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可去官留煞,五星则煞总不可混官,须以食神制之,遂使官清,否则阳年之煞与劫合化,阴年之煞与伤合化,亦可。《天官经》云:「劫伤见煞也相制,天官有势。」又云:「贪合见煞也忘煞,天官亦尊。」若七煞无食神制,又无劫伤合,独与天官经串钓,难望清贵。纵得进士亦不能馆选,即使馆选亦必至散去。内至京 堂四品,终不能大轿;外至藩臬两司,亦不能八座。更有公卿贵命,原盘并未官受煞混,特无食神制煞,劫伤化煞,往往从不清贵之衙门,一转则煞之为崇大也。惟武职官员,由行五起者,煞而兼刃,或掌威权有之。至于煞兼魁兼科,又当分观魁科之盛衰,或作清宦亦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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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法治与银行道德风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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