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卿打量着屋内的摆设,干净中透着些许清雅,目光落在墙上几幅画卷之上,不由赞叹,“想不到这种地方也有如此绝世之作。这些画中以清淡的画风,素雅衬托,着眼之处墨色一点,写意之笔挥洒飘逸,画笔一勾,随行之间,深远幽淡,似淡似深,如墨如白,收锋落笔之处,风清云淡,描绘细致,玲珑剔透,画中人,人中画。实在妙!”眼眸定在署名时,脸上的笑容微敛,居然是公子穆所作的画,放在这种地方,真是侮辱。
“公子卿,不止是画好,恐怕主人的爱好堪称举世无双。”祈容轻笑道,手中拿着玉竹笔架上的笔不仅尖、齐、圆、健,还分别用鹿毛、狼毛、兔毛、羊毛、狸毛不下十几种毛笔。几方雪色宣纸更是薄、软。用手指摩挲中能感到无比的雅致。
风卿闻言,走了过去,心中微赞,眼中一掠而过诧异神色,“果然能堪称举世无双。想必有些事呼之欲出了。”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们又不吃亏。就当做出门在外玩玩吧!”魔殇邪肆一笑,双手枕着头,双脚相交弯起,一副惬意地模样。半眯着红色的眸子,暗暗想着该如何折磨狂桀。想不到还有人将他比下去。别以为他魔殇就这点能耐,出人意料一向都是他的风格。
楚云峥脸色依旧肃穆,一身黑蟒袍穿在身上,一分沉稳两分冷清七分煞气,颇有修罗气势,浩瀚凌厉。凝眸沉思。
来到英雄冢第一日。
风卿、祈容、魔殇被英三娘送去搬石头,楚云峥一人挑一担石头。美其名曰‘锻炼’。
英三娘语气不轻不重,看着他们四人说道,“你们可以不搬石头,但是老娘的英雄冢可不是养些吃白饭的。不干活也可以,那就去接客。我想两者比较起来,你们更愿意做苦力。”
魔殇笑颜如一朵盛开的玫瑰花,语气柔媚道,“三娘啊,魔殇有礼了。比起搬石头,我比较喜欢接客的生活,不仅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同时也能赚点钱花花,何乐而不为呢?”
“魔殇公子客气什么,来我们英雄冢的人都是自己人,谈不上赚钱的事。我英三娘出了名的好说话。成,魔殇公子什么也别干,就等着接客吧!”英三娘有股好言壮志道。
魔殇红眸流转,嘴角带着一抹若有若无肆虐的笑意,回头看了一眼风卿,眉轻挑,似在说,“公子卿,你这身子骨,还是能屈能伸好!”
第一日,在魔殇‘弃暗投明’‘见风使舵’之下,风卿、祈容毫不客气效仿之。
按风卿的诉说,“我身子骨弱,这阳光强烈,一不小心我就会晕厥。与其干苦力,还不如舒舒服服。大丈夫能屈能伸,这点小事我风卿不会放在心上。清高也不能不要命不是?”
据祈容申辩说,“我祈容好歹也是富甲天下,这种苦力活还真不适合我。要面子也不能蛮干啊!”
楚云峥望着三个逐渐离去的背影恨得牙痒痒,脸色阴沉,浑身上下血液翻滚,气手上青筋凸显。认命,搬!
第二日。
风卿、祈容、魔殇悠闲地接待客人。
风卿嘴角一扬,笑容轻浅,“谢谢姑娘厚爱。姑娘的画风风雅怡人,诗词抒发情感炙热,诗收尾相接不仄不韵,朗朗上口,确实难得一见简单又韵意深远的好诗。而字,笔锋清秀锐朗,似流水中的鱼,自由自在,别具一番风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