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从何而来,我有没有兄弟姐妹。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在不断地流浪,从一个人的手中被卖到另一个人的手中。没有一个地方我可以待久,所有的人都怕我。他们说我有一双魔鬼的眼睛,漆黑地好像要吃人。
更多的人觉得我冷血,因为我常常感觉不到痛楚。不管是刀或者是棍子,落在身上的时候,我的痛感都比别人慢好几拍。他们说我叫得不够动听,长得又可怕,所以从来不让我接客。
这是淑男坊的另一个青伶跟我说的,青伶就是烟花之地还未长大男童的称呼。
他跟我说他叫绯,最喜欢鲜艳红火的衣服。不过那个时候他和我一样穷,瘦的可怕,但我还是觉得他很漂亮,他有一双琥珀色的闪闪发光的大眼睛,静静看人的时候,会有种妩媚妖娆的感觉。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妩媚妖娆”,这是绯的第一个客人在酒醉之后说的。
绯接客后,得到了一件鲜红的袄子,那是用花魁剩下布料拼接的,上面有一小朵一小朵淡色的桃花。我觉得绯穿上那件衣服的模样好像在花丛中飞舞的仙子,比当时的花魁还要美。不过从那以后绯再没接过客,坊里的花魁妒忌他的容貌把他关进了仆役房,而他也因为客人玩得太凶,病了整整一个月,几乎死掉。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个时候,我和他还不是很熟。
我最寻常的工作就是早起打水,打满二十几只水缸之后,就去劈柴,劈完小山一样的柴火之后,我就会被分配去伙房烧火,都是又脏又累的活。只有在花魁登台演出或者客人特别多的时候,我才有机会被派到前院去端茶送水。端茶送水的时候能够得到客人剩下的瓜果糕点,那是我年幼时最喜欢干的活计。
我干的都是粗活,即便看上去很瘦,但力气还是比寻常人都要大得多。然后我又常常不说话,挨打也不吭声,所以同龄人都觉得我很厉害,淑男坊没有人敢欺负我,连同花魁也是。花魁从来不理会我,他认为我长得丑。
坊里从来不给青伶请大夫,也不会分配人去照顾一个还没开始赚钱的青伶,所以绯病了半个多月,这在淑男坊里意味着已经是一个死人了,那时坊主准备着让人把他丢到城外的乱坟岗去。而我就是被派去丢他的人。
我在城外乱坟岗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坑,这里的冬天很冷,只穿一件红袄子的他肯定会很难受。埋得深一点,或许他就不会觉得特别冷了。
“我叫绯,你叫什么名字?”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能说话。我看着他苍白瘦小的脸,摇摇头,我没有名字。
“我不想死,你可以救我吗?”
过了很久很久,他终于鼓足了力气说了第二句话。
坊里的人都怕我,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虽然我不爱说话,但是有人跟我说话的感觉还是很不错。我摇摇头,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救他。
他好像绝望了,那双漂亮的琥珀色的大眼睛慢慢闭上。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那浓密纤长的睫毛在风中一抖一抖的,我觉得有点像扑扇的蝴蝶的翅膀,非常美丽。
“你冷吗?”那是我来淑男坊两年来说的第一句话,我没想到我会开口说话,也没想到会跟他说话。
他诧异地睁开了眼睛,拼命点头,“我好冷,他们说地狱里一年到头都是冬天,我没有足够的衣服,又怕冷的要命,所以我不想死。”
我觉得这个理由很充分,把他拉起来靠住自己,我躲在一个坟包的背风处,稍微暖和点。
他紧紧地靠着我,喘息很重,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对我说了谢谢。
那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的感谢,所以我决定把他背回我住的草棚,然后对他好。
我真正把他当兄弟。
他越长越漂亮,楼里有点姿色的人都妒忌他,只有我站在他身边的时候,才没有人敢欺负他。我告诉他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因为他总是在前院跑堂,而我继续在后院干粗活,不能每时每刻照顾他。
不久以后,他开始学会了如何笑,如何说话,如何看人脸色。
他十一岁的那年,已经红透了淑男坊,可以无所顾忌地拿各种果子糕点给我吃。
我没有很高兴,因为我知道他又开始接客了。
明明每一次都怕得要死,但他还会笑,笑得很明艳勾魂的那种。坊里的人暗地里都叫他狐狸精,天生就是做这行的,他们以为我是哑巴,从来都当着我的面骂。我狠狠地看着他们,他们怕了,就再也没在我面前说过有关于他的任何话题。
接客之后的绯搬到一个干净暖和的房间,但他常常偷跑出来和我睡一块儿。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现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香,尤其是在他被弄得状况惨烈跑来找我哭诉的时候,那种香味特别浓郁。我身上常年都有汗味,我避开他怕把他熏坏,可是他拉着我的衣角拼命拼命地用手指绞,我只好放弃了手上的活计,陪他静静地坐一会儿,听他发牢骚或者讲趣事。那个时候的绯,在我面前还是有很多表情的。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我也和别的人一样,永远的笑若桃花了呢?
