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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跑了匹马

“然后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被唐僧冤枉之后离开,去了花果山,就再也不回来了?”乌斯玛德问道。

“你觉得他回不回来?”白云依问道。

“我觉得他会回来,孙悟空是个重感情的人。”

白云依赞许道:“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本书太长了,一时半会说不完,今天就说到这里吧。到了马场,你是副主管,顶头还有个主管,你可要跟他处理好关系。”

乌斯玛德最讨厌跟那些狡猾的金阙人处理关系,但是还是不得不点点头。

马场门口看门的老头问明了他们的来意,便打开了大门放他们进去,那老头自称姓李,叫李俊峰,在马场工作了二十几年了,马场的大小事务他都熟稔于心,白云依给了他一份见面礼,就是一小包卷烟丝,那老头更加热情了,带着他们在马场转了一圈,给他们介绍马场的构造和人员。

皇家马场由五排马厩、一座员工住的小院和一大片草场组成,草场延绵至远处的神守山麓,都是围起来不给外人进入的,每年皇室时不时举行围猎骑射的活动的时候就会来这里,马场的工作内容就是照顾好这些身价比人还贵的宝马。

如今五排马厩里养了上千匹良马,扣除生病的老的和怀孕的,能用的马差不多九百多匹左右,宫里不时还会把受伤和生病的马送来疗养,每年马场里也会诞生数十数匹质量不错的小马。每年各方进贡的宝马,在轮番赏赐过后,剩下的都会到这里来,也有一些不受待见的马被送到这里来,比如那些脾气难驯的,伤过人的。

“我们这儿有三进院子,最里头的雅间只有贵人来的时候才能住,平日里都有人打扫,外面的主屋是主管的住处,他很少留宿,一直空着,旁边的一间屋子已经打扫出来了,就等着副总管来上任,外头住着的都是驯兽师和管理饮食起居的几个嬷嬷,至于马场的工人,都是从附近村子里雇来的,他们每天过来给马场清理卫生,喂马,做完就走,每个月领些工资,贴补家用。我原来也是喂马的工人,后来家里人都死光了,剩下光棍一个,家里没钱没宅没地,无处可去,就跟以前的老总管说情,让我留在马场工作。”李俊峰介绍了一遍,口干舌燥,顺便带他们到院子里去,从房里取了点茶叶,煮了茶水邀请他们喝。

“那副总管一般负责什么工作?”白云依问道。

“副总管和总管啊,就负责指挥我们工作呗,不过这些活儿大伙儿都做惯了,不用指挥也能做得很好,你看我们总管今天不就不在么,他一个月来两三趟,处理点事情,别的时候都不用过来。”

一言蔽之,那就是乌斯玛德过来什么都不用做,纯粹混吃混喝。

白云依知道这是骆菲儿走后门给他们找的好活计,只能愉快地接受了。

马场包吃包住,还有仆妇嬷嬷伺候,什么都不用干,脏活累活都给工人包了,每个月据说还有发俸禄,貌似也有二三十两银子。

这样的闲职有这样的待遇,已经相当的不错了。

白云依觉得很满意,乌斯玛德想带着她去逛马厩,看看马,李俊峰便叫了个相熟的驯马师带他们参观,皇家马场里的骏马都是资质非凡的宝马,当驯马师说起它们一匹上千两的身价的时候,白云依又郁闷了,他们得在这里连续干上多少年才够买一匹马?

算了一下,得三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正当她觉得无奈的时候,驯马师还补充了一句,单位不是银子,是黄金,三年不吃不喝也买不到一匹马,得把这个时间乘以十!人比马,气死人,这算是头一回。

真要在金阙皇朝过上上流社会的生活,起码得买得起宝马,住得起豪宅,算起来,真是一个天文数字。

乌斯玛德逛着逛着,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的目光落在一匹通体漆黑的马身上,直勾勾地不肯挪开了。

白云依可以理解,那就是现代人看到豪车的时候的目光啊!

