决不了一切。”我说。咱不能这么没水平,老五不知中承认了对骚狐狸的感情。放学后,老五在回家的路上问我:“怎么办?”我装糊涂:“什么怎么办?”老五不再问。一路上他缄默不语,眉头紧皱。临到家门口,他说:“你给我写封情书吧。”我点了点头。我走了很远,他又气喘吁吁追上来说:“不用写了,还是我自己写吧。”

第二天晚上,老五把骚狐狸约到了学校后的农田里。骚狐狸穿着一件黄色的羽绒服,在灰白的月光下,很扎眼。“找我什么事?”骚狐狸绷着脸问老五。老五张望张望空旷的周围,鼻子抽动了一下。“要没什么事,我走了。”骚狐狸有些不耐烦。老五垂下眼睑,看着脚尖。“我,我喜欢你。”黑暗遮掩了老五涨红的脸。“哼!”骚狐狸鼻子中发出的声音。风吹过来,老五的肌肉有些发紧。“交个朋友,好么?”老五向前走了几步。“我现在还没考虑过交朋友的事,好了,我要走了。”骚狐狸的声音像清冷的夜色一样覆盖着老五。一点没有预兆,老五像猎犬一样向骚狐狸扑过去。骚狐狸的尖叫像玻璃掉在地上发出的声音,划得周围的空气活跃地跳动着。老五强行吻了骚狐狸。他的手在骚狐狸软弱的抵抗下,一路高歌,穿过羽绒服,毛衣,内衣,到达了骚狐狸的乳房。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事后老五向我描述,骚狐狸的乳房像苹果又像馒头。我说,胡扯。其实心里羡慕得了不得。老五游动的手越来越肆无忌惮,骚狐狸的啜泣声越来越大,后来演变成号啕。老五的心抖抖的,手也从骚狐狸的衣服中抽了出来。“别这样,别这样。”老五不知所措。越劝骚狐狸的哭声越大。老五退了几步,扭头就跑。

第二天来到学校,老五心惴惴的,上课时两只眼老往外瞅。下课了,他坐在座位上在纸上胡写乱画,叫他也不理。放学铃刚响,他就蹿了出去。当他庆幸一天相安无事时,骚狐狸像从天上掉下来,在身后喊他:“跑什么?”老五的脚一抖,像被绳索捆住了,一动不敢动。一点不像男人。声音是在骚狐狸的牙缝里传出来的。直到骚狐狸走出老远,老五才回过神,赶忙撵过去。他们两个就这么好上了。这使我们对舞蹈班的女孩也慎重起来,哄也不再起了。老五和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明显减少了。他这种重色轻友的做法,让我们极其愤慨但又无可奈何。

我满怀热情地想把往事记录下来,但其结果只是记录了一些在我脑海刻录痕迹深的片段。这些片段不能和摄像机一样如实地将影像记录下来,其中夹杂着一些我的冥想。就像我在一大堆玻璃里只是拾到了几块彩色的玻璃,便饶有兴趣地在太阳下透过彩色玻璃看阳光。阳光不再刺眼,变的柔和。阳光不再是金黄的,而是玻璃的颜色。

高三对别人来讲是紧张的一年,而对老五和我来讲是轻松的一年。老师已彻底对我们失去了信心,我们又偏偏有自知之明,对考大学已不抱任何希望。那真是如鱼得水的日子,除了每天回家装模作样地看看书应付一下家长,其他时间我们就是在疯玩。每周都有各科的小测验。我除了语文、历史、地理认真考一下,其他科的测验就是应付了事。那时候流行标准化试题,都是选择题,考试前先发答案卡。我和老五经常在试题没发下来前,就把答案填完了。然后在众目惊愕之下交上答案卡离开考场。我们一开始,在裁出的几张小纸上分别写上A、B、C、D,抓阄来决定答案。但是后来发现这种办法概率不是很高,还不如全部填一个答案的命中率高,其结果我们的考试成绩没有突破过30分。后来我们干脆连考试也不参加了。每次测验结果出来,老师在课堂上念到我们的成绩时总是摇摇头,省略过去。课本没有翻过,崭新崭新的,就像刚发下来似的。那时候在大街上,在公园里,在广场上,在胡同里,总之只要有年轻人的地方,都可以看见跳霹雳舞的身影。我紧跟潮流,苦练霹雳舞。在聩耳振奋的舞曲中,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旋转、跳跃、颤动、翻滚,太空步、擦玻璃、拽绳子、霹雳指、旋子……,可以随意的发挥,只要尽兴,只要痛快,只要疯狂,只要忘记一切。我在霹雳舞中找到了自己的世界。每天我不是在镜子前练霹雳,便是到处找人切磋、交流。我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老五和骚狐狸正处在热恋之中,与朋友在一起的时间也少之又少。有一天我们聚在一起喝酒,王东瞪着他那双牛眼问老五:“办了么?”老五装糊涂:“什么办了?”“就是和骚狐狸有那事了么?”王东咯咯地笑了。“这和你有关系么?”老五绷着脸。“你这人真没劲,问问都不行么,哥们儿是关心你。”王东用手指指着老五说。“听人说要是常办那事,就不长个了。”曹志峰说。“胡扯。”老五说。“不管怎么说,老五你有些重色轻友。”阿涛点着一根烟。“就是。”王东附和。“还有你小子整天跳那个傻B舞。”阿涛指着我说。那顿酒不欢而散。

