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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把蜡烛放在窗台上,只见有几本发了霉的书堆在一个角上。窗台的漆面上有些乱写乱画的字迹。不过,这些字迹只是用大大小小各种字体,翻来覆去写下的一个名字—凯瑟琳·厄恩肖,有些地方改成凯瑟琳·希思克利夫,然后又变成凯瑟琳·林顿。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窗子上,不停地念着凯瑟琳·厄恩肖—希思克利夫—林顿,直至合上眼睛。但是,眼睛还没闭上五分钟,黑暗中忽地闪出一片白晃晃的字母,像鬼怪一样活灵活现—空中云集了一大片“凯瑟琳”。我惊醒过来想驱走这搅人的名字,发现烛芯倒在一部旧书上,使那地方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

我剪了剪烛芯,在受寒和恶心不止的夹攻下,我感到很不舒服,便坐起来,打开那本烤坏的书,放在膝上。这是一本细体字的《圣经》,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霉味。扉页上题着“凯瑟琳·厄恩肖藏书”,还注有日期,大约在二十五年以前。

我合上这本书,又拿起一本,再拿起一本,直至全部查看了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那磨损的状况表明,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虽然用得并不完全得当。几乎没有一章,逃过了钢笔写的批注—至少,看上去像是批注—书页上留下的每一片空白,全给涂满了。

有些是孤立的句子,有些采取正规日记的形式,出自孩子那未成体的手笔,写得潦潦草草。书中有一张额外的空页,当初刚一见到它时,恐怕还把它当作宝贝呢。就在这空页的上端,我看见了我的朋友约瑟夫的一幅绝妙的漫画像,画得虽然粗糙,但却粗犷有力,觉得十分开心。

我对这位素昧平生的凯瑟琳,顿时发生了兴趣,当即开始辨认她那模糊不清、难以识别的笔迹。

“可怕的礼拜天!”下面一段这样写道。“但愿父亲又回到人世。欣德利是个可恶的继承人—他对希思克利夫太残暴了—希和我要反抗—我们今晚采取初步行动。

“整天都在下大雨。大家不能去教堂,约瑟夫必须在阁楼里聚众做礼拜。这时候,欣德利和他老婆却坐在楼下暖烘烘的火炉前烤火—我敢担保,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去念《圣经》。而希思克利夫,我,还有那可怜的小庄稼汉却好,受命拿着祈祷书爬上楼。我们列成一排,坐在一袋谷子上,一边哼哼唧唧,一边哆哆嗦嗦,实指望约瑟夫也跟着哆嗦,这样一来,他为了体恤自己,也会少布点道了。真是痴心妄想!礼拜整整持续了三个钟头,可我哥哥看见他们下楼的时候,居然还有脸惊叫:

“‘怎么,已经完啦?’

“过去,我们礼拜天晚上还可以玩玩,只要不吵吵闹闹。现在,只要哧哧一笑,就得罚站墙角!

“‘你们忘记你们还有个主人呢,’那暴君说道。‘谁第一个惹怒了我,我就要他的命!我要你们一个个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啊,小子!是你吧?弗朗西斯,亲爱的,你走过来时给我揪揪他的头发,我听见他用手指打响榧呢。’

“弗朗西斯狠狠地揪了揪他的头发,然后走过去坐在她丈夫的大腿上。他们就像两个小孩似的,一直不停地又是亲嘴,又是胡扯—全是些愚蠢的废话,我们听了都感到害臊。

“我们挤在餐具柜的圆拱里,尽量搞得舒适些。我刚把我们的围裙系在一起,挂起来当帷帘,谁知约瑟夫有事从马厩里走来。他一把扯下我挂的东西,打我耳光,扯着哑嗓子嚷道:

“‘东家才下葬,安息日还没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边回响,你们竟敢玩起来了!没羞没臊!给俺坐下,赖孩子!只要想看书,有的是善书。坐下来,想想你们的魂灵吧!’

“说罢,他就硬逼着我们端端正正地坐好,好让我们借着远处炉火的微弱光亮,读他塞给我们的那本破书。

“我可受不了这差使。我抓起那本脏书的书背,猛地扔进了狗窝,发誓说我讨厌善书。

“希思克利夫一脚把他那本书踢到同一地方。

“这一下可捅了乱子啦!

“‘欣德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嚷道。‘少爷,快来呀!凯茜把《救世盔》的背皮撕下来啦,希思克利夫拿脚踢开了《走向毁灭的宽阔大道》的头一卷!你让他们这样胡闹,太可怕了。唉,换了老主人,非狠狠抽他们一顿不可—可惜他不在啦!’

