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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史记(3)

四年【四年:指吴王余昧在位的第四年。】,王余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致:传位。】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昧后立。今卒【卒:通“猝”,仓猝。】,其子当代。”乃立王余昧之子僚为王。

【译文】

二十五年(前561),王寿梦死。寿梦有四个儿子:长子叫诸樊,次子叫余祭(zhài),三子叫余昧,四子叫季札。季札贤能,寿梦生前也曾想让他继位,但季札避让不答应,于是让长子诸樊继位,总理诸种事务,代理执掌国政。

王诸樊元年(前560),诸樊服丧期满,要把君位让于季札。季札推辞说:“曹宣公死后,各国诸侯和曹国人都认为新立的曹君不义,想要立子臧为曹君,子臧离开曹国,以成全曹君继续在位。君子评论子臧说他‘能遵守节义’。您作为长子本是合理的继位人,谁敢触犯您呢!当国君不是我应有之节。我虽无能,也愿学习子臧那样的义举。”吴国人坚持要立季札,他反而抛弃了家室财产去当农民,吴人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

十三年(前548),王诸樊死去。留下遗命把君位传给其弟余祭,目的是想按次序以兄传弟,一定要把国位最后传至季札为止,来满足先王寿梦的遗愿。而且因为兄弟们都赞赏季札让国的高风亮节,大家都想把国君之位让给别人,这样就能依次渐渐传到季札身上了。

……

王余祭四年,吴国派遣季札去慰问鲁国。

……

四年(前527),王余昧死,想传位于其弟季札。季札避让,逃离开去。于是吴人说:“先王有令,兄死弟继位,一定传国给季子。季子现在逃脱君位,那王余昧成为兄弟中最后一个当国君的人。现在他死了,其子应代其为王。”于是立余昧的儿子僚为吴王。

【师说】

在本篇节选的内容中,司马迁用简练的语言,寓论断于叙事之中,歌颂了季札不慕权力、三次避位让国的高风亮节。

吴王寿梦的四个儿子中,四子季札最贤能,寿梦生前也曾想让他继位,但季札避让不答应,于是让长子诸樊继位。这是一让。

吴王诸樊服丧期满,要把君位让于季札。季札又以遵守节义为由坚决推辞,甚至抛弃了家产去当农民,以表明决心。这是二让。

吴王余昧将死,想传位于其弟季札。季札再一次避让,逃离开去。这是三让。

季札三让国君之位的高风亮节,对那些一心争名夺利之人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讽刺。他的这种精神对于今天的我们也是值得学习和推崇的。

【知识卡片】

《吴太伯世家》,记载了吴国从开国祖先吴太伯立国至吴王夫差亡国的长达一千二百年的一部兴亡史。通过本篇,司马迁让读者清晰地了解到吴国由弱而强、又由盛而衰的完整历程。篇中再现了吴楚、吴越以及吴与中原诸侯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也反映了吴国内部统治阶级之间的王室斗争和君臣矛盾。

在本篇中,司马迁歌颂了吴太伯、季札二人不慕权力避位让国的高风亮节,无疑是对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势、喋血残杀的一种嘲讽和反驳。同时,通过描绘公子光弑王僚的历史场面,正面揭露和鞭挞了吴国王族成员之间同室操戈以谋王位的残忍行径。并且,通过对伍子胥尽忠报国反遭赐死的具体史实的生动描述,愤慨地批判了吴王夫差的昏暗不明,抒发了对专制社会中正直贤能之士“忠而被谤、信而见疑”的人生悲剧无限的同情和不平。

【故事链接】

季札挂剑

季札,春秋时期吴国人,是吴王寿梦的小儿子。他博学多才,品行高尚,甚至是他自己在心里许下的诺言,也要竭尽全力去做。

一次,季札遵照国君的旨意出使各诸侯国。他中途经过徐国,受到徐国国君的热情款待。两人意气相投,谈古论今,十分投机。

几天后,季札要离开徐国继续赶路,徐国国君设宴为季札送行。宴席上不但有美酒佳肴,而且还是优雅动听的音乐,这一切令季札十分陶醉。酒喝到兴处,季札起身,抽出佩剑,一边唱歌一边舞剑,以助酒兴,表示对徐国国君盛情款待的感谢。

这把佩剑不是一般的剑,剑鞘精美大方,上面雕刻着蛟龙戏珠的图案,镶嵌着上等宝石,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精致。剑锋犀利,是用上好的钢制成的,看起来寒光闪闪,令人不寒而栗,挥舞起来更是银光万道,威力无穷。徐国国君禁不住连声称赞:“好剑!好剑!”

