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80600000007

第7章 从脚到飞行器(1)

我们还要“强化脚”

著名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曾经说过,诗人可以歌唱——“健足如飞”。

可是,对于普通的两足动物、四足动物来说,脚一直令它们大伤脑筋。

主人为了到达目的地,需要它来承载一切负担,快跑、小跑或是蹦跳,它要痛苦地踩在各种锋利的石头或恼人的荆棘上,并无任何条件可讲。

脚,一直都是人体最容易受伤的部位之一。

所以,当人一旦脱离了动物群体的时候,就想办法扩展、增强后肢的能力,让它帮助自己完成各种任务。

对于“时间”的概念,原始人总是模糊不清。

他们只知道晚上之后是白天,白天之后是晚上。

天气总有一段温暖而又潮湿,接着一段是寒冷而又干燥。

现在,时间几乎看得见摸得着,它可以转换成能够定义的劳动量,劳动量又可以换算成利润和损失。

这样的时间观会让1.5万年前的人忍不住发笑。

如果让石器时代的人来学习使用手表和潮汐图,他们的吃惊和困惑一定会像澳洲丛林居民听到爱因斯坦的理论一样强烈。

所以,我们的祖先不会思考速度的问题,除非后面有敌人在疯狂追赶。

但是,所有的动物都有后背,后背还必须得由双脚支撑。

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他不在乎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需要多少时间,他在乎这一段路程需要费多少劲儿。跋山涉水,脚底板会生很多大泡,腿也会被灌木刺伤或划伤,对这些,人是十分在意的。

人在寻找“强化手”的同时,就在寻找“强化脚”了,并且相对来说更成功。强迫其他动物做它不乐意做的事,这一点,连最低等的动物都知道。所以,人在很早的阶段就役使几种哺乳动物,让它们用四肢代替人的脚。

最早被人类征服的动物是马。

马的后背宽阔而又舒适,人一旦骑上它,再远的距离也会毫不费力地抵达。但是这种动物难以驾驭,需要相当高的技艺。普通人要想从一处到另一处,又不想造成身体某个部位的伤害,只好选择步行。

步行对于曾经像牲畜一样生活,且没有积累半点私有财产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可是人一旦拥有了自己的几件家用品,他就成了自己财富的奴隶,走到哪他都想让它们紧紧跟随。

不久他就发现,拖重物要比背着它来得轻松。

这一事实得以确认之后,拖拉问题完全改观了。

当时的地球没有任何道路,但冰川时期漫无边际的雪地,给人们试验雪橇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时光推移,雪橇装上了滑板。

开始的滑板是骨头做的。金属普及后,铁替代了骨头,后来钢又替代了铁。

现在的雪橇比任何人类器械都更多地保留了最初的史前状态,在轮子发明后的很长时间里,雪橇依然故我。

17~18世纪,一些大的商业中心几乎所有的拖拉活儿都是由雪橇来完成的。因为轮子价格昂贵,就算杀掉几匹马,都要比在车匠那订购一辆普通的车划算得多。

轮子的发明人,他的纪念塑像在哪里?

他是人类最大的恩人之一,却被人类久久遗忘。

对于我们来说,他的贡献似乎使人不以为意。

可是,对圆木盘,人类有什么时候,不了解它隐含的搬运力吗?

这样的时候的确存在!

而且,在此之前的几千年时间里,根本没人发现轮子的妙用。美国的印第安人,他们不知道轮子的存在。当他们看到西班牙征服者的马车时,惊诧不已。

他们并不傻,头脑跟欧洲同时代人一样聪明。

他们在数学领域和天文学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

但他们没想过轮子,他们落后了。

西班牙人轻易地将他们征服,这也许是原因之一。

滚动的“脚”

在埃及统治者的墓里,我们发现了据说是最古老的轮子,现在它被陈列在博物馆里。还看见巴比伦雕塑中留着胡子的权贵人物,驾着装有外壳的小型人力车,去捕获雄狮。

荷马提到的车辆和国王一样多。

《圣经》中的车辆直冲云天,到达伊甸园的最高处。

整个古代史中,到处都是天车的传说。人们若是对某个神无限崇拜,就会描绘他是英勇的车手,驾着金质小马车,和太阳赛跑,偷了月亮,或是用马和轮子做了其他一些更难的事情。

值得怀疑的是,最早的车是不是理想的移动工具。除非老了病了,人们很少用它们。

人们还是喜欢骑马或是骑骡子。

罗马崩溃后,一个缺乏维修的时代也随之而来:车辆没有了道路,不能再正常运转。然后,有轮子的车成了私人游艇和专列一样稀奇、昂贵的奢侈品。直至最后,它们在欧洲的很多地方不见了踪影。

进入16世纪,陆地上的贸易开始兴起,人们需要更有效的交通工具。

不久,罗马的车又重现在欧洲大陆上。

在瑞士的乡间小路上,中世纪流行的运输者——“驮马”的铃声不再响起。但是,当运货马车将香料、纺织品从东方运到西方时,人们努力想使马车不要太依靠驴、骡的耐力和勤恳。这时,借助风的威力,帆船开始在海上大行其道,那么在干燥的陆地上,何不也给它一个机会呢?

