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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十三岁开始爱上文字,直到最后,已经渐渐地把它当成一切。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固执把把自己和世界隔离,一昧的沉浸在文字里。只有文字,才会在一望无际的深渊里给我一抹可以抓住的希望,在黑暗的孤独里,文字有着唯一不让我寂寞的颜色。除了上学,做着不会改变的事,青春的花季,我学会了在文字里寻找安慰。喜欢写文,用存下来的稿费,策划这个预谋已久的逃离。

或许是坚持梦想,或许这是我反抗的唯一方式。终于鼓起勇气,让那个胆小懦弱的傀儡,做一回自己想要的事。这样的日子,险些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火车迎面开来的那一瞬间,仿佛洞穿我的所有。巨大的悲伤决了堤似的奔涌而来,将我整个人吞没。呼啸而过的声音,淹没我无声的悲哀,欲哭无泪的感觉,终究还是硬生生地把眼泪忍住。天空开始泛亮,火车准备要开走。这座城市,十六年以来的依赖,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醒来,原谅我的不羁放纵和不管不顾的叛逆。

再见,这座城。

再见,我十六岁的青春。

离开了那份熟悉的怀抱,义无反顾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孤身一人,孤零零的在陌生的城市,离家几千里的地方,这座城市的冬天,好像比家里的冬天还要冷。带着行李的女孩,孤单地站在街头。比想象中要刺骨的多的寒风,肆无忌惮的吹乱我的头发,脸被冻得通红,更加刺骨的疼痛,席卷全身。像个迷路的孩子,迷茫的看着陌生的一切,无处可去。

坐完火车后的不适,依旧让我难受。倔强地忍受,拖着行李,忍着不适,开始找房子。需要寻找,我在这个城市,能容得下我的安身之处。

费劲千辛万苦,在这座城生存,真的比我想象中要难。住不起好的房子,攒下来的稿费,光是房租,远远不够。咬咬牙,掏出了一半的稿费,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房子是阴暗的地下室,潮湿,黑暗。我拿着行李站在这里,有些不知所措。容不下多余的东西的空间,除了黑暗,只剩孤独和凄凉。

没有暖气的房子,潮湿的床,手脚都是冰冷的,冻得我的心瑟瑟发抖。惧怕寒冷,不是不习惯这样的温度,是害怕,一个人承受寒冷的孤独。一个人抱着被子,想起几天前的自己,欲哭无泪的感觉。倔强地不肯流泪,自己一个人,不可以再变得脆弱了。

第二天起得很早去找工作,其实一夜没睡,那样的环境,还是从未接触过。找了一整天,这座城市的夜晚落幕,比我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光鲜,亮丽,可是一切都带着陌生。可是那些看着耀眼夺目的,都不是属于我的色彩。在一家快打烊的餐馆,被老板收留。幸好具有十六岁的劳动能力,留下来在后厨洗碗。

盆子里大大小小的碗碟,我看得有些茫然。想起在家里从不干活的时候,泪水就浸湿了眼眶。这个时候,家里的人是不是已经看到我留下的信,是不是正在疯狂地找我,是不是所有人,都在指责我的叛逆和不懂事。

第一次干这些,显得小心翼翼,生怕丢失这份工作。我想那些易碎的东西,多像我的青春,稍不小心,就碎的一塌糊涂。我只能拼命的去守护。

我开始学会忍受,慢慢的学会许多我不会干的事情。学会了在黑暗的房子里害怕的时候要坚强,学会了忍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把一切带着眼泪吞下去,学会了即便受不了,也不让半滴眼泪溢出眼眶。习惯了白天拼命努力地工作,晚上和文字一起生存。喜欢文字,为了我的梦想,我需要那些可以帮我完成梦想的工资和稿费。在离梦想遥遥无期的现在,我更需要维持我的生活。

在网上逛着小说的网站,迷恋上一个比我大的女生的文字。细腻而美好,只是她的笔下,流露出的都是和我一样没有温度的孤单。在网上给她留了言,说自己的经历,说自己的梦想对文字的留恋,说自己现在过得比什么都苦却一点也不后悔。只是把她当成一个信任的人把苦水全部倾斜出来,反正也是不起眼的那一个,永远不会被注意到。

可是没想到第二天被回复,她说,喜欢跟她一样迷恋文字的孩子。她说,看过我的文字,不希望任何一个喜欢文字的人被埋没。她给了我冬日里唯一的一抹希望,即便渺小,却足以照亮我整个黯淡的世界。她说,来我这里吧,跟我一起。

为了这一句话,像当初一样义无反顾的逃离这座城市。辞掉工作,退掉房子,房租的押金,我宁可不要。迫不及待地奔向另一座城市,我都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勇气。是因为她的文字,曾在我坠落谷底的时候把我拉上来,是黑暗里唯一的一抹希望。我信任她,相信喜欢文字的人,不会是坏到骨子里的人。

