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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金帐狼王

齐格让人把两大框子的针线布匹粮食面粉拿出来当订金,两个赫古斯部的狼人族兽人立刻眼睛就直了,别的不说,粮食面粉正是他们缺的生活物资,这个冬天牧草枯萎,养不活那么多牛羊,有了粮食,这个冬天就好过多了。

齐格和赫古斯部订下的人类奴隶交易细则也很简单。

一只羊的价格等同于一个人类奴隶,也就是说,一口铁锅按批发价,可以换回来一百个被草原人掳走当奴隶的人类。

其余的按照草原上的价格来计算,一根针换十头羊,一袋小麦换十头羊,碗、勺子、刀叉,这些更加不值钱了,一个碗,一根勺子,一把刀叉换各换一头羊。

如果要换人类奴隶的换,把人换算成羊就可以了,简单直接。

唯一让齐格觉得麻烦的是草原人没有重量单位这个概念,说一磅重或者十磅重他们听不懂,只能按一袋一袋算,也不知道他们怎么防止短斤缺两,又怎么区别防止别人用小袋来坑他们。

不过很快,齐格就不干了!

草原兽人所说的一袋,指的是一个兽人能够背走的大袋子,这玩意装起来就何止一百磅啊,感情这兽人在交易上也不是完全空白,难怪他们答应得那么痛快呢!原来陷阱在这呢!

草原兽人的交易方式这么原始也是因为他们原始的生活习惯,但是齐格哪能让他们这样玩啊,一百多磅小麦才换十头羊,那齐格在小麦面粉这一项上,在草原兽人身上就赚的太少了!

“哎!等等!你们兽人没有这种重量单位可不行,一袋小麦你们能背走的就那么多,我们这一边就亏了,合作赚钱,你们赚了,我们也得赚,本来一口铁锅换你们一百头羊,我们就很亏了,这么亏下去,这交易我也不做了。”

齐格从上一次他们火急火燎的三天时间凑出一千只绵羊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一口锅换一百头羊,在草原上绝对属于贱价,这帮兽人也不是完全不懂交易,他们不会算数,但脑子都用在这上面了,比力气大,人类肯定吃亏啊!这要是让一个牛头人来背粮食,还不知道要背走多少吃的呢!

“那不行!我们草原上的勇士一口唾沫一个坑,说好的事情不能这么快就改了!再说我们草原上都是这么交易的!”卡普什金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机会多赚点可不舍得放手,再说,人类的那些多少磅,多少盎司这些重量单位,他算了就头疼,无论如何都是一袋一袋的算比较简便,草原上兽人部落之间也不是没有交易。

“不会那就学,我们人类都是这么交易的!”抬杠谁不会啊,这种话齐格也会说。

卡普什金有点小奸诈,齐格也不肯让步,两个人谈判到最后,结果就是一袋小麦换十头羊,但是一个袋子装满小麦要跟一个兽人的脑袋差不多大,这是互相之间妥协的结果。

这导致了日后的交易过程中,赫古斯部总是派一些脑袋比较大的兽人过来交易。

交易谈完,就该谈感情了。

齐格让人把玛丽大婶烤的面包拿出来,又搞了两片酱羊肉,两片面包夹住一片酱羊肉,请两个草原兽人吃,一边吃,一边聊,什么今天天气不错啊,今年冬天还没来过暴风雪什么的,齐格把现世世界在饭桌上谈感情,从而促进生意的坏毛病带到异界来了。

“亲爱的人类神箭阿阙,您这是什么东西啊,太美味了!简直是天空战神赐下的食物!”两片面包夹着酱羊肉的吃法,差点让两个狼人族兽人把舌头吞下去,这种吃法太好吃了。

“这东西叫汉堡包!我们老家的小孩都爱吃这个!在我们老家,有个叫麦当劳的小丑和一个叫肯德基的老头,就靠做这些东西卖赚了很多钱!成了全城首富。”齐格本来是想款待一下他们,增进一下感情,没想到这种吃法这帮草原兽人没吃过,惊为天人,于是他就开始忽悠了,反正齐格的老家这群狼人族兽人也去不了,随便吹呗!

