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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插曲(1)

冯涛摇译

奈德·普雷斯顿是个苏格兰人,天生好性情,总是兴兴头头的,很有讲故事的天分,有时未免讲得太过冗长,因为他真是罕见地健谈,不过总是极富戏剧性,可以说高潮迭起。他是个单身汉,有一笔不大的收入,不过也足敷他那清心寡欲的生活之需。他算是挺有造化的,因为他罹患一种慢性结核病,这种病能一拖好多年,不会置人于死地,不过却也妨碍你外出工作谋生。他时不时地会旧病发作,得缠绵病榻两三个礼拜,不过发作过后又会大为好转,他又会一如既往地快活、开朗和健谈。我怀疑他未必有足够的钱去某家昂贵的疗养院疗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脾气可绝对无法适应那里的生活。他见多识广,喜欢跟人交际。只要身体状况允许,他总不愿意待在家里,喜欢出去吃午饭,出去吃晚饭,喜欢一直坐到很晚,抽着他的烟斗、喝掉大量的威士忌。假如他能满足于过病人的那种残缺不全的生活,他也许到现在还活着,可他才不干呢;而且谁又能因此而责怪于他?他是在五十五岁上死于大出血的,去世的那天夜里他刚从某人的宅邸里回来,他满可以为自己的表现心满意足了,因为全仗了他,那晚的派对相当成功。

他具有某些痨病患者所特有的那种发热病般蓬勃的活力,总是想方设法找点事来满足他那行动的热望。不知道他从哪儿听说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1]需要囚犯监察员,这勾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于是自己跑到内政部求见专司监狱管理的官员,主动请缨干这份差事。这个工作是没有报酬的,虽然也颇有不少人或是出于同情或是纯属好奇愿意尝试一下,但要不了多久也就感到厌烦了,要么就是嫌占用的时间太多,于是就开始打退堂鼓,至于他们原本殷切关心的诸如囚犯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囚犯们的利益以及未来等等也全都随之弃置一旁,无人问津了。有鉴于此,内政部的官员们也都长了个心眼,绝不再接受那些看着就干不长的人,对于应征者的履历、性格以及总体的适应能力都会进行仔细的查考。然后还会有一个试用期,对其进行谨慎的观察,如果印象不佳就干脆婉言谢绝,告诉对方不需要再费心干下去了。不过奈德·普雷斯顿却让那位阴沉、干练的面试官员相当满意,觉得他在各个方面都足堪信赖,而且从一开始他就跟典狱长、狱吏和囚犯们处得很好。他丝毫没有等级观念,所以囚犯们不管入狱前是什么身份,跟他在一起都觉得很放松很自在。他既不讲道又不说教。他生平不要说犯罪了,就连亏心事都从来没做过,可是他却把囚犯们犯下的罪行当做他的肺结核一样的疾病来看待:你不得不忍受这样讨厌的麻烦事儿,但整天挂在嘴边上却没有丝毫益处。

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是一座关押初罪犯人的监狱,是幢冰冷阴森、令人望而生畏的建筑。奈德曾带我去过一次,当穿过一道道为我们打开的牢门,进入监狱内部后,我身上忍不住一阵阵地直起鸡皮疙瘩。我们穿过一个个犯人们正在里面劳作的巨大房间。

“你要是看到自己的什么朋友,就假装根本没看见好了,”奈德嘱咐我,“他们可不喜欢被人认出来。”

“难道我在这儿会碰到我的什么朋友?”我冷冰冰地问。

“这你可说不准。你要是有朋友因为经常开空头支票或是在某个公园里因为什么伤风败俗的勾当被抓,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你要是知道我在这儿能多么经常地意外碰到曾一起吃过饭的朋友,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奈德的职责之一是帮助那些刚被抓进监狱的囚犯度过最初最为难熬的几天。他们经常会因为经受的审判和刑罚,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在经历过初步法律程序后,他们还不得不忍受入狱服刑的整套过程:脱光衣服、淋浴、体检、接受盘问,最后换上囚服被带进牢房里,再关门上锁,经过这一番折腾之后,他们的精神几乎都要崩溃了。有时候他们会歇斯底里地哭喊;有时候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奈德的任务就是要帮他们振作起来,而他那轻松愉快的举止和亲切自然的态度经常能产生神奇的效果。如果他们担心牵挂着老婆孩子,他会亲自前去探望,如果他们穷愁潦倒,他会自掏腰包资助他们。他告诉他们各种新闻和消息,帮他们消除自感与世隔绝、被亲人抛弃的苦恼。他会遍读各份体育报刊,以便能告诉他们哪匹马在哪项重要赛事上夺魁,或者拳击冠军是否打败了自己的对手。他会为他们出狱以后的未来安排出谋划策,在他们就要刑满释放的时候帮他们留意着有没有适合他们的工作机会,然后还会不辞劳苦亲自前去说服雇主们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因为大家对犯罪的话题都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只要有奈德在场,话题迟早会转移到这上面来。那天吃过晚饭之后,我们都手持酒杯在起居室里舒舒服服地就座了。