像当初一样迷茫地来到另一座城市,告诉她我来了。结果出乎意料地她说,你这个年纪不是应该好好读书吗?连高中都没读完,你还想闯什么天地。我看着她语句里的敷衍,开始觉得自己有多么幼稚。为了别人一句敷衍的话千里迢迢地跑来,一直信任的人却毫不犹豫地耍了你。我第一次,能够忍住要夺眶的泪水,开始学会面对。

选择在这座城市留下来,除了边打工边写文,我挤出了时间自学剩下的高二高三的课程。这样比以前更累,所有的一切让我透不过气,可是又不得不坚持下去。

照着这样的生活,我咬着牙挺过了两年。比离开之前累,可是我愿意,因为有自己的梦想。我想,自己选择的路,就该自己走下去。我甚至诧异于如今的自己。和我一样花季的少年少女们,过着和我以前的生活,无忧无虑,不会担心第二天是否会丢掉工作考虑生计,不会为所谓的梦想过早承受这么多。有时候,会问自己后悔过吗,可是看着网络上自己写的文字,曾经努力拼搏过的岁月。网上有了许多喜欢我的文字的粉丝,会有二十多岁的人给我留言说喜欢我的文字,一上来就叫姐姐。文风成熟的原因,总有人以为我已经二十多岁。可是没有人会想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曾经经历过多少的事情,才会这样饱含沧桑。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其实根本没有所谓的花季,两年里,受的都是苦。十八岁的我,拥有和这个年龄不符的成熟,过早承受了不该的压力,过早失去了从未有过的青春。但是,我宁愿笑着说不后悔。

自修完高中课程,独自报考了高考,志愿填了更远的城市。我终究还是,习惯了一个人的流浪。如愿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翻开以前许久不用的手机,里面安静地躺着许多信息,是妈妈。最后一条说,回来吧。

遇到那么大挫折都没掉一滴泪的我,看到那三个字,哭得稀里哗啦。

带着录取通知书回到原来的城市,小城和离开时不变的模样,让我潸然泪下。两年里,我改变了太多,最不忍心的,是我原本该有的花季,就这样擦肩而过。

阳光下照耀着希望,和当初离开时截然不同的明亮,那么刺眼,可是照在皮肤上的温度,在心里折射温暖。现在,已不是寒冷的冬季。

强烈的归属感,所有人都愿意接纳我,这座城市,依然是我永远的归属。

原谅我一直以来的任性。

原谅我自私的不管不顾。

原谅我不羁放纵的叛逆

我跟七落说,流浪一直是我的理想。我喜欢漫无边际地流浪,没有家,也没有牵挂。

七落说,“有钱吗?”

我说,“庸俗?”

七落说,“不带上点什么吗?”我说,“不需要啊,有理想,有文字就够了。”七落说,“带点钱什么的。”

我翻白眼,这家伙怎么可以这么庸俗?妖怪都这样吗?

然后七落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陪你你去的,带上我。”我当时不懂他说这话的意思,怔了好久。

我在感慨着人生的时候,时间依旧在流逝。下班时间已经到了,我抓起包打算出去,但愿别被上司看到我这么迫切的样子。

高跟鞋走路实在太让人心碎,哪怕我的心有多么牵挂想念已久的双皮奶,可是力不从心,我只能踩着那双该死的鞋,放慢了速度。

真想把它脱了扔大街上,谁爱要谁要。

我想也不会有谁要吧。

中午的原因,一直喜欢的那家奶茶店居然在排队。要不是那双鞋子我一定可以好在人山人海之前的。

欲哭无泪啊欲哭无泪,七落啊七落,双皮奶啊双皮奶,是我对不起你。

无奈只能挥泪加入了长龙的队伍,无数次眺望前方,看到的只能是黑压压的一片。在队伍里缓缓前行的时候,突然耳边传来一声“抓小偷!”

我也以为我会见义勇为然后卷入一场纷争,再然后发生一段艳遇什么的。但前提是我得先见义勇为,这对我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这种无私奉献的大事不应该让我这种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去做。

所以,继续排我的队,双皮奶在等我。

又或者是因为抓小偷引起的一小部分的骚动,追逐过程中拥挤,结果一个刚提着双皮奶走出来的人一不小心,把辛辛苦苦排队买来的双皮奶全洒在我身上了。

那人欲哭无泪,我的双皮奶……

我欲哭无泪,我的衣服……

天告诉我下午要怎么去上班?

