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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此地一为别 孤蓬万里征(1)

小杜走后没多久,躺在病床上的雷震子突然又发出了一阵“吚吚呜呜”的声音,我听见动静走了过去,这才发现,整个晚上始终昏迷不醒的他,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原本紧闭的双眼。

四目相对中,雷震子朝我伸出了左手,喉结上下嚅动,嘴唇微颤,断断续续发出了一些极为含糊的声音,好像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我俯下身去,双手伸出将他的左手捧在掌心,示意他先不要说话,轻轻安抚,直到他恢复了平静。这才转过身,按照医生事先的交代,端来一杯温水,再将一根注射用的无毒橡胶管轻轻插进雷震子嘴里,给他喂了几口。

喝完水之后,雷震子的感觉好像舒服了一些,双眼微微闭上,养了片刻神,旋即又再次睁开看着我,嘴唇抖动,我弯下腰将耳朵凑到他的面前,雷震子的声音依旧十分微弱含糊,但是比起之前还是稍稍强了一些。我听见他说:

“仙多,他小李,唔咪哟港。”

当这句话刚传进我耳朵里面的一瞬间,我并没有听懂雷震子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我想要抬起头来看看他,示意他说清楚点,再说一次。但是只有半秒,顶多只有半秒。因为,我想抬头的念头才将将出现在脑海里,身体根本就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的一刹那间,我就彻底反应了过来。

雷震子说的是:“三哥,他找你,我没有讲!”

就像是被人劈脸一记重拳不偏不倚正好击打在鼻梁之上,巨大的酸涩之中,我的泪水再也克制不住,如同打了阀门一般涌了出来。

“我晓得……晓得……兄弟,我心里都明白。你休息……你休息,好生休息,莫讲话,莫又弄到伤口了。等你伤好出院了,三哥单独陪你,我们俩兄弟边喝酒边聊,我仔仔细细听你讲。好不好,啊?”

我很少在雷震子面前动感情,也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流过哪怕是一滴眼泪,更别提像如今这样的哽咽抽泣。

很显然,此情此景下,我的表现让雷震子非常意外和震惊。泪眼里,我看见雷震子的喉结嚅动得越来越快,浮肿变形的脸部肌肉微微抖动着,表现出了某种连两道巨大伤痕都遮挡不住的复杂表情,有些茫然,有些害怕,有些羞涩,有些尴尬,更多的却是感动……

那一刻,在无边无际的愧疚和悔恨中,我只想他可以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好好骂我一顿,怪我不应该带他出道,怪我不应该躲在角落里眼睁睁看着他被人砍而不去救他。只要他愿意,他能够,哪怕是打我砍我一顿,我也心甘情愿。

可是,他没有。

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这个长相丑陋、言语粗鄙、没有文化、缺少教养的乡下孩子,却依然没有半点责怪我的意思。他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聆听着我说话的同时,抽出了被我捧在掌心的左手,反盖在我的两个手背上,拍打了起来。一下,一下,又一下,雷震子的手又轻又柔,却下下都重若千钧,一直打在了我的心里。实在是没有办法继续往下说了,好不容易才将一句话说完之后,我扭过头去,擦拭着自己脸上的泪水,尽量克制着自己,好让剧烈起伏的情绪平复下来。

“仙多,后天是唔滴心一,介个细莫样唔屋里银晓得了。”

三哥,后天是我的生日,这个事莫让我屋里人晓得了。

胸中百感交集之下,再次用尽全力抓住了雷震子的手,低头望去,却发现雷震子已经闭上了双眼,肿胀的脸颊上,唯有一滴晶莹的泪水正在滑过,在将要滴落枕头之前,我伸过一根指头,替他擦去了那滴泪水。

水珠在我的指尖,微热,而后冰凉。

“好,你安心养伤,所有一切,三哥都会帮你办妥。放心!”

不忍心看着雷震子在疼痛中辗转反侧,我又帮他做了一支“花烟”,吸完之后,他终于再次睡去,睡得那样安稳祥和,就像已经远离了生活给予他的所有不公,也彻底远离了这个肮脏的世界。

天就快要亮了,对着窗外举目远眺,远处地平线上已经有了一丝淡淡的灰白。可是,坐在沙发上的我却依旧没有丝毫睡意。想拿烟,却发现桌上只有一个空空的烟盒,不知何时,一包烟都被我抽完了。正想喊门外的阿标给我送几根过来,病房的大门却已被人忽然打开,一脸倦容的皮铁明走了进来。

“你还没有歇啊?”

“一肚子的事哪里有什么精力歇瞌睡呢,你怎么也还没有歇,这个时候过来了?是打听到什么消息了吗?五哥和巨龙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皮铁明的脚步停到了我的跟前,却又不坐下。俯下身子,一手撑在我的肩上,斜背后桌上台灯的灯光正巧照到了他的半边侧脸,他的眼中阴霾密布,清晰可见如同蛛网般的红色血丝:“等下再和你细说,五哥来了!”