“斯克拉比斯最近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吗,奈德?”我于是问他。

“也没什么。”

他说话的嗓门儿又高又尖,笑起来非常粗豪,咯咯作响。他这会儿就这么咯咯一笑。

“我今天刚去看过一个姐们儿,她可真叫来劲儿。她丈夫是个入室行窃的夜盗。警察已经盯了他好几年了,可一直都抓不到他现行,直到最近才终于让他认了罪。他每次行窃之前都会跟他妻子精心编造好一套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所以此前他虽然已经被逮捕过三四次,而且正式提交法庭审讯,警方却一直都找不到破绽,不能证明他有罪,他总能化险为夷、逃脱罪责。话说他前不久再次被捕,可他一点都不着急上火,他跟他妻子一起炮制的不在场证据完美无缺、无懈可击,他料想肯定会跟从前一样被无罪释放。可谁知他妻子走上证人席之后却并没有提供他们商量好的证词,他真是大吃了一惊!结果他被判有罪,入狱服刑。我去看他的时候,与其说他是担心被抓到了号子里,还远不如说他因为他妻子没替他辩白而感到大惑不解,于是他就求我去看看她,问问她这唱的究竟是哪一出。我也就跑了一趟,你们知道她是怎么对我说的?她说:‘噢,先生,是这样的:这套不在场的证词实在是太漂亮啦,我实在不舍得就这么轻易用掉它。’”

我们当然全都哈哈大笑。讲故事的就喜欢有鉴赏力的听众,而且奈德·普雷斯顿从来都不喜欢长篇大套地让人厌烦。他又讲了两三个有趣的段子,这些段子无一不印证了他一直津津乐道的一个观点:那就是英国在实现普遍的民主之前,相较于富裕和有教养的阶层,在所谓的下层社会中总是存在着更强烈的激情、更多的浪漫情感、更多不计后果的真性情,相比而言上层社会总显得谨小慎微、墨守成规。

“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那你可就错啦:他们恰恰拥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只是由于他们表面上粗鲁无文,你就认为他们神经粗壮、缺乏情感,那你又错啦:他们其实拥有极为细腻的情感。”

然后他又给我们讲了个故事,下面我想用我自己的语言把它复述一遍,尽量把它讲好。

弗雷德·梅森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伙子,个头高挑、体格匀称,碧蓝的眼睛,俊美的五官,而且总是面带友善、愉悦的微笑。不过最让他与众不同的还是他那头浓密的深红色美发,而且如波浪般卷曲,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拥有极高的回头率。实在是太漂亮了。或许正是这一头美发赋予了他如此性感的外貌,他那迷人的男性气质如同香水般醉人。他两道浓密的剑眉,颜色只比头发略浅一点点,而且他天生丽质,不像一般红头发的人那样皮色丑陋,连带着一头红发都黯然失色;他的皮肤同样光彩照人,呈漂亮的橄榄色。他的眼神坦率而大胆,每当他浅笑宛然甚或纵情大笑时,那神情真可说是勾魂摄魄。正值青春年少的他浑身洋溢着健康活力,总不缺少欢欣开怀的理由。他年方二十有二,总给人一种尽情享受生命、生机勃勃的愉快感觉。拥有如此的相貌,尤其是浑身洋溢的那种牵惹人心的性感魅力,他在女人堆里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他迷人、温柔而又热情洋溢,不过在感情问题上未免有些过于随便,而且男女不论。他也并非是铁石心肠或是厚颜无耻,他天性温和友善,不过他总能让他朝云暮雨的对象们明白:他所求的不过是一时的寻欢作乐,要想让他跟任何人厮守终身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弗雷德是个邮差,在布里克斯顿工作。那是伦敦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以比其他任何郊区都窝藏了更多的罪犯而著称,因为有轨电车通宵达旦来往于泰晤士河两岸,所以一个罪犯在西区入室行窃之后可以毫无困难地乘车溜回来。弗雷德喜欢他的工作。布里克斯顿区有无数条街道,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矮小房屋里的住户大都是劳动阶级,有在附近工作的工人,也有职员、店员和各类技术工人———有的还要每天都到河对岸去工作。弗雷德体格强壮、身体健康,走街串巷地递送信件对他来说是一种乐趣。有时候包裹需要递交收件人,挂号邮件需要签收,他便有了跟人打交道的机会。他是个很喜欢交际的小伙子,不论他负责哪个地段,要不了多久他就跟当地的住户混得很熟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的工作有所变动,他不再直接送信,转而负责从各个邮筒里取出邮件,送到布里克斯顿区的中心邮局。有时取完邮件后他的邮袋会变得相当沉重,可他很以自己的力气为傲,这点分量只会让他呵呵一笑。

