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普尔特尼桥,有许多十八世纪乔治王时代的建筑在大桥两侧。桥头,异常幽静,眺望雅芳河的层层叠叠回流时,心里少有的恬淡,那一刻,若时间能够凝固该有多好!有时候会问自己也设想过太多次老年时在哪里生活,脑子里居然闪出过巴斯小镇。
我站在那儿,不想拍照,不想说话,就想好好发会儿呆。不知该怎么形容它的美?犹如清丽脱俗的女人,清淡如茶,却沁人心脾,气质优雅独立,一直保持着性格中最本真最朴实的纯洁,还颇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简·奥斯汀在巴斯长大,她非常不喜欢这里,为此写出名作《傲慢与偏见》的绝世好文。可是我对这个精致典雅的小镇恰恰是既没傲慢也无偏见,就想好好的爱它一会儿,多停留一会儿。先生笑我太多情,可是如此美景谁不爱呢!
回到伦敦市区时已经很晚,雨又不停地下了起来,Lisa很职业地站在车门口送着每一位客人。我在包里找了半天零钱也没有,只好低头下车。这是我第一次在国外没有给服务人员小费,况且Lisa腿好像有些残疾,每每想起此事都非常内疚,对不起人的滋味真难受啊!
2010年10月记录于伦敦至北京飞机上整理于北京
英国·轻触再别的康桥
早餐后坐在开往位于伦敦北面五十里以外的剑桥镇的小火车上手舞足蹈,仿佛自己是被剑桥大学刚刚录取的大学生般兴奋、期盼。10月的伦敦正是收获的季节,铁路两边长满了苹果树,熟透的苹果落了一地,偶尔有小松鼠跑过来偷吃。我托着下巴自言自语地说:“那么多苹果落了一地,英国人咋那懒呢?咋不捡起来呢?都被松鼠吃了,多可惜呀!”
先生一边低头看报纸一边说:“英国人才懒得去捡呢,他们宁可去超市买!”
“去超市买不得花钱吗,捡起来也不费事,干嘛还要去买呀?”
“这你就不懂喽,捡起来是需要人工的,英国人工多贵呀,再说英国人是不会做那些蓝领工作的,那些活是外来打工人才做的活!”
“哈,这也太装了吧!弯下腰就蓝领了?这要是在国内我肯定拿麻袋去捡……”
先生看着我很无奈地摇摇头。
摇什么头啊,捡个苹果就降低身份了,真搞不懂!啥人哪?要不去剑桥,非得整明白不可。
哈哈,俺去剑桥喽,先不理你!
如果伦敦每天都有阳光还真是件幸福的事。10月的剑桥镇阳光明媚,连墙上的涂鸦都是那么可爱。
剑桥镇本身很小,小镇周围的环境建筑与剑桥大学搭配得非常紧凑,绕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打听才知我们站的位置已经是著名的剑桥大学校园里面了。迎面排队走过来很多学生,有的来参观,有的来跟家长踩点。每当在名校里看到这些孩子们都羡慕不已,他们真幸运啊,能在这样世界一流的学府里深造是多么荣幸。如果人生能重来,我也会是这里的一份子,现在,也只有羡慕的份儿了。搞不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是东西南北,不知不觉就混在那帮孩子中间了……
穿过一扇小木门又走过一条长石廊,来到一个教堂里,唱诗班的学生在唱歌。里面非常空旷,让人有种心静如水之的感觉,静静地闭上眼睛在那坐了一会儿,离开时看见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国王学院的大教堂”。天哪!真是歪打正着了,原来这里就是从都铎王朝修到斯图亚特王朝,历经亨利七世、亨利八世以及英格兰王詹姆士一世的教堂啊!难怪屋顶上的管风琴和拱形屋顶有那么大,那可是在世界上都数一数二的。想想也是很蠢,难道这里还有别的教堂吗?不自觉又回去绕了一圈。
去过很多世界名校,比如哈佛、耶鲁、牛津、斯坦福,进去之后都会有种肃然起敬之感。不知道为什么,走在剑桥校园里反而多了一份浪漫情怀,绝对跟徐志摩那些浪漫的现代诗有关系。如此,这里的学府多了份诗歌的浪漫,少了份学究的严肃。其实徐志摩在剑桥的国王学院也不过待了一年半左右,但他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
走出教堂外边是一片碧绿碧绿的大草坪,在蓝天的映衬下格外清新,立刻让人感觉心旷神怡,真有跑过去无拘无束地撒欢打滚的冲动。看草坪里没有人我也不忍心踩踏,只蹲在草坪边上照几张相。
图书馆门前停了好多车,据说这里的藏书非常丰富,很多作家、诗人都受益于此。穿过图书馆靠近剑河边上有一高岗处,在那里可以看到整个剑桥的古建筑群,其典雅,其壮观,其气势绝对超过任何景色。难怪林徽因当时跟着建筑师房东每天来这里摄影画画,受房东影响她也学了建筑。