“欣德利连忙从火炉边的天堂赶来,抓住我们俩,一个抓住衣领,一个抓住胳膊,双双投进了后厨房。约瑟夫断言,魔鬼一定会来抓我们。受到这番安慰之后,我们便各自找了个角落,恭候魔鬼降临。

“我从书架上拿到这本书和一瓶墨水,把房门推开一点,透进几丝亮光,写写字消磨了二十分钟。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建议我们俩拿上挤牛奶女工的外套,披着到荒野去蹓一蹓。一个好主意—就是那个凶恶的老头子跑进来,他也会以为他的预言应验了—我们哪怕跑到雨地里,也不会比待在这里更湿更冷。”

我想凯瑟琳完成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话说起了另一件事:她哭起来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欣德利会让我哭得这么伤心!”她写道。“我头痛,痛得都不能睡在枕头上,可我还是禁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思克利夫!欣德利骂他流氓,不许他再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饭。他还说,不许他和我一起玩,并且威胁说,我们要是违抗他的命令,他就把他从家里赶出去。

“他总是责怪父亲(他怎么敢呀?)待希太宽厚了,并发誓说,要把他贬到他应有的地位上—”

我对着字迹模糊的书页打起盹来,目光从手迹溜到铅印字上。我看见一个红色花饰标题:《七十个七次[7],与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顿沼泽区小教堂的虔诚布道》。当我迷迷糊糊地苦苦猜测杰贝斯·布兰德哈姆如何阐发他这个题目时,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唉,都是坏茶和坏脾气带来的苦头啊!不然我怎么会度过如此可怕的一夜呢?我自从学会吃苦以来,记不得还有哪一夜能与这一夜相比。

几乎没等我忘记自己置身何地,我就做起梦来了。我觉得是早晨,动身往家里走,约瑟夫给我带路。路上的雪有几码深,我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去,我的同伴喋喋不休地抱怨我没带一根朝圣用的拐杖,说什么不带拐杖就进不了家,还神气活现地挥舞着一根大头棒,我领会,这就是他所谓的拐杖了。

起初,我感到很可笑,我怎么会需要这样一个器械,才能进得去自己的家。接着,我脑子里闪过一个新念头。我不是回家,我们是去听大名鼎鼎的杰贝斯·布兰德哈姆宣讲《七十个七次》的经文。不管是约瑟夫牧师还是我,只要触犯了“第七十一个七条的第一条罪”,就要当众揭发,逐出教门。

我们来到小教堂—我散步时,还真打那里走过两三回。小教堂位于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填高了的山谷里—附近有一片沼泽,据说,那里的湿气中含有泥炭的成分,对于存放在那里的几具尸体,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保存完好,但是,鉴于牧师的俸禄每年只有二十镑,加之一座两间屋的房子眼看要变成一间了,没有哪个教士愿意来这里担任牧师的职位,特别是最近传说,他的教民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自己的腰包里多掏一个便士,来增加他的俸禄。然而,我梦见杰贝斯会众满堂,一个个聚精会神。他布道了—天呀!多么了不得的一篇布道啊: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相当于一篇普通的布道—而且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他是从哪里搜索到这么多罪过的,我也说不上来。他对那四百九十条有着独到的见解,仿佛教友每次都要犯不同的罪过。

那都是些荒诞不经的罪过—我以前连想都不曾想到过的奇怪的罪过。

唉,我太厌倦了。我一个劲地扭动,打呵欠,打瞌睡,再醒过来!我一个劲地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用胳膊肘碰碰约瑟夫,要是牧师终于讲完了,让他告诉我一声。

我无可奈何地只得听完—最后,他终于讲到“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在这紧要关头,我突然来了灵感,不由得霍地站起来,当众谴责杰贝斯·布兰德哈姆是个罪人,犯下了基督教徒不用饶恕的罪过。

“先生,”我叫道,“我一直坐在这座教堂里,忍受并且宽容你在讲道中列数了四百九十条罪过。我有七十个七次拿起帽子,想要离去,你又有七十个七次荒唐地逼迫我坐下来。这第四百九十一次可就太过分了。难友们,别放过他呀!把他拖下来,砸个稀巴烂,让这个熟悉他的地方,再也见不到他这个人!”

“你就是罪徒!”肃静片刻之后,杰贝斯从讲坛的垫子上探出身子,大声叫道。“你有七十个七次打呵欠做怪脸—我有七十个七次与自己的心灵商量—瞧,这是人类的弱点,也是可以宽恕的!第七十一个七条的第一条来啦。教友们,对他执行圣书上写的判决吧!所有的圣徒都有这种荣耀!”