人影婆娑,舞曲聩耳。舞池里扭动的人在闪烁的灯光下面目狰狞,主持人声嘶力竭地鼓动,失控地甩动着头颅,尖叫。在我看来和疯子差不多。小马拽着我来到一家叫曼狄娜的迪厅。我们穿过过道来到吧台,我看见肖默坐在里面。我要了瓶啤酒坐下。小马和一个我们在大街上拽来的女孩跳舞去了。肖默在抽烟,在忽明忽亮的灯光下,她的脸庞有些模糊,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借个火。我冲她喊道。声音淹没在迪厅里。就连我自己听到的只是舞曲声。我认识你。我又大声喊。可能看到了我翕动的嘴唇,她站起来到我面前,先生要什么?我扬了扬手里的烟,她把烟递给我,我对着了。“你是这里的老板?”她可能没听见,接过我递回去的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在烟雾中我的目光变得恍惚。那瓶啤酒我几口就喝完了。迪厅的喧阗嘈杂突然让我一下失聪起来,我仿佛透过玻璃看见十五年前太平街的那家新华书店的收款台里坐着的肖默。我试图用手去触摸她娇好的脸庞,突然我又恢复了听力。玻璃消失了。世界变的很残酷。我的手摸到的只是空气,悬在那里很沉重。

三天两头我会去那家迪厅,我总是坐在吧台前喝啤酒。去久了肖默和我熟了,她会陪我坐一会儿喝一杯。“你是做什么的?”肖默问我。“我是恒久集团的总经理。恒久集团是我们这座城市唯一一家上市的企业。”“是么?可我在电视上见到的你和面前的你一点都不一样。”“明天凌晨开董事会,会上会决定换我当总经理。”“那我可得好好巴结巴结你。你怎么不去跳舞?”肖默递给我一根烟。我接过烟叼在嘴上,“那是年轻人的游戏。你才多大?”她笑了。我发现她变化不大,只是身材比原来丰腴,头发染成了栗红色。“都三十了。”“我都快四十了,还去跳呢。我不适合,心老了。”“你这人挺有意思。”我们不再说话,舞曲响起,疯狂开始。我很想告诉她,我不喜欢这个环境,我来这里只是为了看见她。当声音震耳欲聋时,我突然失控,大声叫了一嗓子。

高考我和老五还有我的朋友们考得一塌糊涂。我们对此都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只是家长很失望,望子成龙成为泡影。当离开考场时,我们冗长的学生时代宣告结束。那时候我们认为毕业走上社会以后一切都会称心如意,可以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光明正大地交女朋友,玩得兴起时不用顾及是不是到了上学或回家的时间,不再有学校和家里的双重管教。实际不是这样。我们在家闲了多半年,老大不小整天游手好闲靠老爸老妈养着,我们自己也觉得不是回事儿。原本认为学校是个大鸟笼,我们是群渴望蓝天的小鸟。可如今那笼子里的一切都像墙上的风景画,好美,只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有时候我会想起校园的操场,一群小子们热火朝天地踢球,有几个女生在荡秋千,还咯咯地笑着;急促地下课铃响了,呼啦啦的从各班的门口窜出一群群同学;在飘满粉笔清香的教室里,我和老五低头认罪般地接受老师的谆谆教导,脑子早飞到了九霄云外;那张被我糟蹋得伤痕累累的课桌不知道现在是一个男生用着还是一个女生用着……幸好红星印刷厂招工,通过关系我和老五都被招到胶印车间当工人。阿涛和哥哥去干水暖安装;王东到北京当兵;曹志锋回去复读;小林到河北他舅舅那里去了;老吴下深圳了。我们四分五裂,组织彻底解体。

