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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用一抹兰的情思,与你一生厮守(2)

她也许一样是带着亡夫的使命活在这世上的女子之一,发下这样的誓愿只求告慰那再不能相见的灵魂,并非因封建枷锁的束缚或为世人的眼光。彼时的她,内心如一潭死寂的井水,无论情爱,无论飞短流长,一任波澜不兴。

她只是想好好活下去,替他活下去,做他来不及做的事,尽他未能尽的孝道、责任,看他再看不到的人世风景。待百年之后,她也去向有他在的那永恒的寂静中,再将这一切一一说与他听。

然而,怀疑只是怀疑,她还是那个甘愿为爱情赴死的人,她还是那个发誓与相爱的人要一生相守的人。其实,很多时候,誓言其实并不可靠,最可靠的是内心深处坚定的信念。爱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海誓山盟和甜言蜜语,而是彼此心中共同守护的白头偕老的信念。一旦信念崩溃,曾经的凿凿誓言随风而逝,剩下的只是满地心伤的碎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直欣赏这样一种爱情: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有的是像流水一样绵延不断的感觉;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有的是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这是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在陌生的人群中,在迷失和彷徨间,始终安详而从容——因为知道,冥冥之中,自有一双属于自己的双手,它们紧紧地握住自己,陪自己走过所有的阴天和所有的艳阳天,直到一生一世。这就是《邶风·击鼓》的相守。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战鼓擂得镗镗作响,战士踊跃操练刀枪;国都、漕邑筑城墙,独我从军奔南方。

跟随将军孙子仲,平定他国陈与宋;久久不能把家回,忧心忡忡心儿碎。

哪里停军把营扎?慌了神儿丢了马;哪里寻它哪里找?荒野林下卧芳草。

生死离别啊聚散悲欢,我们曾经许下山盟海誓:“今生拉着您的手永结美好,与您永不分离白头到老!”

我声声叹息今离散,不能相见多悲叹;我声声叹息天涯远,不能信守誓言把家还。

现如今,人人都能念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人们总是希冀一些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仿佛这样反复吟诵总有一天就会成真。而这漂亮话不但能骗得别人相信,最后连自己也一齐骗进去。

只是,那些说的人真的能懂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涵括的那关乎生命的沉重分量吗?

时下,人们在举行婚礼时,通常都会放那首“最浪漫的事”: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一起变老”多像一句温馨的蛊惑,又像是一个恢弘璀璨却不堪一击的梦想。这凡俗尘世的男男女女都难免中它的蛊,也都做过这样的梦。然而,病好了,梦醒了,这句话也不过成为一句遥远的箴言,与谁再不相干。

如果我问你,你曾经是否有过刻骨的相思,给你带来肉体的疼痛,把你和周围的一切隔绝,让你四周的景物慢慢褪去颜色,变得极浅极淡?

若你没有,又不懂得,就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千年以前,一个戍边男子思归不得,唱下的悲歌:

战鼓擂得响镗镗,鼓舞战士练刀枪。他人国内筑城墙,唯我随军奔南方。

跟随将军孙子仲,要去调停陈与宋。常驻遍地难回家,使我愁苦心忡忡。

安营扎寨当做家,马儿走失何处藏。叫我何处去寻找?就在丛林大树旁。

生死聚散在一起,我的誓言记心里。紧紧握着你的手,与你到老在一起。

可叹与你久离别,再难与你重相见。可叹相隔太遥远,不能让我守誓言。

正所谓: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谁能知道他刻骨的相思之痛,谁能知道他心中的思忆之深?

