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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五年的变化

杭州。

“看来今年的情人节又得一个人过了……”我走在无人的街道自言自语。言语之中有些叹息。

事情已经过去五年,但我觉得还是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这些事情,我都会情不自禁地红眼,但我告诉过我自己,我不能哭,我不能懦弱!这些年来我们母子所受的苦,我会加倍的要回来。

五年前来到了杭州,虽然人生地不熟的,但也还是在这里安身立命了。安雨在离开我之前一直想和我一起来杭州,但我始终没有空陪她,现在她不在我身边了,我想到这里看看,看看这个以前安雨所喜爱的城市,也许在这里,我能找到一丝精神寄托。于是,我和阿凯来到了杭州,又帮妈妈办理了转院手续。阿凯听说了我家的情况之后,立马向公司辞职不干了,来杭州与我一起打拼。我问他为什么,其实他不用这么做的。他只说当初留在世都就是因为我,我们七年的友情不是说散就散的,有困难应该一起承担。阿凯的这番话令我很感动,我开始省视起以前的我,我当时的确忽略了太多一直在身边关心着我的人了。

就这样,阿凯拿出他存的所有钱,陪着我一起南下。这些年,阿凯帮了我很多忙,我在心里,早已把他当成是我的亲兄弟了。

老实说,之前我还是沈氏集团继承人的时候,一项眼高于顶,随随便便一句话就可能炒了某位员工,甚至主管。当时,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所有人都必须听我的指挥,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来到了杭州之后,我发现我错了。我压根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我必须从头做起!从底层做起!

可我初来乍到杭州,什么都不会!还是阿凯一点点的教我,教我如何在社会的底层生存!我没有再挑工作的贵贱好坏,我在饭店刷过碗,摆小摊做过生意,扫过大街,帮人在路边卖过羊肉串……总之,所有低贱的活我在这五年中基本上都干过。经历了这些我这才知道,原来寄人篱下是那么的幸苦,生存,原来是那么的艰难。

现在想想,我真的不清楚这五年我到底是怎么度过的,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在杭州摸爬滚打五年时间,尝尽了各种酸甜苦辣,我总算成了一位小白领。虽然薪水不高,但养活得了自己了,起码比刷锅洗碗之类的工作好了很多。毕竟,在饭店工作,是我的老本行。而且,阿凯也和我在同一家饭店上班。

这些年的风吹雨打,使我磨去了原本身上的那股厉劲儿。开始的时候,我还把自己定位在以前的位置上,这股专属富二代的厉劲儿在别人眼中那便是好歹不知,于是被人炒了无数次的鱿鱼。这在以前,都是只有我炒别人的份的,也许这就是从一个富二代到吊丝过度的过程吧。

我不在是沈氏集团的继承人了,我必须认清自己,认清这个社会!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

于是,我学会了趋炎附势,学会了阿谀奉承!其实我也不想的,但是在这个社会上打拼,没有这两样特殊技能根本就行不通!我承认,我现在不是君子,如果一定要算的话,只能算是一个梁上君子。有意无意的,我身上多了一股莫名的痞子气,而且这种气质好像是我与生俱来的,究竟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得而知,也许是生活改变了我。如果现在,以前上流社会的人见了我,一定会认不出,我就是五年前那位北京酒店业龙头公司的继承人。这并不是说我外貌上有多大变化,五年时间我整体容貌上没多大变化。我说的变化是从气质上而言的。因为我和那些街头小混混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耍流氓,卖无赖等手段我样样精通,可能是当年摆摊卖药的时候与地痞流氓之类的人接触的太多了,厮混的太久了些。因此,就算当年认识我的人如今看见了我,他们顶多就会认为,我与那个沈晋南只是有点相像罢了,绝不会混为一谈,更不会拿来比较!

我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有能力再回北京,再次站在黄磊的面前!也许,根本就不会有这么一天。虽然我还不甘心,也不想就这么认命,可是,这就是残酷的现实!我和黄磊现在的差距太远了,东山再起压根就不是像说的那么简单。现在的我也只有这点能力,但我心中还是有所期望,尽管那期望是那么的渺小。不过重回北京?谈何容易!