工厂里的生活机械得如同家里那座老式台钟。我们三班倒,上班时间卡得很紧。有几次我和老五玩得兴起耽误了上班,被罚了几次款。到月底每人才领到30多块,我们才意识到社会比校园残酷无情得多。我们自由散漫的习惯在金钱面前有所收敛。车间的设备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进来的,噪音特别大。而且那种声音穿透力极强,震得头皮都发麻,大脑木木的,一片空白。我发现待的时间长了,人也躁起来,动不动就爱着急。幸亏我有个好师傅,他家是农村的,人很和善。我经常偷懒,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尤其是上大夜班时,我经常借口到二楼制版室看版,在微机室的地毯上眯一会儿。我就是那时候和乔甜甜混熟的。甜甜是那种颇谙风情的女孩。她懂得把握时机,一个眼神,一个亲昵的小动作,让我这个傻小子神魂颠倒。我就是在微机室里第一次探索了女人的身体。在深入时,我退却了,这并不是因为我突然良知发现,而是在那个环境我不敢。上班时我经常跑到二楼和甜甜调情作乐,乐不思蜀。老五却苦了。他师傅姓王,本来脾气就暴,加上那时候正在闹离婚,动不动就对老五发火。老五哪受过这个,一开始忍得住,后来憋不住爆发了。就因为老五机器擦得不干净,王师傅骂了起来。老五一冲动,上去就给了一个大嘴巴。当时就把王师傅打懵了。等他清醒过来,摸起一个扳子就要抽老五。我手疾眼快一下就抱住了他的腰。老五上去把扳子抢过来扔在地下,还没等王师傅反应过来,两记直拳就打在了脸上,顿时鼻血直流。这时候车间里的人拥过来,把两人拉开了。王师傅吃了大亏自然不甘心,跑到车间主任那里告状。主任和老五是亲戚,当然偏袒他了。只是让老五写了份检查。从那之后王师傅也不骂老五了,两个人谁也不理谁。不过老五干活倒自觉起来,让王师傅也挑不到毛病。这件事在车间里引起了轰动。王师傅原来在车间是个没人敢惹的主,老五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自是个更不好惹的茬。尤其是小青年见了老五大哥长大哥短的,喝个酒什么的都叫上老五,老五不狂见了谁也客客气气。

骚狐狸不知道什么原因休了学。我问老五他也没说明白。没过多久,骚狐狸到我们这座小城的第一家夜总会找了份工作,每天晚上跳几次现代舞。老五只要不上夜班每晚都去接她,不过老五从没进去过那家夜总会。用他的话说那不是咱进的地方。那时候去夜总会玩的都是些暴发户,有钱了找找刺激。“在那儿上班可别学坏了。”我多次提醒老五。他不答腔,只知道一个劲地抽烟。他话越来越少,经常一个人发愣。我正和甜甜热火朝天,和他在一起玩的时间很少。有一天,他突然找我借钱,我本来手就大,加上正谈恋爱,兜里就几十块钱全给他了。一看他神情我知道和他期望的数差得很远。“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问他。“我想给金炎买个项链。”金炎是骚狐狸的名字。“那要一千多块呢!”我吃惊地说。“别人有的我也要让她有。”老五面色凝重。“那么多钱,到哪儿去搞呢?”“我会想办法的。”