季札看得出徐国国君非常喜欢这把宝剑,便想将这把剑送给徐国国君作纪念。可是,这是出使前父王赐给他的,是他作为吴国使节的一个信物,他到各诸侯国去必须带着它,才能被接待。现在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怎么能把剑送给别人呢?

徐国国君心里明白季札的难处,尽管十分喜欢这把宝剑,却始终没有说出,以免让季札为难。

临分手的时候,徐国国君又送给季札许多礼物作为纪念,季札对徐国国君的体谅非常感激,于是在心里许下诺言:等我出使列国归来,一定要将这把宝剑送给徐国国君。

几个月后,季札完成使命,踏上归途。一到徐国,他顾不得旅途的劳累,直接去找徐国国君。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徐国国君不久前暴病身亡。

季札怀着沉痛的心情来到徐国国君的墓前,三行大礼之后,对着国君的墓说:“徐君,我来晚了,我知道您喜欢这把宝剑,现在我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将这把剑交给您了。”说完摘下佩剑,双手敬到墓前,然后郑重地把剑挂到了墓前的松树上。

跟在一旁的随从不解地问:“大人,徐国国君已经去世了,您把剑送给他,他也看不到,您这么做有什么用呢?”

季札说:“在离开徐国之前,我已经在心里许下诺言,要将这把剑送给徐君。从那时起,这把剑已经不属于我了。这段时间以来,我只不过是借用,现在是来把剑还给徐君的。”

姜太公钓文王

【原文】

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东海:此处泛指江苏、山东一带沿海,非今之东海。】上【上:岸边。】人。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

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奸:通“干”,有所求取而请见。】周西伯。西伯将出猎,卜【卜:占卜。】之,曰:“所获非龙非螭【螭(chī):无角之龙。】,非虎非罴【罴:棕熊。俗称“马熊”或“人熊”。】;所获霸王之辅【霸王之辅:能够帮助实现在天下称王称霸的愿望的人才。】。”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阳:河的北岸。】,与语【语:谈论。】大说【说:同“悦”。】,曰:“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适:到。】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号:称呼。】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立为师。

或曰,太公博闻,尝事【事:侍奉。】纣。纣无道,去【去:离开。】之。游说诸侯,无所遇【遇:知遇,受重用。】,而卒【卒:最终。】西归周西伯。周西伯拘【拘:囚禁。】羑【羑:读作yǒu。】里,散宜生、闳【闳:读作hóng。】夭素【素:向来。】知而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伯贤,又善养老,盍【盍(hé):何不,为什么不。】往焉”。三人者为西伯求美女奇物,献之于纣,以赎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反:通“返”,返回。】国。

【译文】

太公望吕尚,是东海岸边的人。吕尚本姓姜,因为以其封地之名为姓,所以叫做吕尚。

吕尚曾经穷困,年老时,借钓鱼的机会求见周西伯。西伯在出外狩猎之前,占卜一卦,卦辞说:“所得猎物非龙非螭,非虎非熊;所得乃是成就霸王之业的辅臣。”西伯于是出猎,果然在渭河北岸遇到太公,与太公谈论后西伯大喜,说:“我国先君太公就说:‘定有圣人来周,周会因此兴旺。’说的就是您吧?我们太公盼望您已经很久了。”因此称吕尚为“太公望”,二人一同乘车而归,尊为太师。

有人说,太公博学多闻,曾为商纣做事。商纣无道,太公就离开了。四处游说列国诸侯,未得知遇之君,最终西行归依周西伯。周西伯被囚禁在羑里时,西伯的臣子散宜生、闳夭久听闻吕尚的名声前来召请他。吕尚也认为“听说西伯贤德,又一贯尊重关心老年人,何不前往?”这三个人为了营救西伯,寻找美女奇宝献给纣王,用以赎取西伯。西伯因此得以被释放,返回周国。

