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463000000011

第11章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两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具体区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三条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一般应当由拟设立地的县(市、区、旗)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如拟设立地的县(市、区、旗)无宗教团体的,可由拟设立地的设区的市(地、州、盟)宗教团体提出申请;拟设立地的市(地、州、盟)无宗教团体的,可由拟设立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提出申请;拟设立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宗教团体的,可由全国性宗教团体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申请的受理机关。

第四条 申请筹备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团体应当提出筹备组织组建方案,在申请获批准后,正式成立筹备组织,负责筹备事宜。筹备组织应当由本宗教团体的有关人员、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拟设立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 申请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三)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四)必要的资金证明;

(五)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受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后,对拟同意的,应当征求拟设立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第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事项,应当在批准的筹备设立期限内完成。筹备组织应当将筹备情况及时向设立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

设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筹备设立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在登记前,应当由筹备组织负责,民主协商成立该场所的管理组织。管理组织应当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和设立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

第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筹备后,由该场所管理组织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二)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四)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五)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六)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第十条《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和有关表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式样印制。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不得涂改、转让、出借。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一条 在《宗教事务条例》施行前,已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不再重新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需要变更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寺观教堂的审批程序办理,并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拟在直辖市的区(县、市)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可直接向直辖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直辖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批准筹备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直辖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四条 拟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地区,如未设置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叶小文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同类推荐
  • 我读故我在:胡适论读书

    我读故我在:胡适论读书

    胡适研究已成为一门学问,作为一代“文化圣人”,他是如何读书治学的?他如何把读书、治学与做人连在一起的?本书作者在解读胡适原文的基础上,注重历史背景和资料的钩沉,注重对胡适思想做历史的分析,以期客观了解胡适,择善而从,向读者打开一扇了解胡适这位民国大师的求学之门,引导读者走近大师、学习大师、敬仰大师。
  • 汉代婚姻形态

    汉代婚姻形态

    常常有人说,汉代的研究题目都已经有人做过了,很难再做出什么新的成果来。这种看法其实是不对的。汉代历史文化内涵异常丰富,考古发现又日新月异,只要与正确的理论结合,取得新的视角,自然会有柳暗花明的局面,彭卫同志这部书便是佳例。书中环绕着婚姻关系,讨论了许多饶有兴味的问题。即以开卷第一章所谈汉代婚姻关系中的等级性而论,援引大量材料以证成其说,不仅联系到汉以后历代的发展变化,并与中世纪西欧与印度作了对比,眼界之广阔,见解之新颖,使读者深感其吸引力。
  • 蓝色的国度

    蓝色的国度

    本书讲述了清末民初作者阿绮波德·立德随经商的丈夫在中国10多个城市的所见所闻,描写了当地大量风土人情和民俗生活。
  • 运城名人(大运之城精品丛书)

    运城名人(大运之城精品丛书)

    运城位于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金三角古河东地域,这里钟灵毓秀,地灵人杰,养育了无数的华夏才俊豪杰。早在开辟鸿蒙、刀耕火种的远古时期,就演绎了女娲抟土造人的优美传说和黄帝与蚩尤征战盐池的喧嚣;尧王访贤,舜耕历山,后稷嫁穑,禹凿龙门,嫘祖养蚕,也都发生在这里,中华文化从这里一路摇曳走来。
  • 隐痛与暗疾:现代文人的另一种

    隐痛与暗疾:现代文人的另一种

    本书解读了近六七十年响当当的名字:鲁迅、胡适、顾颉刚、张爱玲、周作人、郁达夫、徐志摩、苏雪林、沈从文、陈寅恪、胡风、胡兰成、郭沫若、孙犁、萧乾、乔冠华、胡乔木等。
热门推荐
  • 浊世问道

    浊世问道

    天道,为何?无数修士已为其舍弃一切,更有无数之人将为其舍弃一切。修真,为何?是为探究天地之至理,还是妄图以一己之力颠覆这苍穹?且看毛头小子浊世修真,问道天下!
  • 赶走小鬼子

    赶走小鬼子

    东北三省落入小日本之手,1937年,小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轰轰动动的抗日斗争进入白热化状态,共产党展开抗日根据地,李茫以及所有地下党员被叛徒出卖,李茫成功撤退,李茫决定清除叛徒,李茫得到上级指示,要求李茫同志进入虎头山根据地,担任突击队队长,与日军展开五年的斗争
  • 诡色之第一美人

    诡色之第一美人

    江北镇,作为当世最繁华安宁的镇子,许多人便聚集在了这一带。某日,这个镇子却发生了一起血案,一个轩然大波开始在这安宁的镇子动荡起来........
  • 穿越异世界的女生

    穿越异世界的女生

    安沐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一天,她突然穿越了,还有了一个新名字:安雅,她会有怎样的经历呢?
  • 漫威之冬兵崛起

    漫威之冬兵崛起

    我是复仇者联盟的老大,X战警都叫我老师。洛基红骷髅哭着喊着要做我的小弟,灭霸奥创见了我就躲。至于黑寡妇白皇后绯红女巫什么的,我都不喜欢,可她们争着爬上我的床。等等,身上这只女绿巨人是哪里来的?
  • 战帝系列(十二)

    战帝系列(十二)

    但见姒伊白衫白裙,飘然如蟾宫仙子,容光明艳,修长曼妙,袅袅婷婷,胜雪玉肤在摇光阁华灯映衬下,似可透视而过。在她的身上,竟同时糅合了清纯与成熟、温顺与桀骜、冰清玉洁与媚艳入骨……
  • 火影——猫与迪达拉

    火影——猫与迪达拉

    咳咳···我承认我自己不太会写什么简介或文案,只想写点属于自己的东西毕竟看了那么多的同人不写点,是在对不起火影啊!自己的第一篇希望支持!!
  • 带着狐仙去修真

    带着狐仙去修真

    与美丽狐仙的偶然相遇,狐仙带着冬雪修真,在这个修真路上到底有什么等着他们呢?获得千年尸王将臣的气息?幽冥十大鬼王的帮助?法术无边的雪歌殿主?妖娆魅惑的狐仙家族?想知道后面的故事,请期待《带着狐仙去修真》吧。
  • 江湖杀手代代出:神鬼传

    江湖杀手代代出:神鬼传

    迷茫的情,糊涂的爱,孤傲男子施篱,爱上了欢活少女桃夭。然而,过程却是极为艰辛的,他为茫情者,她为情茫者,到底什么样的感觉是喜欢,什么样的眼神是吸引,他们彼此都不知道,两个不懂情的人,面对自己的情心,只能接受彼此心的痛苦煎熬。
  • 裂鬼

    裂鬼

    屌丝大学生为何离奇丢魂?拜师补魂续命为何屡遭师傅黑手?妙龄美萌少女为何相中屌丝以命相许?连环鬼怪为何苦苦相逼酿惊天血案?究竟是何物所为?究竟是人是鬼?不断遇鬼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是智商的爆发还是菜鸟的无奈?最终屌丝能否上演惊天大逆袭。你敢看么,你敢看我就敢让你停不下来,一直听我把这个故事讲完。人世游,裂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