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五这天,哈讫部落这一处隐藏在荒漠深处的小镇之上,天气是一成不变的晴朗干燥。
干冷的空气扑在脸上,很是难受。
小桑一大早就起了床,向酒馆掌柜借了一个烧得红红火火的炭火盆子,提溜着,便上街晃悠去了。
镇子门口,有一大片砾石路,来往的骑手们很好辨认,马蹄声沉闷厚重并且绵延不绝的,是一般的匪帮;反而马蹄声单薄轻快的,多半就是哪位厉害人物。
易沉谙的马蹄声尤其与众不同。
既不是轻快灵活的,这样显得浮夸;也不是厚重沉闷的,这样会显得刻意。
他的马蹄声,不紧不慢,偏偏是这样的速度,才愈发显得此人底气十足,毫无畏惧。小桑一眼就猜出了他是谁。
背着一把比别人更大的弯刀,胯下的马也是非比寻常的矫健硬挺!
“请留步!”
易沉谙打马而过的时候,小桑缓缓起身,带着笑意的声音,却有着不容置喙的意味。易沉谙知道,这是在跟他说话,因为小桑用的是传音入秘。
他并没有理睬小桑,甚至都没有一点停顿,依旧是这个速度,继续向前。
“好性格,是个汉子!”
小桑赞叹一声,提着火盆子,回了小酒馆。
总能再见到的,不是吗?
果然,酒馆中靠门的位置,坐着的汉子,可不就是易沉谙。
“十坛女儿红,要三十年的货!”
小桑径直坐在易沉谙面前,没向他打招呼。
她清亮的声线响起,店里沉默了一瞬。三十年的上好女儿红,没有实力和底气的人喝不起!
“兄台,请!”
她说话间,脚边的酒坛子,就无声的向易沉谙移动了一半。
意思很明显,请他喝酒。
易沉谙没有接话,把弯刀推到一边,提起酒坛子,就咕噜噜地灌下去。
小桑的动作跟他一样,三十年的女儿红,只怕也只有这里能喝到了,她自然喜欢。
“找我何事?”
易沉谙的五坛酒喝完,酒气上了头,面色黑红,粗硬的胡茬沾满呃下巴,深邃的面容,冷静又淡漠。
“请你跟我做一票生意”
“价钱?”
“三分之一个国库”
此言一出,酒馆内死一般的沉寂。
“要我干什么?”
“还不知道呢,有事情我找你”
易沉谙看了小桑一眼,没有接话,起身,放下了酒钱,而后大步离开,什么也没说。
小桑把他的酒钱收进怀里,“掌柜的,一起算”
回到房里,她把手中的哨子递给秦不二,“沙漠鹰隼,好东西!”
秦不二会意,易沉谙的生意,谈妥了!
哈讫部落,只有一个人养着唯一的一只鹰隼,易沉谙的鹰隼,就是那个唯一。
小桑再下楼的时候,酒馆中已经没有人了,大家都知道,听见别人在做觊觎国库的交易,不走就是要没命的事情。至于国家,与他们何干,他们是沙匪,易沉谙,就是他们的皇帝陛下!
秦不二就喜欢这种人,省得她辛苦去灭口,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