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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乞力马扎罗的雪(2)

她原本很喜欢这趟旅行。她说她极爱这趟出行。她喜欢有刺激的事情,凡是能变换环境,结识新面孔,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她都喜欢。他曾经有过这样的幻觉,觉得自己工作的意志力已经重新恢复。但是现在,如果就这样了结,他也知道这就是结局,他没必要像条断了脊梁的蛇一样把自己咬死。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还会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他以谎话为生,他就应该努力把谎话说到死。他听见山那边传来了一声枪声。

她枪打得很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婊子,这个善良的看护人,他的天赋的摧毁者。胡扯。是他自己摧毁了他的天赋。为什么要责备这个女人呢?难道就因为她尽心地供养他?他之所以失去天赋是因为没有去使用它,是因为他背弃了自己和自己的追求,酗酒无度、懒惰、散漫、势利、傲慢偏见、不择手段。这是什么?一篇旧书目录?他的天赋究竟是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种还过得去的天赋,但他没有好好地利用它,而是拿它去做交换。他总是在强调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不是选择用笔和纸,而是其他东西作为谋生手段。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一定会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这难道不奇怪吗?可是当他不再爱了,当他只在那里撒谎的时候,就像现在,就像对待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有着无数的钱财,曾经有过丈夫和孩子,有过不如意的情人,并把他当成作家、男人、伴侣和值得炫耀的占有物来爱的女人,说来也怪,当他一点都不爱她,对她谎话连篇的时候,反而使他比真心恋爱时更能让她付出的钱财物有所值。

我们这一生做什么都是已经注定了的,他心想。你生存的方式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这一生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出卖生命力,当在感情里陷得不是很深时,你反而能够物超所值地付出。他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但从来没有把它写出来,现在也不会写。不会,他不会去写它,尽管这很值得一写。

她这会儿进入了他的视线,穿着马裤,扛着来复枪,正穿过旷野朝营地走来。两个仆人抬着一只羚羊跟在她身后。她仍然很好看,他心想,有着让人愉悦的身体,她对床笫之欢有着极高的天赋,知道如何去享受它。她不算漂亮,但他喜欢她的脸庞。她读过大量的书,喜欢打猎骑马,当然了,她酒喝得也很多。她丈夫去世时,她还比较年轻,有那么一阵,她把精力完全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他们并不需要她,她围在他们身边让他们感到难堪,于是她把精力转移到了养马、读书和酗酒上面。她喜欢在晚餐前喝着威士忌苏打读一会儿书。到进晚餐的时候,她已经有点醉了,晚餐的那一瓶葡萄酒,往往足以让她醉入梦乡。

那是在她有情人之前。有了情人之后,她不再需要通过醉酒来入眠,酒喝得没过去那么多了。但那些情人让她感到乏味。她曾嫁给一个从未让她感到乏味的男人,而这些人却很无趣。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死于空难,从那以后她不想再以情人和酒作为麻醉剂了,她必须重新开始生活。突然,独自一人让她感到害怕,但她想要找一个值得她尊重的人一起生活。

开始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很羡慕他的生活方式,觉得他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获取他的步骤以及最终爱上他的方式,都是一个正常过程的组成部分,她在给自己建立一个新的生活,而他则出卖了他剩余的旧生活。

他以此换来了安全,也换来了舒适,这没什么好抵赖的,可还换来了什么呢?他不知道。她会为他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这他是知道的。她还是个特别善良的女人。像对待其他女人那样,他很愿意和她上床,更情愿上她的床,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让人感到舒服,有品位,也因为她从不与人争吵。现在这个她重新建立的生活就要走到头了,就因为两星期前他们为了拍摄一群非洲水羚,在向羚羊靠拢时一根荆棘划破了他的膝盖,他没有及时给伤口涂上碘酒。水羚羊抬头站在那里,一边用鼻子嗅着空气一边张望,耳朵向两边张开,只要听见一声响动,它们就会跑进灌木丛。没等他拍好,它们就逃走了。

现在她来了。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脸来对着她。“嗨。”他说。

“我打了一头羚羊,”她告诉他说,“可以用它来做一锅好汤,我会让他们再做点加奶粉的土豆泥。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太好了!我觉得你可能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正在睡觉。”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走得很远吗?”