我大吃一惊,猛地一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人就在医院外头,等着你,走吧。”

这是何等样的一个清晨。

下了整夜的大雪已经停了,天地间一片洁白。白杨河还没有变成多年之后的那条浑浊不堪的臭水沟,如同一块融化的翡翠,带着剔透的绿,一路向东流往烟波浩渺的云梦泽。有小半边太阳挂在河对岸的远处山顶,站在医院大门外高高的台阶上抬眼望去,我看见一缕缕半透明的薄纱从山谷间婷婷袅袅地升起,薄纱越来越密,在清晨和煦微光的映射下变成了氤氲清冷的乳白,乳白缓缓飘过河面,如同仙女褪下的霓裳,飘落在我的身上,笼住了我,也罩在了古老九镇的每一条巷陌。河岸边,街对面,有几户人家吊脚楼上的木门已经打开,煤油灯光透过一片片被岁月染黑的板壁,在清冷的石板路上洒下了点点橘黄光芒。

不知何处,司晨公鸡的高声鸣叫,通知了人们,新一天已经到来。

我从来不曾发现,在我心中,向来认为是破败衰落的九镇居然能够这样美,美得让我心摇神动,自惭形秽。

就在这样美妙的一刻,我听见了何勇洪亮而熟悉的声音。

“老三,这边!”

顺着声音扭头看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逼仄邋遢的小巷子,就位于医院大门左手边的十米开外处。巷口有一个堆积如小山的垃圾堆,附近人家的生活垃圾和医院的医疗废品全部丢弃在这里,平日里污水横流,无论冬夏都是臭气熏天,人只要稍稍靠近一些都有些受不了。

但是此刻,就在垃圾堆的斜后方,晨光不及的黑暗之处,并排停着两辆汽车,一辆是气派的黑色桑塔纳,还有一辆是当时非常常见的那种帆布顶的军用吉普车。

何勇正站在桑塔纳车头前面几米的地方,高举着右手朝我们这边打招呼。

看着他,我这才突然察觉到,我和这位曾经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已经有段时间没见过面了。远远望去,何勇现在的样子越来越敦实沉稳,整个人站在那里浑然不动,却又偏偏给了我一种气势迫人的感觉。

还没来得及回答何勇,他身后两辆车的车门已经纷纷打开,几道人影走了下来。

“小杰,来了。”

“五哥!”

脸上露出一丝真诚而谦卑的笑容,我大步走向了巷口。

秦三居然也在!

他身上披着一件长长的灰色呢子大衣,缩在大衣里面的右手中倒提着一把锯短了枪管的双筒雷明顿。受伤的左边肩膀上衣服高高隆起,伤口应该是已经被包扎过了。但是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之外,我半点都看不出眼前这个神采奕奕冲我点头的男人在十来个小时之前曾经受过枪伤。这让我不得不佩服至极,也惊讶至极。从那之后,我再也不曾见过其他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秦三这样受了枪伤之后还能照常行动。我这一生,若论毅力与忠诚,秦三之外,别无分号。

秦三的旁边,是一林。

一林还是老样子,没心没肺的,像是一头精力极其充沛永远也停不下来的牛头梗,浑然不顾今夜的形势,依旧是满脸笑容,手舞足蹈地冲我打着招呼。

一林的后面,最靠近吉普车的地方,还站着一位面孔陌生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穿着工人的那种劳保服,满脸络腮胡子,看上去有些落魄。但表情严峻,眼神看向我时,一瞬不瞬,咄咄逼人。

男子手里也拿着一把用报纸包裹住大半截,看不出样式的长枪。

除此之外,两辆车子里面都有烟头的光亮一明一暗,人影憧憧,应该还坐了几个人,只是光线太暗,实在看不清楚。

唐五就站在人群的最中间。

唐五老了。

也许是天气太冷;也许是熬夜太累,而这一个夜晚需要思考权衡的事情又太多;更也许是这些年来的江湖路,他已经走得太苦太累。这个对我而言,曾经如同绝顶高峰一般永不可攀的男人,在这萧瑟的晨风中居然已经有了几分老态。

不知何时开始,他的两只眼睛下面已经凸起了不太明显却也依稀可见的眼袋;他的额头上开始长出几道浅浅的皱纹;鼻尖泛着一层油亮,但两旁脸颊上的皮肤却不再有青春的光泽;就连原本笔直的背脊也好似变得有些佝偻,令他本就说不上高大的身材越发显得矮小单薄起来。

一阵穿堂寒风从我背后吹过,迎面吹向了站在巷口的唐五,他缩了缩脖子,将衣领竖起,然后,对着我伸出了右手。

那一刻,当我走向人群的时候,看着眼前这一幕,我猛然发现,在周围人群的簇拥之下,本应是不可一世的一代大哥唐五,居然显得那样脆弱和孤独。

终于,两手相握,唐五指尖冰凉。

看着他,我的心中不知为何,突然就涌起了一股兔死狐悲的悲凉,柔声说道:

“五哥,还好吧?”

