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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高句丽本纪第一。

始祖<东明圣王><琉璃王{瑠璃明王}>。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元年

始祖<东明圣王>,姓<高>氏,讳<朱蒙>[一云<邹囗{邹牟}>,一云<众解{众牟}>]。先是,<扶余>王<解夫娄>老无子,祭山川求嗣。其所御马至<鲲渊>,见大石,相对流泪。王怪之,使人转其石,有小儿,金色蛙形。[蛙,一作蜗。]王喜曰:“此乃天赉我令胤乎!”乃收而养之,名曰<金蛙>。及其长,立为太子。后,其相<阿兰弗>曰:“日者,天降我曰:‘将使吾子孙立国于此,汝其避之。东海之滨有地,号曰<迦叶原>。土壤膏囗宜五谷,可都也。’”<阿兰弗>遂劝王,移都于彼,国号<东扶余>。其旧都有人,不知所从来,自称天帝子<解慕漱>,来都焉。及<解夫娄>薨,<金蛙>嗣位。于是时,得女子于<太白山>南<优渤水>,问之,曰:“我是<河伯>之女,名<柳花>。与诸弟出游,时有一男子,自言天帝子<解慕漱>,诱我于<熊心山{熊神山}>下<鸭囗{鸭绿}>边室中,私之,卽往不返。父母责我无媒而从人,遂谪居<优渤水>。”<金蛙>异之,幽闭于室中。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而照之。因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许。王弃之,与犬豕,皆不食,又弃之路中,牛马避之,后弃之野,鸟覆翼之。

王欲剖之,不能破,遂还其母。其母以物囗之,置于暖处,有一男儿,破壳而出,骨表英奇。年甫七岁,囗然异常,自作弓矢,射之,百发百中。<扶余>俗语,善射为<朱蒙>,故以名云。<金蛙>有七子,常与<朱蒙>游戱,其伎能皆不及<朱蒙>。其长子<带素>言于王曰:“<朱蒙>非人所生,其为人也勇,若不早图,恐有后患,请除之。”王不听,使之养马。<朱蒙>知其骏者,而减食令瘦,驽者,善养令肥。王以肥者自乘,瘦者给<朱蒙>。后,猎于野,以<朱蒙>善射,与其矢小而<朱蒙>囗兽甚多。王子及诸臣又谋杀之。<朱蒙>母阴知之,告曰:“国人将害汝。以汝才略,何往而不可?与其迟留而受辱,不若远适以有为。”<朱蒙>乃与<鸟伊{乌伊}><摩离><陜父>等三人为友,行至<淹囗水>[一名<盖斯水>,在今<鸭绿>东北]。欲渡无梁,恐为追兵所迫。告水曰:“我是天帝子,<何伯{河伯}>外孙{甥}。今日逃走,追者垂及如何?”于是,鱼鳖浮出成桥,<朱蒙>得渡,鱼鳖乃解,追骑不得渡。<朱蒙>行至<毛屯谷>[『魏书』云;“至<普述水>。”],遇三人:其一人着麻衣,一人着衲衣,一人着水藻衣。<朱蒙>问曰:“子等何许人也,何姓何名乎?”麻衣者曰:“名<再思>”,衲衣者曰:“名<武骨>”,水藻衣者曰:“名<默居>”,而不言姓。<朱蒙>赐<再思>姓<克>氏;<武骨><仲室>氏;<默居><少室>氏。乃告于众曰:“我方承景命,欲启元基,而适遇此三贤,岂非天赐乎?”遂揆其能,各任以事,与之俱至<卒本川>[『魏书』云:“至<纥升骨城>。”]。观其土壤肥美,山河险固,遂欲都焉。而未遑作宫室,但结庐于<沸流水>上,居之。

国号<高句丽>,因以<高>为氏。[一云:<朱蒙>至<卒本扶余>,王无子,见<朱蒙>知非常人,以其女妻之,王薨,<朱蒙>嗣位。]时,<朱蒙>年二十二岁,是<汉><孝元帝><建昭>二年,<新罗>始祖<赫居世>二十一年甲申岁也。四方闻之,来附者众。其地连<靺鞨>部落,恐侵盗为害,遂攘斥之,<靺鞨>畏服,不敢犯焉。王见<沸流水>中,有菜叶逐流下,知有人在上流者。因以猎往寻,至<沸流国>。其国王<松让>出见曰:“寡人僻在海隅,未尝得见君子,今日邂逅相遇,不亦幸乎!然不识吾子自何而来。”答曰:“我是天帝子,来都于某所。”<松让>曰:“我累世为王,地小不足容两主,君立都日浅,为我附庸,可乎?”王忿其言,因与之鬪辩,亦相射以校艺,<松让>不能抗。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零二年

二年,夏六月,<松让>以国来降,以其地为<多勿都>,封<松让>为主。<丽>语谓复旧土为'多勿',故以名焉。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黄龙见于<囗岭>。秋七月,庆云见<囗岭>南,其邑{色}靑赤。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云雾四起,人不辨色七日。秋七月,营作城郭宫室。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零六年

