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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纪念(2)

在诗人的主观视距中,世界缩小了,但“生命多么浩大”。这又是短暂的自我安慰。但马上诗人开始迟疑,他“修改”了“看见”,变为“闻到”。这一修改,强化了诗歌隐流中的无告成分。“迷途的玫瑰正找回来”,只是诗人美妙的祈望和幻觉。“迷途”这一语词,浓缩了爱情际遇中的种种感受、纠葛、误会、恍惚和缅想。“玫瑰”与前面的“夜莺”呼应承接,唤起了我们对古典爱情诗、浪漫主义爱情诗习用语境的回忆。但诗人没有依赖于已成俗套的抒情模式,他的一门心思是加深望远镜这一创造性的核心语象。“浏亮的雨后的长笛”,是用通感修辞隐喻爱情带来的宁谧、纯净的氛围。另外,长笛,从形体上与镜筒相似;从声音上回旋了“五月的一支歌谣”;从品质上,“浏亮的雨后”则与镜片、夜莺、泪滴共同具有澄澈、明亮、清晰、湿润的美质。

接下来,诗歌的运思稍稍摆脱了无告与酸楚。诗人的自言自语带上了祈唤的性质。“越阡度陌”,“你浴后的耳环发鬓”,这些带有东方审美趣味的话语方式,恍惚使我们的心柔软安顿下来,有一种心灵“还乡”的欣慰。它激活了传统诗歌留给我们的审美感受,使古典与现代凝为一体。但这一切,只是诗人的幻觉,从“越阡度陌”到“耳环发鬓”是何其遥远!“请让水抵达天堂”,是暗示纯真爱情,面对世俗应有的“反重力”性质,而“飞鸣的箭不再自已”,则向“你”呼告——丘比特已射出的爱情之箭,岂能半途而止?

最后,望远镜有了体温、灵魂。从“无穷的山水”到“你腕上羞怯的脉搏”,经由语言的奇境组织起来,我们的望远镜也就是“神的望远镜”,我们的爱情本是天意(“神”)啊,回来吧,“迷途的玫瑰”。这真是一只神奇的“望远镜”——诗人使这一工业时代的产物带上了生命的体温,和鲜润的质感。这种“远距离交易”的措辞,带给了我们超量的审美感受。

这首诗,不是我们所习惯的“直抒胸臆”或“叙事性”写作,而是更明显地呈现了让“语言言说”的魔力。语言在诗人结束言说之后,依然带着高强度的自身的“电荷”,进一步工作。诗中的语言,不只是为其负荷着的固定语义而存在,它似乎具有了独立的“被再听、再看”的生命,把我们引向更神奇、迷蒙,却又更能击中心灵幽微之处的力量。

我们看到,《望远镜》的结构和语言,有许多是不可用另一种话语所转述,亦难以穷尽诠释的。但是这些成分,却并非不可感受,我们毋宁说它给经验读者的感受,可能比“直抒”或“叙事性”写作更细腻、深刻。的确,从语言本体论向度看过去,那些在“我说”之后,有能力进一步让“语言言说”的诗家语,才是弥足珍贵的诗歌“肌质”(texture),也是现代诗存在的本体依据。

优秀的现代诗人和理论家都特别重视 “语言言说”的能力和奥秘。苏珊·朗格在她的著作《艺术问题》中,果敢却又言说有据地区分了“艺术中使用的符号”与“艺术符号”,她说:

“艺术中使用的符号,是一种包含着公开的或隐藏的真实意义的形象;而艺术符号却是一种终极意象——一种非理性的和不可用言语表达的意象,一种诉诸于直接的知觉的意象,一种充满了情感、生命和富有个性的意象,一种诉诸于感觉的活的东西。……艺术中使用的符号,本身仅仅是一个工具,它的意义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地方。而艺术符号(即终极意象),并不把欣赏者带往超出其自身之外的意义中去——如果它们表现的意味离开了表现这种意味的感性的或诗的形式,这意味就无法被我们掌握”。

这真是一语点透的内行之论!终极意象之“终极”,指其不可再分析、推理,难以转述,但可以感动你心灵最幽暗的角隅,透入你的直觉、潜意识,被你知觉、体验。终极意象,类似于马拉美所说的“绝对隐喻”。它们只能以如其所是的诗语方式整体呈现,无“理”而更有丰盈的意味。其表现的意味与表现方法,要么同时存在,要么都不存在。但要注意:不是说只要不可分析的就是好的终极意象,而更重要的是它必须能深入诉诸感觉,可以刻骨地体验。