那匹失而复得的马让他心生许多关于生离死别的感喟:如果没有陈宋之间的那场战争,他和她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们一起去广袤的田野,去看看遍地的幼苗如何沉默地奋力生长,去触摸清凉的河水如何沉默地灌溉田地。

他们一起去流淌的河边,去河边的丛林中,去丛林对面的山前,听蝉鸣,看白鹭,打鱼耕田。冬天来了,他们共守一尊红泥小火炉,互持一杯绿蚁新醅酒,一起期待下一个春天来临。

他记得,他走时,她没有哭,只是淡淡笑着说:天涯羁旅,不管迦南地还是炼狱,你只管去,我总会伴着你的。

他时时念着她的那句话,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每想起她的话,他就仿佛见得到阳光。她给他爱,让他有了逃避世间恐怖之物、残酷之事的契机,在她的爱中,他的世界如此安好静美。

只是,这漫长的战争仿佛将要持续到时间的尽头,他看不到归期,也看不到希望,唯有声声叹息,叹息命运,叹息这山重水重的阻隔。

每当回到那些遥远的诗篇中,才会记起,我们都是有过梦想的,我们都是爱过的。我们曾相信着“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们已经走得这么远了,又走得这样坚定而绝望,将曾经的柔软甩在了遥远的过去。而那些曾让我们泪下不已的爱的诗歌,在如今看来只是诗歌,再不能变成我们的生活。

如今,我们念着的是:视爱情为奢侈品,有最好,没有也能活。我们坚信,爱情不过是人生无数可能中一种小可能。我们为了不受伤害,给生命涂了太多太多的保护色。

要到何时,我们才会不再害怕被伤害,才敢对生命有所要求;而又要到何时,我们才会对这大好的世界,这生命和这誓言有着最深的相信和懂得?

岁月虽然会抚平各种各样的伤害,却也能蚕食掉这样那样的真情。《击鼓》中的男子明明知道任何海誓山盟都经不起时间的推敲,现实的践踏,他却依然相信,在这世间,在这万丈红尘中,总有一样东西是坚如磐石,灿烂如星辰的,值得我们“不辞冰雪为卿热”,值得耗尽生命最后的能量也要拥有。正如张爱玲曾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的肯定。”

一切都将化为尘土,唯留下一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深情,漂流于江湖。执子之手,在雨中共撑一顶小小的伞,在风中共披一件温暖的外套,让所有的山盟海誓都在此刻黯然失色,让执子之手的伟大爱情感动这个世界。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你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

弱水长流,只取一瓢饮

荏苒时光,游走在世间的陌上,彼此遇见,一见倾心。即使不是倾城倾国,只要你一个笑靥。红尘静静,泛舟逍遥在江湖里,相濡以沫。时光漫漫,缱绻融化在夕阳里,俪影晚霞。拼醉红颜,奔赴一生情。洗尽铅华,邀约一世爱。走过万水千山,跨过世事纷纭,携一缕清风,望一片闲云,一朝红颜逝,一夕与子老。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世界大千,只作一瞬观。这就是我,《出其东门》中那个痴情的男子。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

虽则如荼,匪我思且。

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漫步走出城的东门,那里的美人多如天上彩云;

虽然女子多如天上的云;可其中没有我心思念的人;

唯有那个着素衣围暗绿色佩巾的,是让我欢喜的人;

漫步走出外城的门,那里的美人多如山上的白茅;

虽然女子多如山上的白茅,可其中没有我心向往的人;

唯有那个着素衣围红佩巾的,是我心心念念的人。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每次读木心这首《从前慢》,就会忍不住地想:如果人的一生可以只听一支曲,只看一卷书,只饮一种茶,只用一种颜色,只爱一个人,如此专注而潦草,该有多好。然而这样单薄的愿望在现代社会里,是永远不可能成行的。

记得一篇文章中讲述过这样一个爱情故事,一对年迈的夫妇,坐在自家的院子里晒着太阳,妻子问丈夫:“你这一生爱过几个女人?”丈夫望着远处的天,慢慢地说:“我这一生总共爱过六个女人。”妻子听了,又惊又气,起身想走。

丈夫拉住她的手,淡淡笑着说:“她们分别是我初遇到的20岁的你,嫁给我的25岁的你,为我照顾孩子、做家务的30岁的你,陪我到处旅行的40岁的你,我生病时陪伴我的50岁的你,还有就是与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现在的你。”

妻子静静听着,静静流着泪。

1928年,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一年级的现代文学课上,一位年轻老师看着座下黑压压一片的学生,呆呆地站了十分钟,说不出一句话,只在黑板上写:“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这个惊惶的男子便是沈从文。