“这匹马是大前年金水国进贡的,据说是野外捕获的宝马,性烈无比,相马的人说它是一匹难得的神驹,进献给陛下之后,陛下赏赐给了华亭公主的驸马,华亭公主给它赐名乌云,结果驸马府上的驯马师一个个都被他踢伤摔伤,连驸马本人都被它隔着栅栏咬了一口,最后华亭公主让人把马送到我们这儿来,看看能不能驯化,结果我们这边的人也拿它没办法,它天天想逃跑,咬坏了了不少绳索,铁链也咬坏了几条,我们就干脆不驯它,拿它当种马,结果母马都怕它,它对母马也很凶残,所以现在关在这里,打算过几天送去屠宰场卖了。”

“这么好的马,你们要把它卖了吃肉?”乌斯玛德觉得不可思议。

“没办法,驯服不了啊,以后若是伤了那些脾气坏的贵人,我们都要受罚,很可能项上人头都不保了。”驯马师解释道。

乌斯玛德挽起袖子:“让我来驯这匹马。”

驯马师大惊失色:“千万别尝试,太危险了。”

乌斯玛德不听他说,直接打开马厩的门走了进去。

那匹马不仅嘴和脖子被拴着,四肢也像犯人一样绑着铁链,它的身上有挣扎过的痕迹,旧伤新伤,斑驳在它原本乌黑亮泽的毛皮上。

它看到乌斯玛德靠近,没好气地喷着鼻息。

乌斯玛德伸手过去,它还作势要咬,被乌斯玛德躲了过去。

“它是一匹头马,还是那种很厉害的头马。”乌斯玛德仿佛从它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无数的绳索束缚着它,让它失去自由,还有一帮跳梁小丑般的人,妄想驯化它,驱使它,主宰它的人生。

“你是一匹王者之马,你不愿意屈服,不愿意失去自由,但是你却因此要被送去屠宰场。”乌斯玛德终于趁机摸到了那匹马的脖子,非常娴熟地抚摸它的脖子,让它平静下来。

“我知道你需要的不是一个对你指手画脚,呼来喝去的主人,而是一个伙伴,能够带你,去驰骋奔跑的伙伴,你不想困在华丽的马厩里,充当一个炫耀的资本,而是想纵情奔跑在苍茫的原野上。”乌斯玛德对它说道,那仿佛通了人性的马儿用一对乌黑发亮的眼睛一直看着乌斯玛德,似乎听懂了他的话。

乌云渐渐平静了下来,甚至微微低头,蹭了蹭乌斯玛德的手臂。

驯马师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来没有见过乌云有这般温顺的时刻。

“见了鬼了,这件事一定要汇报给总管知道。”驯兽师拔腿就跑,恨不得立刻把这件事宣言得人尽皆知,也难怪,像乌云这样的宝马,价值不菲,却无法驯服,卖给屠宰场,实际上是损失惨重的。

紧接着,乌斯玛德把乌云身上的铁链和绳索都解了下来,将它带出马厩,重获自由的乌云蹄子蹭地,急躁地甩了甩头,就要往前跑,乌斯玛德一跃而起,骑在它的背上,这下子把这匹性情暴烈的乌云给激怒了,它疯狂跳跃,甩动,想把乌斯玛德甩下来,只可惜乌斯玛德牢牢地抱住它的脖子,就是没有被甩下来。

乌云最后无计可施,开始狂奔,打算逃离马场。

就算被关押了很长时间,血液里头本能的奔跑的能力却没有丧失,白云依还没从乌云发狂的震惊中缓过神来,就看到乌云带着乌斯玛德如同离弦的箭一般激射出去,冲向了茫茫没有边界的草场。

不远处几个驯马师大喊大叫地跑过来,等他们气喘吁吁地赶到的时候,乌云和乌斯玛德都彻底没影儿了。

“怎么回事?谁把乌云放跑了?”有人问到。

白云依一阵无语,不知道如何回答。

“这下麻烦了,肯定抓不回来了,对了,新来的副总管呢?”他们问道。

白云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指着乌云消失的方向:“被马驮跑了。”

“天啊!太危险了!为什么副总管要做这种危险的事情?”

所有人议论纷纷,还有人觉得他很可能会被乌云踩死在野外。

白云依脸色微变:“这马这么可怕的,那还不赶紧帮我找人。”

大家这才在马厩里牵了几匹跑得飞快的马,骑了上去,往草场深处的方向追去。

直到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的白云依才在门口遇见了满身狼藉的乌斯玛德,他自己一个人回来了。

“你……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白云依担忧地问他。

“没事,让我喝口水先,我跟着乌云跑了好远,都跑出皇都的地界了,后来自己走回来的,幸好走到半路遇到马场的人,不然要明天早上才回得来。”

白云依看他确实没有受伤,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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