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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请尊重一个姑娘的努力(3)

头顶的风扇嗡嗡地转着,背靠着大米袋子,闻得见铁锅里除不掉的油腥味,在那些油盐酱醋的瓶瓶罐罐间,读了刘瑜也读了严歌苓。厚厚的盖有图书馆章的书垒在一边,想看的书借不到,就在手机屏幕上读电子版。有了写字的灵感,就扯一张为客人点单的纸片,巴掌大的纸片上挤满零零碎碎的文字,揣进围裙上的肚兜里。每周洗衣服的时候,从兜里倒出一大把折叠的纸片,那就是我很多很多文章的雏形。

那整个冬天,坐在厨房拐角两米见方的地盘,有客人出现的时候我就起来招呼,为掌厨的老板备好食材,在现实与想象的世界里,频繁地切换着我的频道。

所以你瞧,我并没有比别人多出来时间。只不过把那些坐公交车、上厕所或者是上班间隙的时间,都讨价还价地拿来使用。

从前我以为,所有作家大概都拥有隐居于闹市外的一块田地,不必对生活担忧。在一张精致贵重的木质桌子前,慢慢享用咖啡和美酒,抬眼看去桌角摆有新鲜的雏菊,推开窗户就是一片湖光山色。

可是后来,读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才知道:这个如今享誉世界文坛的作家,在刚刚开始写作时已经33岁,正经营一家繁忙的餐馆。他最初的小说是在开餐厅的间隙,餐厅打烊收拾停当,查好账清点好库存,凌晨关门后趴在厨房的餐桌上写出来的。我心里这才觉得释然,原来那么了不起的人,也经历过与时间的对抗。

后来我换了工作,在一家酒吧上班,除去备酒和清扫,每天有四五个小时基本清闲。很多人都抱怨工作无聊,拿着手机对着微信,和世界各地的朋友谈天说地。

我不甘心浪费时间,大多抱着一本书。只要遇到值得学习的东西,就记在读书笔记上。几年不碰书的同事,表现出十分的不解,“都从学校毕业那么久了,还有必要学习吗”?没有人知道,我的车里,长久地放着一个纸箱,每去一次图书馆,就把箱子装满。

这样的两年,我失去了大块的休闲时间,可是利用零碎的流动时间,看过的书已经超过了两百本。除此之外,我一直有写读书笔记的习惯,每看过一本书,总觉得该做些记录和思考,这样才有所收获。

你瞧,我也并没有多么幸运。是在写到第八本读书笔记,各式的本子码成厚厚的一排,日记本每天都有书写的痕迹,博客上勤奋地定期更新,才有出版社找到我,和我讲:“我们一起合作出版一本书怎么样?”后来有人问起我:“你是怎么抓住这个机会的?”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所做的,只是在等待这个机会的时候用力去写。当这一切来临的时候,我可以确定,自己能配得上那份梦想。

我读书的时候,打过好多份工。因为政府制定“留学生每周不可以工作二十小时以上”的规定,所以我工作过的地方,大多都是偷税漏税的华人小餐馆。肮脏油腻的环境,几个偷懒混日子的同事,没有太多良心的老板,一边在店里鞠躬拜佛,一边把员工当作牲口使唤。

做第一份工作的时候,把午休的三十分钟一半用来吃饭一半用来看书,莫名其妙地被一同打工、喜欢讨论LV的时髦姑娘们排斥。做第二份工作的时候,下班后提着书去图书馆,老板娘上下打量着我,很讽刺地讲:“就你,还看书呢?”做第三份工作的时候,一起上班的小伙子问我“你平时喜欢做什么”,在听到我说“图书馆”后,手机里就再也没收到过他的短信。

好吧你瞧,当我落魄地奋斗在社会最底层的时候,靠一双手老老实实地生活,却是不被允许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嘲讽太多,就在心底深埋一种信念,“你小瞧我,就是成全了我”。

我一直一直记得,《当幸福来敲门》里,威尔·史密斯扮演的克里斯,在失去工作和老婆,连房租都交不起,只能带着儿子住在公共厕所里时,对股票知识一窍不通的他,就在残酷的华尔街里,穿一身不合体的西装,最终靠着百折不挠的毅力,从一家股票公司的学徒,到一家股票经纪公司的老板。

当他一身落魄,站在篮球场地陪儿子打球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You got a dream,you gotta protect it.People can't do something themselves,they wanna tell you you can't do it.If you want something,go get it.(你有梦想,就要去捍卫它。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也成不了大器。如果你有理想的话,就要去努力实现。)

