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835000000006

第6章

或名有事至传说如此者。此有为法亦名有事。事是因义。有为诸法从因生故。名为有事 经部释。事是体。有为有体。无为无体 论主意朋经部。不信事因。故云传说如此 如是等类至差别众名者。结

于此所说至见处三有等者。此下第二明有漏众名。牒前举颂 等谓等取有染等四

论曰此何所立者。问 于此有漏复何所立

谓立取蕴至如华果树者。答 于此有漏谓立取蕴。此取蕴不但名取蕴。亦名为蕴 或有唯蕴而非取蕴。谓无漏行。蕴名通故 火从草糠生名草糠火。蕴从取生故名取蕴。从因为名。烦恼名取能执取故。依主释也。臣属于王名帝王臣。蕴属于取故名取蕴。从属为名 树生华果名华果树。蕴能生取故名取蕴。从果为名

此有漏法至犹如有漏者。烦恼乖违故立诤名 触动善品损害自他。此释诤名

诤随增故名为有诤。犹如前说漏随增故名为有漏。此释有诤

亦名为苦违圣心故者。此有漏法亦名为苦。有漏苦果流转无常。凡夫不觉。圣者厌之。是故但说违于圣心

亦名为集能招苦故者。此有漏法亦名为集。招苦果故

亦名世间至有对治故者。此有漏法亦名世间 可毁坏故。简异无为 有对治故。简异道谛

亦名见处至随增眠故者。此有漏法亦名见处。见谓五见。见住有漏法中随顺增长眠行相故。行相微细说之为眠 问漏取诤中亦摄于见。贪等诸惑亦皆随增。何故此中偏标五见。解云。依正理论四门废立。一一切种。二一切时。三无差别。四坚执不动。解云。彼论云。遍缘五部名一切种。或遍缘六境名一切种 任运而起名一切时。或可意.不可意中平等皆起名一切时 体无异相名无差别 执境坚固名坚执不动 贪.嗔.慢三。虽缘五部或缘六境名一切种。非一切时。遇缘起故。或贪.慢于可意时起。嗔于不可意时起。皆不遍故非一切时

无明虽一切时非无差别。以有独头.相应差别故。言非无差别 疑虽无差别。而非坚执不动 唯此五见具有四义。从强别标

亦名三有至三有摄故者。此有漏法亦名三有。三有即是欲有色有及无色有。与三有为因。因即集谛。与三有为依。依即苦谛。复是三有摄故。具斯三义故名三有 如是等类至随义别名者。结

如上所言至色蕴者何者。此下第二正辨体。就中。一总辨体性。二别释名义。三诸门分别。就总辨体中。一正出体。二明总摄。三数开合。就第一正出体中。一明色蕴。二明三蕴。三明识蕴。就第一明色蕴中。一正立蕴。二立处.界。就立蕴中。一开章.二明别释。此即开章牒前问起

颂曰至立色蕴名者。此即答也 若如经部不立无表也。觉天不立所造色。大乘于法处中更立多色。此宗唯依十一色量立色蕴名 简异心所中触故言所触

此中先应说五根相者。此下第二别释就中。一释五根。二释五境。三释无表。此即第一释五根。结前问起

颂曰至名眼等五根者。颂答 言彼识依净色者。五理意云。前彼识依。简耳等四根。后净色言。简无间灭意 又正理云。前言显同分.眼。后言显彼同分.眼 又解。色通十一处。依言简境。依通六根。净言简意。净通五根及信。色言简信 又解。若具彼识依净色方名眼等。随有所阙不名眼等。若唯言彼识依。不言净色。即滥等无间依。五识亦以意为依故。故五事论第一云。唯说识依滥无间意。但言净色五体应同。故净色言简无间意。与眼等识为所依彼言。显眼等根差别有五(已上论文)若唯言彼识净不言依色。信亦是净。应名眼等 若唯言彼识色不言依净。十一种色通名色故。皆应名眼等 若但言彼识依净不言色。信是其净。体非是依。用识为依容有财释。为遮此释故置色言。显属主释。故正理云。如是释者。为遣疑难。须置色言。若识依言。就有财释则应净信是眼等根。故置色言。为简此释。无有一法以识为依色而是净可为此释。是故色言甚为有用(已上论文)若但言彼识依色不言净。扶根四境。亦名能为依。复通名色。应名眼等 若但言彼识净色。不言依。清池明镜。亦是净色应名眼等。若具足说依净色三方无有失 若但言依净色不言彼识。五体应同。显眼等根差别有五故言彼识 若但言彼识不言依净色。眼等五识应名眼等 或可。此中应言彼识所依净色。若不言所但言依者。即滥身根。身望四识。亦是依净色。而非所依。故颂依言显所依也