“好好好,小杰,搭帮你!我还好。你呢?你那个小弟兄没的大事吧?实在不行,就坐我的车送到市里医院去。”

唐五说话的声音还是中气十足,笑容还是憨厚本分,双眼还是炯炯有神。种种迹象,让我不禁为几秒之前自己心头的那种荒唐感觉而产生了几分尴尬,赶紧笑着说道:

“没的事了,已经睡着了。五哥。搭帮你!”

“那好,五哥就不和你客气哒,小杰,五哥今天来是想找你好生谈一谈。”

纵然心底早有准备,但是当唐五开门见山的一句话传来时,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浑身一紧,说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回答:“嗯,五哥,不管什么事,你开口。”

唐五的下巴冲我轻轻点了点,脸上露出了一丝满意而赞赏的笑容,松开与我紧握的手,扭过头去看向秦三几人,说道:“你们在这里等哈,我和小杰讲点事。”然后,又回过头来对我说,“小杰,来,陪五哥一起走两步。”

说完,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就要往前走。

“哎!哥!”

“五哥……”

“五哥……”

除了那个中年人之外,其他三人全部喊出了声,我停住了脚步,唐五却头也没回:“不碍事,就要天亮哒,我也不走远。实在不放心,你们在后头跟着就是。小杰,我们走。”

在身后汽车的发动声中,我和唐五一起沿着医院门外的道路走向了前方。

我故作专注地盯着眼前道路,半点都不敢扭头看向身旁的唐五,生怕他发现我此刻的忐忑不安。在这样的沉闷中,我听见唐五说:“小杰,我们认得只怕也有个十二三年了吧?还是你一点点大穿开裆裤和一林一起玩的时候,就到我家里去过,是吧?”

是的,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认识了唐五,那个时候,唐五还只是一个已经辍学又没有工作,只能待在家里的半大后生。但在当时还年幼的我的眼中看来,这个比我高一大截的年轻人,他可以抽烟,他可以刮胡子,他可以自己拿钱买菜做饭喝酒,他还可以穿得整整齐齐单独一个人去看露天电影,他简直就是一个成年男人的代表。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羡慕他,我只希望自己能够快点成长,好早日长到他那样的年纪,做他能做的那些事。

“是的,五哥,只怕有十几年了,我还好小的时候就喜欢跑到你屋里玩,那个时候只想跟在你屁股后头跑,你又不带我们。”

听着我的话,唐五发出了几声轻笑,笑声中满是难得的温柔与真诚,全然不像平素里的那种冷漠与客套。我闻声偷偷瞥了唐五一眼,他却丝毫没有注意,看着前方的目光悠远深长,好像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缅怀当中。

一路无言,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快要走到了医院门口这条短短马路的尽头,再往前几十米,就是与新码头交接的路口了。突然眼角黑影一动,原来是唐五的手臂抬起,指着马路另外一边说:

“小杰,还记得这里吧?”

唐五所指的是一栋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苏联风格的灰色两层楼房,这是九镇以前的国营大饭店,前些年国营改制之后,被原来大饭店的一个姓常的工作人员承包了下来,做起了九镇的第一家私营饭馆。同时,这也是当初,为了皮铁明欠下煤场科长的那几千元钱,我找唐五借钱,他请我吃饭,我最终答应跟随唐五的地方。

这,是我江湖的起点。

此刻,经营早点的饭店大门已经打了开来,里面虽然还没有半个客人,但门口的灶台上炊烟袅袅,勤劳的常老板和他的堂客正在剁菜的剁菜,摆碗的摆碗,忙得热火朝天。

“当然记得,五哥,当时我们第一次单独吃饭,就是在常老板这里,是你请的我。”

“哈哈哈,小杰你的记性还不错啊。那好,反正也到了时间了。来,小杰,我们道上跑的人就是讲个有往有来,今天,该你请五哥了吧,没的问题吧?”

说这个话的时候,唐五脸上的表情很自然,眼神也始终如一地看着街对面的饭馆,很有可能他并不是刻意在表达什么。但说者或许无心,听者却有意,当这几句话传到我的耳中时,我感到腹腔猛地一紧,一颗心立马就悬了起来。不得不点了点头,刚准备说好,还没等话说出口,唐五的身影一动,却已经抢先一步,径直走向了马路对面。

“常老板,帮你做开门生意来哒,有吃的没有啊?”

“哦,是春雷伢儿,这么一大早上,稀客啊。有有有,炖了一晚上的牛肉浇头,刚好吃得哒。”

放下手中的碗,我将最后一根粉条吸入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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