“不远,就在小山的后面。我那一枪正中那头羚羊。”“你枪打得很好,你知道的。”

“我喜欢打猎,我喜欢非洲。真的。如果你没事的话,这会是我最开心的一次出行。你不知道和你一起打猎有多开心。我喜欢这个地方。”

“我也喜欢。”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见你心情好转了我有多高兴。你刚才那副样子真让我受不了。你不会再那样和我说话了,是不是?答应我?”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我说过些什么了。”

“你没必要把我也毁了,对吧?我只是个爱你的中年女人,愿意去做你想做的事情。我已经被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毁我一次吧,对吗?”

“我想在床上把你毁上个几次。”他说。

“很好。那是一种好的毁灭。我们就是为了这种毁灭而生。飞机明天会来这里的。”

“你怎么知道?”

“我敢肯定。它一定会来。仆人们已经把柴火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草堆。我今天又过去检查了一次。那里有足够的地方供飞机降落,我们在两端都准备了草堆。

“什么让你觉得它明天会来?”

“我肯定它会来。已经来晚了。到了镇上他们会把你的腿治好,我们就可以来点儿美妙的毁灭,而不是那种恶言相向的毁灭。

“我们喝一杯吧?太阳落山了。”

“你行吗?”

“我正喝着呢。”

“那我们一起喝上一杯吧。摩洛,来两杯威士忌苏打!”她大声喊道。

“你最好穿上你的防蚊靴。”他告诉她说。

“等我洗完澡再……”

他们喝酒的时候,天渐渐地黑了下来,就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光线已暗到无法瞄准开枪时,一只鬣狗穿过旷野,朝小山那边走去。

“这个狗日的每天都经过那里,”男人说,“每晚如此,已经两个星期了。”

“晚上的那些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我倒是不在乎。不过它们长得也真够恶心的。”

他们一起喝着酒,现在,除了老是用一种姿势躺着有点不舒服外,他并没有感到什么疼痛。仆人点着了一堆篝火,火光的影子在帐篷上跳跃,他能感到自己又开始对这种“愉快地屈服”生活听之任之了。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他今天下午对她太残酷,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善良的女人,真是没什么好挑剔的。就在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

这个念头伴随着一股冲击而至,但这冲击既不像流水,也不像一阵风,那是一股带有恶臭的、突然的空虚感,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味道的边缘悄悄地溜了进来。

“怎么了,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坐到另一边去。坐到上风去。”“摩洛给你换绷带了吗?”

“换了。我刚上了硼酸。”

“你感觉怎样?”

“有一点晕。”

“我进去洗个澡,”她说,“我一会儿就出来。我们一起吃饭,完了再把帆布床搬进去。”

他对自己说:这么说来我们至少停止了争吵。他从未和这个女人大吵大闹过,可和那些他爱过的女人在一起时,他吵得很凶,由于争吵的腐蚀,最终总是把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毁灭掉。他爱得太深,要求也太高,一切都被消耗殆尽。

他想起独自待在君士坦丁堡[16]的那段日子,他出走前他们曾在巴黎大吵了一场。那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嫖娼宿妓,但完事后不但打发不了他的寂寞,反而更加深了他的孤独。他给他的第一个情人,那个离开了他的人写信,在信中告诉她说他一直放不下这件事……怎样有一次在摄政府外面,以为见到的一个女人就是她,让他头晕得想吐;在大街上,他怎样跟在一个长得有点像她的女人后面走了很久,深怕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她,因为这样就会失去他这么做所引发的感受;他每睡一个女人,其结果只会加深对她的想念。不管她曾做过什么他都不再会在乎了,因为他无法摆脱对她的爱恋。他在俱乐部里清醒冷静地写好这封信,把它寄到纽约,恳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办事处。这样似乎保险一点。那天晚上,由于过度地想念她,他感到心里空空的,直想吐,他四处乱逛,路过马克西姆时挑了一个姑娘,带着她去吃晚饭。之后又带她去一个地方跳舞,她舞跳得极差,他丢下她,换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妓女,她的肚皮贴着他摇摆,差点把他的肚皮给烫伤了。他是打了一架才把她从一个英国炮兵中尉手里夺来的。炮兵让他出去,他们在黑暗中铺着鹅卵石的路上大打出手。他击中炮兵两次,出手非常狠,打中了他下巴的侧面,当那人没有栽倒时他知道遇到了对手。炮兵击中他的身体,又打中了他的眼角。他挥动左拳,再次击中炮兵,炮兵扑倒在他身上,一把抓住他的外套,把外套的袖子扯了下来。他朝炮兵耳朵后面来了两拳,把他推开的同时用右拳把他击倒在地。炮兵倒下时头先着地,听见宪兵走近的声音后,他和姑娘连忙跑掉了。他们上了一辆计程车,在寒冷的夜晚里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17]开到雷米利·希萨,兜了一圈,又在寒夜转回来上床,她摸起来和看上去一样———透熟,但很光滑,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腹部平滑,双乳硕大,都不需要在她屁股下面垫枕头。在第一线晨光里,她看上去却极其粗俗,他没等她醒过来就离开了,乌青着一只眼出现在佩拉宫[18],外套拿在手里,因为一只袖子被扯掉了。