老五最终还是给骚狐狸买了项链,我陪他一起到百货大楼买的。连坠子一共12克,花了接近1500元。老五小心翼翼的从售货员手里接过红色的项链盒,把它放进内衣口袋里。我看见他的眼睛放射出柔和的光芒,就像夏天的月光柔顺地洒在大地上。我问他:“钱怎么搞到的。”他讳莫高深地笑了笑,不作回答。我能猜测出这钱不是正道来的。为此我和他来了一次推心置腹地谈话。但是效果不佳。老五反问我:“咱们厂都3个月没发工资了,厂长还不是整天大鱼大肉吃着,小轿车坐着,日子舒坦着呢。你说他哪来的钱?有人管么?我做的事和他比是小虾比大鱼。”“咱不能跟人家比,人家有权有势,咱是小工人,出点事咱就担不起。”我恳切地劝他。“我自有分寸,以后不干了。”晚上上班听人说厂里丢了一批纸,我知道是老五干的。公安局的人像模像样地到仓库里转了一圈,最后定论是内盗。我的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老五还跟个没事人似的。公安局查了几天也没找到什么线索,这么小的盗窃案,他们也不想牵扯太多精力,事情不了了之。只是厂长在全厂大会上大骂了一顿,说什么隐藏在厂里的这个盗贼是条蛀虫,早晚会把他挖出来的。我心想,你他妈的才是条大蛀虫,贼还喊捉贼呢。

有一次上中班我请假和甜甜看电影。开场前在电影院的过道里我看见骚狐狸和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耳鬓厮磨坐在后排。这件事我没有告诉老五。我已经看到老五的爱情必定是个痛苦的结局。

透过晃动的盛着暗红色酒液的高脚杯,我看见肖默朦胧的眼神。暧昧的空气很活跃。我喝的舌头有些大了。玻璃的颜色也变成了暗红,我看见多年前那个少年骑着自行车紧紧跟在肖默身后。所有的声音都已经不存在,身体开始漂浮,无法控制。肖默的嘴唇在翕动,她的长发是栗红色的,散乱地垂在吧台上,很柔软,很煽情。那天晚上我不知道怎么到了她家。做那件事时,我开始清醒。我一点不兴奋,动作很机械。肖默的呻吟,仿佛是玻璃的破碎声,我无比绝望。我知道今生也得不到肖默的爱情。

一次下中班,我和老五骑车回家。在半路上,骚狐狸坐在一辆摩托车上迎面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她紧紧地贴在那个骑摩托车流里流气的小伙子的后背上。玻璃划破了老五的心,他的脸色很难看。我们骑了老远,一句话没说。后来老五突然唱起歌。“一个人走上长长的街,一个人走向冷冷的夜……”他喑哑的声音在夜空中回荡,就像沙漠深夜里的狼嚎。在月光下,我看见一滴泪挂在老五的脸上,我知道那是颗伤了心的珍珠。

红星印刷厂的那段经历,已经被我遗忘得差不多了。就像在雪地里行走,虽然留下了脚印,但是雪很大,回头时那些痕迹已经被大雪覆盖。我在红星印刷厂上班期间读了很多书。这得感谢印刷厂的业务员们,他们联系了很多印刷纯文学书籍的业务。尽管他们和厂长沆瀣一气,像吸血鬼一样榨干了红星印刷厂。比如福克纳、梅里美、显克微支、马尔克斯、川端康成等人的作品,我就是那时候开始阅读的。至今我的许多藏书也是那时候搜集的。我们这座小城文联主办的一本诗刊,也在我们厂印刷。我写了首诗,投给了这家诗刊。没想到居然发表了。那首诗我还记得,如下:

爱情

致TT

某夜

你闯进一间尘封已久的房间

你点亮了

一根蜡烛

火光映亮了

屋里的每个角落

没有你寻找的东西

你摇摇头

“砰”的一声

关上门离开

只是只是

你忘了

吹灭那根蜡烛

它将渐渐落满尘土

那时候的女孩不像现在的女孩那么实际,只看手里的钞票。她们看重的是男人有没有上进心,有没有前途。诗人在当时是很吃香的。我误打误中发表了一首诗后,促使甜甜下决心和我的关系要有实质性的突破。在她家她诱惑了我。这并不是说我是正人君子,对她一直没有非分之想。实际我对她的欲望很强烈,只是因为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让我得逞。在微机室和她蜻蜓点水般亲热时,心里总是惴惴不安,唯恐人发现。另外有个原因我怕深入后她拒绝,那多没面子。那天下午我如约来到甜甜家,她的父母不在家。她那间小闺房蓝色的确良窗帘将屋里遮掩的光线诡秘。我一进门,甜甜就软软地靠在了我身上。她刚洗了头,一股菠萝味的洗发水味飘进了我的肺里,让我有些迷离。她柔软又坚挺的乳房像两只猫抓挠着我的胸口。一匹烈马在我心里奔腾着就要跑出来。我还没有准备好就稀里糊涂的和她有了第一次。整个过程,没有我想像中好。我很不舒服,完全是被引导着进行的。完事以后,我很累,内心充满悔丧。甜甜的身子像鳗鱼一样缠绕着我,说了一句让我胆战心惊的话,从今儿我就是你的人了,你要对我负责。我有种受骗的感觉。从那开始,我对女人有了新的认识。她们总是先让男人吃一些糖果,然后再要求些什么,让人难以拒绝。有了这层关系后,甜甜和我的关系在厂里基本公开了。她经常拿出我发表的那首诗让女同事们看,小脸蛋泛着红光说,这是徐伟为我写的。我小心翼翼的和她保持着关系,唯恐再跌入圈套,没有了快感,只有藤蔓紧紧缠绕勒得喘不过气的感觉。后来我到外地上学,心老悬着,怕她再缠我。没过一年她嫁人了我才松了口气。