论曰至如是广说者。颂中彼字。文有两释。此即初释。此言彼者。彼色等境。谓五识身缘彼五境。故言彼识。彼识所依净色名根。引经意证根是净色

或复彼者至如是广说者。第二释彼言。彼即彼根。彼识所依名为眼等。论言眼识等。明知彼根非境

已说五根次说五境者。此下第二释五境结前问起

颂曰至触十一为性者。颂答 印度造颂皆依声明。若先香后味即犯声。若先味后香即不犯声。今依本翻故味先香后 又正理云。越次说者。显彼境识生无定故。谓彼五识起时不定次第

论曰至不正为后者。就长行中。一解五境。二明生识总别。此下解五境。文即为五 所见名色。就解色境中。一出色体。二辨四句 就出色体中总有三说。此即初解释颂色二 一显。二形 显色有四。青黄赤白。是本显色 余光.影.明.闇.云.烟.尘.雾八种显色是此四色差别建立 光是黄摄。日初出时见赤色者余物映故。或光是赤摄。或光是黄.赤色摄 影.闇青色摄 明通青.黄.赤.白色摄。皆有明故 云.烟.尘.雾皆通青.黄.赤.白色摄 问光等八色是四差别。宁非是假。解云论其本色但是青.黄.赤.白四种。于此四中随义差别立余八名。各有实体而非是假 问云.烟.尘.雾若显色收。如何四句之中是俱句摄 一解云.云.烟.尘.雾是显非形。相状显彰名之为显。质碍粗着因触可忆知。长.短等说之为形。云.烟.尘.雾无此碍用。故显非形。此即理证。又诸论中。形.显二种说云等四皆显色摄。若亦通形何故不说。此即文证。然诸论说云等四种俱句摄者。谓此四色实非长等。似长等现。意识缘彼胜解力故起长等解。如不净观。虽缘实色。胜解力故作青瘀等解。以此四色。显中稍粗生长等解。故俱句摄。影.光.明.闇。在于空中自体疏散。托质方现。以微细故不同云等 第二解云。云.烟.尘.雾通显及形。诸论皆说俱句摄故。然诸论中说云等四显色摄者。生显智强故俱偏显摄 问若据生显智强即显摄者。四句分别应初句收。如何乃是俱句所摄。解云。四句之中前两单句。虽据生智强说。若于此聚有别新生形.显色者。立两单句。云等四色虽显强形。无别新生显.形俱故。生智非过希奇。所以非初句摄 第三解云。云.烟.尘.雾。是显色摄。同第一解。然说俱句者。是余师义 第四解云。云.烟.尘.雾。通显及形。同第二解。然说显者是余师义也