一个聪明的弗莱芒人想出了好办法,他在四轮车上立了一张帆。效果还算不错,但是它只能朝着一个方向走,逆风的时候就停止不前。后来有人想让车轮借助人力行走,但这些发明最终都进了垃圾堆。

几百年后,又有人想到可以用“强化手”来推动“强化脚”。

最初,二者的结合是为了大炮——另一种强化的手。

这一点令人不快,但事实的确如此。

1976年,法国人居诺驾着一辆蒸汽驱动的车,在凡尔赛的道路上奔驰。这辆车专为法国战事部所造,用蒸汽取代马,将沉重的大炮从一处移到另一处。

居诺的车有别于现代两轮或四轮的车型,他的车有三个轮子。在崎岖不平的路上,以每小时4千米的速度奔驰着。

如果这辆车能够一直在路上行驶,这个发明家就会获得成功。可是,这家伙总是擅自窜进田野,车闸也不太可靠。于是,这个实验最终还是被放弃,并很快就被人们遗忘了。

也许是因为造机器的工程图纸出现失误,造成了这次失败,或者,是因为一般的军事首脑从心底对一切新事物都怀有抵触。

法国大炮专家就反对这种新机器。

同样的,50年后的那个意大利的佣兵队长波拿巴(拿破仑),对有人想驾驶汽船穿越英吉利海峡嘲笑不止。

75年后,麻醉药曾被一些的战事部拒之门外,说它既无用又危险。

更别提当时的山姆威勒斯们了,不用马拉的车使他们一片哗然,他们坐在装饰豪华的马车上对那些“痴心妄想”的人不断谴责:人想靠蒸汽旅行,这是对上帝的违抗和亵渎,庄稼会毁灭,马不再繁殖,帝国也终将会因此而灭亡。

但是,发明家之于发明,并不是他们想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忍不住早期的火车要这样去做。他们的血液当中,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在涌动,他们可以不活,但绝对不可以不发明,除非去死。

一个新思想一旦出现,98%的人会嗤之以鼻,这些人会给报纸写信,劝说那些“所谓的”飞行家、北极探险家、萨克斯管演奏家们停止行动,以避免给国内青年树立坏榜样。

幸好另外2%的人并不知道同胞们的这些举止,因为报纸对于他们来说,用途只有一个——塞进炉子,不让全家挨冻。

那些人有些疯狂,即使面对某爱国女士的眼泪也不肯放手。

这没什么不好。头脑清醒的人,他们受得了我们的知识先驱们所受的那些苦吗?

当然受不了。

这个世界如果都是由正常人组成,我们大概还生活在丛林中,借助那条长尾巴,快活地在树枝上跳来跳去。

我的话题似乎有点偏离,但我是有理由的,因为下面我要告诉你的另一种“强化脚”,它受到了最顽强、最猛烈的反对。

它就是火车。

理查·特雷维茨克、威廉?海德雷、乔治?史蒂芬森,他们被认为是这匹“铁马”的发明者。他们在世时,受到了来自社会表达的另一种形式的敬意,比如嘘声,向他们头上扔烂白菜叶,对于他们想打破乡村安宁生活的邪恶计划,国会通过议案予以干涉。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起到作用。

一段铁路完工时,又经过了十几年的口角、争辩、劝说,史蒂芬森才说服了上司。

现在,这三个人都有了雕像,那是在1825年。

希腊人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用机器“内脏”中有规律地喷出来的蒸汽推动机器。但是一直未能施行。他们头脑聪明,但是知之甚少,也没有积累足够的科学数据。他们准确地猜想了从治国术到汽车的一切,但是他们只能是古代世界的主要“预测家”罢了。

他们之后是虔诚的好市民们。

他们对“求知”“猜想”毫无兴趣,只要让他们“信仰”就行了。

多年的试验使他们确认:不能依赖来世的快乐,否则就会造成令人不适的现实地狱。于是内燃机再次走出了阁楼,他们继续希腊人未竟的工作,开始严肃地研究它。

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实验一种机器,能靠少量火药的爆炸来推动。瑞典王室在他试验火药的同时,买了一辆“机械装置驱动”的车,是纽伦堡的一个钟表匠制造的。对于道路来说,它太快了,它能以每一小时一英里半的速度一直在路上行驶。几年后,伟大的引力定律发现者牛顿,也在研究按照火箭方式驱动的车。