我坐在去北京的火车上。透过车窗,我看见许多村庄、城镇、田野、各式各样的人,还有田野里孤零零的树。我的对面是一个脸上有好多雀斑的女孩,一路上她一直在看一本琼瑶的小说。吃饭的时候,我要了盒盒饭。她放下书突然问我:“你为什么不喝啤酒。”我说:“我不喜欢喝酒。”她抿了抿额前的头发,“要是我对象在,我一定给他买啤酒喝。”“为什么?”我侧过头问她。“我喜欢看他喝啤酒的样子。”她枕着胳膊向往地回答。

“人的命运真的早就注定好了?”老五摊开手掌问我。我斟酌了一下,觉得很难回答。我递给他一支烟,他摆了摆手。不抽了,一抽就觉得心里烧得慌。我和老五下了夜班在大排档喝扎啤。两个人喝得脸红脖子粗。对面是我们这座小城最有名的歌厅,里面人影婆娑,灯火辉煌。歌厅门前停着一排整齐的轿车,就像海滩上一溜晒太阳的海龟。我们不时看见轿车里钻出衣冠楚楚的男人和花枝招展的女人迈着正步走进歌厅,好像钻进了一个魔方,出来的时候脚步踉跄放浪形骸,连滚带爬地进了轿车里,然后轿车的后面很可笑地放出一股青烟跑了。后来我们竟然看见厂长和骚狐狸从歌厅里勾肩搭背地出来,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本来我们厂眼看就要停产,但神通广大的厂长不知道怎么搞来一大笔贷款,厂子又起死回生了。税照样交,工人工资补发,也没工人闹事了。于是厂长成了优秀企业家、市劳模。他那张胖脸更加浮肿了。老五从屁股后面掏出一张报纸,指着上面一篇文章让我看。

小偷揪出大盗

本报讯(记者胡谐)一刘姓职业小偷在某局局长家行窃时,发现有大量金银珠宝及巨额存款。刘某家在贫困的山区,为糊口才走上盗窃之路。当看到该局长家拥有令人咋舌的财产,一时气愤,立即向检察部门举报。我检察部门马上立案侦查,并对该局长家进行了搜查,发现该局长家不明财产超过百万余元。经过干警们几日夜的奋战掌握了该局长大量的犯罪事实,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一直负隅顽抗的该局长不得不交代了全部索贿受贿的事实……

“这有什么意思?”我疑惑不解。老五咕咚喝了一大口啤酒,“王盗娼(厂长的外号)肯定是个大贪污犯,要是能得到他的犯罪证据,他不就玩完了么。”“你是说和小偷一样到他家去偷?”我刚喝到嘴里的啤酒差点喷出来。“早晚我会让他绳之于法。”老五的牙直响。

后来我离开了红星印刷厂。父亲的一个战友在外省的教育系统位置显要,通过他的关系,我象征性地参加了考试,被武汉的一所大学录取。这次我没有拗着父亲,主要是工厂枯燥乏味紧张的生活使我畏惧。我骨子里就是那种懒散、吃不来苦的人。接到通知书的那天,老五和我在一家小酒馆喝了很长时间的酒。在昏暗的灯光下,老五的眼珠红红的,搞不清是酒喝多了还是离别时的伤感造成的。我们说了好多很可笑的话。最后小酒馆要打烊了,老板催我们结账。老五拎起一个酒瓶摔在地下,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手指着老板,一边去,我们哥俩还没喝够,你别他妈扫兴。说罢从兜里掏出一把钱摔在桌子上。老板是个年轻人有些火气,扭头就招呼来几个人。那是一场我们打的很窝囊的一架。我们鼻青脸肿的被扔在大街上。老五不甘心爬起来捡起一块砖头把小酒馆的玻璃砸了。老板等几个人又过来把我们暴揍了一顿,还喊来了110的。在临去派出所的警车上,我们的酒劲过了,老五指着我说,我早就看出来,你小子要比我出息得多。

