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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字

就这样,张与可和高仲二人,一人在屋里,一人在屋外,开始了隔屋教学。

在这个时候黄桷树下,杨三老撑着油纸伞看着面前的一切,尤其是见到张与可欣慰的笑容,便也是露出了笑容,因为他已经看出来,这个文曲星十分的中意高仲。

经过了这一天的大雨之后,村里的人就没有其他的孩童来黄桷树了,只有高仲依旧每日到黄桷树下报到。

而张与可也是跟着高仲立下了规矩,日后下暴雨可以不用来这边。

于是乎从这一天起,在村里便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一个儒士坐在竹屋之中读书,而外面一个农家孩童跟着一同摇头晃脑,时不时还在地上写写画画。

“握笔的时候要用力,写出来的字才方正,才好看!”

现在高仲书已经背的很多,就是字写的很烂,虽然实在沙地上书写,不过张与可还是不满意。

“你是时候学习写字了!”

看了几眼高仲的字,张与可连连摇着脑袋,这小家伙的字虽然看的出来写的是什么,但是张与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不好看。

一旁杨三老,看着张与可和高仲二人,喝着茶面上也是带着浓郁的笑容,这段时间张与可和高仲明显亲近了很多,从二人的动作便能看出来。

此时,一旁路过的村民见到张与可和高仲二人,也是满眼的羡慕,他们也是后来得知先前张与可的一系列举动全都是为了考验孩童,然后选择其中几个比较刻苦的。

可惜的是,到最后只有高仲一个人留了下来,这让不少人都扼腕叹息,如果自己的孩子能再坚持一段时间就好了,哪怕日后只在文曲星旁边听听书也好。

教训完高仲之后,张与可便回到了竹屋,看了看屋内,然后朝着身边的小书童说道:“这些毛笔全都分岔了,给我全都丢了吧。”

“啊,大少爷,这些毛笔可是他们前些日子才送来的,你都还没有用几次呢!”

听着张与可的话,小书童有些肉疼,这可是上好的毛笔,一只都是好几两银子。

“恩?我说扔了不行吗?”

张与可面色一遍,朝着面前的小书童说道。

小书童撇撇嘴:“我知道了,你是要给外面的那小子。”

“知道了就别多话!”

张与可没有否认,然后继续拿起了书本继续看书。

既然是张与可的意思,小书童也不好违背,只好气呼呼走了出去,来到了高仲的面前,将手中一把毛笔递给了高仲:“我家少爷给你的!”

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去,

在这个时候高仲却一把抓住了他,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包东西,这个东西是用一张大桑叶包裹的,小书童见到这东西迟疑了一下,然后拿过来的打开一看,见着里面装着的是一包红的发黑的桑葚,面色一喜:“这是给我的?”

桑葚,又被称之为桑果。是桑树的果实。

在村里有很多的桑树,而今正好是桑果成熟的日子,小书童早就已经安奈不住想要去采集桑果的心情了,可惜他身为书童主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张与可,抽不开身,现在见到桑果摆在自己面前自然是非常开心。

高仲摇了摇头,然后指了指张与可,笑了笑。

见到如此,小书童面色一下子就变了,撇嘴看着高仲显得十分不开心。

看着小书童变化的脸,高仲咧嘴笑了笑,从怀里又拿出了一包桑果,这包桑果也是赤黑赤黑的,个头也大。

“这个是给我的?”

见到高仲又拿出了一包,小书童面色又发生了变化,欣喜的问道。

“恩。”

高仲点头,然后又将桑果收了起来,表示等小书童再出来的时候给他。

小书童点点头,这才满意回到了竹屋,将桑果递到了张与可的面前:“少爷,这是外面那娃子给你的。”

张与可低头看了看这桑果,拿了一个在手上看了看,这桑果有自己指头那么大,颗粒饱满,桑叶里面的每一个都是如此,显然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而且每个都是湿漉漉的,这些天没有下雨,清晨的露水也没有这般多,这应该是洗过之后留下的痕迹。

看着眼前的桑果,张与可一下子就来了兴趣,直接丢了一颗丢入到了自己的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正适合在夏日吃这些东西。

“大少爷……”

就在这个时候小书童朝着张与可叫喊了一声,见到张与可吃的这般静静有味儿,小书童也是按捺不住了。

听见书童的叫喊,张与可朝着外面一看,见着高仲正抱着一捧桑果在外面等着,而小书童也是面色焦急,这一下子张与可便是明摆着是什么意思了。

“去吧,叫那小子多多练字,那边有一块石板不错,接下来的时间我就不给他教导新书了,让他把字练好再说!”

张与可朝着小书童说道,说完自己又拿起了桑果,细细享受这桑果的美味。

小书童闻言便是朝着张与可说了声谢谢,然后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和他一同在黄桷树下坐了下来。

高仲将桑果摊开,放在石板上,这一份比张玉可的那一份分量要多一些,但是颗粒明显笑了很多。

可是小书童不在乎,拿起一颗桑果便是朝着嘴巴里面喂去:“我家少爷说,让你好好练字,这段时间暂时别学新书了。”

高仲点点头:“我知道了。”

在古代,字写得好不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一份试卷哪怕是你文章再好,如果你的字不好,那么不好意思你就会末等!

尤其是毛笔字非常难写,力度稍微掌握不好,那么这个字就写的不对。

现在从张与可那里得到了毛笔,张与可自然不敢懈怠了,而且将来自己如果想要中秀才、中举人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将字写好。

“前些日子我见你在竹屋后面种了什么东西,是什么?”

小书童忽然看着高仲好奇的问道:“我看着好像是你手中的土疙瘩是不是?”

听着小书童的话,高仲吃了一惊,没有想到这件事情居然被小书童给发现了。

高仲点点头:“是的,拿东西可是宝贝,我怕种在别的地方被人给毁了,于是就种在了这里,你可别告诉别人!”

小书童吃这桑果:“可以,但是等那东西成熟了,你必须要给我先分享好不好?”

高仲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有时候萍水相逢到生死之交往往都是这么简单,一个小小的秘密不知不觉间将小书童和高仲二人的关系拉的更进了步。

这一天高仲带着张与可给的毛笔回到了家,小小的农家因为有了这个东西才显得有了几分书香感觉。

高仲拿着笔,在里面选了一支最烂的,然后在自家石板上开始相书写起来:“秦攻宜阳,周君谓赵累曰……”

这毛笔比竹签更难掌握轻重,一笔下去不是轻了就是重了,字体也是难看的要死。

高仲见到自己写的字总感觉想哭,要是这个世界有钢笔就好了。

不过在一边看着高仲写字的高巧儿却是感动的一塌糊涂,没多一会儿功夫眼泪便是紧跟着流了下来,然后便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祖宗保佑之类的。

惹得高仲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笔过来好好安慰一下自己的母亲,而高巧儿这才意识到这般做影响到了高仲学习,才的强忍住了泪水,在一遍继续看着高仲龙飞凤舞的写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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