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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风霖清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在军队混的那么久。

当年,家里穷,孩子又多,他是老大,所以,高中毕业之后,听说县里过来招兵,他就将大学录取通知书给烧了,而后他提了两壶酒就去了村长那里,弄了一个名额,体检成功之后,瞒着家人,就离开了家。

光靠父母两个人,负担起弟弟妹妹的学费很难,不过,加上他当兵的补助就够了。

部队里的训练很辛苦,但是一想到家里人能凭着他那一点补贴吃好喝好,弟弟妹妹能上学,他又不觉得苦了,而且,部队里的伙食比家里好多了。

在部队里混了一年之后,他以为他以后会在部队里面混几年,然后像那些老兵一样,正常退役,而后接受上级的安排,到工作单位上去上班,最后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渡过自己的一生。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人生竟然在他二十岁那一年出现重大的转折。

在他进入部队的第二年,因为训练成绩出色,他被选拔参加了另一个名为“孤狼”的选拔赛,经过种种考验,他成为神秘的特种部队“孤狼”队伍的一员。

此后就是种种惨无人道的训练,唯一让他咬牙坚持下去的,就是这里的补贴比先前部队的补贴多一倍。

从小的经历,让他能吃得了苦,也能忍受得了痛。这苦和痛跟饿肚子一比,根本就不算什么!

他文化不高,虽然有着高中文化,但是在这个部队里的,哪个不是精英?更别说大家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每天都如同海绵一样,不断地吸收与学习着新知识。

他当然也不例外,在训练之余,利用可以利用的时间来学习,当年高考都没有那么拼命。

刚开始进入这个部队的时候,他是冲着高额的补贴来的,只是,在这个部队里呆久了,虽然这里的训练惨无人道,不过,他慢慢地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喜欢上了这里的人。

甚至为了能更能更多的补贴,他比平常更加努力。

然后就是出任务。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吐了,甚至那一天晚上,整个晚上都在做恶梦。第二次好一些,第三次,他已经面无表情了。

队长说他是天生做这一块的料。

然而他并不是天生就做这个的,若是可以选择,他只想做一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整天接这种在刀口上舔血的任务。

风霖清不记得接了多少趟任务了,直到队长瞧着他不怎么对劲,给他放了假。而恰逢这时,家里人给他来信,说全家都到S市做生意了,让他休假就去S市去找他们。

他一看写信的时间,三个月前。

于是,他立即就收拾东西,坐着火车到来了S市。

小妹风清清来接他的。

一年多的时间不久,小妹风清清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变的更加的自信,也更加地好看了。不仅是清清变了,家里人也变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全家竟然跑过来S市这一边做生意,就像他从前想像不到他竟然进入特种部队,成为特种部队的精英一样。

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

风霖清看着家里人虽然忙碌,但是却充满干劲的样子,心里忽然有些茫然。

他去部队的初衷是想用自己的补贴让家里人过的更好,然而现在家里人不需要他的补贴就能过的很好了。那么,他还在部队做什么?

然而他没有时间想这事,因为,他从二弟的嘴里知道考上大学的陈安志竟然跟清清退婚了!他怒不可遏,恨不得立马就坐车去陈安志的学校里,将他拎出来,暴打一顿,然而多年的训练之下,他还是控制了心中怒气。

还好,不到一天的时间,他就听到了小妹说陈安志在半路拦截他。

天助他也,还省了一些路费。

于是,在家里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偷偷地去教训了一顿陈安志。部队的训练不仅让他懂的如何杀人,还让他懂的了如何打人而不将人打死。

他将陈安志打了连他妈都不认识,威胁一顿,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还从来没有人欺负了他们风家的人还能好好的。

这个陈安志,先前看着就是一个好的,结果,才考上大学,甚至还没有入学,就变了一副嘴脸。他们家这几年的钱和财都喂狗了。

打完陈安志那一天晚上,他神清气爽,就连笑容,都比平常多了几分。

清清感觉很是敏锐,一看他这样,肯定猜出来他做了什么,不过,清清没有问,他也没有说。

在他离家,准备往返部队那天晚上,清清来了他房间,反复叮嘱他出任务时要非常非常小心,非常非常谨慎。

他什么也没有问,只是应了。因为就算妹妹不说,他也会小心的,不过,既然妹妹说了,那他更加小心便是了。

他一向宠爱清清,清清说什么,他就听什么。

却没有想到,抱着这种想法,竟然救了他的腿。

他无法想象若是当时他不够小心而被那子弹给击中,他的下场会怎么样?