六年,秋八月,神雀集宫庭。冬十月,王命<乌伊><扶芬奴>,伐<大白山{太白山}>东南<荇人国>,取其地,为城邑。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一零年

十(+一)年,秋九月,鸾集于王台。

冬十一月,王命<扶尉囗>,伐<北沃沮>,灭之,以其地为城邑。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一四年

十四年,秋八月,王母<柳花>薨于<东扶余>。其王<金蛙>以太后礼,葬之,遂立神庙。冬十月,遣使<扶余>馈方物,以报其德。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东明圣王一九年

十九年,夏四月,王子<类利>自<扶余>与其母逃归。王喜之,立为太子。秋九月,王升遐,时年四十岁。葬<龙山>,号<东明圣王>。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元年

<瑠璃明王>立。讳<类利>,或云<孺留>。<朱蒙>元子,母<礼>氏。初,<朱蒙>在<扶余>,娶<礼>氏女有娠。<朱蒙>归后乃生,是为<类利>。幼年,出游陌上,弹雀误破汲水妇人瓦器。妇人骂曰:“此儿无父,故顽如此。”<类利>惭,归问母氏:“我父何人,今在何处?”母曰:“汝父非常人也,不见容于国,逃归南地,开国称王。归时谓予曰:‘汝若生男子,则言我有遗物,藏在七棱石上松下,若能得此者,乃吾子也。’”<类利>闻之,乃往山谷,索之不得,倦而还。一旦在堂上,闻柱础间若有声,就而见之,础石有七棱。乃搜于柱下,得断剑一段。遂持之与<屋智><句邹><都祖>等三人,行至<卒本>,见父王,以断剑奉之。王出己所有断剑,合之,连为一剑。王悦之,立为太子,至是继位。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零二年

二年,秋七月,纳<多勿>侯<松让>之女为妃。九月,西狩获白獐。冬十月,神雀集王庭。

<百济>始祖<温祚>立。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作离宫于<囗川>。冬十月,王妃<松>氏薨。王更娶二女{姬}以继室,一曰<禾姬>,<囗川>人之女也,一曰<雉姬>,<汉>人之女也。二女争宠,不相和,王于<囗谷>造东西二宫,各置之。后,王田于<箕山>,七日不返。二女{姬}争鬪,<禾姬>骂<雉姬>曰:“汝<汉>家婢妾,何无礼之甚乎?”<雉姬>惭恨亡归。王闻之,策马追之,<雉姬>怒不还。王尝息树下,见黄鸟飞集,乃感而歌曰:“翩翩黄鸟,雌雄相依,念我之独,谁其与归?”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一一年

十一年,夏四月,王谓群臣曰:“<鲜卑>恃险,不我和亲,利则出抄,不利则入守,为国之患。若有人能折此者,我将重赏之。”<扶芬奴>进曰:“<鲜卑>险固之国,人勇而愚,难以力鬪,易以谋屈。”王曰:“然则为之奈何?”答曰:“宜使人反间入彼,伪说:‘我国小而兵弱。怯而难动'则<鲜卑>必易我,不为之备。臣俟其隙,率精兵从间路,依山林以望其城。王使以羸兵出其城南,彼必空城而远追之。臣以精兵走入其城,王亲率勇骑挟击之,则可克矣。”王从之。<鲜卑>果开门出兵追之。<扶芬奴>将兵走入其城,<鲜卑>望之,大惊还奔。<扶芬奴>当关拒战,斩杀甚多。王举旗鸣鼓而前,<鲜卑>首尾受敌,计穷力屈,降为属国。王念<扶芬奴>功,赏以食邑,辞曰:“此王之德也。臣何功焉。”遂不受,王乃赐黄金三十斤良马一十匹。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正月,荧惑守心星。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扶余>王<带素>遣使来聘,请交质子,王惮<扶余>强大,欲以太子<都切>为质,<都切>恐不行,<带素>囗之。冬十(一)月,<带素>以兵五万来侵,大雪人多冻死,乃去。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一九年