话音刚落,全体会众举着朝圣的拐杖,一窝蜂地向我冲来。我没有武器拿来自卫,便与离我最近、对我攻击得最凶的约瑟夫,扭打起来,夺他的手杖。人群蜂拥中,有些棍杖交错在一起,本来对着我击来,却落在别人的头颅上。霎时间,整个教堂劈劈啪啪响成一片,你打我,我打你,每个人都向身边的人大打出手。布兰德哈姆也不甘袖手旁观,劲头一来,雨点似的拼命敲打布道坛,只听见敲得震天响,最后终于把我惊醒了,使我感到说不出的轻松。

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发生了这场大混战?在这场骚乱中,又是谁扮演了杰贝斯的角色?原来,只是狂风呼啸而过时,有棵枞树的树枝擦到了格子窗,它的干果在窗玻璃上碰得砰砰作响。

我满腹狐疑地听了一阵,找到了捣乱的根源,便翻了个身睡着了,又做起梦来。如果可能的话,这一次比前一次还不好受。

这一次,我记得我躺在那个橡木箱似的小房间里,清晰地听见风在怒号,雪在纷飞。我还听见枞树枝反复发出戏弄人的声响,而且也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这声音太烦人了,如果可能的话,我非要让它静下来不可。我想我爬起来了,试着想去打开窗子。不料窗钩给焊在钩环里,这个情况我醒着的时候就发现了,可是又忘了。

“不管怎么样,我非要让它静下来不可!”我咕哝了一声,用指节骨敲碎了玻璃,伸出手臂去抓那捣乱的树枝。怎料我的手指没抓住树枝,却握住了一只冰冷的小手的手指头!

我突然感到梦魇的极度恐怖。我想把手臂抽回来,可是那只手却紧抓不放,只听一个极其凄惨的声音呜呜咽咽地说:

“放我进去吧—放我进去吧!”

“你是谁?”我问,一边极力想把手臂挣脱出来。

“凯瑟琳·林顿,”那声音颤抖地答道。(我怎么会想到林顿呢?我有二十次把林顿念成了厄恩肖。)“我回家来了,我在荒野上迷了路。”

就在那声音诉说的当儿,我隐约看见一张孩子的脸在向窗里张望。恐怖使我狠了心;眼看甩不掉这小东西,我就把她的手腕拉到碎玻璃口上,蹭来蹭去,直蹭得鲜血淋漓,浸透了被褥。可那声音还在哀泣:“放我进去吧!”并且紧紧抓住我,简直把我吓疯了。

“我怎么能呢?”我终于说道。“你要是想让我放你进来,就先放开我!”

那手指果然松开了,我猛地把手从窗洞外抽回来,赶忙垒起一大摞书抵住窗子,捂起耳朵不听那悲戚的哀求。

我似乎捂了一刻多钟,可是等我放开手再听时,那凄厉的声音还在哀叫。

“滚开!”我叫喊道,“我决不会放你进来,你就是央求二十年,也没有用!”“已经二十年啦,”那声音凄楚地说道。“二十年啦,我流浪了二十年啦!”随即,外面响起了轻微的抓扒声,那堆书动了动,仿佛有人在往里推。

我想跳起来,可是四肢动弹不得,于是便惊恐万状地大喊大叫。

使我惶恐不安的是,我发现这叫喊并非虚幻。急促的脚步声朝我的房门口走来:有人猛一下推开门,几丝亮光透进了卧榻上方的方洞。我还坐在那里哆嗦,抹着挂在额头上的冷汗。闯进来的人好像有点犹豫不决,喃喃自语。

最后,他用近乎耳语的声音问了一句,显然并不指望有人回答:

“这儿有人吗?”

我想最好招认我在里面,因为我听出了希思克利夫的口音,如果我不做声,恐怕他还要搜查。

我主意一定,便转身打开了挡板。我这个举动产生的后果,我是不会轻易忘记的。

希思克利夫站在门口,身上穿着衬衣裤子,手里拿着一支蜡烛,烛油滴到指头上,那张脸就像身后的墙壁一样白。橡木板嘎吱一响,让他像触电似的吓了一跳,手里的蜡烛甩出好几英尺远,他张皇失措,颤颤巍巍,几乎无法把蜡烛拾起来了。

“只不过是你的客人,先生,”我大声叫道,想让他少丢点脸,不要再露出胆怯的样子。“真倒霉,我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惊叫起来。对不起,惊扰了你。”

“啊,上帝惩罚你,洛克伍德先生!但愿你下—”我的主人开口说道,把蜡烛放在一张椅子上,因为他发现拿不稳。

“谁把你领进这间屋子的?”他接着问道,一边将指甲掐进掌心,牙齿咬得嘎嘎响,想抑制住上颚骨的颤抖。“是谁?我恨不能马上把他撵出去!”

“是你的仆人齐拉,”我答道,一边跳下地来,急急忙忙披上衣服。“你撵她我不管,希思克利夫先生,她这是活该。我看她是想利用我再次证明这地方闹鬼—啊,这里还真闹鬼呢—妖魔鬼怪泛滥!我跟你说吧,你完全有理由把它关闭起来。谁也不会因为睡在这样一个陋室里,而对你表示感谢!”

“你这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问道,“你在干什么?既然你在这儿了,那就躺下过完这一夜。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发出那可怕的声音啦—这没法让人原谅,除非有人要割断你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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