建筑学本身就是美学,一个懂美的人才能真正把设计与美学融合在一起。这片古朴典雅的建筑群之美是极有杀伤力的诱惑。林徽因在建筑学里受益匪浅,是中国建筑史体系的奠基人,不仅仅参与了国徽设计,还是现代舞美第一人,景泰蓝传统工艺的守护者。泰戈尔访华时,她出演了泰戈尔诗句中的女主角,流利的英语连哈佛校长女儿都自叹不如,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的才女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
世间,所谓极品美人身上应具备“四气”———仙气、灵气、才气、贵气,即美若天仙、灵动如水、才气逼人、贵气冠绝。“四气”的生成必须有“四良”来辅助,即良好的家庭环境、良好的教育、良好的个人修养、良好的样貌。即使如此,“四良”也不一定会跟“四气”沾边,而“四气”却一定要有“四良”作辅助。中国历史上也只有林黛玉身上存在“四气”与“四良”,但她也只是曹雪芹笔下的一个虚幻人物而已。
而林徽因恰恰是符合或接近那“四气”与“四良”的标准,美貌与才气并存之人,身上还贴了个林黛玉望尘莫及的国际化标签———自幼留洋,精通英语,博览国外名著。如此,她身边被梁思成、金岳霖、徐志摩这样的大才子包围着,那些饱读诗书的大才子们太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极品美人了!金岳霖为她一生未娶,他很明白这样的女人一辈子或几辈子都遇不上,当无人可以代替她时,索性宁缺毋滥。所以当徐志摩遇到林徽因时他疯了。
据说有一次他们夕阳西下时漫步在康桥旁边的河畔旁。徐志摩突然转身问她:“因,此刻你心里最想的是什么?”林徽因未答,顺手摘了片柳叶叼在嘴唇上低头不语,那镜头想想都会让人心动,典型的“所谓真正的美人不仅仅有灵动之气,连眉目间都会传情”。
为此徐志摩写下著名的《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为了追求林徽因,徐志摩与妻子张幼仪离婚,任凭梁任公怎么劝阻都不行。他在回信写道:“我就是庸俗之嫉之,反其道而行之,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这种举动看上去幼稚疯狂,但何尝不是真男人敢爱敢恨之体现!多年以后,为了参加林徽因的外国使节建筑的演讲,徐志摩乘飞机从南京飞往北京途中,飞机因大雾坠毁。他把年仅三十四岁的生命也献给了真爱!
“情”分很多种,最高境界的情是“紫色”。“无论他身处世界任何地方,只要对方需要,他可以随时随地出现而且愿意为对方做任何事情乃至付出生命。”不知道徐志摩是不是这个级别的情,事实证明,在他不晓得那天飞机要出事的情况下去了,死了。
在牛顿桥下,那潺潺又清澈的称为“剑河”(River&;Cam,又译“康河”)。水载过一叶扁舟,几个剑桥的学子在划船。小船伴着秀丽风光,青青碧草,慢慢地从设计精巧、造型独特的格蕾桥、叹息桥到我脚下的牛顿桥下划过。哪个诗人会放过如此的意境?
所以徐志摩在剑桥期间写下无数动人诗篇,绝对是被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独创性”影响太深的缘故。他倡导新诗格律,相对古典诗歌而言,不拘泥于格式和韵律,直抒胸臆。一个真正的诗人,他追求的是自由,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下才能本真地发挥。真正的爱是纯洁的,只有纯洁的净土才能让他无所顾忌真情流露……
学院桥下的园林里,我真真切切看到了那块2008年剑桥国王学院为了纪念《再别康桥》这首诗诞生八十周年而立的诗碑,上面刻着: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一直不理解这句话为何那么出彩,但在康桥之上我懂了!其实潇洒就是难舍,无声即是深情,多少女孩子为那句诗而倾倒,我也一样!
在这样一所世界顶尖学府里看到刻有中文字样的诗碑实属难得,也证明了剑桥大学对徐志摩的绝对认可。为他而自豪!
当我俯身去触摸它时,恰好是三一学院顶楼的钟声响起……
校门外有条细长的街道,有些别致的纪念品小店。每到一处我都会挑些纪念品给友人,自己也喜欢穿些有特色的T恤。记得有一次在美国陪先生去沃顿商学院参加校友会,在校门口买了件黑色绒衣,乐呵呵地穿上走进聚会礼堂,进门就有个人迎了过来兴奋地说:“欢迎回母校,你是哪届的?叫什么名字?”我脸刷下红了,尴尬地说:“我是沃顿商学院校友的家属。”
之后好久没再穿那件破衣服,作为家属倒没觉得丢人,就是忒伤自尊了!