当晚他就去了安纳托利亚[19],记得那次行程的后期,整天骑马穿行在种着罂粟的田里,人们用它来制作鸦片,仿佛朝哪儿走都不对,这让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最终,他们到达了和那些刚刚抵达的君士坦丁堡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这些家伙屁都不懂,炮弹竟然打到了自家的部队里,英国观察员像孩子一样哇哇大哭。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穿着白色芭蕾裙和上翘鞋尖上缀着绒球的死人[20]。土耳其人像波浪一样源源不断地涌来,他看到那些穿裙子的男人在奔跑,军官们朝他们开枪,随后军官自己也跑了起来,他和英国观察员也开始奔跑,一直跑到他的肺发疼,嘴里满是铜钱的味道,他们在一些岩石的后面停下,土耳其人还是不停地涌上来。后来,他看到了一些他想不到的事情,再后来,还看到一些更糟糕的事情。他回到巴黎后无法谈论那些事情,也忍受不了别人提起那些事情。经过一家咖啡馆时,他看见一个面前放着一大叠酒杯托碟[21]的美国诗人,长得像土豆的脸上一副蠢相,正和一个自称是特里斯坦·查拉[22]的罗马尼亚人谈着“达达运动”,那人总是戴着单片眼镜,头总是疼,后来他回到了重新相爱的妻子身边,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公寓,争吵结束了,疯狂也结束了,回家的感觉真好,办事处把他的信件送到他的公寓。一天早晨,那封回复他的信被放在一个托盘里送了进来,他一看笔迹,全身都凉了,他试图把那封信塞到另一封信的下面。可他妻子说:“谁来的信呀,亲爱的?”这件刚刚开场的好事就结束了。

他想起和所有这些女人一起度过的美妙时光,还有那些争吵。他们总是挑选最佳的场所争吵。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和他吵架呢?他一直没有写这些,首先是因为他从不想伤害到谁,再有就是似乎可以写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不需要再写那些了。但他始终觉得自己最终会写的。可以写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他目睹了这个世界的变化,不仅仅是一些事件,尽管他见多识广,注意观察身边的人群,但他看见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他能想起人们在不同时期的所作所为。他曾生活在其中并观察过这些,把这些写出来是他的职责,可他再也写不了了。

“你感觉怎样了?”她说。她已经洗完澡,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还可以。”

“现在能吃东西吗?”他看见摩洛拿着一张折叠桌跟在她身后,另一个仆人端着盘子。

“我想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来保持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保持体力。”

“别那么夸张,哈里,求你了。”她说。

“你干吗不用鼻子闻一闻?我已经烂了半截了,都烂到大腿这儿了,还喝什么鬼肉汤?摩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求你喝点汤吧。”她温柔地说道。

“好吧。”

汤太烫了。他不得不端着杯子等汤凉了再喝,随后,他一口气把汤喝了下去。

“你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他说,“别在意我的话。”

她仰起那张在《疾驰》和《城市与乡村》杂志上众人皆知和深受爱戴的脸看着他,这张脸因酗酒和贪恋床笫之欢而稍受损害,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那美妙的乳房,那有用的大腿,以及那双轻轻爱抚你后腰的手。当他看着她,看着她那出名的笑容时,他再次感到了死神的降临。这一次不是冲击,而是呼出的一口气,就像那使得烛光摇曳、火苗上蹿的一阵微风。

“待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到外面来,挂在树上,再点上篝火。今晚我不进帐篷了。没必要再搬了。夜里天气晴朗,不会下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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