“做这东西能变成全城首富?真太不可思议了,不知道麦当劳和肯德基有没有草原上的金帐狼王那么富有……”齐格一开始胡侃就没了边,做生意嘛,就讲究个大家高兴,于是齐格一高兴,他又把炸薯条和拜登他们自己酿的酒拿出来款待两个狼人,把两个没吃过好东西的狼人族兽人馋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拜登酿的酒度数有点高,两个狼人族兽人喝高了以后也开始大舌头了。

“金帐狼王?”这个名号引起了齐格的注意,敢叫这种称号的就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不是个可汗一级的人物,也至少是个草原一霸。

“是啊!亲爱的人类神箭阿阙也听说过?”普希科醉醺醺的说。

“嗯,听巴克列夫说过,他是你弟弟。”其实巴克列夫没有说过,上一次分开审讯的时间并不长,齐格没有问及这件事,但是现在齐格想知道这个金帐狼王的事情,就信口胡诌了一下。

然后齐格就开始东拉西扯的闲聊套话。

这一套话,还真让齐格套出一点东西出来。

就是关于这个金帐狼王的。

这个所谓的金帐狼王,也是最近这十几年才崛起的一个草原霸主,据说他原来只是草原南部一个中小型部落的首领,但是不知怎么回事,他从部落里消失了大概有一年的时间,但是等他回来以后,他的部落忽然拥有了大量的精良的弯刀。

有人说金帐狼王在这消失的一年时间里,找到了天空战神的宝藏,也有人说金帐狼王得到了天空战神的神谕。

不管传言是怎么样,反正金帐狼王崛起了,他的部落凭借着比别人精良的弯刀,与其他部落交战的时候,总是劈断敌人的劣质弯刀,从而获胜。

几年之间,就从一个只有千把人的中小型部落,通过不断吞并草原上的其他中小型狼人族兽人部落,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一个拥有好几万狼骑兵大型部落,成为草原上的一方雄主。

紧接着金帐狼王就带着他的部落,和草原上其他的强大部落开始了互相攻伐。

好几年下来,金帐狼王已经打败了好几个原来草原上称霸一方的大部落,如安特部、诺夫哥罗德部等等,实力已经壮大到非常吓人的地步了。

现在金帐狼王的对手,只剩下一个强大的太阳狼王,那几个大型部落的残部和一些中型部落,也都齐聚在太阳狼王的麾下,组成联军,和金帐狼王打了几仗,互有胜败。

齐格对这样的草原形势挺上心,现在草原上金帐狼王和太阳狼王两个狼王争霸,一旦争霸结果出来,胜者必定是草原之王。

这让齐格回想起现实世界的一些规律,无论是匈奴人,还是突厥人,还是契丹人,又或者是蒙古人,都是在称霸或者统一了草原以后,就开始南下。

到那个时候,神圣奥丁帝国面对的草原兽人的进攻,就不是以物资为主要目标的抢劫,而是以征服人类为目的的大举进攻。

据老狼人卡普什金所知道的情况,如果单论本部落的实力而言,金帐狼王会比太阳狼王强一些,但是太阳狼王的身边集合了很多被金帐狼王打败的,和金帐狼王有仇的部落狼汗,太阳狼王在人数上,反而是金帐狼王的好几倍。

当然,如果论富有,一定是金帐狼王富有,灰熊村北边那些被摧毁的人类城镇,都是金帐狼王的杰作。

金帐狼王从人类城镇中掠走了大量的宝石金币和物资,据说金帐狼王的宫帐的柱子都是金子做的,他随身携带的弯刀也都镶满了宝石。

其他的狼人族兽人小部落,只能跟在金帐狼王的屁股后头捡便宜,抢抢村庄什么的。

“我亲爱的伙伴,我亲爱的卡普什金,你对太阳狼王和金帐狼王这两个狼王,更看好哪一个,他们两位草原上的霸主谁会最终胜利?”聊完这些信息,齐格饶有兴趣的问起了老狼人卡普什金,对这两雄争霸的局面的看法。

“当然是太阳狼王会赢了!现在太阳狼王和他的盟友的狼骑兵的总数,是金帐狼王的三倍还不止,金帐狼王怎么打得赢,前些天还听说,今年秋天的时候金帐狼王被太阳狼王打得大败,被赶到伏尔兰加河边上,差点掉进河里淹死。”卡普什金聊起这些事情也是浑身是劲,用他的长长的狼人舌头舔了舔嘴唇继续说道:“用不了多久金帐狼王的纯金的宫帐和那么多财宝,就会被太阳狼王和那些狼汗们分掉,我们说不定也能拣点便宜,嘿嘿……”

“哈哈!是这样吗!我不这么认为!说不定最后赢的是金帐狼王呢?”在齐格的眼里,这个所谓的太阳狼王和他的盟友,更像是乌合之众,十几个部落联合起来,指挥都不好指挥,但是齐格没有明说。

“哦?亲爱的人类神箭阿阙,为什么您会这么看呢?”有了酒精的作用,普希科开始和齐格勾肩搭背。

“呵呵!随便猜的……有预感而已。”齐格真的是随便猜的,但是齐格喜欢故弄玄虚,所以神秘的一笑,又把预感这种玄乎的东西搬出来,反正无所谓他们信不信,只是自己根据历史经验在瞎猜,但凡一支部队由好几十个部分联合起来的,基本都是离心离德,被人打一下就散,这就叫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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