这就是我的故事,如果你也有一份梦想,并愿意付出相应的努力,我想你一定可以实现它。

到现在为止,我还在过着早晨六点去健身房,七点回家写作,八点半又出门上班的日子。晚上在台灯前看书,休息日写读书笔记,是因为一直相信那句话。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可以决定自己几点起床。你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不必羡慕别人的成功,那些风光,不过因为他们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流下了你想象不到的汗水。

把这篇文章送给所有心怀梦想的年轻人,如果有一天,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磨灭了你对梦想的热情,请摸摸胸口,皮肤下那颗滚烫的心脏,每一声跳动都铿锵有力,用心去听,那是多么不甘心放弃的节奏。

不是只有努力就够了

徒劳无功,逼迫一个人对生活认输,又毁掉他进步的全部可能。

我曾经见过一个二十几岁姑娘的双手,那是四十几岁操劳的形态,皮肤干瘪松弛,暗哑到脱水的颜色。在一家餐馆简陋的灶台上,手套胡乱地褪在一旁,一双手上下翻飞在生肉和竹签间,指甲间嵌满肥腻的肉碎。

那是一家朋友常去的烧烤店,因为营业到凌晨两点,是搞定夜宵的好去处。

下班后大家聚在一起,点几打火候正好的肉串,再分享一大扎啤酒,吃出雾气腾腾热闹非凡的人间气。

时间久了,和店里的肉串姑娘也混熟了,知道她25岁,出国已经三年,是穷苦的留学生,为赚取昂贵的生活费每天晚上在烧烤店从六点打工到深夜两点,工作内容就是坐在一张板凳上,对着发霉的墙角,串上整整两大盆的肉串。

那时我也有一份餐馆的工作,能够体谅这种辛苦。放学时来不及回家就要背着书包去餐馆做工,两分钟就要把十人桌的残羹收拾妥当,不然就会遭到老板娘的痛骂;两只脚忙到没工夫同时着地,头发丝儿里永远浸着一股洗不干净的廉价豆油味。

因为这种经历,我把姑娘当作革命战友,姑娘对我也有一份惺惺相惜的感情。

工薪阶层家庭的孩子出国读书,经历写出来像一本苦难史,除去上学与做功课,剩下的时间几乎都要找一份杂工来打。

几乎每个二十四小时加油站里,都会有这样的孩子在深夜里一边打着瞌睡,一边惦念着明天的功课;肮脏油腻的中餐馆,他们又会出现在后厨里洗碗洗到手指脱皮;深夜的办公大楼里,同样处境的一群人,一个人背着重重的吸尘器孤零零地望着整个城市的夜景……那些被上传到网上的照片,厚重的课本和临近截止日期的几千字论文,一度让人们非常羡慕留学生的世界简单得只有课业繁重,可照片背后的辛酸,却从未被放进镜头里,那是比课业更沉重的生活。

所幸,这个姑娘和我作为其中的一分子,虽然知晓自己和周围一掷千金的富二代相比,大概隔着奋斗十年的距离,却依旧脚踏实地努力着,没有为了一夜暴富走上歪门邪道。

而在我的生活圈里,这个姑娘绝对是最努力的人,虽然几乎人人都要在放学后去打一份工,可是像姑娘那样,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既要读书又要打夜工,如此拼命的,再没有第二个。

姑娘家境不好,父母退休后还找了份工作来做,电话里说“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上学”的话,让她不敢懈怠半分。她的这份工作,整整做了两年,也从一个水灵灵的年纪熬成了一副沧桑的模样。

可是我渐渐地察觉到,姑娘的努力,和我的似乎有些不同。

起初在餐馆打工,是因为自己除了一点英文,缺乏常识与生活技能,无法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所以只能低下头来以一副谦卑的姿态面对生活。

尽管在餐馆里是被呼来喝去的角色,只要用心,却也总是可以找到值得学习的东西。经理的一通订货电话、客人的投诉、老板热情的推销,竖起耳朵,字里行间都能学到有用的信息。每当被老板支去洗碗的时候,看着同事窃喜的表情和水池里漂起黄腻腻的一层油渍,我就恨恨地对自己说:“你22岁在这里洗碗,我一点都不怪你,但如果一年之后你还在这里,我绝对饶不了你!”

我一直坚信自己有更好的价值,读书十载,不是为了让自己去做一份不需要太多智商与情商的工作,走上成为一名聒噪妇女的路,因此这种“不被尊重不被需要随时可以被取代”的感觉,也常常令我感到十分受伤与不甘。

于是有空的时候,我都会花一点时间看免费华人报纸上的招工广告,或是从招聘网站上抄下用人公司的信息。有时候拿着圈圈点点的记录去给姑娘看,她却没什么反应,她觉得这都是没事瞎折腾,好不容易熟悉了一个地方的环境,赚的钱也够吃够喝,干吗要换来换去?

