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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蝴蝶效应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宋代的官话,相当于后世的普通话,然而令他动容的,却是其中的两个字,如同炸雷般地轰进他的脑海。

碳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胸中翻起巨浪,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妻子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你大爷!不会这么巧吧?他在心中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

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99%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

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少年时看过的那本演义小说,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

难怪女真兵们不知道这个名字,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

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

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爷爷这样的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巨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

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

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

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

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绕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他想起了自己曾对后世最好的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讲过的一番话:“我们要彼此珍惜,因为到了这种年龄,我们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结交新的真正的朋友了,如果现在我失去了你们当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就少了一个。”

就在他讲了这番话不久,其中的一个就在背后给了他一刀,那一年,他大学刚毕业,笑里藏刀的把戏,他用血的代价学到了。

但秦桧是何许人也,虽不知这个从哪冒出来的新同胞的底细,但从方才的对话和察言观色中,嗅出了这个同胞对自己决无善意,就好像老鼠对猫的感觉一样,天生不是同类,早已生了提防之心,笑里藏刀同样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堆出了满脸笑容。

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家伙同时打起了哈哈,分外亲热起来,倒把完颜楚月冷落在一边。

这时,已喝得醉醺醺的移刺古晃过来,一把拉开他,口齿不清道:“明日,不要理这个家伙,他是你们汉人中的败类,为了投靠我们大金,连浑家都搭上了。”

执事显是被说中了痛处,依旧笑眯眯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他却没有注意到秦桧的细微变化,否则,他将重新估计对方的实力与智力,一个汉人执事若无所恃,是不敢对一个女真军官用如此眼神的。因为移刺古的话也令他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执事又有何区别。

不知何时,达凯也凑了过来,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移刺古此言差矣,秦执事乃深明大义,做我大金的狗也胜过做南宋的人,明日百人长,对不对?”

这番话说得拐弯抹角,一下子带上了三个人,移刺古脸上大不以为然,却碍于身份,没在吱声,这厢的俩人听得满脸羞惭,第一次心意相通,这种变相的侮辱,即使是这个后来的大奸臣脸上也挂不住。

接下来的反应就显示俩人的差别了,转眼间,执事露出谄媚的笑容:“圣将军此言甚是,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日大人,是否?”

这老奸巨滑的家伙顺手将了他一军。他一看自己的两个对头站在了一个战壕里,一唱一和地挤兑他,非逼着他给自己扣上汉奸的帽子不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大学里就精于诡辩的他立刻抓住了对方的语病,避开主题,冷笑道:“依两位的说法,这识时务的俊杰就是狗了,不知圣将军是否算俊杰呢?”

达凯脸色一变,还没有人敢如此公然讥讽他,正待发作,便听到边上的完颜楚月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

各自散开,他随完颜楚月去拜识新的军僚,瞥见秦桧拉住达凯在原处嘀咕着,显是打听自己的底细。

鼓声响起,一队女真姑娘翩然而入,在大帐中央跳起了舞,宴会正式开始了。这种小规格的嘉奖宴挞懒是不出席的,因此各位将官都显得无拘无束,大都在宴会开始前已喝上了,他和移刺古这两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反而没人搭理,因为在座的将官都是谋克以上级别,就属他俩军衔最小,还好有完颜楚月陪着。

他到现在对金军的军衔还是稀里糊涂的,应该有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谋克(辖3个百人长)、千人长、猛安(辖10个谋克)、万人长……还有各种将军。中国人自古官多,少数民族也不能例外。

舞毕,照例是摔角表演,几个已喝得东歪西拽的武将看得技痒,扯住相熟的同僚进入场内比试起来,发黄的羊毛地毯上,这边一对那边一对地扭作一团,其余人一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面看得哈哈大笑。

女真人在宴席上没大没小的作风他看得多了,苦的是身边正襟危坐的楚月郡主,在这些大半是她父亲的下属面前,她摆出一副庄重之态,连累得他也缩手缩脚,好在没逼他饮酒。

移刺古也知道他酒量不行,苦无对手,只好自斟自饮。

这时,他看见达凯端着一碗酒微笑着走来,心中暗暗叫苦,只求他不要找上自己,自知喝酒、摔角都不是人家对手。

早已憋得难受的完颜楚月活跃起来,拉住达凯又说又笑的,全没了刚才的风度。

达凯跟喜笑颜开的移刺古连干了几大碗酒,这才转向了他,满嘴喷着酒气:“明日怎么不饮酒,是不是萨阿达?”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心道来了,针锋相对道:“饮酒的未必都是萨阿达!”

达凯露出嘲弄的眼神,话中有话:“那么摔角呢?”

他被挤出了这句话:“那当然是!”

达凯像看着陷阱里的猎物,用东北腔的汉语道:“好汉子,咱们摔一把!”

他没有退路了,硬着头皮道:“好吧!”

他看着脚步踉跄、已有7、8分醉意的达凯,投机地想或可一拼,而且自己已非从前。

达凯一下场,他便傻眼了,但见人家酒意全消,笔挺而立,爽朗的声音传遍全场:“诸位大人,我和明日百人长来一场小赌,给大家助兴,谁摔角输了便学三声狗叫。”

看到达凯大有深意地瞥过来,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圈套之中,达凯以佯醉和言语引自己入彀,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无法反口,显是要清一清方才的口水帐,当真是小人报仇,只在眼前。

他又感觉到另一道幸灾乐祸的目光,立刻猜到了它的主人是谁——秦桧。

女真人性喜争强斗胜,顿被挑起了兴头,一面吆喝清场,一面纷纷以俩人的输赢赌起酒来,有大半人赌达凯赢,剩下的一小半却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站在他一边的。

完颜楚月大感有趣,也和移刺古赌了起来,她当然是赌自己的表哥赢,移刺古拍着胸膛鼓励他:“兄弟,没关系的。”

言下之意,也不看好他。

听得满不是滋味的他磨磨蹭蹭脱甲解刀,盘算着如何对付这个女真高手,在这非拼生死的比试中,护身甲起不了作用,死亡压力下的战斗潜能也无以激发,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无倚仗。

这时,移刺古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以静制动。”

跟达凯交过手的移刺古这句话可谓雪中送炭,他感激涕零地看了移刺古一眼,又狠狠地白了在一旁等着看热闹的完颜楚月:“女人都这么现实,哪个时代都一样。哼!老子作了狗,你这做主人的也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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