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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双刀扬威

裴乾坤眼见杨桓追入林中,大喝让杨桓回来,一阵眩晕感袭了上来,血脉竟而突然运行增速,经络似乎被什么东西强行撑开一般,剧痛难忍。裴乾坤才知晓是那支灌注了丹煌子气劲的银丝作怪,连忙盘膝打坐,运功将银丝逼出体外。否则等不到追上杨桓,裴乾坤恐怕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身。

杨桓并非一味逞英雄,实在是怕极了算天机的纠缠,誓要将勘破自己行踪的丹煌子斩于刀下,以免留下后患。丹煌子被裴乾坤内劲所伤,胸中气血翻腾,身体软绵绵的提不起力气。丹煌子知道裴乾坤也不好受,正欲找个安全的地方疗伤,过后再跟上来找回场子,身体刚刚落地,便踉踉跄跄的前冲几步,顺势扶住一颗大树,没等喘息过来,就觉得背后一凉,杨桓已经挥舞双刀攻了上来。

杨桓修习的刀法很简单,也很普通,就是寻常武夫都会使的“烈战刀法”。

唐人重剑轻刀,江湖上罕有使刀的高手大家,不过唐朝的铸刀工艺已经达到了封建时代的某一个巅峰,反复淬火锻造的战刀锋刃狭长,刀身轻盈利于劈砍,充满一往无前的气势。使用战刀对垒时往往没有过于花哨的招式,讲究的是以势压人,迅捷猛厉,刀势如长江大河般奔涌连绵,一刀比一刀快,一刀比一刀狠,少有防守,摆出拼死强攻的架势,才能一往无前。

这种战刀最先在军队中配备,作为短兵相接时肉搏使用,所以“烈战刀法”是从行伍中流传出来的,只有简单的十几个招式,全都是硬斩、横切、强挑、转抹等简单的动作,配合战刀却可以发挥出无匹的威力。因为沾染了战场上的血与火,所以烈战刀法充满了惨烈的气势,使刀的高手往往凭借这种气势,便可以令对手心胆俱寒。

宋之问曾经在朝阁中担任学士,自然接触过许多武将。其中一些武将还和宋之问结成莫逆,酒宴时难免谈说些棍棒刀剑,宋之问也就将这套刀法的精髓学了过来,配合宋家“枯木逢春”的内功加以改进,并毫无保留的教给杨桓防身之用。

武功达到宋之问那等境地,已经不需要任何招式的束缚,往往招由心生,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所以杨桓跟着宋之问没有学到几套拳脚刀剑,全都是在书阁中翻找出的拳谱剑谱,根本没有大门大派的秘籍,都是江湖上常见的武技套路,说起来没有一样能够拿得出手。

杨桓也不懂得这些,只要是武技套路都学在身上,以免日后被人欺负。因为从添香阁后院的怪铁匠处盗来“长风”“淡水”双刀,杨桓才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件真正的兵刃,此刻左手淡水,归拢于背后,右手紧握长风,施展出烈战刀法中最凌厉的一式“血火焦土”,带起一股无可匹敌的气势,狠狠斩向丹煌子后脑。

丹煌子跟裴乾坤动手之前,已经看到杨桓手握双刀。不过丹煌子辞别师傅的时候,算天机从未提起过杨桓懂得武功,只是说杨桓狡诈如狐,让丹煌子小心应对,莫要上了杨桓的当。

所以丹煌子以为杨桓拿着双刀壮胆傍身,而且杨桓刚刚摆出的姿态松垮随意,也不像是常年修习武技的人,丹煌子才一时大意,等到身后刀锋冷意侵袭入体,丹煌子才在心内悲叹一声,无奈扑倒在地,毫无脸面的朝一侧翻滚,堪堪避开的杨桓的刀斩。

杨桓也不愿如此同人性命相搏,只是丹煌子说了要捉杨桓回去见算天机,如若反抗格杀勿论。杨桓不想死,就得杀死想杀自己的人。所以杨桓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人动手,对象并不是屡次追杀自己的胭脂楼杀手,而是算天机派遣出来的倒霉七徒弟。

杨桓逃命的本事已经锤炼得炉火纯青,却没有多少正面对敌的战斗经验,一招刀式用老,锋利的“长风”将面前一棵粗若人腰的大树一劈为二,却被丹煌子轻易躲了开去,毫毛都没有伤及一根。

杨桓大怒,竟而放弃卡在树根处的“长风”不管,左手短战“淡水”迅速交换至右手,身体一拧,陀螺般旋转着朝丹煌子扑去。

杨桓的身体与地面平行,紧贴地皮前冲,带起地面上的枯叶泥土四散飞溅,连人带刀合二为一,刀尖直指丹煌子心窝,使用的是烈战刀法中动作比较繁复的一招“开山利箭”。这一式的精髓便是人刀合一,模拟出崩弦而出利箭的形态,又快又狠的捅扎对手身体致命要害。

也是丹煌子命不该绝,遇到杨桓这种江湖初哥,否则换作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老江湖,就算实力及不上杨桓,也会懂得先用刀气慑人,滞缓对手的动作,然后一刀致命,而不是像杨桓这样一味穷追猛打,只以刀法和利器取胜,一时间甚至连内劲都没有灌注于刀身,攻势自然大打折扣。

丹煌子双掌在地上一拍,身体飘然而起,躲过杨桓的刀攻,心中转念道:“这个傻子从哪里学来的刀法,看似寻常的烈战,威力却大了十倍不止,多亏这个傻子没有修炼内功,否则道爷这回可栽得狠了。”

杨桓运刀如风,将一套列战刀法接连使了两遍,被丹煌子摸清了门路,差点笑掉大牙,调侃杨桓道:“你小子可真是一个听师傅话的乖宝宝,一套刀法接连使了两趟,居然连招式的先后顺序都不知道调整,我看你……嗷!”

原来杨桓在添香阁中练习刀法之时,也是像今日一般,不懂得配合以内劲伤人,被宋之问劈头盖脸骂了好几顿。此时杨桓久攻不下,还被丹煌子当成猴儿般耍戏,突然想起宋之问的教导,福至心灵,中正却磅礴的内劲绵绵运转,手中淡水猛然爆出一团闪亮的刀芒,拦腰朝跳起在半空中扑下的丹煌子腰间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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