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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欢迎回家

宋笙终于可以回家了。

宋笙穿着白衬衣白色外套,依然是牛仔裤帆布鞋,头上的纱布已经拿下去了,看上去很快乐。

是的,终于不用躺在医院窄窄的病床上了,宋笙是一个极其容易满足的女孩,想到这一点,就高兴的想笑。

“李斯特做了午饭,有没有特别想吃的,跟他说。”江誉拿着手机,欲递给宋笙。

“没有,他做什么都好吃。”

手机那头的老人会心一笑,宋小姐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好像在那段时间里,她只是谴责的望着自己,最终没有开口埋怨自己一句。

关了手机,江誉全神贯注开车。

宋笙望着外面的路,有些奇怪:“我们不是回爷爷那?”

这条街道的尽头,不是宋宅。

“回桑榆街,宋爷爷觉得,还是让我照顾你比较好。”江誉浅笑目光中带着一丝宠溺。

听说是回桑榆街,宋笙略微有些羞赧:“李斯特生日那天,我很抱歉。”

“我们有这份心,他说很开心。”

宋笙出事,李斯特的生日会没有按照约定进行,查尔斯告诉李斯特,宋笙是去给他买礼物时出事的,让李斯特倒是内疚很久。

听说宋笙出院,会住在桑榆街,最高兴的就是他了。

这一段时间相处,他已经把段小雅跟宋笙当做他的孩子看待了。

“可是,爷爷真的那么说?”宋笙表示质疑,难道不是江誉主动跟爷爷争取的?

爷爷的意思,让宋笙脸红。

“怎么,你是质疑我,还是质疑爷爷?”

江誉面部线条变得越发柔和起来,阳光直直照射进来,让他的五官看上去分外明朗。

小笙儿潜意识里的不安全感觉,还是无时无刻存在着。

“师父,话不是这样说的,好吧。”

宋笙微红着脸,她明知道江誉是在逗自己,是自己不好,问错问题了。

“爷爷说,之前我把你照顾的很好,把你放在我身边,他觉得很踏实。”

爷爷应该会说这段话,宋笙知道,自从他知道宋笙过往的那些经历后,对宋笙是加倍怜爱,也更加不放心,没想到,他越是不放心,自己越是出事。

宋笙也觉得自己会不会刺激到爷爷的身体。

估计这一次,还是江誉主动提出来。

宋成告诉过她,爷爷的肾脏做过手术,是一位很了不起的阿姨把自己的肾脏捐赠给爷爷后,爷爷才可以这么健康。只是爷爷毕竟年岁大了,经不起打击。

江誉肯定也知道这一点。

不过,重新回到江誉身边,真好,不是说在爷爷身边不好,只是在江誉身边,多了一份那种感觉,多年以后,宋笙才想起,可以用一个词形容,踏实。

宋笙悄然抬起眼眸,望着江誉,依然有些不敢相信,师父从游戏中走出来,收留自己,宠爱自己,奇怪的是,记得游戏的时候,他可是经常责骂自己,有几次,自己还被他训斥的偷偷掉眼泪。

这些小B小C她们都没看到,她们看到的,只是那个温雅如玉的苏沐,居然跟宋笙最亲近。

而好强的她,自然也不会跟任何人讲。

就连江誉,也不知道她曾经偷偷的哭泣过。

桑榆街,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多了几分暖意。

依旧是穿过被阳光遮住而显得阴冷的巷子,可是宋笙每一次走过的心理都不一样,其实是这一次,江誉跟以往一样,牵着她的手,自自然然的走过。

那股从他掌心传到她身体里的暖意,让她无暇注意其他。

她如果仔细的观察,会发现,桑榆街曾经隐晦的角落里,留下的那些斑驳的血迹已经不见了,被一层白色掩盖着。

桑榆街,重新粉刷过了。

地面也打扫的没有一点灰尘,干净的就好像,才下过一场大雨冲刷。

其实,今天是这半个月来的第一天放晴,之前,总是断断续续下雨,秋雨绵绵,也是宋笙不愿意呆在医院的原因。

还有一点,段小雅跟谢流一起出差了。

在南汜,她也只有段小雅这一个朋友。

叶清婉虽然给她献血,可是不算是她的朋友,叶青芜更是从她的记忆中被抹去。

叶清婉也好,陈君仪也好,她知道,都是看在江誉面子上,才会对她客气,甚至友好。

不过她一直想知道,在江誉心里,她们究竟是什么身份,是朋友?还是知音,或者是,普通的朋友?

江誉跟叶清婉说的那些话,她并没有听到,自然也不知道,江誉曾经毫不留情的说,他们不熟。

可宋笙知道,在自己没出现之前,叶清婉是江誉唯一的女伴,参加B城各式的活动。

唯一,代表着什么?

与众不同。

为什么不是张小姐,不是李小姐,偏偏是叶家大小姐?