不过我也好歹是受过教育有素质的人,首先在心里惋惜过后还是先关心一下对方。

“你没事吧?”我把刚刚差点连同双皮奶一起扑到我身上的女人扶住,按理说也不能叫人家女人,因为她看起来和我同龄的样子。而且看她的着装,显然一副职场的装束,脸上挂着淡妆,不用说,肯定又是白领一个。也许她的单位离这也不远,下班刚好来买双皮奶。

“嗯……没事”她摆摆手,目光转移到我的衣服上。我看清了她的脸,不算好看但也标志,皮肤挺白。我第一反应就是很不要脸地拿她和我比较了一下,她没我好看,于是心中罪恶又窃喜。“你的衣服……”

我低头,“……”

“我单位离这不远,你跟我去换套衣服吧。”她满怀歉意地说。

我本来想一口回绝,但想想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点头应允。

“那走吧。”她说。

“那个……我……”我支支吾吾地犹豫着。

她笑,“走吧,换完衣服回来队都排完了,正好。”

谁能理解我当时内心的羞愧,被别人这样看穿了心思。还是无时无刻地惦记着吃,我的形象啊……

她带着我往我刚才的原路返回,为了缓解尴尬,我首先开口打破气氛。“那个,我叫洛长安,你叫什么?”

她提着包走在我前面,听到我说话放慢了脚步和我并排走。我猜她肯定没注意到我脚上的恨天高,否则怎么不照顾我一下慢点走。“我叫梁凉。”

“梁凉,这名字好。”我恭维着。

“那个,你是做什么的?”我继续说。

她说,“编辑啊。”

我脑子里一个激灵,同行?竞争?

“那你在哪个杂志社?”我赶紧凑到她面前,紧张兮兮地问。

后来我一直觉得我当时的反应过激了,不是过激,确切地说应该是神经质。天知道我当时的样子有多可笑,以至于她有点被吓到。

“你那么激动干嘛?”

“啊?我……跟你是同行啊。”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哦,同行啊……”她把狐疑地目光从我身上移开,“真巧。”

我说,“是啊是啊,你在哪个杂志社?”

她笑,边走边说,“我刚刚说我的单位离这不远啊。”

我愣了一下,是我蠢吗,离这不远只有一家杂志社……

“青……青黛啊?”我的内心是崩溃的,我怎么没见过你?莫非你就是传说中出差回来的我的搭档?

“是啊,我刚出差回来,你在哪的?”

“我?我也是青黛的。”我看到她有点惊讶地微张着口,赶紧说,“我是这几天新来的,社长还跟我提过你。”

“哦,社长跟我说过,你是我的新搭档吧。”我俩都一副有缘千里来相会的样子,不得不说真的挺巧的。

不过也难怪,毕竟在单位附近,也不足为奇。

“真巧真巧。”我来了兴致,我这人有什么东西就是喜欢大惊小怪,七落说我这是蠢。

“那是那是,我一想到同行还以为有什么竞争什么的,没想到我俩是伙伴啊。”

“第一次见面,换完衣服我请客。”我大方的说,今天高兴嘛,卡里还有前天刚到账尚且没动分毫的稿费,不差钱!

“我请吧,毕竟你是新人。”

“不说那么多,先换完衣服再说。”我拉着她往杂志社走去。

青黛虽然不是什么大公司,但是也有工作服。由于我刚来没多久,我的工作服没定好。

早知道工作服都是定得每一个人合身的,不合身穿起来简直丑到无与伦比。

但是梁凉说,“我们有社服啊!”

于是她熟练地翻她的储物柜,找出一件白T恤,上面印着几个漫画图案,大大的两个字——青黛!

我看到所谓的社服第一眼内心是崩溃的,我仿佛感觉自己的嘴唇有点抽搐,“没想到社长那样的人品味竟如此独特……”

梁凉举着社服的手停在半空中,尴尬地说,“其实社长人很好的,社服是我们一帮员工设计的,社长完全随着我们去干。只不过,我们有点恶趣味……”

我释然,“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在我心里一如既往一个绅士的社长原来是个……哎,不说了。

“可是裤子和鞋子怎么办?”我接过梁凉手里的衣服问。

“嗯……”梁凉打量着我,那种目光在我身上游离的感觉真让人不好意思。关键是那神态动作和七落简直没什么两样。“对了对了,我想起来了。”

她又翻出一件牛仔裤和一双帆布鞋,“试试吧,我的鞋应该合适你穿得。”

我内心一阵感动,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的牛仔帆布白衬衫,哦不,白T恤。

换好出来,梁凉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有点宽,大了一码的感觉,鞋子正合适。自我感觉不错,毕竟以前一直这么穿。更何况我天生丽质的,怎么可能不好看。其实我更喜欢这种学生的打扮,久违的味道啊。

“换好了我们走吧。”梁凉在门口叫我。

“哦,好,等我一下。”想了一下,我赶紧厕所里,三下两下用水把脸上的妆全部洗掉。镜子里刘海被打湿,素面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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