我走出超市,看了看来来往往的人群,点上了一支刚刚在超市买的烟,蹲在超市的左门口,继续看着大街上的男男女女。一对对恋人从我眼前走过,有手牵手的,有肩并肩的,谈笑着的,赌气撒娇着的,我猜还有几处昏暗的小弄堂里,此时应该正在上演激情的戏码吧。

今天,本就不属于我。

“喂,阿凯,有什么事儿吗?”闲着没事儿拿出手机看了下,一个未接电话,是阿凯打过来的,于是便拨了过去。

“阿南,今天难得放一天假,你去哪儿了?我们今天同事聚餐,你怎么不来?”阿凯在电话那头说道。

“哦,我刚医院去看我妈了,就把聚餐这事儿给忘了。”我不紧不慢道。

“伯母情况好点了吗?”阿凯叹了口气说道。

“五年了,还是老样子……”我有些丧气,不过又话锋一转:“咦?阿凯,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周围好像很闹啊!”

“我们聚完餐就去唱K了,现在在魅力金座,同事们都在了,就缺你一个了,你来不来?”阿凯说道。

“算了吧,人家都是一对一对的,我过去瞎凑什么热闹。”我有些自嘲道。

“哎?阿南,你这是什么话?那我阿凯不也是大光棍一根?”阿凯有些埋怨说道。

“好吧,好吧!反正我一个人也无聊,过来陪你们一块儿玩吧。”终于我还是应了一声。

说实在话,自从在这家饭店上班做上白领以来,也不知是不是饭店生意太好了,放的假简直就是屈指可数,一点空余时间都没有。今天难得放假,白天在医院陪我妈,晚上出来瞎溜达,实在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参加一次这种同事的集团活动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于是,把烟头随地一扔,拦了一辆出租车,便坐了上去。车内已经有了一个人,是一个姑娘,看其装扮,应该是一名大学生。我用余光瞄了一眼之后,便对司机说:“去魅力金座!”

说完之后,我发现那位姑娘也朝我这儿一看,接着摆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车子到了十字路口,然后往左边拐去。这时那位姑娘喊了:“喂,这位司机,是我先上来的,为什么不先载我?”

“哦,是这样的,小姑娘,这个小伙子要去的魅力金座离这儿比较近,拐个弯再开一段路就到了。”司机不紧不慢地说道。

不过,很显然,这个理由根本不让她满意。接着她又说道:“司机,这总的分个先来后到吧!还有,女士优先的权力你总不会不知道吧!我真的有急事儿,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

司机听了这话有些为难:“可先去公园那边,再去魅力金座就要绕一圈了呀!”

“我不管!我先上来的!”女孩儿好像咬住不放一样,娇娇说道。

我见况,心里有些纳闷,现在的大学生可真是娇惯,于是愤愤道:“这位小姑娘,我呢,前面很快就要到了也就两三分钟的事儿。”

听了我说的话,她转过来头来,先是上下打量了我一下,然后用了一种鄙视的眼神对我说道:“我说这位大叔,我今天又非常重要的约会,所以我练一分钟都不想迟到!OK?”

我没有在意她说的话,而是愣愣地看着她,当她转过头来的那一刻我才看到了她的脸。

她长得非常好看,肤白玉嫩,精致的五官配上一张标准的瓜子儿脸,典型的古典美女。可她,留的并不是三千青丝,而是干净利落的短发。但是也并没有给我一种假小子的感觉,相反地,她给了我一种与众不同的美。这种美,不是像晏姝那样妖艳迷人,也不是安雨那样清新脱俗,但同样是美不胜收。我平生多少也见过几个美女,而她,还是给了我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我缓过了神来,她刚才对我说话?还叫我大叔?我样子看上去很老吗?的确,我脸上的胡子很久没有刮了,头也不知几天没洗了。可这也不能叫我大叔吧?我今年才二十八岁!三十都没到!

她该不会是外貌协会的吧?

正想开口说话,她又对司机道:“司机!我给你双倍的钱,你先载我!”

然后她马上给了司机那所谓的双倍车费,接着嫌弃地白了我一眼。司机终于还是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犹豫了一下便对我道:“小伙子,让一下这位小姑娘吧!也许她真的有急事儿呢?对吧!”

反正我也懒得跟她斤斤计较了,就点了一点头。不过,这位有钱的小太妹刚刚在我心中的好感此时荡然无存。而对于司机的态度,我并不觉得奇怪。这年头就是这样的,再正常不过了。这几年里我看的多了,当今社会,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而是有钱能使磨和鬼一起推人!

车掉了头之后,经过了几个弯,开了一会儿便到了一个公园门口。她慌慌张张地开了车门,急急忙忙地走了。看来今天情人节,她来公园和她男朋友约会吧。想到这,心中便有了一丝失落感。

车重新启动出发了。

哎?这是什么?钱包?

我拾起她座位上的皮包,还是路易威登的?打开看了一眼,哇!里面好多钱啊!各种信用卡,减肥卡,百货优惠卡,还有身份证和手机!

她叫,王珺!我眼神中出现了一丝狡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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