试看多多的诗《我读着》:

十一月的麦地里我读着我父亲

我读着他的头发

他领带的颜色,他的裤线

还有他的蹄子,被鞋带绊着

一边溜着冰,一边拉着小提琴

阴囊紧缩,颈子因过度的理解伸向天空

我读到我父亲是一匹眼睛大大的马

我读到我父亲曾经短暂地离开过马群

一棵小树上挂着他的外衣

还有他的袜子,还有隐现的马群中

那些苍白的屁股,像剥去肉的

牡蛎壳内盛放的女人洗身的肥皂

我读到我父亲头油的气味

他身上的烟草味

还有他的结核,照亮了一匹马的左肺

我读到一个男孩子的疑问

从一片金色的玉米地里升起

我读到在我懂事的年龄

晾晒谷粒的红房屋顶下开始下雨

种麦季节的犁下拖着四条死马的腿

马皮像撑开的伞,还有散于四处的马牙

我读到一张张被时间带走的脸

我读到我父亲的历史在地下静静腐烂

我父亲身上的蝗虫,正独自存在下去

像一个白发理发师搂抱着一株衰老的柿子树

我读到我父亲把我重新放回到一匹马腹中去

当我就要变成伦敦雾中的一条石凳

当我的目光越过在银行大道散步的男人……

这首诗的触发点同样带有“本事性”,这一点笔者不待多言。但诗人超越了其“本事”的线索,而让“语言言说”,通过一系列终极意象,特别是有关“马”的序列,追忆着父亲(也可以说是“父辈”),逝去的一代人在过往那些分裂而屈辱的岁月里,“一张张被时间带走的脸”,以及那些粗糙而鲜润,颓丧又健康,痛苦却又有个人秘密的细枝末节。从一匹身心浏亮的“马”,到一匹被侮辱被分裂的马,多少痛苦和反思贯注其间!“父亲”与“马”是处于同一变化中又彼此打开、彼此发现的对称关系。诗人先从领带、裤线,神奇地转到“蹄子”、“小提琴”,然后人与马扭结一体,同步写开,既诡异而又精审,震悚着读者的心。

多多是属于“我写出,我看到”这条文脉上的杰出诗人。他从不追摹日常生活事实,而是在忠实于感受的前提下,又不断地发明出一种“语言现实”。这首诗,随时面临着将要发生的“语言事件”。它是和书写动作同步出现的崭新叙述,或者说语言与感觉同步发生。从开始的“十一月的麦地”到结尾的“伦敦雾中”,像一条历尽沧桑的溜索两端的扣结,坚实而完整地抻起了这首诗的时空喻指:“我”将双倍地受雇于痛苦的历史记忆,保持反思,抗拒遗忘。而在弯曲柔韧的溜索中间,又有多少心灵的细节,可能的语象撞击速度,感觉的迂回升沉。还有,在溜索之下又有多少逝水的温暖召唤和凶险的漩涡!

《我读着》——“我读着”。我一直以为,对于多多来说,每一首诗至少都有两个主旨,一个主旨是诗歌情境固有的,另一个则是关于写作本身的。也可以说,“语言言说”的可能性(或曰语言的可能边界)本身也是多多诗歌的“主题”之一。因此,诗人说“我读着”本人发明的语言事实,而不是“我回忆”本真的经历,它们是“我”刚刚从词语中一步步“读”出来的,随写而生,随生即盛,当“语言自己言说”时,“我”也将成为自己书写物的读者。另一方面,对读者而言,诗人也吁求我们与他一道“再读”,即仿照这首诗的写法去读它,倾听“语言言说”的秘密。由此,阅读也变成一种特殊类型的“写作”,我们在阅读中将这首诗的语言“再发明一遍”。

是的,在诗人言说之后,保持“语言言说”的魔力,正是先锋诗的“别材”“别趣”所在之处。这样的诗歌语言,不再只是一种“载体”,更成为一种虽源于心杼,但最终可以自我持存、“无中生有”的语言奇境。在这类诗中,话语本身就构成了自洽的“意味”和“事件”,而无须向读者表明它代表什么具体的东西。也就是说,诗的语境产生后,脱离诗人的另一个生命形式出现了。诗人在事先无法完整把握它,待它被“语言言说”所呈现后,一些更丰富和“偶然”的意味开始说话。