或二十者至影光明闇者。第二解色或二十。此与前说开合为异。亦无有妨

青黄赤白。现见可知 言长短者。长.短极微各有别体。相杂而住。形长见短。形短见长 问若长.短等别有极微。何故婆沙一百三十六云。应知极微是最细色。非长.短.方.圆等。解云。婆沙据别一微。是最细分更不可折。非眼所见言非长等。此论据见已去。有实体类故。成长等故。故名长等。若泛明长.短亦通假.实。若二十种色中长.短相对。以实对实。若通约诸假聚相对辨长.短。即以假对假。故婆沙第九解诸有中。第三师云。五相待有。谓此彼岸长短事等 又解。可量已去名长。不可量者名短。世间形长说为短者。于彼长中假说为短。如于重中假说为轻 问此短极微既有众多。如何说彼而不可量。解虽有多体。而不可量。如轻极微虽有多体。而不可秤。短极微虽多。而不可量。若言眼见宁不可量。显亦眼见。应当可量。若言同聚应可量者。香等同聚应亦可量。此既杂住而不可量。短与长杂亦不可量 方谓界方 圆谓团圆中凸名高 中凹名下 问长与高何别。短与下何殊。解云。长.短据四边。高.下据处中。然世人言此物高.下。于长.短中说高.下故 又解。长.短据横。高.下约竖。世间言竖名长.短者。于高.下中说长.短故 龙气名云。火气名烟 风吹细土。名尘 余色如文自释 问像色二十种色中。何色所收。解云。显摄非形。夫是形色。必依极碍能表有形。镜等中像。触不能了。犹如影等。故非是形。言见形者。似形非实。如镜中火似火非真。于显色中如其所应。青.黄.赤.白四色所摄。说像是显非是形色。广如正理三十四说。所以得知非余显者。有光之处必无有影。光中像现。故像非影。说像非影广如正理 像非余显虽未见文。准影可知。既光中像现。表像非影。准知光中像现。表像非闇。既光中像现。像非影闇。准知影中像现。像非光明 若言光中像现即是光摄。影中像现即是影摄 此亦非理。日焰名光。非日焰故。障光明生名影。非障起故 云.烟.尘.雾。亦显亦形。理非像色。像色非形故。有说。云等是显色者。此非定证 又在空中理非像故

有余师说至第二十一者。第三叙异说

谓妙高山四边空中。各一显色。名空一显色。故正理三十四云。空一显色。谓见空中苏迷庐山所现纯色 问空一显色以何为体。解云。以空界色为体。故正理论第一云。有说色有二十一种。空一显色第二十一。是即空界色差别 问若以空界色为体者。何故识身论第十一云。空一显色此即如彼青.黄.赤.白。准彼论文。即以青.黄.赤.白为体。解云。彼论言如彼青.黄赤白者。谓妙高山四边空中。各现一色。名空界色。如之言似。此空一显色。似彼青.黄.赤.白非即是也

或可。如之言是。此空一显色。即是彼青.黄.赤.白 问准诸论文。此空界色。以影.光.明.闇为体。如何乃说青.黄.赤.白。解云。青.黄.赤.白有其二类。若即质青等。非空界色。若妙高四边离质青等。亦是空界色 又解。此空界色虽以光.影.明.闇为体。然彼光.影.明.闇。若据正显。随其所应亦是青.黄.赤.白所摄。故正理云。青等四种。是正显色。云等八种。是此差别(已上论文)若言青等据本以说。若言光等据末以论。各据一义并不相违 问空一显色。即是空界色。空界色是光.影.明.闇。未知。空一显色。于影.光.明.闇中以何为体。解云。若据一切空界色。即以光.影.明.闇为体。若据别相。即四色不定。此中言空一显色是空界色者。此空界色以明为体。妙高山体四宝所成。宝现空中。即是明色。故诸论说。宝焰名明。以此故知。非光.影.闇。日焰名光。彼非日焰故非是光。障光.明生。于中余色可见名影。翻此为闇。非由障生故非是影。于中见色故非是闇。由斯理证定知是明。故此明色即是青.黄.赤.白差别。若作此释。空一显色。余师所说正义无违。然别说者为显差别