然而,他在那些黑压压的学生里面,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她便是张兆和。沈从文对张兆和的爱恋来得默然,却是一发不可收拾,写给她的情书如暴风雨般向她席卷而来,延绵不绝地表达着心中的倾慕。然而张兆和一直冷淡,从不回他的信,他顽固地爱着她,而她顽固地不爱他。

整整四年,他不间断地给她写信,他决定要“学做一个男子,爱你却不再来麻烦你。我爱你一天总是要认真生活一天,也极力免除你不安的一天。为着这个世界上有我永远倾心的人在,我一定要努力切实做个人的”。这些温暖而庄重的对待,比之那些寻死觅活更能打动人心。

最后张兆和“顽固的不爱”终于动摇了,对他说:“乡下人,来喝杯甜酒吧。”而后,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便是张兆和,他的“三三”。

这些用一生爱一人的男子心如星斗,人如赤子,他们的内里坚实紧密,纵使乱花渐欲迷人眼,也不能撼动他们丝毫。他们的爱情里没有更好或次好的备份,只能有一人,穿着淡色的衣衫,或是脸庞黑黑的,非如此不可。

杜拉斯讲过一件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看杜拉斯老年的照片,曾经的樱桃小口变得又扁又阔,那清透玲珑的神情变得苍凉辛辣,而且她的内心总有着暴力的欲望和无可救药的哀伤,老年的她仿佛一个将要坍塌的世界。总也想不通,那个男子究竟爱她什么呢?

世上有的是我们想不通的配对,别人想让我们看见的爱情模样通常不是那么真实,而我们想看的爱情模样却总也看不分明。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情有独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一生一世,幸幸福福,就是因为一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绽放。三生石路,只愿与你蝴蝶双飞。静水流深,只想与你鸳鸯戏游。木石前盟,只恋与你鹣鲽情深。水月镜花,只念与你连理双生。这就是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爱情。

琴瑟和鸣最关情

捡拾洒落一地的花瓣,把赠予你的笔墨装订成册。生命在文字里鲜活着,这种感觉,令人心怀璀璨。岁月的船头,我把自己站成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成为你案头上一抹挥之不去的风景。傍晚,我为你温一壶热酒,为你抵挡初冬的风寒。这一生,与你“结同心尽了今生,琴瑟和谐,鸾凤和鸣。”夫妻生活,最和谐在于能够琴瑟和鸣,如同《女曰鸡鸣》中妻子与丈夫的唱和。

女曰鸡鸣,

士曰昧旦。

子兴视夜,明星有烂。

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

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曦色明窗,一日之晨。公鸡初鸣,勤勉的妻子便起床准备开始一天的劳作,并告诉丈夫“鸡已打鸣”,言下之意是你该起床,准备劳作了。妻子的催促很委婉,而在这委婉的言辞之下也蕴涵着不少对丈夫的爱怜之意。

“士曰昧旦”,丈夫回得非常直白,这样直白的回答显露出他因为妻子的催促而有了不快之意。他似乎确实很想继续睡,但又怕妻子连声再次催促,只好辩解似的补充说道:“不信,你推开窗看看天上,那满天的星星还都闪着亮光呢。”

妻子是执拗的,她想到丈夫是家庭生活的支柱,便再次出声提醒丈夫身上所担负的生活职责:“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你看在树上宿巢的鸟雀都要满天飞翔去觅食了,你也该整理好你的弓箭去芦苇荡打猎了。她虽语气坚决,一催再催,但音调依然柔顺和悦。

《礼记·祭义》中说:“有深爱者,必生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因为爱着一个人,我们会试着让自己无怨尤,试着让自己无所求,试着去赞美这个残缺的世界。而看过《女曰鸡鸣》中这对夫妻早起时的对话,你就会明白一人的世界因有深爱而人所不同的个中意味了。

与《女曰鸡鸣》相比,同为催丈夫晨起的《齐风·鸡鸣》从人物的语气和行动都有很大的不同。

鸡既鸣矣,朝既盈矣。

匪鸡则鸣,苍蝇之声。

东方明矣,朝既昌矣。

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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