江誉要是知道宋笙在医院闲到总是想这些的时候,早就支持她出院的要求了。

杂志社那边,派了一个声音特别好听的同事接替宋笙的工作,观众们倒是没有太反感的举动。

反正,之前,他们也仅仅是听到宋笙的声音,并没有看到她的人。

他们需要的是,有人倾听他们的诉说。

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在寻找宋笙。

只是,江誉还没得到消息,宋笙更不知道。

“很快,就有朋友陪你了。”走出阴暗的巷口,江誉望着被阳光眯了眼的宋笙。

“谁啊?”宋笙歪着脑袋奇怪的问。

“宋子衿。”

听江誉的话音,跟宋子衿相当熟悉。

宋笙先是一愣,接着释然,江誉跟林爷爷最初投奔的就是爷爷,自然是认识宋子衿。

“可是我们不熟悉。”宋笙想了想,认真的回答。

“她对你母亲,比较熟悉。”

宋笙有些奇怪,宋子衿居然跟母亲很熟悉,她们有见过面?

“我怎么对她没有一点印象?”

“她曾经见过你母亲一次,你还不知道吧,宋爷爷跟你母亲能联系上,完全是她的功劳。”江誉想了想,只是对宋笙透露着这么多。

“她那个时候,不是很小?”

宋笙像一个好学生,不住的发问。

江誉不在是坏脾气的师父,而是不耐其烦的解释着:“对啊,很小,不过,她的体质较常人有些特别,换句话说,她太聪明了,十岁之后,高中课程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可以难得到她了。”

这一点让宋笙很是好奇,她本身也是跳级生,也许母亲就是因为这个才对宋子衿感兴趣,继而让宋子衿发现她就是自己的二婶。

当然,这些在母亲的日记里都没有写出来,宋笙也只能猜测。

摸摸宋笙的脑袋,江誉柔声说:“进去吧,再不进去,估计李斯特要打电话了。”

宋笙点点头,宋子衿要回来,宋宅会再次热闹起来,而她有很多的问题,等她回来再问好了。

餐厅里。

宋笙响亮的叫着:“李斯特。”

最初,她是叫李斯特为李先生,段小雅生日那天,李斯特说,不要求她跟段小雅一样改口,可是不许再叫他李先生。

查尔斯索性说:“叫名字的了,你们过分重视礼节,其实对他人来说,是一种负担。”

在外国,很多孩子称呼自己父母长辈都是直接叫名字,他们并不认识那是一种不尊重,尊重是放在心里,而不是只是仅仅用称呼来表达。

从那以后,宋笙接纳查尔斯的意见,直接叫李斯特的名字。

最初有点不习惯,渐渐的叫顺口之后,反而觉得挺好。

李斯特转过身,高大的身躯走到宋笙身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欢迎回来,小美女。”

宋笙喷笑,他居然跟查尔斯一样,叫自己小美女。

屋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

宋笙笑吟吟:“李斯特,你做什么好吃的?”

“我再给你煲汤。”

江誉走过来,他已经换了一身家常的休闲服,刚洗过澡,一缕头发湿漉漉贴着额头,浑身散发一种慵懒迷人的气息。

“你要不要上去换身衣服?”他看着宋笙。

宋笙脸微微红了,点头,朝自己房间跑去。

而江誉,悄然嘱咐李斯特跟查尔斯,只见他俩频频点头。

一身小清新的宋笙坐在餐桌前,早上吃的是医院食堂的包子,这会,还真有些饿了。

“这是什么?”宋笙望着李斯特推到自己面前的清汤问道。

绿莹莹,清澈见底,看上去格外爽口。

“我煲的,加了二十多种辅料在里面,喝试试看,好喝不好喝?”

原来是叫自己品汤。

宋笙欣然接受。

江誉跟查尔斯在那边,不知道在说什么。

“鲜,美,”宋笙喝完后,仰脸望着还站在一边等着她评判的李斯特:“送你三个字,太好喝。”

李斯特紧绷的神经这才松弛下来,为了煲好这碗汤,他可是从早晨就忙乎着。

宋笙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喝的这碗清汤,价值几万块。

江誉是担心加了一点中药的海参味道她会有些不习惯,叮嘱李斯特好好做,还不许他们说出来这是专门给她做的补汤。

他是怕宋笙有心里负担,几万块,她知道了,一定喝不下去。

一晃,在桑榆街住一个星期了。

宋老看到宋笙气色很好,频频点头,看来把宋笙交给江誉,是最正确的决定。

“爷爷,听说宋子衿要回来?”宋笙一边给宋老敲打和肩膀,一边问道。

宋老心情很好,虽然他一直遗憾宋子衿不是宋成的亲生女儿,可是对聪明过人的宋子衿,他跟宋成一样,都是很疼爱的。

生怕宋笙会有感觉,宋老转头望着她:“江誉说的吧,子衿看样子跟他联系过了,阿笙,子衿很好相处的。”

宋笙扑哧一声笑了,她绕过来,蹲在宋老面前,抚着他的双膝:“爷爷,我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不是两岁,也不是十二岁,这点你就不要担心了,我不会跟子衿因为这个相处不好的。”

宋老点点头,他相信宋笙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就像她的母亲一样,为他的二儿子耗尽青春,却没有一句怨言。

二儿媳妇是他一直欣赏的孩子,在知道她出事之后,他差点支撑不住,要不是黎毓君,他也许撑不到见到宋笙一面就倒下了。

宋子衿是黎毓君托付给宋成的孩子,他希望她跟宋笙之间,能友好相处。

他不愿意看到,像林家一样的悲剧发生。

“林爷爷约我喝茶,你没事也跟着一起去好了。”宋老看着宋笙缓缓说道。

宋笙微微一愣,只是见林爷爷吗?

“别害怕,爷爷在你身边,林爷爷嘱咐把你带着,我想,他是想跟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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