同类推荐
  • 留计东归赠言

    留计东归赠言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弊魔试目连经

    弊魔试目连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驻梦词

    驻梦词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驳何氏论文书

    驳何氏论文书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医闾漫记

    医闾漫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热门推荐
  • 首席盛宠:离婚萌妻出嫁

    首席盛宠:离婚萌妻出嫁

    闺蜜与未婚夫,这种狗血的事让陈曦遇上了,八年恋爱,供渣男留学,赡养他父母,换来的却是他与闺蜜生下孩子。而她,竟然华丽丽的成了他们孩子口中的“第三者“。人生的转角,你永远不知道会遇见谁。失恋的她,遇上另一个他,她醉酒闹事跟他结下梁子,在闺蜜策划的一场阴谋中,她误伤了他,自此被他赖上。
  • 武至极

    武至极

    这是一个武者的世界,万古争锋,强者为尊,万族群起,窥伺天机,探求世界极致,当为武至极。
  • 妖孽一降一

    妖孽一降一

    睁眼发现自己穿越,多了个倒贴相公?好朋友也随我穿越而来,身边也多了个相公?好吧,免费相公不要白不要~但是温柔相公也有发彪的一面?算了,作为兽类发飙很正常,反正偶们都不是人~
  • 秦爷,接招吧

    秦爷,接招吧

    沿袭门当户对的优良传统,她这个白富美自然是要配个高富帅的!订婚宴上他们首次见面,密谈三分钟便熟络异常!男人优雅举杯:“够魄力,我喜欢!”女人腼腆一笑:“够闷骚,配得上!”只听咔嚓一声,似有玻璃破碎,莫非她幻听了?
  • 死宅真恶心

    死宅真恶心

    死宅的求生,被水淹没,不知所措。最后祝您身体健康。(评论一下也是可以的哟。)群号:650764569
  • 都市狂魔

    都市狂魔

    一个落魄的大学生,偶然在废品收购站现了一本奇怪的古书,从此开始了他的修真生涯。如何更强,甚至成为魔?从九大威德金刚开始,打倒五大本尊,乃至其他诸神!如何在现代都市中获得财富?从一无所有,到富可敌国!如何坐拥美人无数?
  • 甄家红楼(下)

    甄家红楼(下)

    本书揭开了《红楼梦》内幕,阐明了幕后的真人真事,记叙了“一叙一脂”、“白雪红梅”即曹雪芹和孔梅溪这一对痴情儿女的生平历史、离合悲欢、音容笑貌,以及他二人撰写和评注《红楼梦》的全过程,并作了论证等。
  • 不死兵皇

    不死兵皇

    茫茫星域,亿万繁星,看春哥气吞天地,脚踏万星,踩上众星之巅。释放出我们的热血,洒向诸天,让整个宇宙都为我们颤抖吧!战战战战战!战天,战地,战一切不公!战三山,战五岳,战万里河山!战八荒,战寰宇,战天地苍穹!战他个天荒地老,战他个海枯石烂!
  • 美食之王

    美食之王

    高山深涧,草原峡谷,大海荒漠。有人的地方就有食物,有食物的地方就有一种传说中的生物。这种生物常常于午夜出没,行踪遍布于各个夜市、路边摊、餐楼,甚至人烟稀少的偏僻农家。这种生物在华夏大地广为聚集,未来几年内很有可能占领全球,他们有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名称:吃货!而宁不凡。就是吃货之王。但是故事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个被巨型餐饮公司“食为天”逐出门墙的落魄厨师而已。用美食占领全世界,美食之王!
  • 心的二分之一

    心的二分之一

    《心的二分之一》依然延续《我为歌狂》等前两本书的青春校园主题,但在创作手法上更为现代。曾炜在小说中精心创意了一个完美的电脑游戏,这个游戏接近一个演绎着凄美爱情的魔幻神话。小说真正的男女主人公本是现代社会同一间大学的学生,但在另一个场景里,他们其实就是魔幻游戏中的生死恋人。这不禁让人想起国际大导演基耶基洛夫斯基的感人巨作《薇罗尼卡的双重生活》,同时亦正合目前国际影坛上一批新锐导演充满着时空转换的双线结构电影。由于本书的独特结构和强大的号召力,《心的二分之一》已被国内某知名影视制作机构看中,目前该小说的影视合作版权已进入谈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