【师说】

本文节选的部分主要记载了吕尚借垂钓的机会结识了周西伯,并得到周西伯重用的一段经历。文章故事性很强,叙事简明,条理清晰。文中的人物形象较为鲜明,例如周西伯礼贤下士、重用人才,吕尚机智聪明等,读来令人敬佩。

【知识卡片】

《齐太公世家》记载了齐国自西周初太公建国起,至公元前379年齐康公身死国灭,总计近千年的历史。

齐国,是春秋时代我国中原的一个重要诸侯国。在地理上有着良好的自然条件,自开国以来又十分注重发展经济,太公时期就经济发达,管仲担任齐的宰相后,为齐国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在政治文化上,既不像鲁国一样死死拘束于宗法制,又不像秦、楚早期那样四处扩张,而是顺应民心,有条件地推行宗法制和集权制,治理国家政令简单而不严厉,平易近民。所以到齐桓公时,齐国终成为大国争霸斗争中的第一个霸主,一个名副其实的泱泱大国。

自桓公去世,齐国逐渐衰落。一方面由于旧贵族日益腐败,另一方面由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日益激烈,大伤元气,终于被新兴的贵族集团田氏所替代。

【故事链接】

魏无忌礼贤下士

魏无忌是魏国国君的弟弟,被称为信陵君。当时魏国有个隐士,叫侯嬴,已经70岁了,因家贫,做着大梁(魏国都城)夷门的守门小官。魏无忌听说此人后,前往拜访,并想馈赠一份厚礼,但侯嬴不肯接受。魏无忌于是设筵席隆重地宴请宾客,等人来齐后,魏无忌带着车马和随从,空出车子左边的上座,亲自到夷门去接侯嬴。侯嬴为考验一下魏无忌,径直坐上魏无忌空出的上座,还让魏无忌陪他去拜访在街市做屠夫的朋友。魏无忌当即驾车来到街市,侯嬴下车前去会见他的朋友朱亥,而魏无忌则手执马缰在一边等待。此时,魏国的将军、丞相、宗室以及宾客们都已坐满厅堂,等魏无忌回来开宴,魏无忌的随从都在暗骂侯嬴,而魏无忌仍然是面色和悦,一直等到侯嬴聊完,才载着侯嬴回去赴宴。经过此事之后,魏无忌在魏国的市井大众中得到了一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

周公旦忠心辅政

【原文】

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笃仁:忠厚诚实仁爱。】,异于群子。及武王即位,旦常辅翼【辅翼:佐助辅弼。】武王,用事【用事:处理政务。】居多。武王九年,东伐至盟津,周公辅行。十一年,伐纣,至牧野,周公佐武王,作《牧誓》【《牧誓》:周武王伐纣时,在牧野战役前发布的战斗动员令。誓词中的内容包括揭露殷纣的罪行和对自己部队战斗鼓励及作战要求。《牧誓》被收在《尚书》中。】。破殷,入商宫。已杀纣,周公把【把:手持。】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夹:在左右辅助。】武王,衅社【衅社:衅,杀牲血祭;社,地神。】,告纣之罪于天及殷民。遍封功臣同姓戚【戚:亲戚。】者。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虚【虚:同“墟”,区域。】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