大学的几年对我来说就是放松的时光。尽管我底子薄,由于在社会上混了一年,学会了如何与人搞好关系。经常帮老师干点活,放假回家,还能给老师捎点土特产。于是每次考试老师都能对我高抬贵手。居然上大二时,我还当上了学生会的干部。高中时,我可是个坏学生。只是我再也没有交到像老五这样知心的朋友。毕业后,我分配到一家机关。没有什么具体的工作,每天就是在办公室熬时间,不是看报纸,就是和同事们议论国家大事。我和老五很少联系,可能是我有了新的圈子。有一次他到单位找我,我让他到办公室坐一会儿。他说,不进去了,只是路过,顺便看看你。我们两个在走廊里说了会儿话。我问他厂里的情况,他淡淡地说,还是老样子。我感觉他有些心不在焉,问他有什么事么。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冲着楼梯喊,红!过来吧。一个高个女孩闪出来。她低着头,有些害羞。老五指着她说,我女朋友。我望着这个叫红的女孩有些恍惚。老五和骚狐狸的故事在我脑海浮现。造化真能捉弄人,有些事情你当时会觉得有结果,可能却不会有结果。我留老五吃饭。他说,还要到小红家去。我就没再留他们。

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我和老五又见了次面。很奇怪我俩居然没坐在一起。我坐的那一桌据说都混得不错。我们这一群一见面就开始递名片,互相敬酒,然后吹牛。都说很累,日理万机,好像地球离了自己就不转了。我没和老五喝酒。因为我家离的比较近,散场时我走回去的。在路上,老五在我身边骑车而过,连声招呼都没打。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里叹息了一声,我知道我们的友谊结束了。

我在晚报上看到一则消息:

本报讯(记者金生)昨日晚,一小偷潜入红星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道昌家中行窃,正巧被在公司加完班回家的王董事长遇见,他及时向110报警,我110干警十分钟就赶到现场将小偷擒获。据警方透露,该犯罪嫌疑人叫高文武,系红星印务有限公司员工。经了解其经常违反公司制度,被多次处罚。因此高文武有挟嫌报复的可能。市委有关领导对该案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严厉打击该项犯罪行为,保护好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家人的安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有力的保证。

我们可以想像那个夜晚。路灯已经熄灭了,淡淡的月光就像舞台上的灯光洒在老五的身上,老五进入角色,表演开始。他躬腰趴在车把上,两只腿频率极快地蹬踏自行车,如同一只台球被一股神奇的力量击中,直射袋中。风呼呼的在他的耳畔掠过,似有两只大手在抚摩。老五的目光星一样照耀着前面的路,他沿着自己的掌纹,奔向宿命的结局。他以为自己能看到夜的深处那个故事的结局,但是他不知道结局早已不受他控制。

我站在曼狄娜迪厅的对面给肖默打电话。电话打了好多遍都没打通,我还是执著地打,后来终于打通了。我告诉肖默,你是我的初恋。我向她描述了上学时去太平街新华书店的情景。肖默在电话那头咯咯笑起来,她语气郑重地对我说,一、我觉得你这人很逗,很会编故事;二、我从来没有在新华书店工作过;三、我和你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空虚寂寞玩玩而已,现在我老公回来了,咱们到此为止。说罢她把电话挂了。忙音在我耳边响了很久。我木然的望着街对面的迪厅,觉得隔着一条大河。难道一切只是幻觉,我的记忆耍弄了我?

阳光透过玻璃斑斑点点的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屋里。我从睡梦中醒来眯着双眼看外面的世界。这个世界和我内心的世界有多遥远,又有多么近?我起来坐了很久,脑子一片空白。玻璃上爬着一只小飞虫,不知道它是在窗户里面还是在窗户外面。我迷迷糊糊看见另外一个我,在窗外凝视窗内的我。后来闹钟响了把我惊醒。我瞟了一眼床头的日历,7月27日。

今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注:这篇小说发表前名字叫《隔着玻璃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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