十九年,秋八月,郊豕逸,王使<托利><斯卑>追之,至<长屋>泽中得之,以刀断其脚筋。王闻之怒曰:“祭天之牲,岂可伤也?”遂投二人坑中杀之。九月,王疾病,巫曰:“<托利><斯卑>为崇{囗}。”王使谢之,卽愈。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太子<都切>卒。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三月,郊豕逸。王命掌牲<薛支>,逐之。至<国内><尉那岩>得之,拘于<国内>人家,养之。返见王,曰:“臣逐豕,至<国内><尉那岩>,见其山水深险,地宜五谷,又多囗鹿鱼鳖之产。王若移都,则不唯民利之无穷,又可免兵革之患也。”夏四月,王田于<尉中林>。秋八月,地震。九月,王如<国内>,观地势,还至<沙勿>泽,见一丈夫坐泽上石。谓王曰:“愿为王臣。”王喜许之,因赐名<沙勿>,姓<位>氏。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迁都于<国内{国内城}>,筑<尉那岩城>。十二月,王田于<质山>阴,五日不返。大辅<陜父>谏曰:“王新移都邑,民不安堵。宜孜孜焉,刑政之是恤,而不念此,驰骋田猎,久而不返,若不改过自新,臣恐政荒民散,先王之业,坠地。”王闻之,震怒,罢<陜父>职,囗司官园。<陜父>愤去之<南韩>。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立王子<解明>,为太子,大赦国内。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九月,王田于<箕山>之野,得异人,两腋有羽。登之朝赐姓<羽>氏,囗尙王女。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王太子<解明>在古都,有力而好勇。<黄龙国>王闻之,遣使以强弓为赠。<解明>对其使者,挽而折之曰:“非予有力,弓自不劲耳。”<黄龙王>惭。王闻之怒,告<黄龙>曰:“<解明>为子不孝,请为寡人诛之。”三月,<黄龙王>遣使,请太子相见。太子欲行,人有谏者,曰:“今邻国无故请见,其意不可则{测}也。”太子曰:“天之不欲杀我,<黄龙王>其如我何?”遂行。<黄龙王>始谋杀之,及见不敢加害,礼送之。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三月,王遣人,谓<解明>曰:“吾迁都,欲安民以固邦业,汝不我随,而恃刚力,结怨于邻国,为子之道,其若是乎?”乃赐剑使自裁。太子卽欲自杀,或止之曰:“大王长子已卒,太子正当为后。

今使者一至而自杀,安知其非诈乎?”太子曰:“向,<黄龙王>以强弓遗之,我恐其轻我国家,故挽折而报之,不意见责于父王。今父王以我为不孝,赐剑自裁,父之命,其可逃乎?”乃往<砺津><东原>,以枪揷地,走马触之而死,时年,二十一岁。以太子礼,葬于<东原>,立庙。号其地为<枪原{枪京}>。

论曰:孝子之事亲也,当不离左右以致孝,若<文王>之为世子。<解明>在于别都,以好勇闻,其于得罪也,宜矣。又闻之,传曰:“爱子敎之以义方,弗{不}纳于邪。”今王,始未尝敎之,及其恶成,疾之已甚,杀之而后已。可谓父不父,子不子矣。秋八月,<扶余>王<带素>使来让王曰:“我先王,与先君<东明王>相好,而诱我臣逃至此,欲完聚以成国家。夫国有大小,人有长幼,以小事大者,礼也,以幼事长者,顺也。今王若能以礼顺事我,则天必佑{佑}之,国祚永终,不然则欲保其社稷,难矣。”于是,王自谓:立国日浅,民孱兵弱,势合忍耻屈服,以图后囗。乃与群臣谋,报曰:“寡人僻在海隅,未闻礼义。今承大王之敎,敢不惟命之从。”时,王子<无恤>,年尙幼少。闻王欲报<扶余>言,自见其使曰:“我先祖神灵之孙,贤而多才,大王妬害,谗之父王,辱之以牧马,故不安而出。今大王不念前愆,但恃兵多,轻蔑我邦邑,请使者,归报大王:‘今有累卵于此,若大王不毁其卵,则臣将事之,不然则否。’”<扶余>王闻之,囗问群下。有一老囗对曰:“累卵者危也,不毁其卵者安也。”

其意曰:王不知己危,而欲人之来,不如易危以安而自理也。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夏六月,<矛川>上有黑蛙与赤蛙群鬪,黑蛙不胜,死。议者曰:“黑,北方之色,<北扶余>破灭之征也。”秋七月,作离宫于<豆谷>。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汉><王莽>发我兵,伐胡。吾人不欲行,强迫遣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我。<严尤>奏言:“<貊>人犯法,宜令州郡,且慰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叛。<扶余>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扶余><囗貊{秽貊}>复起,此大忧也。”<王莽>不听,诏<尤>击之。<尤>诱我将<延丕{侯雏}>,囗{斩}之,传首京师。[两『汉书』及『南北史』皆云:“诱<句丽>侯<囗{驺/邹}>斩之。]<莽>悦之,更名吾王为<下句丽侯>,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寇<汉>边地,愈甚。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冬十一月,<扶余>人来侵。王使子<无恤>,率师御之。<无恤>以兵小,恐不能敌,设奇计,亲率军,伏于山谷以待之。<扶余>兵直至<鹤盘岭>下,伏兵发,击其不意,<扶余>军大败,弃马登山。<无恤>纵兵尽杀之。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春正月,立王子<无恤>为太子,委以军国之事。秋八月,王命<鸟伊{乌伊}><摩离>,领兵二万,西伐<梁貊>,灭其国,进兵袭取<汉><高句丽县>。[县属<玄囗郡>。]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夏四月,王子<如津>,溺水死。王哀恸,使人求尸,不得。后<沸流>人<祭须>得之,以闻,遂以礼葬于<王骨岭>,赐<祭须>金十斤田十顷。秋七月,王幸<豆谷>。冬十月,薨于<豆谷>离宫。葬于<豆谷>东原,号为<琉璃明王{瑠璃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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