那时我和姑娘的工资一样,都要低于法定最低工资,代价就是每周四十几个小时拼死拼活赚来的钱,都抵不上一个普通公司职员轻轻松松工作三十个小时的薪水。

我觉得不公平,也亲眼见过这样的职员,并没有什么过人的才能,除了一些对公司产品的了解,只不过会开车,能说一口流畅自如的英文来,却不用像我们这样一副战战兢兢的奴才相。

于是我为自己留了心。把餐馆里的洋人当作免费的外教,去超市时也要和收银员多侃几句,看电视只看英文台不看中文泡沫剧,能说英文就不说中文,把自己彻底浸泡在西方的文化里,学会运用新的思维考虑旧的事情。

生命渐渐被填进很多可能,我看到从未见过的风景,开始憧憬更美好的未来。

我也一直鼓励姑娘:“你长得那么漂亮,总不能一直在店里串肉串吧?”

姑娘说:“我也想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可是我英文不好呀。”

我有些惋惜地看着那双苍老的手:“那就每天学一点啊……”

姑娘睁大眼睛苦笑着:“小姐,你还觉得我不够辛苦不够努力吗……”

可是学习英文,不就是为了让自己以后不再这么辛苦吗?

账户里稍稍存下一些钱的时候,我又买来一辆只能开不能看的X手车,拜托朋友教我开车。

从来没坐过驾驶员位置的自己,把交规熟读了两个月,还不敢轻易上路,就在五点钟起床趁着马路上人少的时候偷偷练习。

起初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下坡驶去,都觉得是不要命的神速,脚掌踩着刹车,脖颈一片冷汗,可是半个月之后我居然考到驾照,优哉游哉地上路了。我载着姑娘去喝咖啡的时候,和她大谈特谈学车的好处,姑娘一头雾水:“小姐,没搞错吧,我的工作就在家门口,你难道让我开车去吗?”

可是开车,不是为了去看看家门口以外的世界吗?

后来聚餐时认识了朋友的朋友,听他说酒保还算是高薪行业,就咬咬牙花六百块大洋报名短期调酒班。

二十个人的小班授课,只有我一个非本地人,听着老师字正腔圆的伦敦腔分外吃力。每天晚上放学,又要穿过一条灯红酒绿妓女站街的漫长路。我半闭着眼睛小跑到只有我和司机的公交车上,把书包里压扁的面包抽出来吃几口。窗外望去是凄冷的夜景,我竟然还觉得,这生活进步得还挺带劲儿。

当我换掉中餐馆的工作,到一家规模稍大的西餐馆去做服务生,可以有小幅度的加薪时,我和朋友跑到烧烤店里撮一顿,怂恿姑娘也去学点什么。

姑娘一边漫不经心地把肉戳在竹签上,一边看着我调酒的照片,倒吸一口冷气:“小姐,这可是六百大洋啊,得打多少工才赚得回来啊?为了那一点加薪,还不如守着一份熟悉的工作好好干呢。”

可是学习一份技能,不是为了有更好的工作去赚更多的钱吗?

我的努力中一直有点仇恨的意味,目标明确,攻击性强,谁小瞧我,谁就成全了我。

而这个姑娘的努力,比较逆来顺受,每周除了上学还要做四十几个小时的夜班,脸色惨白,黑眼圈常驻,连走路看起来都十分虚弱,却也没见她抱怨过。

我看着姑娘那双皱纹深重的双手,指甲又秃又短,一点女孩子的细腻都看不到,内心一颤,这是一双多么努力的手啊,可是努力,是为了这样吗?努力,不是应该为了有更好的生活?努力,不是该有方向才是么?

我看着她不自在的表情噤了声,或许人各有志,姑娘继续着每晚六点钟出现在烧烤店的生肉前,一双手摆弄竹签快速准确,那姿态真的比谁都努力。

发誓再也不要去洗碗的一年里,很多人很多事都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了生活的更多可能。

我换了五份工作,每一份都有新的知识可学,有新的问题要解决,有新的人去遇见,这些都在为更好的未来做铺垫。而当我再也不用去洗碗,开始体味到“被尊重”与“被需要”,工资变成了一年前的一点五倍,而姑娘还是肉串姑娘的时候,我们的友谊就渐渐地维持不下去了。

后来我的生活里,遇到了很多和姑娘一样的年轻人,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早出晚归,已经努力到极限,并且觉得“洗一辈子碗,没什么丢人的”,也可以养活自己。

可是,明明可以发挥出更好的价值,又肯付出努力,为什么甘愿在一个中餐馆里打一辈子工,而彻底放弃成为更好的人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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