他的腿应该废了吧,然后退役。

他进来的时候,是因为钱,然而这么久下来,他早就被部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特别是上次回家看了家里之外,他想清楚了自己需要些什么。

若是此时因为伤痛而退役,他想,他会疯了的,然而幸运的是,这一切没有发生。

风霖清无比庆幸自己当时听了风清的话,小心小心再小心。

十几年的时间转眼而过,风霖清好像比以前更加冷漠了,然而身上的气势却是没有前几年那么强,反而收敛了许多。

他也由一个普通的特种部队的队员成长成长为“孤狼”的队长。

军衔也升了好几级。

“大哥,你现在这样子好!匪气没有以前那么重了。以前,我们都以为你是一个土匪头子。”风清清开玩笑地说道。

若不是知道大哥去当兵,若不是大哥每年都从部队那里寄钱回来,她真的以为大哥去当土匪或者去做雇佣兵了。

身上的匪气那么重。

风霖清没有笑,只是淡淡地看眼风清清,伸手抱过她怀里的秋秋,说:“都是当妈的人了,还那么不着调。”

风清清第二胎生了个女儿,因为是秋天出生,所以小名叫秋秋。

秋秋小朋友可是一点也不怕生,乖乖地窝在大舅舅的怀里。

“大哥,你还打算在部队里吗?”风清清试探地问道。这一世的生活太过于美满了,她已经不太记得上辈子的事情了。

不过,上辈子大哥因为伤痛退役而郁郁寡欢的事她还是记得的。

风霖清点了点头,说:“当然是在部队了。在部队那么多年,我早就把部队当成自己的家,已经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了。”

风清清点头,表示理解,而后问道:“那你的终身大事怎么办?”

二哥和敏瑾牵手了,大哥的老婆还没有着落呢。

“这事急不得。男人先立业,再成家。”风霖清眉头一皱,说道。

风清清:……

她简直为了两位哥哥的婚姻操碎了心!

然而等风瑞清结婚后不久,风霖清忽然带了一个年轻漂亮的穿着军装的女孩子回来。

其实说是女孩子也不是很合适,这个叫霍连的女人也已经有三十岁了。

这顿时像是一颗炸弹一样,风家的人几乎都炸开了。

在风霖清那里探听不到什么消息,风家人只能从霍连入手。

这个看着英姿飒爽的霍连笑起来却是非常地温柔,她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听到众人的问话,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我看先上队长的,也是我主动追他的。”

说完,她的脸还红了一下。

她人长的好看,家世也非常地好,从医科大学毕业成为军医的那一刻,追她的人从来没有少过,不过,她一个也没有看上。

所以,一直蹉跎到现在。

偏偏她还不肯放低要求。

她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将自己的生命完全奉献给党和国家,谁知,在一次任务中,她结识了风霖清。

一见钟情。

她父母,她家人,她朋友都不能理解她怎么看上这个冷冰冰的穷小子,虽然这个穷小子是大队长。

她也解释,反正是看对眼了。

于是便主动出击。

没有想到,特种大队的队长冷冰冰的,整个板着一张死人脸,还挺好追的。

追到手之后,她才发现,她真的捡到宝了。

除了陪伴她的时间少一些,在其它方面,队长是无可挑剔的。洗衣做饭等等,无一不擅长。

风清清哗然。

竟然是女追男!她还以为是冷漠大哥亲自追的女朋友呢。

大哥这运气,也真是好到爆。

只是,到了四十岁的时候,风霖清竟然退役了。除了体力方面的原因之外,他的伤痛复发,也不适合在队里发展了,他又不想做文职,只能退役了。

风霖清刚退役那一阵,风清清非常担心,担心自己的大哥像上辈子那样郁郁寡欢。

然而她白担心了。

风霖清适应非常地好,甚至自己开了一家安保公司。

退役后的风霖清,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许多。

看到这情况,风清清也心安了。

不管怎么样,大哥不像上辈子那样郁郁寡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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