当人们确知提炼过的石油具有爆炸性时,也就是19世纪中叶,现代形式的汽车才首次亮相。

法国和德国正忙于试验时,1870年的普法战争爆发了,这次无谓的、灾难性的战争使试验延误。15年后,在欧洲大陆上首次出现了用“内燃发动机”推动的车。

它遭到猛烈攻击。

铁路公司严厉谴责这些“公共安全的敌人”在公路上横冲直撞,全然忘了不久前自己的遭遇。公民们大声疾呼自己的行走权。国会出面通过法律干预,可笑的是,要求有汽车的人,在汽车前面要有手持灯笼或红旗的护卫。

这些强化脚的功能的发明,使得社会体系发生了极大的变革。

詹姆斯?瓦特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自他因改良蒸汽机而获得专利的那一天,大变革就开始了。

距离的概念完全被它改变,地球被缩小,人们重新看待“速度”,人走得太慢,就像长了大脑的蜗牛,让这蜗牛作为运输工具实在令人不满。

在火车和汽车发明之前,脚是衡量速度的唯一标准,它的成绩不敢恭维。

现在,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我们迅速地走到了生物队列的前面。

我们不再坐着不动,虽然我们并不知晓飞奔的目标是哪里。

同类推荐
  • 失落的文明探索

    失落的文明探索

    人类总是充满好奇心,富有求知欲望,不仅对历史积淀的文 化知识和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具有浓厚的兴趣,而且对世界上许 许多多的未解之谜都充满了好奇心。这是人类的心理特征,也是 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基本动因。从地球到宇宙,从自然到历史, 从科学到艺术,在这许许多多的领域中,无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 的“未解之谜”。
  • 天蓝得像一页童话

    天蓝得像一页童话

    米羊和林新是同龄人,却仿佛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米羊品学兼优,家境好,诗文俱佳。当署名“米羊”的散文“荣登”当地报纸时,米羊俨然成为同学们眼中的明星。相形之下,林新则如被人遗忘的杂草,疯狂成长,野蛮滋生……父母离异是他心上永远的伤,与继母恶言相向,与同学打架斗殴,在学校旷课迟到,成绩下滑,不可救药。命运将这样两个有天壤之别的少年纠缠到了一起。就在矛盾、抵触、冲突如绷紧的琴弦一触即断之时,新乐章訇然而来……歧路少年重返阳光照耀抑或在阴暗角落默然腐烂?作家以纯净如北方碧空般澄明的文字,讲述两个少年的成长故事。故事中弥漫着郁郁葱葱的少年情怀,诗意而极富童话般美好的品质,正如本书书名。
  • 少年儿童要养成的80个好习惯

    少年儿童要养成的80个好习惯

    少年儿童时期是锻炼和培养卓越口才的最佳时机,本书正是基于这一点,从少年儿童自身的年龄、成长环境出发,从基本语言表达、交谈、朗诵、演讲、辩论、即席发言及巧妙问答等几个方面,为少年儿童朋友们提供80个口才技巧。冲破认识与实践的樊篱,让我们在家里、在学校、在社会交际中都能轻轻松松地提高口语表达水平,从而成为口才高手。
  • 不可不读的最幽默的智谋故事

    不可不读的最幽默的智谋故事

    人类历史就像是一条漫长的河,它孕育了数千年的灿烂文明。我们怎样以有限的时间去学习这些人类智慧的成果呢?如果有一种简便的途径能让小朋友们轻松地学习“人类的故事”,那真是善莫大焉。希望本书能带领小朋友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遨游,让它成为你的良师益友!
  • 挖呀挖,挖出一个大房子

    挖呀挖,挖出一个大房子

    《知道不知道》系列从地理、历史、生物、天文等各方面进行叙述,探究其深层次的奥秘。每一门类独立成册,帮助孩子们认识和理解所生活的世界,引导他们主动探寻问题和答案,对小学生思维的训练和潜能开发有着重要的影响。纸上魔方编著的《挖呀挖挖出一个大房子》为其中一册。《挖呀挖挖出一个大房子》是一本关于趣味考古科普书籍。经过历史的变迁,有些房子会被深深埋在地底下,而有些房子则光鲜亮丽、完好无损的呈现在世人面前。带着好奇翻开本书,让青少年读者们随同考古学家一起挖出让世人惊叹的文明遗址,并从它们身上探索未知的奥秘。
热门推荐
  • 银白的裁决之光

    银白的裁决之光

    公元2189年,这是人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无数的人类在陨星群坑中悲哀地失去生命,也许,这才是刚刚开始,等待着人类的是被掩盖的历史和新生命的复仇……十年过去,人类再次焕发出新的生机,这次站在命运的门口前的人是谁?在以培养对抗巨兽和巨龙的特殊学校的入学式上,他首次出现,以特招生的身份成为一名学员,但是,在所有人眼中,他只是一个依靠父母的功绩才得到学校录取的最弱者。
  • 本宫非卿