也许是从我朝他拿起刀子的那刻起。
绯不断地接客,名声越来越大,容貌也越来越美,坊主也越来越看重他,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情,等他再长个三四岁将会是下一个花魁,可是……或许命中注定的,我们在淑男坊安宁又无奈的生活必然早夭。
那天绯惊慌失措地来找我,他跟我说,他的客人,城里的宋大员外死在了他的床上。不管事实如何,死了客人的青伶都会被押去抵命。他全身不断颤抖,被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我握紧了他的手,决定带着他逃走。
离开淑男坊之前,我狠狠地把花魁揍倒在地,绯扑上去用刀片割破了他的喉咙。
绯微笑地说,他忍这个混蛋很久了。
逃亡的路途上,我们遇到了人贩子。北朝国的人贩子非常猖狂,我年幼时就不断被这些人转卖。这一次我们没有被卖给妓院或者年老的富人,我们被关进了地牢一样的地方。里面很黑,很挤,都是和我们一样差不多年纪的男童。每次会有十几个男童被带出去,回来往往只剩了几个,我不知道他们经历什么,但我猜,没有回来的都死了。而那些得以回来的,也有一半疯了。
我和绯被一起带了出去,有个刀疤女人告诉我们,只要过了四关就可以回到地牢去,得到充足的水和食物。
第一关杀兔子,第二关杀蛇,第三关杀人,第四关被杀。
或许我是天生冷血的人,杀兔子的时候只用了两根手指,我拧下了兔子的头,杀毒蛇的时候我也只用了两根手指,我踩住了蛇的尾巴,蛇吐着舌头扭身就来咬我,“咔嚓”一下却被我扭断了脊椎骨。杀人就比较麻烦了,因为我从来没有杀过人。不过,我力气大,眼神又恐怖,所以那个人被我打到吐血倒地,我不知道他死了没有,那个刀疤女人只看了一眼就说拖出去。我想,应该是死了吧。最后一关,我吃了点苦头,我双手双脚被绑在了柱子上,一个胖女人被派来杀我。起初我狠狠瞪她,她很巨大,伸出手来就扇了我一个嘴巴,血混合在嘴里,腥甜的味道让我难受又兴奋。那是我杀的第二个人,她死的很惨,我拔起捆绑我的柱子,那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做到了。我用柱子揍她,揍得她满脸是血,揍得她连她妈都认不出她原来长什么模样。
我顺利通关了,被押回地牢的时候,刀疤女人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惊骇。也许,我杀人时候的狠劲把她吓到了。但,我也知道,那个时候我杀人没有一点技巧。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绯回来了,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衣服被撕破了,苍白的皮肤上有很多红紫的痕迹,我大概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在淑男坊地时候经常看到他那样子的伤痕累累,不过还好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我们两个都没疯,受的伤也算是轻的,所以我们被放出了地牢,成为了公主府里的幼仆。那么整整一个地牢的孩子,最后能见到阳光的不过数十个,我开始觉得,人都是残酷的。残酷得让我害怕。
记忆里有人教会我不用害怕,教会我克服害怕的方法。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男人,眉心一朵火红的莲花,不,她其实是一个女人。美艳倾国,残酷冷血的女人。
她是我的神。
她教会我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