有一天他正在一条相对高尚的街道上清空邮筒,那条街上都是半独立式住宅,他刚把邮袋扎好,一个姑娘朝他跑了过来。

“邮差先生,”她喊道,“请把这封信带上好吗?我是特地跑来想赶上这班发送的。”

他冲她友善地一笑。

“我向来都乐意为女士们效劳。”他道,把邮袋放下,袋口打开。

“本来不想给您添麻烦的,可这是封急件。”她把手里的信递给他的时候解释道。

“写给谁的———一个小伙子?”他咧嘴一笑。

“不关你的事。”

“好嘛,还挺傲气。不过我可得告诉你,这家伙一点儿都不好。千万不要相信他。”

“你还真够老脸皮厚的。”她道。

“别人也都这么说。”

他摘下帽子,用手理了理他那一头蓬松的红色鬈发。那姑娘一见之下不由得呆住了。

“你的头发是在哪儿烫的?”姑娘嘻嘻地笑问道。

“你高兴的话我哪天带你去。”

他用那双愉快的眼睛俯视着她,他身上有种什么东西奇特而又微妙地令她心头为之一颤。

“好了,我得上路啦,”他道,“我要是不脚不沾地儿地干好我的工作,这个国家不定会出什么意外呢。”

“我可没缠住你啊。”她冷冷地道。

“这正是你做得不对的地方。”他回道。

他瞄了她一眼,这一下搅得她的心怦怦直跳,自觉得脸一直红到了耳朵根。她转身赶快往家里跑去。弗雷德留意到她家跟邮筒之间隔着四户人家。那正是他的必经之路,他走过那户人家的时候抬头向上望了望,看见窗户上挂的网眼窗帘抽动了一下,知道她在看他呢。他自己很是得意。接下来的几天里,每逢经过这户人家他都会朝里面张望一下,可是再也没见到那姑娘的影子。有天下午他刚踏上她住的那条街道时,竟意外撞见了她。

“哈啰。”他停下来跟她打招呼。

“哈啰。”

她的脸涨得通红。

“最近没见到你呀。”

“这对你也没什么损失吧。”

“这只是你的想法而已。”

她比他印象中的还要漂亮,深色头发,深色眼睛,相当高挑的个头,身段苗条,体格优美,皮肤白皙,一口雪白的牙齿。

“哪天跟我一起看场电影怎么样?”

“你还真是挺想当然的嘛,是不是?”

“这可是很值得的。”他说着,放肆而又迷人地咧嘴一笑。

她也忍不住笑了。

“我不这么认为,不行。”

“噢,去吧。青春一去不复返哪。”

他身上有种特别吸引人的特质,让她不忍心断然拒绝。

“真的不行。我们家可不喜欢我跟素不相识的小伙子出去。要知道我是爸妈的独养女儿,他们可宝贝我了。说起来啦,我连你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这好办啊,我这就可以告诉你,不是吗?弗雷德,弗雷德·梅森。你就不能说是跟一位闺蜜去看电影吗?”

她此时的感受是她从来未曾经历过的。她搞不清到底是痛苦还是快乐。她只是奇怪地感觉喘不上气来。

“我想是可以这么做。”

两人约定了日期、时间和地点。那天晚上弗雷德等她来了以后一起走进电影院,可是电影开演后当他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腰肢时,她却一声不吭地只管盯着银幕,轻轻地把他的手臂挪开了。他又握住她的手,她再次轻轻地抽了回去。他很吃惊,他通常约会的那些姑娘们可不是这么做的。他不明白,如果不是为了搂搂抱抱,干吗还要到电影院里来呢。看完电影后他送她回家。她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格蕾丝·卡特。她父亲在布里克斯顿街上开了一家店,经营布匹,手底下有四个伙计。

“他生意肯定做得挺不错的。”弗雷德道。

“他没什么好抱怨的。”

格蕾茜[2]是伦敦大学的学生,等拿到学位后打算去当个老师。

“有这么好的生意等着你去做,干吗还要当什么老师呢?”

“爸不想让我跟他的店铺有任何瓜葛———在他供我接受了这么好的教育以后。他想让我力求上进,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她父亲一开始不过是给店里跑腿的小听差,后来才当上了布店的伙计,因为他扎实肯干、忠实可靠再加上脑瓜子好使,现在成了家生意兴隆的小店老板。事业上的成功使他对自己的独养女儿寄予了厚望。他不想让她跟自己的生意再有任何关系,而是希望她能嫁给个医生律师之类的专业人士,或者至少是伦敦金融商业区的什么人。到了那时他就把布店卖掉,正式退休,颐养天年;而格蕾茜也就脱胎换骨,成了个上层社会的夫人了。

等他们走到她住的那条街道的拐角时,格蕾茜伸出手来。

“你最好不要送我到家门口了。”她道。

“你不打算吻我一下道个晚安吗?”

“我不。”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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