    本宫非卿

    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大学生,为了让母亲没有遗憾的离开而努力找寻母亲的家人。却不想阴差阳错被母亲留下的玉镯带到了异世。遇到了一只掉了毛的且又自恋的狐狸,她为了回家而在异世拼命的活下去,它为了打开心结拼命的活下去。一人一狐为了同一个目标在他们早已陌生的世界里找寻破名之人。
  • 庶女凤谋

    庶女凤谋

    具有异能的云笈意外重生为异世界邶魏国国公府三小姐燕霜树,与最强施术能力卓洗相遇,因为妖的出现邶魏国百姓平静的生活被打破,邶魏国炎帝真宗暴虐,相传天怒要让他的政权与国家化为灰烬。云笈一次次逃亡,同时也一次又一次与妖相遇,不解的她不得不与卓洗并肩作战,并踏上寻访九州平定妖祸的旅程。二人九死一生,经历各方灵兽,过招各路奇异人士,神兽妖术屡屡登场,她对自己的能力以及对卓洗的感情也越来越迷惑,未来之路与内心探索皆迷雾重重…
  • 瑶光女仙

    瑶光女仙

    战神之女,天赋绝绝,痴恋炎帝,为爱入魔。历经千余年,为他打江山,陪他入金宫,甚至牺牲自己的仙体堕仙入魔。却不料他的怀中已另有美人,留给她的只有嫌弃鄙夷的眼神。储瑶光怎么也想不到,曾经的患难与共,相互扶持,不过是一场阴谋之下的笑话!战神血脉,入火流,屠魔剑出。储瑶光发誓:如予重来,必将毁之……
  • 全球返古

    全球返古

    公元二零一五年,地球剧变,七大洲各地凭空升出四十九根千丈水晶塔,而后一个奇异世界降临地球,这个世界被称之为《上古世纪》,又因悬挂天际而被称之为《悬空之城》。人们最开始恐慌莫名,而当他们发现可以进入这个世界,并能够获得无穷好处之后,人类从此疯狂涌进悬空之城……地球从此进入了“返古游戏时代”。
  • 诺无戏言

    诺无戏言

    一朝穿越,公主还要上朝?郁闷之余,好吧!既来之则安之,穿上朝服,上朝!从此,斗姬妾护正统,杀过人下过毒,开过房抗过婚,混青楼验过尸,一朝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近日身体欠佳,诺飒公主聪慧仁善,悬壶济世,深得民心,今特立其为太女,代朕监国,钦此!”她笑了笑,接下圣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他,论财富,天下第一庄庄主,够有钱了吧?论能力,武林盟主,够有才了不?论美男排行嘛,不是第一,她却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琼花树下,素手泡一壶清茶,相顾无言,却明白彼此心中所想……“如今一切尘埃落定,我终于可以专心爱你了。”是啊,她从来都舍不得对他说一句戏言,凤隐天下,只为他,她说到做到了……
  • 娘子凶悍,夫君不敢惹

    娘子凶悍,夫君不敢惹

    她看看上的男人,只用一招就搞定,凶悍赖上,慢慢日久生情。“要我做妾?没兴趣,要做就做正室。”他把她娶为正室,却跟她相敬如冰。她无所谓啊,反正有吃有喝有穿有用,不用为生活烦恼,她乐得自在。只是,相公家里头那些妾室女人是什么鬼?一个个把她往死里整,往火坑里送,七个妾,外加一个窥视她正室之位的‘演后’,恨不得见缝就插,见风就起浪。奶奶的,她们以为她凶悍的名头是混来的?男人她都不怕,还会怕女人?只是,斗来斗去,伤人也伤己。相公不爱她,那她就麻麻利利的主动滚呗。第一春婚姻不幸福,不还有第二春嘛?啥,相公不让?呵,搞笑了,她能说,比起第一春,她更中意第二春么?
  • 傲世凌云志

    傲世凌云志

    这是一场大阴谋,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结局。
  • TFboys:遥不可及的梦

    TFboys:遥不可及的梦

    八年后的回归让她这个原本既单纯成绩又不好的女孩脱变成普林斯顿大学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可谁又知,八年前她又曾经历过什么?对于她来说,他只不过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既然是梦,何必留恋?
  • 盖世帝主

    盖世帝主

    天界,前世凌晨少年时惨遭厄运,被人追杀,意外掉进地下洞,得到九转神功,修炼有成后出关报仇。然后……然后地球的小凌晨发现他梦到这里竟然被吓醒了!接着小凌晨离奇遇到前世恋人,然后又没然后了……懵懂长大后,凌晨竟然穿越了,带着兄弟穿越……自此凌晨带着身世疑问,卷入了各种漩涡,开启一段传奇之旅,最终成就盖世帝主传说。——这是一个曲折的故事,待我慢慢细说。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