咖啡馆里,先生端过杯咖啡给我并问道:“刚才买的那件绿T恤准备送给谁?”
我咽了口咖啡,眼睛望窗外:“谁也不给,我自己穿!”
“别人如果再问你是哪届的,你怎么说?”
“那我就大声说,啊!再别吧,康桥,我不是你的家属,挥一挥手,不想带走一片云彩……”
离开伦敦时,天下着细雨,服务人员把三个箱子拖到酒店门口并装上车子,他让我进酒店沙发上等待前台结账的先生,自己用手抓住车门把手站在雨里直到我们出来才松手,他是怕车开跑了把客人行李丢了。那一刻,我看到了高傲的英国人的高贵品质,发自内心的多给他些小费……
2010年10月记录于伦敦至北京飞机上整理于北京
瑞典·斯德哥尔摩的诗意时光
对于北欧的幻想一直如童话世界般美妙。
2013年,借着全球软件会议的机会我有机会去丹麦一趟,可喜的是先生也在瑞典开会,让我有机会同游两国。先去瑞典开启万里寻夫的行程……
一路上看着高晓松的新书《如丧》来到斯德哥尔摩。出国N多次,过海关从来都是一路畅通,只有这次海关人员问了N多问题,来干什么?住几天?住哪个酒店?保险单、酒店详单、回程机票,等等。天哪!这是什么国家,难道别人会赖在这儿不成?瞬间对那个海关老女人产生了厌恶,虽然她最后客气地说了句:“Have a good day!”
先生接我住进了希尔顿酒店的行政套房。哇!到底是大公司哦,待遇就是好,连家属都跟着沾光。
酒店的西餐厅灯火辉煌,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服务员礼貌地为我拉出椅子坐下。窗外的小火车飞驰而过,一闪一闪的灯光似乎给那夜色增添许多魅力。眼前一枝又大又白的菊花插在瓶子里,让我心里有一丝不悦。为什么插菊花?多不吉利。看看周围每张桌子上都有同样的菊花,也许是这地方风俗习惯吧,但总觉得别扭,在中国菊花是用来祭奠亡灵或探望病人才用的,先生跟我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晚餐先生叫了份牛排与红酒,我叫了份三文鱼与干白,在希尔顿酒店的烛光下吃得也很惬意,一边吃一边聊北欧的历史和文化。
其实,对于北欧的了解还是比较肤浅与片面。知道那地方很寒冷,白雪皑皑的滑雪圣地,有很多浪漫的童话故事。北欧人大多都是维京人的后代,原来他们认为自己的血统最纯正与高贵,所以容不得其他种族存在,当年的维京人很嗜血很残酷,更是杀人不眨眼,欧洲很多宗教就是约束他们的。莫非那菊花?或许……我们相会一笑,干杯!
北欧纬度高,天黑得早,晚餐后外面很黑了。先生牵着我的手说要出去走走,我倒是有些怕街上的那些维京人后裔,他笑我说那都是久远的历史了,现在的北欧人非常文明,没想象那么严重。
9月初的斯德哥尔摩已经有些凉意,空气却清新得很。酒店外边有条铁路,一列列小火车飞驰而过划破了夜晚的宁静,前面有条河在灯光下波光粼粼,对面是条崎岖小路,走过去是条酒吧街。北欧人似乎很喜欢夜晚,几乎所有的酒吧餐馆都是人满为患。奇怪,那么冷的天,他们还能乐此不疲地坐在夜空下喝酒聊天?
先生跟我说:“How about I buy you a drink?怎么样,要不请你喝一杯?”
“好啊!入乡随俗,客随主便吧!”
到一个地方肯定是要感受一下它的文化,既来之则安之,找了个人不算太多的酒馆坐下继续喝!
他叫了一杯加冰的GREY GOOSE(伏特加),我嫌伏特加太烈,叫了杯JACK,DANIELS(威士忌)。
先生看着我说:“不错哦,挺会点嘛!”
“那是啊,还不是跟你学的!”
杰克·丹尼(JACK,DANIELS,)是威士忌里最顶尖品牌,在上海香格里拉酒店R,咖啡餐厅里我请朋友喝过,当然价位是非常高。特点就是入口柔软绵厚,不像其他威士忌那么烈,颜色像琥珀,如果加些姜丝与冰块口味极佳,跟它的口号一样:“滴滴精酿,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