在这种写作中,不存在完整预设的诗歌“所指”,诗人冥行掷埴,只是循着某种神奇而“非如此不可”的潜意识或曰直觉前进。词与物摆脱了在“所指”意义上的狭隘对应关系。这时,说话的主角,除去诗人,更有“语言自身”,诗歌意蕴遂成为不确定的、具有更多的秘响旁通暗道的审美空间。不只是诗人的凸现,更是语言的凸现,不是情感的缓解应力模式,而是诗人调动直觉、无意识所激活的母语的潜能投射,使诗歌成为词与物之间的一种特殊周旋、磋商、偏移与发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保罗·策兰在1962年谈诗的一封信里坚定地说:“永远不可能奢望完全把握诗歌——否则就是对陌生者的不尊重,诗人身上已有的或前来投宿的陌生之物;否则就是忘了诗歌本身是有呼吸的,忘了诗歌会把你吸走。”

1979年7月,帕斯在墨西哥大学做了一场名为“写与说”的演讲。他说:“我们像看幻影戏一样,心中感到词语被赋予血肉之躯的那个时刻。词语确有生命,它把我们放逐。词语在对我们诉说,而不是我们把它说出。”这是诗人多年以来在写作中冷暖自知的经验之谈。但它只能指望有深入的写作经历的人理解。无疑,诗的语言由诗人创造,从常识意义上讲,这个理念是正确的。但是,当一个人的写作水准进入“更成功的瞬间”,他会发现,真正的写作更像是一种“聆听”:聆听语言自身的言说,听从语言对你的引导和召唤。语言作为存在的现身,既含有内部的自动性成分,又含有全部历史使用过的语义积淀,同时还有着诗人潜意识、直觉的投射。因而,当它被如上诸种因素调动时,才会带着全部丰富性而自成格局,令人惊愕并喜悦。帕斯的《惊叹》,就道出超越固定语义后,直觉中对“静”的领悟,使语言获具了进一步自我言说的魔力:

不在枝头

在空中

不在空中

瞬间

一只蜂鸟

“静”在哪里?诗人留下诸多空白、断点,但语言本身并没有停止工作——静,在即目即景却“心与道合”的无言喜悦之中,在澄怀味象的瞬间,人与一只蜂鸟猝然相遇,天地同参,静与动彼此融会,互证真身。帕斯喜欢中国古代诗歌,这里也有“鸟鸣山更幽”式的禅机。

在《写作的零度》中,罗兰·巴尔特将当时出现的超现实主义诗歌比如勒内·夏尔等人(包括蓝波、马拉美等象征主义诗人)的语言意识,与古典诗歌做了对比后,果敢地说:“古典诗只是一种装饰性的散文,一种艺术的(即技巧的)结果,永远不像是一种不同的语言或一种特殊感受力的产物。因此,一切诗都是一种潜在散文的暗示性的或直接的装饰性等价物……在现代诗中不再保存有这种结构了。诗不再是一种具有装饰性的或去掉自由性的散文了。诗成为一种既不可归结为他物,又无本身传统的性质,它不再是属性而是实体,因此它能安然地放弃记号,因为它独立自足,无须向外显示其身份。在古典艺术中,一种完全现成的思想产生着一种言语,后者‘表达’‘转意’前者。现代诗中则正相反,字词产生了一种形式的连续性,从中逐渐滋生出一种如无字词就不可能出现的思想或情感的内涵……而古典文学中的奇思妙想是关系性的,而非字词性的;它是一种表达而不是创新的艺术。”

的确,与传统诗歌不同,先锋诗是一种“特殊感受力”的艺术,它的语言态度是“元诗”的,信任“语言言说”的。参照巴尔特的表述,让我们来看唐丹鸿这首奇诡的诗《机关枪新娘》:

那是纯洁的燃烧的星期几?

穿高统丝袜的交叉的美腿一挺

我吹哨:机关枪新娘,机关枪

你转动了我全身的方向盘

你命令我驶向了疯人院

那是东边的火药瞄准西边的头发

那是愤怒的朝霞插入扳机的食指

那是大丽花突然抬起微风捂住乳房

那是你,把钢琴剧痛的脂肪往下按

你的裸体在锉子六月下泛蓝

你的叹息给铜管乐划了一把叉

但愿我的鼻子形同手掌

机关枪新娘,机关枪,远远地

我抱着你的肩,捧着上面的香水

我是反光纠缠着钥匙私语

我是正光抽打的无知的阉人

我是闪身让你加速的高速公路

我是棉花、水银和……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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