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未集:尚未成功。本句指天下统一之业尚未完全成功。】,武王有疾,不豫【不豫:不安,不舒服。后代从这个典故引申,称天子有病为“不豫”。】,群臣惧,太公、召公乃穆卜【穆卜:恭敬地占卜。此处的占卜是用火灼烧龟板,通过龟板上出现的纹路来预测吉凶。】。周公曰:“未可以戚【戚:忧愁悲伤。】我先王【先王:此处指周室祖先太王、王季、文王。】。”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质:人质。此处指周公以自己的身体为保证物来请求先王让武王恢复健康,由自己来代替武王去死。】,设三坛,周公北面【北面:面朝北方,古代臣见君,要脸向北面以示尊敬。】立,戴【戴:捧着。】璧【璧:一种圆环状的玉制礼器,其边宽为内孔直径的两倍。】秉【秉:手持。】圭【圭(guī):古代一种长条形的玉制礼器,上端为三角形,下端正方。古代祭神时以璧为尊神的主要礼品,而以圭为陪献品。】,告于太王、王季、文王。史策祝【策祝:将祈祷之辞写于简策之上而祝告于神。】曰:“惟尔元孙【元孙:长孙。本来武王发是文王的次子,但此时长子伯邑考已死,故称长孙。又因为武王虽是文王之子,但这里是向几代祖先祈祷,所以概括地称“孙”。】王发,勤劳阻【阻:遭到困厄。】疾。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负子之责:责,同“债”。即欠子之债。全句意指:如果上天要求你们牺牲一个子孙,让他死去以便到天上侍奉鬼神,即你们欠上天一个子孙,那么就让我代替武王发去吧。】于天,以旦代王发之身。旦巧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乃王发不如旦多才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敷:普遍。】佑四方【四方:指天下。】,用【用:因而。】能定【定:安定。】汝子孙于下地【下地:指人间。】,四方之民罔【罔:无。】不敬畏。无【无:勿。】坠【坠:丧失。】天之降葆命【天之降葆命:上天所降给的宝贵天命,指周部族取得天下的时运。葆,通“宝”。】,我先王亦永有所依归【有所依归:有地方能存身。】。今我其即命【即命:听命。】于元龟【元龟:大龟。】,尔之许我,我以其璧与圭归【归:通“馈”,奉送。】,以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屏:藏而不给。】璧与圭。”周公已令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发,于是乃即三王而卜。卜人皆曰吉,发书【发书:翻开占兆书。】视之,信吉。周公喜,开籥【籥(yuè):本为古代一种管状乐器,但古代的锁也是管状的,所以称锁为“籥”。】,乃见书遇吉。周公入贺武王曰:“王其无害,旦新受命三王,维【维:通“唯”。】长终是图。兹道能念【念:考虑。】予一人【予一人:古代天子自称“予一人”,此处指武王发。】。”周公藏其策金縢匮【金縢(téng)匮:金丝缠束的柜子。縢,缠束。匮,同“柜”。】中,诫守者勿敢言。明日,武王有瘳【有瘳(chōu):病体痊愈。】。

【译文】

周公旦,是周武王之弟。文王在世时,旦作为儿子非常孝顺,忠厚仁爱,胜过其他兄弟。到武王即位,旦经常佐助辅弼武王,处理很多政务。武王九年,亲自东征至盟津,周公随军辅助。十一年,讨伐殷纣,军至牧野,周公佐助武王,发布了《牧誓》动员战斗。周军攻破殷都,进入殷王宫。杀殷纣以后,周公手持大钺,召公手持小钺,左右夹辅武王,举行祭社之礼,向上天与殷民昭布纣的罪状。遍封功臣、同姓及亲戚。封周公于少昊故墟曲阜,就是鲁公。但不让周公回自己的封国,而是留在朝廷辅佐武王。

武王战胜殷纣的次年,天下统一之业尚未成功,武王患病,身体不安,群臣恐惧,太公和召公就想虔敬地占卜以明吉凶。周公说:“不可以让我们先王忧虑悲伤。”周公于是以自己为武王的替身,设立三个祭坛,周公向北站立,捧璧持圭,向太王、王季、文王之灵祈祷。命史官作册文祝告说:“你们的长孙周王发辛劳成疾,如果三位先王欠上天一个儿子,请以旦代替周王发。旦灵巧能干,多才多艺,能侍奉鬼神。周王发不如旦多才多艺,不会侍奉鬼神。但周王发受命于天庭,要普济天下,而且能使你们的子孙在人世安定地生活,四方人民无不敬畏他。他能使天赐宝运长守不失,我们的先王也能永享奉祀。现在我通过占卜的大龟听命于先王,你们若能答应我的要求,我将圭璧献上,听从你们的吩咐。你们若不答应,我就把圭璧收藏起来。”周公命史官作册文向太王、王季、文王祝告,要用己身代替武王发之后,就到三王祭坛前占卜。卜人都说吉利,翻开占兆书一看,果然是吉。周公十分高兴,又开锁察看藏于柜中的占兆书,也是吉象。周公即进宫祝贺武王说:“您没有灾祸,我刚接受三位先王之命,让您只需考虑周室天下的长远之计,别无他虑。此所谓上天为天子考虑周到啊!”周公把册文收进金丝缠束的柜中密封,告诫守柜者不许泄露。第二天,武王霍然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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